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龄:三年非正常死亡104万的虚实探究
我的《有据可查,三年非正常死亡104万》发出以后,“饿死几千万”论者有的如芒刺在背,恨不得把这个“104万”一口吞进肚里,以防它继续扩散。
在《天涯煮酒论史》上,一位“自来得”网友才发了个回帖。“新十字军”马上发话:“到此为止,希望下面看到的各位兄台都不要再回这个帖子了。”
由于回帖没有“到此为止”,“cqtnheyao”接着呼吁:“沉了吧。没意义啊。”此君唯恐大家看不见,连着又发一帖,将这句话连续复制了11遍。
中华论坛上同样出现了类似的留言。“岩里歪男”说:“一碗冷饭馊饭炒来炒去,无聊透顶。”他的话立即被“老浅一系列之八”顶了回去:“你们凭空捏出三千万的时候,就是热饭。现在人家有证有据找到了统计数据,你们又说是冷饭嘿嘿,真是笑话。”
就连也有网友发出了这种声音。一位叫laobaixinga的网友说:“我就不明白,为什么总是要在这问题上做文章!”可以想见,在“饿死七千万、六千万……”的文章面前,他就不会不明白而会很明白了:“好文章”!
这是题外的话。
总之,对于“104万”,回帖中出现了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这个数据是国家统计局于1996年推出的,受全盘否定前三十年思潮的影响,很可能数据有所扩大,也就是说,实际数据小于104万。另一种意见认为,非正常死亡是一个被人忌讳的概念,地方官员肯定会瞒报,所以,实际数字应该大于104万。
这个“104万”究竟是扩大了还是缩小了?我认为:
一、这是一个及时的全面的逐级呈报汇总形成的数据
下面是就这个问题与一位叫“Pingyuanstone”天涯网友的对话。
他说:“楼主是学统计的么?这么在乎数据。我是学新闻的,我在乎的是媒体的自由。自由了,数据自然就真实了。”
我答:“我是学旧闻的。我在乎的是旧闻的发掘。一些有价值的旧闻被挖出后,那些哗众取宠的“新闻”就破产了。我并不在乎数据,但我尊重每一个按正常程序产生出来的数据。有的人则完全相反,就在于那些想当然的数据。譬如饿死几千万的数据!”
他说:“没有证据表明统计局的数据是从“正常程序”得来的。”
我答:“灾情据告是由下而上的及时的全面的逐级呈报汇总形成的书面资料。”
他问:“你如何知道的?在基层统计部门工作过?”
我答:“真还在基层干过几天呢。譬如汶川地震的死亡人数,难道不是从最基层的村组报上来的倒是由中央部门自己预算的。”
他说:“干过几天?那么对具体程序的了解,恐怕也有限吧。如何能得出“及时的全面的”这个说法?如何知道是报了还是没报还是编的数据?如何知道报告是以全面的调查为基础的?”
我答:“为什么要做灾情报告?就是为了向上级提供灾害情况,以便组织开展救灾行动。不及时的报告就没有用了。作为上级机关要求基层报告灾情,肯定是要求全面汇报,不会只听甲地汇报,而不听乙地汇报!难道中央了解灾情还会分厚薄,只问河北不问山东只问南方不问北方吗?
‘如何知道报了还是没报’” 之问,一个大队还能不知道哪个小队报没有报!一个公社还能不知道哪个大队报没有报。……。”
至此,他没有就这个问题再发问了。
说明一下,这种全面的逐级呈据汇总得出的数据实际就是普查数据。
二、自然灾害死亡,没有瞒报的必要
“Pingyuanstone”:“楼上似乎在回避问题。我问的是,如何知道不是编的数据?”
我答:“我在主帖里说得非常清楚了。有可能出现非正常因素对数据的影响。但就自然灾害造成非正常死亡而言,瞒报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这种死亡不会追究责任,反可获得救济。”
他说:“我知道死亡可能得到救济,所以我问你,你怎么知道他们不是为了救济随便编出一个巨大的数字,或者为了逃避责任随便编出一个巨小的数字。”
我答:“灾荒的非正常死亡不追究责任,所以没有必要为了逃避责任随便编一个“巨小”的数字。从这个角度来分析。104万只有可能扩大而没有可能缩小。”
重庆皂角山李氏插话:“农民每天定量吃的三到五两(十六进制一斤)原粮都是自己生产的,而生产大队少报死亡人数还可以凭“人头”数多留“口粮,那时农民死亡是都不“火化”的,瞒报死亡人数而多留“口粮”也不好查,所以,以“这种死亡不会追究责任,反可获得救济”为据,说上报的死亡人数准确,道理并不充分。”
我答:“据说搜粮队是看见粮食就收走,并不按人头给留口粮的。如果真是这样,瞒死人也无益。”
实际上,如果基层干部站在本单位利益考虑问题,即使“按人头留口粮”,也不会瞒报死人隐瞒灾情的。瞒一个死人能“赚”多少口粮呢?按他说的3——5两标准就高不就低,瞒报一个死人一年才“赚回”1825两即114斤粮食。瞒10个才“赚”1140斤粮食。而如实报告饿死人情况获得的最少救助起码也是以不饿死人为标准!这个标准肯定远高于五两了。
《湄潭事件》一文中就有这样的记载:“一是开仓发粮,安排群众生活。粮仓一开,农村死亡基本停下来了。……二是抢救病号。……免费治疗,采取营养、药物等方法医治,完全康复后出院。”
权衡利弊,如果你是基层干部,你会选择冒着承担罪责的风险瞒报死人还是如实报告灾情获得救助呢?相信绝大多数的干部都是明白人,当然也不排除会有少数糊涂蛋。
一位叫“天军”的网友说:“如果亩产10万斤是可靠数据,那么只饿死104万才可能是可靠数据;如果亩产10万斤不是可靠数据,那么只饿死104万也不可能是可靠数据案。”
我答:“按你这样的逻辑。我推导出来的结论正好相反:104万应该是个被浮夸了的数据。因为灾害报得愈严重获得的救济愈多。大饥荒时期,还有什么能比上得到救济好。”
三、饿死人现象,想瞒也瞒不住
《多思论坛》上有一位“我也来一下”网友搬出了信阳问题质疑“104万”。
他说:“信阳地委向省委报告的死亡人数为38万,信阳地方志统计的死亡人数是48.3万。时任中央调查组处长的李坚和李正海两人向中央报告的数字是105万。这仅仅是信阳事件的统计。”
我答:“同一个信阳饿死人事件,三个不同的饿死人数据。数据愈多愈不可信!”
