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网友关注周秀云讨薪命案公正审理呼吁书
2014年12月13日,河南女工周秀云在山西讨薪被恶警王文军粗暴执法扭断脖子致死。惨案震惊人寰!
据悉讨薪女工周秀云被恶警王文军粗暴执法扭断脖子致死的惨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并将于四月底五月初开庭审理,我们黑龙江广大网友对案件能否得到公正处理、罪犯能否得到严惩,十分关注。
周秀云一家从河南到山西打工,为山西的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付出艰苦的劳动,本应获得应有的劳动薪资,但是事实却恰恰相反,周秀云一家付出的劳动,并没有拿到承诺的工资。为讨要薪资他们却遭到混入警察中的败类王文军殴打,周秀云被王文军扭断脖子致死。更令人愤怒的是,在王文军扭断周秀云脖子之后,王文军不是送周秀云去医院抢救减轻自己罪责,而是残忍地踩住周秀云的头发长达23分钟,致使周秀云死亡。期间王文军不断地打电话与外界联系,令人怀疑,王文军是否在寻找关系掩盖命案?
案发后,王文军寻找警察中的腐败势力掩盖命案,限制周秀云家人举报立案。在媒体报道案件后,引起全民关注,举国愤怒!但某些媒体的舆论,甚至某大官媒的某大主持人和黑律师对此案件隐瞒真相,进行歪曲事实的篡改,故意把本来是因讨薪引发的恶性案件,歪曲成与讨薪无关的一般治安纠纷,把王文军故意伤害(准确说是故意杀人)致人死亡的残暴行为编造为警察滥用“职权”,请问国家法律何时给予过警察殴打平民的“职权”?国家法律何时给予过警察扭断妇女脖子的“职权”?
王文军身为警察知法犯法,已堕落成混在警察队伍中的败类,按法律应罪加一等。如果他扭断周秀云脖子后,马上送往医院抢救,人死亡后主动认罪,心有悔意,求得死者家属原谅,尚可考虑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可量无期徒刑,不杀改造。
事实上王文军殴打周秀云并扭断周秀云脖子后,残忍地踩住周秀云的头发长达23分钟,致使周秀云死亡。命案发生之后还殴打死者亲属王友志致其6根肋骨不同程度损伤,并威胁家属,隐瞒命案,毫无悔意,他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太原警案固然反映了政法系统存在严重问题,但它毕竟是被诱发的直接原因,造成悲剧的根本原因却是劳资矛盾,是背离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结出的恶果。以资本为代表的生产资料,可以任意奴役劳动,而劳动力却没有获取报酬的保障,类似于太原民工的情况,在建筑行业尤为突出、其他行业也不乏其例十分普遍。此种情况在资本主义国家都很少见,而只有在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才随处可见,比比皆是。
为此,我们呼吁:
一、坚决要求真正依法审理、公正判决讨薪女工周秀云命案。
二、作为此案公诉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和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及其司法人员,尤其是主审法官,要真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受害民工伸张正义。
三、中央领导应该直接关注此案审理,将此案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讲话精神的一个典型案例,遵照“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的核心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相统一,保证此案真正得到依法审理,公正判决。
四、要求必须从制度上制止根绝此类命案事件,真正依法治国,有所作为。
黑龙江网友:赵剑斌、、范正美、李浩洋、董福地、彭勃、钟声、刘殿中、马占春、卢胜、张德临、刘志和、冷颜
2015年4月29日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