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民主与无产阶级大民主
对学与思《针对《列宁是如何批判布哈林、如何反对折衷主义的》发》一文的评论
我喜欢参入争鸣。
首先回答:
共产党政权一定是无产阶级专政政权吗?
完全由工人组成的政权一定是无产阶级专政政权吗?
多党联合政权可不可以实现无产阶级专政?
多党轮流执政可不可以实现无产阶级专政?
马列毛主义的政党政权一定是无产阶级专政政权(不要唯名称论)。
完全由工人组成的政权不一定是无产阶级专政政权;
多党联合政权不可能实现无产阶级专政;
多党轮流执政不可能实现无产阶级专政。
文章前半部分论述是基本正确的(除个别提法),后半部分错误较多,有可能陷入“宪政民主”的错误理论中去。
现在说前半部分不完全正确的的地方:
(1)关于“资产”与“财产”。“钱币”不是普通的“财产”或“资产”,不是简单地用“用于消费”或“用于投资”来划分。它与“钱币”的来源和占有的多少有很大关系。“钱币”超过一定的消费水平就是财富(即使不获取利息),不用投资就是“资产”,就是资产阶级。因此“存在银行里的钱是财产,投到股市里的钱是资产”就不准确。
(2)说“资本主义社会里知识阶层总是依附于大资产阶级的,通常被称作小资产阶级。”这个不准确。知识分子依附于大资产阶级的部分,就是资产阶级,是剥削阶级。毛主席有时也称其为小资产阶级的上层。我们“通常被称作小资产阶级”的,是知识分子的大多数,也就是下文说的“还有半无产阶级和部分知识分子的参与,他们都是劳动者,都是财富的创造者。”的即作为劳动者的知识分子。
主贴说“无产阶级就是社会主义革命中最革命的阶级。”无疑是正确的。“无产阶级不仅是最革命的阶级而且是最彻底的革命派。因为只有完全消灭了私有制经济,完全消灭了剥削的经济基础,无产阶级才能最终摆脱被剥削的命运,所以无产阶级是最彻底的革命派。”
说“不论是马克思的理论,还是过去近百年的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与教训,都告诉我们: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是确保社会主义能够战胜资本主义复辟的唯一手段。”同样是正确的。
但是说“这里强调‘全面’二字是为了强调无产阶级专政不仅要专传统阶级敌人的政,更要专国家权力机构里面的蜕化变质和潜入的敌对分子的官员的政!”就有问题了。
所谓的“全面专政”,张春桥的《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已有明确的论述,在此不做重复说明。而主贴强调的不是这个意思,是“更要专国家权力机构里面的蜕化变质和潜入的敌对分子的官员的政!”这里有两个问题(1)“蜕化变质和潜入的敌对分子的官员”暴露和被发现的的问题(2)暴露和被发现后的处理问题。如果是第二个问题,那么主贴提出的问题就是对的。如果是第一个问题,主贴提出的问题就是错的。事实是毛泽东时代的官员中的蜕化变质和潜入的敌对分子,一经暴露和被发现的,没有不被专政的(或被处理的,这要根据问题的性质),对刘青山、张子善,薄一波、杨献珍等61个人的叛徒集团的专政就是证明。
说“苏联和中国的实践都是‘压制’得过分,而教育、改造不足。”这与事实不符。就中国而言,对阶级敌人除了罪恶极大、民愤极大的少数人采取镇压和关押的外,多数是以教育、改造为主,而不是不足,并且只在政治上压迫,经济上并不剥削,同样同工同酬,按劳分配。
因此,主贴的观点,暴露了否定毛泽东时代的托派立场。
主贴接着说“为什么苏联和中国的无产阶级专政都没有实现对国家权力机构里面的蜕化变质和潜入的敌对分子的官员的专政呢?
