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五不搞’就证明不能不包括“毛泽东思想”
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郑重宣布,在建设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时期中,中国还是要从中国国情出发,“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并认为这是中国经过60多年发展历程得出的重要发展经验和共识,更是中国特色政治文明与其他政治文明的本质区别。
所谓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没有疑问的应该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政治体制,二是经济体制。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天然一体。任何将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认识与实践都是错误的、形而上学的,因而也是极为有害的、甚至是可能导致毁灭这个制度的整体性崩溃。60年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证明,这是肯定的,毫无疑义的。
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中建设与发展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其指导思想,也必然没有疑问的应该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政治体制的指导思想,二是经济体制的指导思想。两者也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天然一体的。任何将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认识与实践也都是错误的、形而上学的,因而也是极为有害的、甚至是可能导致毁灭这个指导思想的整体性丧失与崩溃。60年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证明,这也是肯定的,毫无疑义的。
那么,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在政治与经济体制有机结合上的本质内容与特征是什么呢,就是吴邦国委员长所高度概括的‘八个确立’了,即:1、确立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2、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3、确立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4、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5、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6、确立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7、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8、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接下来,一个重大而又基本的问题就自然而然地摆在国人面前,那就是:谁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指导思想的伟大奠基者和设计者?谁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及其指导思想的伟大奠基者和设计者?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一个常识性不是问题的问题,那就是:这两个伟大奠基者和设计者的政治设计和思想指导,随着时间的推移,生命的逝去,以及在这个制度与体制还在运作和充满生命力的时期,还应不应该‘被包括’在‘一脉相承’的整个特色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之中?
国内外任何尊重事实的政治家与民众都不会否认,毛泽东主席才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指导思想的伟大奠基者和设计者?才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及其指导思想的伟大奠基者和设计者。请注意,我是说伟大奠基者和设计者,而没有说‘唯一’,也没有说‘集体结晶’中的其他领导人就没有‘辅助的晶体’。
我这里先将毛泽东主席个人的智慧结晶引述如下,并渴望鼓吹那个‘不包括’的这个家、那个家们也将他们‘包括’的‘集体结晶’中的其他‘晶体’也引述论证出来呈现在世人面前,让我们受受教育。
毛泽东不是靠着摸石头来创建社会制度和政治经济体制的,因为这是事关几万万炎黄子孙的命运和中华民族的前途。上下五千年的兴衰更替的漫长历史,古今中外各种制度与体制的经验教训,十几年前滚颠倒、以黑当白的日日夜夜,凝结成为一部部高屋建瓴、充满战略智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体制建设和发展的鸿篇巨制。这些闪跃着真理的光辉篇章主要有:《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一九三六年致许德珩的信》、《论联合政府》、《新民主主义论》、《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时期的任务》、《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等。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和《论人民民主专政》等文中创造性地将国家的实质和国家的形式分别概述为国体和政体这样两个基本范畴 ,并精辟地阐发了国体和政体运行的基本理论 ,并以之阐明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将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
事实胜于雄辩。到底是毛泽东还是什么其他人设计、创建、奠基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及其指导思想,是应该‘包括’还是应该‘不包括’,我先拿出事实来,当然我更渴望那些‘不包括’的无耻文痞们也以事实说话,而不要搞那些‘现代’、‘当代’的鬼把戏来搪塞和耍赖。
毛泽东对国体和政体的一般含义与我国国体和政体的特殊含义都作了科学的、开拓性阐发与创建。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指出 :所谓国体问题“就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特别是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的问题。他在阐明未来新中国的国体时提出 ,“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 。毛泽东同时指出 :所谓政体问题“那是指的政权构成的形式问题 ,指的是一定的阶级取何种形式去组织人民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他在阐明未来新中国的政体时提出“可以采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区人......”
