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龄:党史二卷主编张启华的治史之道
行文之前,先引一则古代故事:
鲁襄公二十五年,齐国大臣崔杼弑齐庄公,奉公子杵臼为景公,自立为右相。命令太史伯在史书上记载庄公死于疟疾,太史伯不从,写道:“夏五月乙亥,崔杼弑其君光。”崔杼大怒,杀之。太史伯有三个弟弟:仲、叔、季。太史伯死后,其弟仲继承其职,依然“复书如前”,亦被杀;叔再复书同样被杀;季又书,崔杼说:“汝三兄已杀,汝独不爱性命乎?若更其语,当免汝。”季答道:“据事直书,史氏之职也。失职而生,不如死!”崔杼最终无可奈何,只得妥协
当时,齐国还有一位南史氏,听说太史伯兄弟不肯使用曲笔而接连被崔杼所杀,唯恐正义不得伸张,于是抱着书简来到齐都,准备接替太史伯兄弟,以生死争正义,当南史氏赶到齐都时,崔杼已经接受了“弑君”的说法,于是南史氏又返回了南境。
这是一则十分感人的故事。为了给后代保存一段真实的历史,太史伯、仲、叔兄弟三人前赴后继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面对着权臣的残酷杀戮,他们的后继者四弟季仍不畏缩,用凛然正气最终战胜了邪恶!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史是史官的生命,而“实”则是史的生命。这是史之道和史官治史之道。故事中的太史伯兄弟以及那位可敬的南史氏,为后世史官树立了楷模,作出了表率。
主管党史二卷的编撰和修改工作的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原副主任张启华的治史之道是什么?他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作了详细的阐述,归纳起来就是“跟中央保持一致”和“为大多数人所接受、认可”的原则。
一、“为大多数人所接受、认可”的原则
张启华说:“同时考虑到在一些问题上有各种不同观点,还要能为大多数人所接受、认可。这确实需要长时间的努力才能做到。”
这是张启华就记者所问“从1995年开始,《党史》二卷的编写工作就启动了,为什么到现在才出版”作出的回答。
这里的“为大多数人所接受、认可”,直白地说就是“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法则了。其中有两个问题值得探讨:
一是作为“史”的本身来说,是否必须要获得大多数人的接受和认可才能成为“史”?我以为,从理论上分析,是没有这个必要的。“史”是已经过去的客观事实的复制和再现。它不以人们的是否承认而客观存在于历史的长河中,即使所有的人都不承认,它仍然客观存在着。因此,对于治史者来说,无须考虑人们的承认与否,唯一要考虑的就是把客观存在的“史”进行完整的发掘并复制再现出来。
二是在治史之中不可能得到“大多数人接受、认可”的数据。因为治史主要是史官以及相关的某些学者的事,其余的所有人都处于看客之列。看客对史的感受主要取决于史官的导向。就像观众跟着导演导出的喜剧发出欢笑而跟着悲剧流下眼泪一样。
事实上,对于历史上发生的事情,也从来没有进行过以所有人为对象的是否接受、认可的调查,更没有进行过全民公投以确定大多数人是否接受认可。
所以,“为大多数人接受、认可”的最终落脚点,就停留在实际掌握话语权的极少数人的身上了。1981年的四千老干部评议党史就是一个例子。四千人不能说不多,但是相对于老干部只是一小部分,相对于全体干部则是更小的部分,相对于全国人民就是很小很小的一个部分了。
可见,治史之中的“为多数人所接受、认可”的原则是很不科学的。
二、“跟中央保持一致”的原则
张启华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我们写这段历史一定要跟中央保持一致,一个是要跟《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保持一致,再一个就是跟中央文件、中央领导人的讲话和精神保持一致。”
和中央领导人的讲话精神保持一致不多说,无论中央领导的讲话是怎样的正确,对于治史而言,这种“保持一致”的提法都是不妥的,是不科学的。
“跟中央保持一致”的提法:一是概念模糊,词不达意。广义的党中央存在于1921年成立直至现在的90年时间内。狭义的党中央则只存在于某一届中央领导人的任期之内。“跟中央保持一致”指的是哪个中央呢?与改开以后的中央保持一致,是不是也要与改开以前的中央保持一致?即使是改开以后也有华、胡、赵、江、胡五人为首的好几届中央了。与哪一届中央保持一致?与胡锦涛为首的中央保持一致是不是也要与江泽民为首的中央保持一致与胡耀邦为首的中央保持一致?