根本的原因是:苏联与中国的社会主义并没有实行真正的无产阶级专政!”就进一步证明上述结论。
马列毛主义的共产党执政就是无产阶级专政!这是毋庸置疑的。
无产阶级没有马列毛主义的政党为核心的领导,夺取政权上升为统治阶级,是不可能的。
列宁说:“保持党的统一和实现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意志的统一是无产阶级专政胜利的基本条件。”这就是说,不仅政党是必须的,而且组织的统一、意志的统一是无产阶级专政胜利的“基本条件”。
这不仅是理论问题,而且也是实践证明正确的普遍真理。
说“社会主义是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过渡型社会,这是左派中的共识。”
对这个问题认识并不完全一致,主要是关于对“过渡”的理解。我认为的“过渡”,是有阶级的社会到无阶级的社会的这一段历史时期,称为“过渡”时期。而且我认为这个理解是符合毛主席的理论的,就是社会主义是一个社会形态--社会主义社会,同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是并列的社会制度。是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这一点,与马克思、恩格斯著作里讲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了解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他可以帮助我们从根本上区别列宁的社会主义、无产阶级专政和毛主席的社会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的本质。这也是我(们)与一些马列毛主义左派如主贴、高居茅等人在理论上的存在分歧和不同观点的原因。
“在社会主义阶段存在着阶级和阶级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而复辟的危险主要来自党内走资派”,“这是毛派共产党人的共识。” 确切的讲应该是毛主席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核心。
说“为了堵塞走资派复辟资本主义的道路必须对党内走资派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六十年的经验、教训的必然结论。”
这个问题就来了,“对党内走资派实行无产阶级专政”?
专政是干什么的?
毛主席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说:我们的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这个专政是干什么的呢?专政的第一个作用,就是压迫国家内部的反动阶级、反动派和反抗社会主义革命的剥削者,压迫那些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破坏者,就是为了解决国内敌我之间的矛盾。例如逮捕某些反革命分子并且将他们判罪,在一个时期内不给地主阶级分子和官僚资产阶级分子以选举权,不给他们发表言论的自由权利,都是属于专政的范围。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广大人民的利益,对于那些盗窃犯、诈骗犯、杀人放火犯、流氓集团和各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坏分子,也必须实行专政。专政还有第二个作用,就是防御国家外部敌人的颠覆活动和可能的侵略。在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专政就担负着对外解决敌我之间的矛盾的任务。专政的目的是为了保卫全体人民进行和平劳动,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国家。
毛主席又说:人民民主专政有两个方法。对敌人说来是用专政的方法,就是说在必要的时期内,不让他们参与政治活动,强迫他们服从人民政府必要的时期内,不让他们参与政治活动,强迫他们服从人民政府的法律,强迫他们从事劳动并在劳动中改造他们成为新人。对人民说来则与此相反,不是用强迫的方法,而是用民主的方法,必须让他们参与政治活动,不是强迫他们做这样做那样,而是用民主的方法向他们进行教育和说服的工作。
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不能用咒骂,也--不能用拳头,更不能用刀枪,只能用讨论的方法,说理的方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一句话,只能用民主的方法,让群众讲话的方法。
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全部含义。
对党内走资派能用无产阶级专政吗?这要看与走资派的矛盾是敌我矛盾还是人民内部矛盾。我在《红旗网》有一篇《关于对走资派与官僚资产阶级的认识 》讲到这个问题。
走资派除了死不改悔的其与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之间的矛盾仍是人民内部矛盾,不是敌我矛盾。在反击右倾翻案风中毛主席说过“他还是人民内部问题,引导得好,可以不走到对抗方面去,如刘少奇、林彪那样。”毛主席说:对于走资派“批是要批的,但不应一棍子打死。对犯有缺点和错误的人,我们党历来有政策,就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互相帮助,改正错误,搞好团结,搞好工作。”
显然,主贴的观点完全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说“走资派复辟资本主义总是从诽谤、否定公有制经、集体济,从取消工农的主人公地位这两个方面开始的,这是苏东各国资本主义复辟的事实。”这是错误的结论。
主贴忘记了一个根本事实,走资派复辟资本主义不是从诽谤、否定公有制经、集体济,从取消工农的主人公地位这两个方面开始的,而是从夺取无产阶级的政权开始的,走资派清楚得很,有了政权就能保证走资本主义,没有政权就走不了资本主义。苏东各国的资本主义复辟的事实都证明,走资派就是通过政变上台掌握了政权以后开始的资本主义复辟。
这再次证明,革命的根本问题是政权问题。
为了堵塞走资派复辟资本主义的道路,显然用主贴所论述的观点即对走资派进行无产阶级专政是不行的。
主贴又说“要堵塞走资派复辟资本主义的道路,就必须用超过国家执政权力的权力来确保公有制经济、集体经济和工农的主人公地位不可侵犯。”
不知道主贴所说的这两个“必须”是什么关系?
就必须“用超过国家执政权力的权力”而言,是个什么东西?