“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的专政,正是准备着取消这种专政,走到消灭任何国家制度的更高阶段去的条件。……这许多相反的东西,同时却是相成的东西。” 《矛盾论》(1937年8月),《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304页 “这个革命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呢?目的就是打倒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建立一个人民民主的共和国。这种人民民主主义的共和国,就是革命的三民主义的共和国。它比起现在这种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状态来是不相同的,它跟将来的社会主义制度也不相同。” 《青年运动的方向》(1939年5月4日),《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527页 “ 这个国体问题,从前清末年起,闹了几十年还没有闹清楚。其实,它只是指的一个问题,就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资产阶级总是隐瞒这种阶级地位,而用 “国民”的名词达到其一阶级专政的实际。这种隐瞒,对于革命的人民,毫无利益,应该为之清楚地指明。“国民”这个名词是可用的,但是国民不包括反革命分子,不包括汉奸。一切革命的阶级对于反革命汉奸们的专政,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要的国家。” 《新民主主义论》(1940年1月),《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637页
“只要是殖民地或半殖民地的革命,其国家构成和政权构成,基本上必然相同,即几个反对帝国主义的阶级联合起来共同专政的新民主主义国家。在今天的中国,这种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形式,就是抗日统一战线的形式。 …… 至于还有所谓“政体”问题,那是指的政权构成的形式问题,指的一定的社会阶级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没有适当形式的政权机关,就不能代表国家。中国现在可以采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区人民代表大会直到乡人民代表大会的系统,并由各级代表大会选举政府。…… 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这就是抗日统一战线的共和国,这就是三大政策的新三民主义的共和国,这就是名副其实的中华民国。” 《新民主主义论》(1940年1月),《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636-638页
“宪政是什么呢?就是民主的政治。刚才吴老同志的话,我是赞成的。但是我们现在要的民主政治,是什么民主政治呢?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它不是旧的、过时的、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所谓民主政治;同时,也还不是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民主政治。……什么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呢?就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反动派的专政。从前有人说过一句话,说是‘有饭大家吃’。我想这可以比喻新民主主义。既然有饭大家吃,就不能由一党一派一阶级来专政。讲得最好的是 孙中山 先生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里的话。那个宣言说:‘近世各国所谓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适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若国民党之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也’。同志们,我们研究宪政,各种书都要看,但尤其要看的,是这篇宣言,这篇宣言中的上述几句话,应该熟读而牢记之。‘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就是我们所说的新民主主义宪政的具体内容,就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反动派的民主专政,就是今天我们所要的宪政。” 《新民主主义的宪政》(1940年2月20日),《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690-691页
“在抗日时期,我们所建立的政权的性质,是民族统一战线的。这种政权,是一切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人们的政权,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和反动派的民主专政。它是和地主资产阶级的反革命专政区别的,也和土地革命时期的工农民主专政有区别。对于这种政权性质的明确了解和认真执行,将大有助于全国民主化的推动。” 《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1940年3月6日),《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699页
“需要在广泛的民主基础之上,召开国民代表大会,成立包括更广大范围的各党各派和无党无派代表人物在内的同样是联合性质的民主的正式的政府,领导解放后的全国人民,将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国家。一句话,走团结和民主的路线,打败侵略者,建设新中国。 ”《论联合政府》(1945年4月24日),《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978-979页 “ 我们主张在彻底地打败日本侵略者之后,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对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我们把这样的国家制度称之为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 《论联合政府》(1945年4月24日),《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1005页
“新民主主义的政权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政权。所谓人民大众,是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被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政权及其所代表的官僚资产阶级(大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所压迫和损害的民族资产阶级,而以工人、农民(兵士主要是穿军服的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为主体。这个人民大众组成自己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建立代表国家的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政府),工人阶级经过自己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实现对于人民大众的国家及其政府的领导。这个人民共和国及其政府所要反对的敌人,是外国帝国主义、本国国民党反动派及其所代表的官僚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 ”《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1948年1月18日),《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1215页