他说:“本地官员要逃避责任,肯定是少报瞒报。”
我答:“那么,喊105万的肯定是要整本地官员的了。加重罪责!”
他说:“呵呵,智商问题。”
我说:“自然灾害死亡还要追究责任?追谁的责任?追老天吧!不是智商问题。”
他说:“你自己查一下当年信阳事件的处理情况。”
我答:“信阳是一个极端事件。虽有天灾,造成恶果主要是人祸。再说,瞒住了吗?”
他没有回复了。瞒住了吗?瞒不住的。饿死人的情况绝对瞒不住!这个道理很简单。一旦饥荒到了饿死人的地步,如果领导者不采取积极措施自救和争取救助而隐瞒灾情和饿死人情况,其结果必定造成死亡人数日益增多以至不可收拾而自行暴露。当时为祸严重的信阳、通谓、湄潭等都是如此,而且,最后都惊动了中央,责任人都受到了严处。
四、未推翻“104”万而自立的饿死人数据都是“伪据”
综上所述,我认为,三年非正常死亡104万人有可能大于实际非正常死亡数字而没有可能小于实际数字。也就是说,实际非正常人数有可能小于104万人。
当然,这只是一个理论分析得出的结论,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按照党史二卷主编张启华的国家统计局是“最权威的部门”之说,这个“104万”就是出自“最权威部门”的!它是由三年自然灾害时期的最权威部门及时统计出来的唯一一个具有权威性的非正常死亡数据!
谁要挑战它的权威,企图用别的数据取代它,那就必须通过扎扎实实的的普查,用取得的比它更具权威的数据来推翻它。否则,任何其它数据在它的面前都只能算是“伪据”而无立足之处。就像一个既没有理由也没有力量推翻合法政权而自立的伪政权一样。
改开以后出现的三年饥荒时期众多的非正常死亡(饿死人)数据都是如此,都是“伪据”!包括《党史二卷》认定的自然灾害死亡一千多万在内。因为,推出这些数据的所谓专家学者,没有任何人作过任何形式的调查(包括小范围的抽样调查)!也没有任何人对客观存在着的权威数据“104万”作过任何探究,自然也谈不上将这个数据推翻了。他们都是在隐瞒这个数据后,凭着自己的所谓“学术”,以个人的主观意愿为前提进行推测估计,并且通过大造舆论,放肆宣扬渲染,变相的“强制”大众接受他们的推测估计数据。
这是学术研究中出现的一股邪风,完全违背了学术研究的宗旨,使学术成了巫术霸术流氓术!“三术”的祸乱在我们眼前时有所见:什么三年饿死三千六百万、四川饿死一千万、信阳饿死一百万,通谓饿死三分之一以及某些九十年代出笼的县志中不负责任的饿死人数据等等。还有,用所谓的“气象资料分析”否认几十年前的具体气象记录和灾情据告中记载的气象情况,同样也是“三术”的具体表现。
附注:
有网友问到非正常死亡的具体所指是什么。我认为非正常死亡是指老病寿终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造成的死亡。但在灾情据告中出现的非正常死亡应是与自然灾害有着直接或间接关联的死亡。如水灾可以淹死人、酷暑可以热死人、严寒可以冻死人……这些都是直接致人死亡。自然灾害又可引发饥荒和疫病,由此间接造成饿死和病死。曾见过一篇帖子写到沧州1960年的水灾危害情况,主要就是由灾情持续时间长引发疫病造成了大量的非正常死亡。(没有查到这篇帖子了,有网友见过的话,拜托转来。)
一些地方由于人祸扩大了灾害的危害程度而造成大量非正常死亡也是在自然灾害的前提下发生的,所以,应该归入了灾情报告中的非正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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