二是“跟中央保持一致”的提法在理论上而言也是不科学的。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届”和以“首”划分的中央将会越来越多,每一届中央都会有其不同于上届的集体思维模式。每一“首”的中央,其领导人也会有不同于上一“首”的思维模式。如果史官治史都必须与这越来越多的新的“中央保持一致”,历史便成了一件必须不断翻新的器具而没有一个定准了。
怎样看待跟《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保持一致的提法?一是,这个《决议》的本身与当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一样,早已成为了历史。作为治史的史官,其责任不是与它保持一致,而应该站在史的角度上对它进行严谨的审视。二是客观上来讲,这个决议主要是由在那段历史中受过措折的人作出的,难免不带有偏向性。所以,与这个决议保持一致就很可能造成史的失实而干扰了那段历史的真实性。况且,从《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被后来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所否定这个情况来分析,此《决议》也不具有要求后来人特别是治史者与其保持一致的法定权威性。
事实上,后来的执政纲领根本就没有与这个《决议》保持一致!譬如,当年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即将私有制改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为这个《决议》所肯定的成绩,可是,后来的执政方针,不但没有与它保持一致,却正好背向而驶,又来了一个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成私有制!
在这个涉及到所有制的根本性问题上可以不与它保持一致,为何却单独要求治史与它保持一致?
三、张启华“史道”之谬造成的尴尬
由于张启华制定的这两条原则背离了 “以实为史的生命”的治史之道,所以,尽管他在主编党史二卷时也在喊着“要成绩写够,错误写透,评价公正”,但是,实际上却根本无法实现自己的主张,以至出现了许多尴尬。下面举两例予以说明。
(1)譬如三年自然灾害非正常死亡的问题,两种观点已经争论了几十年之久。一种观点是明确定性为饿死人,认定数量达七千万、六千万……两千万,另一种观点定性为非正常死亡,认可的数量是中国统计出版社1996年出版的由民政部与国家统计局合编的《中国灾情报告》第267页记载的统计数据1039753人(约为104万人)
双方的人数究竟谁是大多数?这是一个谁也说不清的事。张启发也没有打算去弄清。但是,为了达到“让大多数人能接受、认可”的目的,他又必须确定一个大多数,这个“大多数”就只能是现在中国社会舞台上掌握话语权的“精英”群体也就是那些叫喊饿死几千万人的代表人物了。不摆平这部分人,不让这部分“大多数人接受、认可”,张启华就没法下得了台。
怎样使这部分“大多数人能接受、认可”呢?“实”是肯定不能用的了。只能来虚的,也就是用花言巧语。
张启华在答记者问中是这样说的:“三年自然灾害的死亡人口数据社会上有很多争议,就是各个部门统计的数据也有差异。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是1000多万人;有些专家统计的数据是1850万;还有一位美国人口学专家统计的数字是2000万。等等。我们采取的是国家统计局的,这是最权威的部门。”
他在这里回避了“饿死人”和“非正常死亡”,而用了一个 “自然灾害死亡”新概念。你认为是饿死也可以,你认为是非正常死亡也行。具体数据,不听你的,也不听他的。与“权威保一致”,听权威部门的。说来说去,就是没有他作为史官“从实招来”的。
而这个权威部门发布在先的“104万”他又视而不见了。因为这个数据不可能为精英群体“大多数人所能接受、认可”,所以绝对不能“见”!
事实上,权威部门的1000多万自然灾害死亡也没有具体出处,《党史二卷》同样使用的是花言巧语(党史二卷第563页):
“由于出生率大幅度大面积降低,死亡率显著增高。据正式统计,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000万。突出的如河南信阳地区,1960年有9个县死亡率超过100‰,为正常年份的好几倍。
原本希望快一些让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结果却出现这样令人痛心的事情。这是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反右倾’斗争的严重后果,其沉痛的教训应该认真总结和记取”。
大家看,这里面连自然灾害死亡都没有了,只有一个“比上年减少1000万”和“死亡率为正常年份的好几倍”。接下来又在后面加了几个“痛心、严重、沉痛”的补充修饰语,借以引伸出饿死的惨象。
对于精英们来说,虽然“饿死几千万没有得逞”,但是,这样的“史”,他们也心满意足了。就像那些贩卖假货的,开出几千万价码本来就是想蒙人的,如今有人出了一千万,也就等于是承认了“货真”,还有不心满意足的吗!
如果有人要质问为什么说饿死千多万,张启华也可以理直气壮反戈一击:“请你指出,什么地方说了饿死千多万?”
当然,这一套也只能蒙混一下我辈不知真相者,一旦遇上了孙景泽、巩献田这类较真的人,那就只好不作答,由你们去说罢。如果有要开骂的,也就领受算了。
(2)譬如对文革的全盘否定问题,张启华用的是与“中央领导人”胡乔木“保持一致”。
胡乔木说:“我们根本否定‘文化大革命’,但那十年间也有不属于‘文化大革命’的成就,科技方面的成就,外交方面的成就”。
张启华说:“但是‘文化大革命’和‘文革十年’是两个概念。‘文革’是这十年中发生的最大的一件事,但在这十年中,我们还干了其他事,在某些领域也有取得的成就。比如外交、科技、经济发展等领域。”
不知这两位的高论是否也可以借来评价改革开放?若将上面的两个句子中的文化大革命替换为改革开放,文革十年替换成改革三十年——请问张启华先生,你能同意我的借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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