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集团又要把人民司法审判制度整成“骡子”
梁彦军
“非驴非马,就是骡子,骡子也是特色。”这是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在回答有人指出:“中国将要实行的人民陪审团制度非驴非马。它既不同英美的审判团,对案件有决定权。只有发表意见权,没有决定权;也不同于人民陪审员,法律规定陪审员享有与法官一样的权力。”时说的话。(河南商报2010.5.11)此话一语中的,形象生动,说出利益集团——法官利益集团又要把中国执政者欲将在中国建立人民司法审判制度整成“骡子”。
出“骡子”现象是现今中国的一大特色,把原本要的东西,给变了,变成假的,变成与希望要的形成对立的东西。人民的服务员变成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将为“人民”服务变成为“人民币”服务,把医疗制度改革成让广大民众看不起病,把住房制度改革变成广大民众买不起房,住不起房。
在中国实行司法制度改革:将法官司法审判制度改变成为人民司法审判制度,将法官为民做主,变成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司法审判。这一重大变革,可以肯定是来自于中国执政最高层的决定。不是的话,哪些明哲保身,但求无过的中下级官僚是决不会触碰如此大的事!
司法权力是很重大的权力,很厉害的权力。它从微观一个个具体案例在社会解读落实国家的法律政策,进而影响整个社会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人民审判司法,国家的法律政策就会被解读落实成符合人民的利益;由贪赃枉法的法官审判,国家的法律政策就被解读落实成了利益集团掠夺人民财富的法宝,群起效仿。社会就向不符合党和政府、广大人民意愿的不公平非正义的方向发展。一个彭宇案的判决,就让人不敢救死扶伤。这个权力有时比国家执政者的权力还厉害。
实行人民审判制度,还是实行法官审判制度?关系到社会是人民当家作主,还是法官当家作主;关系到是建立符合人民意愿的公平正义的社会,还是建立法官贪赃枉法形成的不公平非正义的社会。
有人会讲,法官会贪赃枉法,由民众组成的审判团也会贪赃枉法。这样的人是不了解人民审判团制度的,被临时选定成为审判团成员的人是被封闭的。不仅原被告、原被告律师、审判员的亲友无法和他们私下联系,甚至都不能看电视报纸、听广播,免受外界干扰,影响他们独立审判。制度确保人民审判员,不可能受到威胁利诱,不会出现贪赃枉法情况。对法官无法做封闭,因为他们要见原被告律师,确定一大堆有关审判的事务。将法官封闭了谁来做那么一大堆事务。
新中国在建立司法制度起,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就希望改变旧社会法官独霸审判权力状况,为防止法官贪赃枉法,让人民参与审判,要求审判时有人民陪审。然而党和政府的愿望落空了,法官利益集团利用自身的优势,知识优势和权力优势,将人民陪审员的权力剥夺了一干二净,起不到作用。
在法官独霸审判权力时,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后,社会形成各种利益主体,社会利益矛盾冲突更为普遍,有矛盾冲突就得解决,可是做为最终公平公正解决社会矛盾冲突者——法院,法官在解决矛盾冲突时,在受到威胁利诱面前,不能公平公正去解决。他们往往站在强势一方,维护强势一方利益,使受害的弱者的利益得不到维护。大量的案件得不到公平公正的判决,不服的执着的人就上访。到市里、到省里、到中央上访告状;到人大,到党中央上访告状。政府、人大、党中央不该是解决具体矛盾冲突的机关,因为形成具体矛盾冲突的因素很多,要公平的解决,就要听取研究正反两方的说辞,分辨证据之真伪,分辨谁在说谎,只有这样才能做出公平公正的裁决。这是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的。党政领导人有自己的工作,不可能都对不公案件去纠正。因而,政府、人大和党中央只有将大量上访的案件,发回案发地去解决。这就造成大量上访人员上上下下来回无效奔忙,旧的矛盾问题没能解决,反而形成新的问题:从经济上拖垮本来就是弱者的上访者。更大量的不那么执着的人对不公正判决心怀不满,他们把不满积在心里,但他们将不满的对象并不针对法院,而是针对党和政府,针对社会。他们发泄不满或借助群体性事件,打砸政府;或独自到公交车上搞爆炸,到学校、幼儿园杀孩子。
对中国现状,对问题的根源,中国的执政者已经从民间草根思想家那里吸取了智慧,认识到了“只有改变中国的司法审判制度,将法官为民司法,变为人民司法审判,才能根本改变中国的现状,才能建立公平正义的社会!”因而要求法院搞“人民审判团”(不幸的是,又让法官利益集团将名称改为“人民陪审团”,由此才好让他们剥夺审判团的审判权力。只有提意见的权力。如果叫审判团,再剥夺其审判权力就讲不通了。
法官利益集团为什么要抵制人民审判?因为这样他们才能继续霸占审判权力,才能够贪赃、谋财。什么公平正义的社会,在他们的词典里,就没有这个词,就没有这个概念。可能有人说关键在法官。传统文化派会讲包公,现代派会讲马锡五。举一两个特殊的人和特殊的事例能说明什么呢?我听到法官贪赃枉法的事多的去了,黑的很了。法官在威胁利诱面前有几个顶得住的?法官有几个敢公布自己的财产状况来证明自己绝无贪赃枉法情况。我敢讲,法官的财产状况基本上能证明他们都贪赃了。法官有几个敢拍着胸脯讲在强权势力威胁下(轻者丢职,重者丢命)也要公正审判。叫我我也不再公正审判,反正不公正审判,弱势方不能把我咋样,又能落一把钱,当然选不公正审判。我相信很多或者说广大法官都是有良知的,也是和我一样在强权势力威胁利诱下会选择不公正审判。包公刚正不阿,不畏强权,只是活在想像的戏曲文学作品里。法官哪能都有象包公的后台支持——皇帝的支持。没这样的支持,有几个法官敢独自去抗强权势力公正审判?只有普通民众! 普通民众没有思想包袱,没有职权可丢失的,是临时性的,强权势力杀了他们也没有意义。不怕丢职丢命,因而他们可以毫无畏惧的去公正审判。西方资本主义制度里的有良心的法官,正是看到这点,将司法审判权力让渡给了普通民众,让渡给了人民审判团,由此才建立了相对公平正义的社会。
法官司法审判制度变革成人民司法审判制度,看起来是波澜不惊的事情,实则是人类社会的巨大的革命性的变革!人民司法制度几百年后能使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变成相对公平正义的社会,更应该能使社会主义社会变成公平正义的社会。
在中国改革司法制度,建立人民司法审判制度,也是静悄悄,少有人会感觉到它,关注它,但它是中国社会大革命,是关系国家命运和前途的大革命。
法官利益集团又要把人民司法审判制度整成“骡子”。是对中国国家执政者,人民的嘲弄。中国人民和有良心的法官,对此不应再旁观了, 应将此事视为关系国家命运前途的大决战。大家行动起来,阻止法官利益集团把人民司法审判制度整成“骡子”。在中国建立起人民司法审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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