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这是人民的利益。然而,只有社会进入到社会主义阶段才有这种可能。而我们曾经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群众和革命英雄奋斗来的。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是人民唯一一条可走的道路。
共产党应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组织,是领导我们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因为“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共产党宣言》) 中国共产党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而诞生及存在的。而“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十八大《中国共产党章程》) 而如今,我们党内有的党员有了丰厚的资产,党外有的有资产的人也进入了党内。这些党员还是属于工人阶级吗?他能去“消灭私有制”让共同富裕吗?能去“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十八大《中国共产党章程》入党誓词)吗?应该清除不符合条件的党员,必须保证中国共产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不变。
社会主义社会应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八二《宪法》第二条) 既然是由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权力,就不能由资产阶级来行使权力。也就是说代表大会应“是以工农兵代表为主体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七五《宪法》) 而如今,我们的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真正的人民有多少呢?除了官员,富有资产的人占了很大比例,他们能为人民的共同富裕建言献策吗?他们能在表决器上对不利于人民的决议按“反对”键吗?人民如何行使权力呢?应该让人民占代表的多数,必须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不变。
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是 “消灭私有制”、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八二《宪法》第六条)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经过28年的不懈奋斗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又经过7年左右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一化三改造”实现了社会主义,再经过20来年艰苦创业建设成了在工业、农业、国防、科技、文化等领域都取得了伟大成就的社会主义强国,消灭了剥削,为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如今,出现了官僚资本家、投机商资本家,形成了严重的两极分化,产生了剥削,难道这还是社会主义吗?还能实现共同富裕吗?应该遏制这种复辟现象,必须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性质不变。
只有保证党的性质不变、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不变、社会主义的性质不变,我们才有可能实现共同富裕。让我们共同努力,“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消灭资本主义,去争取共同富裕的到来。
201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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