何止是强迫吃猪肉而已
台湾一位雇主逼迫信仰伊斯兰教的印尼劳工吃猪肉,遭司法机关起诉,消息一曝光,国际媒体纷纷报道,有些伊斯兰国家甚至详加描述,丢尽台湾的脸。
我对此新闻毫不惊讶。台湾人歧视虐待东南亚藉外劳、外佣、外配(配偶)在台湾司空见惯,早已见怪不怪。一位熟人就曾告诉我,她在一家住户做工,亲眼目睹主妇如何虐待家里印佣﹕平时谩骂嘲讽随时出口,这名印佣不仅毫无尊严可言,而且做事完全无所适从,因为怎么做都是错,动辄得咎。更骇人的是,宽敞的三层住宅,竟然没有这名印佣自己的房间。没有房间,晚上睡哪里?就睡在不知何处的大理石或瓷砖地板上,而且没有枕头,没有垫被。印佣还不到30岁,“隐私”和最基本的生活设施全无,说待遇比狗还差一点都不夸张。
然而,比起另一名“越配”来,这些虐待只算是“小巫”。2005年,台湾发生一起轰动的“南回铁路搞轨案”,作案者的越南籍妻子在案发时似乎被灌了毒,离奇死亡,留下巨额的人身保险金待申领。我这才领悟,原来,“外配”的“用途”,除了干活、睡觉,便是搞死她换一笔保险金,哪怕她已经是“妻子”,是“亲人”!
歧视虐待已“见怪不怪”,但我始终“见怪而怪”的是,媒体每隔一段时间就报出一个“虐外案”,为什么社会舆论总是沉默的?官员贪腐,可以让“舆论哗然”,层出不穷的“虐外案”,为什么激愤不了台湾人?那件“搞轨案”,情节发展如连续剧,但媒体累牍连篇追踪报道时,那位越南藉妻子的命运从未成为焦点,难道在台湾,即便是自视为“社会良心”的媒体,看待越籍妻子的生命也是“轻如鸿毛”的?这次“强迫吃猪肉案”,如不是国际舆论反应强烈,台湾人会重视吗?难怪美国国务院的年度《人权报告》不止一次把“虐待外劳”列为台湾人权的四大丑像之一。
不仅东南亚藉的外劳、外佣、外配广受歧视虐待,连“外配”的第二代也逃不掉此命运。台湾是有一群男人因某种原因找不到本地人老婆,不得不“退而求其次”娶东南亚女为妻,他们的第二代被称为“新台湾人之子”。这称呼听起来新颖亲切,其实全然是一种“族群之分”,不仅外配是“新台湾人”,和一般的“台湾人”有异,连他们的第二代,也不是普通正常的“台湾人”,而是“新台湾人之子”,硬是把他们另隔成一族。这些“新台湾人之子”在学校也常受到同学歧视,比如因皮肤略黑就被骂“脏”等,台湾的媒体也报道不止一次了。
从“新台湾人之子”又可扯出另一话题。在台湾,只有两种人的第二代会被刻意区隔出来,一种是此处谈论的东南亚“外配”,另一种是“外省人”,叫做“外省人第二代”,本省人、客家人和原住民都没有“第二代”的标签。为什么要刻意区隔“外省人第二代”?那是另一个值得探讨的族群议题。
台湾人对东南亚藉外劳、外佣、外配的歧视虐待,是最原始赤裸的种族迫害,但还有另一批同样是“外来”的大陆配偶,似乎并未受到如此虐待。是不是因为同文同种,台湾人就平等对待大陆配偶了?不,大陆配偶所受到的,是另一种与东南亚人不一样的歧视,下文再分析。
台湾社会的“伪多元”
台湾人向以自己社会的“多元包容”为傲,外人也信之,到台湾走马观花的大陆游客尤其认同。
其实,真正的“多元包容”,必须包括“平等、参与”,这个道理,加拿大华人应能特别体会。设想如果加拿大“主流社会”不能“平等”对待华裔,以“不投华人票”的默契方式阻拦华人“参与”政治,加拿大还能标榜其“多元文化”吗?
