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我在中国网新闻中心栏目中看到这样一条新闻:陕西县人大代表砸车打人被拘 释放后报复再被拘(见http://news.china.com.cn/2014-05/14/content_32377459.htm)其中有这样一些内容:
【4月,蓝田县一人大代表冯×因为矛盾殴打他人并砸车,被警方行政拘留20天。可踏出拘留所仅十余天,他又因报复打人,在短短一个月里第二次被行政拘留。】【而冯某称,事发当晚,他路过黄某的手机店,停车上前询问黄某一些琐事,俩人言语不和发生冲突。他强调,自己当时并未拿刀,只是用随车携带防身的三节棍砸车打人的。】
看到这些内容,我忍不住又想说几句,但是,说多了又往往发不出去,或者是,即便发出去了,又往往被放在不容易被人看见的地方。于是,我改变一下方式,今天,干脆就来批评一下陕西省蓝田县的人民群众:
陕西省蓝田县的人民群众啊!像冯×这样素质的人民代表,你们究竟是怎样选举出来的呢?如今是和谐盛世,冯×作为人民代表,他随车所携带的三节棍究竟是用来干什么的呢?他究竟是黑社会的人呢?还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代表呢?为人民服务难道还能用得着三节棍吗?什么?你们说你们根本就不知道冯×是怎样成为人大代表的?如此说来,冯×这个人大代表岂不是从天生掉下来的、或者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么?这就难怪他天不怕地不怕、伸手就打、出手就砸了。我想,他的人大代表资格总应该是与你们有点关系的,总不能把责任都推给领导吧?领导们日理万机,他们忙不过来啊!况且,人民代表总应该是与人民群众有关的,人民代表不好,这分明就是人民群众不好嘛!你们说,是这个道理吗?
倘若按照我这个说法,是不是就很和谐了?多省事啊!如果再把它交给万能的市场去处理的话,那就更省事了。
秦川牛
2014.5.14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