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毛泽东那样公私分明 |
王振江 |
2011年04月26日14:17 来源:《解放军报》 |
不久前,军报刊登了一篇关于延安时期及建国之后,党的领导干部如何正确使用公用马匹和公用车辆的文章,看了让人感触良多。近日读到介绍“毛泽东的生活消费观”的文章,说到毛泽东在成为新中国领导人后,是那样公私分明、两袖清风,不禁让人感慨。
“公马”、“公车”都是为工作方便由公家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因为工作需要,公家还会有些“公烟”、“公餐”、“公果”等供公家招待使用。毛泽东在这些看似细小的问题上始终公私分明,不接受任何不应属于自己消费的东西。
抽烟是毛泽东的嗜好。上世纪60年代,有工作人员打听到国外有种带嘴儿的烟能减少有害物质的吸入,便委托外交部购买了两打。生活管理员想,这可以作为“公烟”在招待费中报销这笔开支。毛泽东得知后坚决不同意,认为公家就是公家的,个人就是个人的。这烟钱只能从自己收入中开支。他就这类问题对身边工作人员说:“中国不缺我毛泽东一个人吃的花的。可是,我要是生活上不检点,随随便便吃了拿了,那些部长们、省长们、市长们、县长们都可以吃了拿了。那这个国家还怎么治理呢?”
毛泽东每次外出,生活用品大都随身携带,大到毛毯、毛巾被,小到牙刷、火柴。吃饭必付钱款和粮票。离开时不收礼品和土特产。一次在庐山开会,他的一些身边工作人员收受了水果、茶叶等物品,毛泽东得知后,不仅将江西省委负责人叫回山上进行严厉批评,还将这些物品作价由他个人作了全额支付。
在各种公务往来中,毛泽东收到各种礼品。有的既可视为“公物”,也可作为“私财”。有人劝他将一些个人需要的礼品留下私用,他却不同意,要求将礼品一一造册上交国库。他对工作人员说:“这是送给国家主席的,如果我不是国家主席,就不会有人给我送礼了;如果你当了国家主席,他们也会给你送的。”
读罢毛泽东这些事迹,觉得既是那样的亲近,又有一点久违。说亲近,是因为在许多老一辈革命家的生活中都能看到类似这方面的事迹。如上世纪50年代刘少奇在海南岛疗养,坚决拒绝用公款给他做的生日蛋糕。周恩来在南开大学视察,午餐一角一分钱的饭菜钱再三坚持要自己付。朱德到一家贝壳雕刻厂视察,有人在车后塞了一件贝雕画,他的回答是:“送回去,老规矩。”这些都体现了老一辈革命家公私分明的高贵品质。说久违,就是觉得这些做法在当今见得不多了,有的人不仅吃的是“公餐”,抽的是“公烟”,公私不分家,而且到基层还要有较好的招待,走时还得有土特产、纪念品送上,如果没有一点表示,便会觉得下面的人“不通世故”。这与革命前辈相比是何等差距。
如今物质丰富了,有人觉得吃点喝点、捎点土特产,没多大的开销。但是,这与坚持公私有别、公私分明不能混为一谈。物质条件再改善,公家的还是公家的,个人还是个人的,这是一个物质归属权的问题。不能觉得物质丰富了,归属就可以改变了。公私不分、化公为私实际上是生活作风“长毛”的表现,是侵占公家利益的行为,这是党风党纪所不能允许的。
当前,各级正在开展“加强党性修养,锤炼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在此期间,我们应当好好学习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公私分明、清正廉洁的作风,认真剖析和清除损公肥私、贪图私利的思想,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为党树立好形象,为官兵做出好表率。
(单位:武警8713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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