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二胎”是十八大以来最好消息。十八大以来好消息频出,其中最贴近,最直接关系民生,最看得见、摸得着的好消息,非“单独二胎”莫属。
强制独生子女做法,不多说,说起来都是泪,间杂血。强制独生子女做法,30年来已经证明积弊多多,积弊深重。“计划生育”长期以来作为党和国家“天下第一难”的工作,充分说明了其积弊之深,之重。
积弊深重,不在于计划生育本身属性。在于计划生育中的不人道,不人性,不科学,不可持续的强制独生子女的做法。把计划生育简单地等同于强制独生子女。
计划生育不是强制搞独生子女,强制搞独生子女不是计划生育,这道理人尽皆知。而30年来,倾全党全社会之力搞的强制独生子女做法,几乎是计划生育的全部工作,全部内容。
这种不人道,不人性,不科学,不可持续的做法,简单,粗暴,短视,急功近利,不理社会后果,不计人间疾苦。
30多年来这种错误做法,已经越来越显示出其不人道,不人性,不科学,不可持续的弊端。而这种弊端由亿万人数,亿万家庭,整个民族,几代人承受。其中承载的无以计数的叹息,眼泪,鲜血,痛苦和绝望,即使现在立即改变,也将持续几十年,还将影响一代人,两代人之久。而在伦理道德,社会发展,民族未来影响上的沉痛教训还将持续更长时间。
十八大做出单独二胎的正确决定,是深思熟虑,符合历史、现实和未来的十分正确的决定。是深入基层,充分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的具体表现。
党的正确的政策和决定,来自群众,服务群众,为群众谋利益。实践证明,强制独生子女做法,不为大多数人,最广大群众所理解,所接受。强制独生子女做法脱离群众,脱离现实,最根本的是违反了国家,民族,社会的发展规律。
第一代独生子女大的已经30多岁,这些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家庭,都最沉痛地感受了强制独生子女做法带来的天长日久的痛苦,惶惑,乃至绝望。与日俱增,数量巨大的失独家庭的凄凉境况,以及社会保障长期不健全,各种事故伤亡频发等等,都更加剧了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家庭,社会民心的焦虑和不安。
有一部分单独家庭,承受各方面巨大的压力,生育了第二胎。党的十八大“单独二胎”好政策,说明了这些率先单独二胎的人们的做法是正确的,是符合十八大好政策的。
什么叫群众的首创精神?这就是群众的首创精神。
什么叫群众中蕴藏着无穷无尽的创造力?这就是群众中蕴藏的无穷无尽的创造力。
什么叫党的正确的政策是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党的政策的群众基础,和服务群众的目的。
什么叫联系群众?什么叫接地气?什么叫到基层去?这就是群众,这就是地气,这就是基层。
党的政策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这些勇敢地冲破不合理,不人性,不人道,不科学的强制独生子女做法的单独二胎家庭,是党的正确的单独二胎的政策的最基本的基础和源泉。
有地方政府体恤民意、民心、民情,正确执行十八大政策,对十八大“单独二胎”出台前已经单独二胎的,毅然不再罚款征收社会抚养费。有地方则对之前的单独二胎仍然沿袭老旧做法,继续罚款征收社会抚养费。
前一种地方,正视单独二胎的必然性,合理性,可行性,不可阻挡,符合十八大关注民生,关注群众利益的正确做法;后一种地方,违背十八大,继续和十八大单独二胎不相符的老旧做法。
十八大单独二胎决定,是好事情。好事好好办,搞单独二胎,就搞单独二胎,不要阳奉阴违,嘴上说一套,实际另搞一套。
生育受生育年龄,家庭状况等诸多因素制约。特别对28岁,或者30岁以上生育二胎的单独家庭,应该实行人性,人道,科学的做法。没有罚款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再罚款征收社会抚养费;已经罚款征收社会抚养费,没有执行的,或者没有执行完的,不再执行罚款征收,
这也符合法理。单独二胎已经不是罪,还继续按罪惩处,按罪追溯,无论在经济上,还是政治上,于理于法都不合适。
还有地方对二胎做出间隔四年的规定,这是人为地给计划生育制造矛盾,人为地增加计划生育的难度。家庭生育,千差万别,硬性规定四年间隔是拍脑袋规定,也于法于理于实际都不合适。
单独二胎已经是最大极限,最为严厉的计划,什么时间生,间隔几年,没有必要计划,也计划不了,计划没用。社会人口流动性这么大,计划二胎在哪里生?计划二胎在哪里抚养,学习,成长,就业?能计划的了吗?计划不了的。
应该不折不扣地正确理解,实行,执行单独二胎政策。生育等不起,特别是对28岁,30岁以上生育二胎的,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必须人性人道,立即停止罚款征收荒唐,荒谬的社会抚养费。
而真正正确的做法是,对所有二胎家庭立即停止征收罚款所谓的社会抚养费。全社会,不分民族、地域、宗教信仰,实行一对夫妇生二个孩子。这才是计划生育,人性、人道、科学、可持续的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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