“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要求我们党去认真地团结全体工人阶级、全体农民阶级和广大的革命知识分子,这些是这个专政的领导力量和基础力量。……同时也要求我们党去团结尽可能多的能够同我们合作的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它们的知识分子和政治派别,以便在革命时期使反革命势力陷于孤立,彻底地打倒国内的反革命势力和帝国主义势力。” 《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1949年3月5日),《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1374-1375页 “ 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个专政必须和国际革命力量团结一致。这就是我们的公式,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经验,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纲领。 ”《论人民民主专政》(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1417页
“中国人民在几十年中积累起来的一切经验,都叫我们实行人民民主专政,或曰人民民主独裁,总之是一样,就是剥夺反动派的发言权,只让人民有发言权。”
“ 人民是什么?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些阶级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团结起来,组成自己的国家,选举自己的政府,向着帝国主义的走狗即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及其帮凶们实行专政,实行独裁,压迫这些人,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如要乱说乱动,立即取缔,予以制裁。对于人民内部,则实行民主制度,人民有言论集会结社等项的自由权。选举权,只给人民,不给反动派。这两方面,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 “ …… 人民的国家是保护人民的。有了人民的国家,人民才有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和全体规模上,用民主的方法,教育自己和改造自己,使自己脱离内外反动派的影响(这个影响现在还是很大的,并将在长时期内存在着,不能很快地消灭),改造自己从旧社会得来的坏习惯和坏思想,不使自己走入反动派指引的错误路上去,并继续前进,向着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前进。” 《论人民民主专政》(1949年6月3 0日),《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1412-1413页
“现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在完全新的基础之上召开的,它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它获得全国人民的信任和拥护。因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宣布自己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自己的议程中将要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组织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组织法,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共同纲领,选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国委员会,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和国徽,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的所在地以及采取和世界大多数国家一样的年号。” 《中国人民站起来了》(1949年9月21日),《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4页
“我们的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这个专政是干什么的呢?专政的第一个作用,就是压迫国家内部的反动阶级、反动派和反抗社会主义革命的剥削者,压迫那些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破坏者,就是为了解决国内敌我之间的矛盾。例如逮捕某些反革命分子并且将他们判罪,在一个时期内不给地主阶级分子和官僚资产阶级分子以选举权,不给他们发表言论的自由权利,都是属于专政的范围。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广大人民的利益,对于那些盗窃犯、诈骗犯、杀人放火犯、流氓集团和各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坏分子,也必须实行专政。专政还有第二个作用,就是防御国家外部敌人的颠覆活动和可能的侵略。在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专政就担负着对外解决敌我之间的矛盾的任务。专政的目的是为了保卫全体人民进行和平劳动,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国家。”
“谁来行使专政呢?当然是工人阶级和在它领导下的人民。专政的制度不适用于人民内部。人民自己不能向自己专政,不能由一部分人民去压迫另一部分人民。人民中间的犯法分子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这和压迫人民的敌人的专政是有原则区别的。在人民内部是实行民主集中制。我们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宗教信仰等等自由。我们的宪法又规定:国家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国家机关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为人民服务。我们的这个社会主义的民主是任何资产阶级国家所不可能有的最广大的民主。”
“我们的专政,叫作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就表明,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制度,而由工人阶级团结全体有公民权的人民,首先是农民,向着反动阶级、反动派和反抗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分子实行专政。”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366-367页
毛泽东主席设计、创立、奠基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及其指导思想伟大理论特别是实践意义就在于如吴邦国在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意义时所说的那样,“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确立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立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确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绝对听党指挥的国家机器的基本形式(这一条是我加的),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正是毛泽东主席设计、创立、奠基的这些独具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与体制,才使深受三座大山压迫的苦难的劳苦大众翻身当家做了主人,才使亚洲病夫骄傲地站立了起来,才使中华民族跻身于了世界民族之林。即使按吴邦国委员长的说法,也“正是这些独具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安排,是以新中国建立之初的政治构想为基础,随着时代的演进而不断丰富发展,留下每代人智慧烙印的中国政治发展模式,为世界政治文明提供了一个新样本。”
应该说,吴邦国委员长的庄重说明,是代表全体人大代表的,从理论上来说也是代表全国人民的,因而是国家的庄重说明。不论是从实践上来看,还是吴邦国委员长的庄重说明来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及其指导思想的核心内容就是毛泽东思想。
因此,只要坚持‘五不搞’、‘八确立’,就不能‘不包括’“毛泽东思想”。反过来,假如‘不包括’毛泽东思想了,就一定是改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及其指导思想的颜色,两者必居其一。
那以石仲泉为代表的‘不包括’之流,到底是干了些什么,不是一清二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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