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明确要求,“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准违规配备秘书”。因此,多地取消领导专职秘书。
政府的专职秘书本应只负责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上情下达,领导授权的范围内,就某件政务作浅层次的催办、督办。他的日常工作应受办公厅(办公室)安排和领导。专职秘书也很有必要,但因秘书的录用、提拔、定向等方面,本应有组织依据程序的标准决定的重大问题,但实际上秘书的选用就像私营“老板”选“助理”一样,个人说了算。这样状况下“成长”起来的专职秘书,专横跋扈,目空一切,只对“老板”个人负责,不仅不把主管的综合部门放在眼里,甚至凌驾于其它副职之上。而且有些领导视秘书为私人班底、私人资源,撇开专职秘书的行政管理部门,过多、过深地让他们参与政务、个人事务,视女秘书为知己情人,视男秘书为徒子徒孙,到了无话不说、无事不告的异常状态。这样的案例全国曝光的很多,数不胜数。
清理违规配备秘书毋庸置疑,而且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何况相关制度也规定得很明确。但实际上,现在副省级领导都有秘书,市地级、市(县)级领导也有,甚至到乡镇一级都有,虽然公开不叫秘书,但是履行的也是秘书的职能。貌似一些领导或许离不开秘书,患上了“秘书依赖症”。有的领导似乎没有秘书,讲话稿就不会写,工作就会失序,生活也会变得一团糟。放着规定不执行,又或者变相执行规定,把原有的秘书处、秘书科改为调研处、调研科,人还是那些个人,事还是那些事,每天领导的工作、生活“秘书”还是如影随行,服务得妥妥当当的,因此,真要解决秘书的问题,就必须下决心在全国范围内、自上而下地开展一次强有力的清理行动,不论官大官小,违规都要纠正。只有这样才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也才能达到中央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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