凭此道理,看看台湾社会对东南亚外劳、外佣、外配(三外)普遍、广泛的种族歧视虐待及后文所述的“阻拦参与”,就可知,台湾人敢自夸“多元包容”,简直有点“厚颜”。
东南亚“三外”来台的唯一目的就是赚钱讨生活。由于异种异文异语,他们连在生活层面“融入”台湾社会都不易,更何谈“参与”,可以说,他们对此既无兴趣,亦乏能力。“陆配”嫁台,大部分也是经济因素,少部分是自由恋爱,为爱而来。但不管何者,“陆配”到台后,因为同文同种,不但“融入”台湾社会障碍甚少,且在能力上立即就可与台湾人“平等参与”,用加拿大华人的语言来说,就是能立即“融入主流社会”。这是“陆配”与东南亚“三外”作为“外来族群”的最主要差别。
“陆配”在台湾的“平等参与”状况如何?警觉到这个问题,始于新闻阅读。
2009年3月下旬,“联合报”做了一个“陆配专题”的系列报道,光是简短描述,就勾勒出台湾社会对“陆配”触目惊心的歧视,如“整体弥漫敌视陆配的周遭环境,更让她们心寒”、“许多大陆配偶在台湾,有如惊弓之鸟,经常要面对含有敌意的周遭人事物”、“尤其在中南部农村,陆配的处境更糟糕”、“有些村落陆配多,大家相互通气、彼此监视陆配的行动,把陆配视为禁脔,侵犯她们的人格权”……
报道也列举众多歧视案例,其中两例特别典型。一名北大外语学院毕业的“陆配”经人介绍到补习班教英文,有家长知道后极力反对,放话“若要聘大陆人当老师就退钱”,结果可想而知。另一名“陆配”被某社区大楼聘为警卫,结果绝大多数住户反对,住户指着社区主委鼻子骂“你怎能聘大陆人,她们操守有问题。”
两个案例清楚表明,台湾人对于陆配的“参与”抵制到何等态度,而这都还只是普通工作,离开更敏感的“管理”层次差很远。
系列报道最后介绍两例“陆配”的“成功”故事,一个是在高雄卖“上海生煎包”,一个是在嘉义卖“海峡饼”,都是靠小吃摆摊的“边缘行业”起家的。为什么不介绍在政、经、文、科、艺等“主流社会”的成功故事,一如美加华人的成就﹕总督、州长、议员、校长、科学家……?很简单,没有。为什么没有?是“陆配”素质太差,只配在“下层”摆摊吗?不,“陆配”成分近年已“多元化”,佼佼人才不乏其众。“主流社会”中“陆配”身影绝迹,原因只有一个﹕台湾人不接纳,“陆配”融不入“主流社会”,只能融入“边缘社会”。
说到这里,问题其实已不限于“陆配”,而是所有在台大陆人。以电视政论节目为例,绿营且不论,蓝营各台即便是谈两岸关系,也从来不见大陆背景评论员,以至对大陆的评论经常错位。是请不到大陆背景“名嘴”吗?当然不,是不要。这种“单元垄断”,与温哥华的“两岸三地加国情”形成鲜明对比。
构成“鲜明对比”的还有中国大陆﹕以郎咸平为代表的台湾人,活跃在大陆政、经、文、科、艺的各行各业,其“平等参与”程度,能不让自诩“民主自由、多元包容”的台湾汗颜吗?
从“逼吃猪肉”到“排斥参与”,一切根源,就在中国/台湾人根深蒂固的族群/种族主义。如果说虐待外劳还只是一部分台湾人行为,则排斥大陆人几乎是绝大多数台湾人“共识”。再进一步,否认自己的“中国人”身份,宣扬“台湾人不是中国人”,用扭曲的“族群认同”来解决国家认同与统独之争的政治议题,这不是“政治形态”的族群/种族主义,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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