主贴说:“在政治方面则“超过国家执政权力的权力”必须保证不会出现固定的掌握行政权力的阶层。通俗些说,就是要保证不会出现职业官僚阶层。这就要求“超过国家执政权力的权力”能够不断更新、更换新的行政权力“执行人”,并有效监控这些行政权力“执行人”的工作。”
在这里有三个问题(1)既然有“超过国家执政权力的权力”,那么就完全存在超过国家执政权力的“权力”的“权力”(2)“保证不会出现职业官僚阶层”的情况和(3)“能够不断更新、更换新的行政权力“执行人””的两种情形,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是做不到的。因为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还消灭不了阶级差别,更消除不了三大差别(城乡、工农、脑体),资产阶级法权,商品经济、按劳分配、价值规律还起作用。也就是说,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由于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个体所有制的客观存在,由于人们文化、知识、智力和经验等的差别的原因,不存在官僚阶层,更新、更换新的行政权力“执行人”,不会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建国初期,我们甚至不得不使用旧的官僚,在教育、文化、艺术等领域甚至一直被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学阀、技术权威所把持,直到文化大革命,才有所改变,这是不得已而为之。这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认识。那种保证“不出现”、“随时更换、更新”之说只是主观唯心主义罢了。列宁、毛主席清楚得很。即使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也不可能是无政府主义的,也是要有分工的。正如毛主席说的,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进行监督。
主贴说:“确保不许执政权力超越上述规定的权力就是“超过国家执政权力的权力”。这种“规定”在哪里存在?当然只能在宪法中存在。”还是什么《金刚宪法》。
不管什么“金刚”“银刚”,不就是一部宪法吗?
任何“法”都是为阶级服务的,当“法”不能满足阶级的需要或触犯到阶级的利益时,“法”就必须修改或废除。因此“法”不是最高的,最高的是阶级、阶级的利益。
资产阶级宪法是私有制经济为基础的,核心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
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宪法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是以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为前提的。
社会主义宪法是怎么来的。是2800万人前赴后继、流血牺牲,是马列毛主义政党,经过28年,领导无产阶级及人民群众浴血战争夺取政权后“创造”的,是为无产阶级政权服务的,无产阶级政权是为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的。也就是说,宪法是为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服务的,而不能束缚无产阶级不断革命的要求。
在此,需要强调的一点就是,根本不存在“法定执政党”的问题。无产阶级的政党是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的最高体现。无产阶级专政不通过政党是实现不了的。“法”是定不了谁执政的,谁执政是由阶级斗争的结果来决定的。
列宁说:“保持党的统一和实现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意志的统一是无产阶级专政胜利的基本条件。”这就是说,不仅政党是必须的,而且组织的统一、意志的统一是无产阶级专政胜利的“基本条件”。
这不仅是理论问题,而且也是实践证明正确的普遍真理。起码到目前为止,在一个世纪的世界范围内还没有例外。
那么,“超过国家执政权力的权力”“权力”存不存在呢?当然存在。这就是无产阶级的大民主。
我在《关于毛主席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伟大理论和实践》一文中说:毛主席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和实践概括起来,也就是它的精髓是;
(1)继续革命的对象: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2)继续革命的方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是无产阶级的大民主。
毛主席说: 这个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用无产阶级专政下的大民主的方法,自下而上地放手发动群众。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用无产阶级专政下大民主的方法,是无产阶级民主的最高形式。无产阶级大民主,就是无产阶级及其广大人民群众运用“四大”——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向走资派进行斗争。
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革命群众的主要的有力武器,也是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继续革命的主要武器。运用这个武器进行反对党内走资派的斗争,是进行继续革命的主要方式。
当然,无产阶级的大民主的真正实现,也是一个历史过程。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仅仅是一次有益的尝试。
主贴提到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基本构建的设想》一文,我看了一下。结论是:其本质不过是资产阶级的宪政民主的一套东西。
“宪法至上”在公有制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是行不通的。我说《暮云愁:法治宪政与无产阶级专政势如水火》一文是不多见的好文,就是这篇文章对这个问题的分析是深入的,有兴趣的不妨读一读,会有收益的。
无产阶级专政是人民群众的专政,无产阶级的国家是人民群众的国家。“法”必须体现无产阶级的意志。只有无产阶级的大民主才能体现无产阶级的意志。
文化大革命实行的巴黎公社式的民主选举革命委员会权力机构的成员,并要做到不脱离群众、不脱离劳动,拿原工人岗位的工资,如王洪文、陈永贵、吴桂贤以及一大批进入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权力机关工作人员都是这样做的。工代会、贫代会、人代会成为各级权力机关。工农兵直接占领文化、教育、卫生、意识形态领域,这些都不是构想,而是实践多年的历史经验。无产阶级专政要求,司法不是独立,而是人民司法人民管,军队不是国家化,而是人民化。这样才能做到人民监督。
这是与资产阶级的宪政民主根本相反的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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