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关键之处就是健全中国的法治,关键是制度和执行制度,要全面完善相关的立法制度,做好顶层设计,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同时要建设好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让执法者的执行力更强更有公信力,要让好的政策落地关键在于落实。
要全面推行依法治国,不是像有些基层官员理解的,用法律去治老百姓,而是用法律管住官员,严格依法行政,须知官员也是百姓的一员,并且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自当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约束之。没有法外之地,就是意味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人可以超越法律,没有人拥有特权,必须要树立法律意识,一切皆要依法办事,照章办事。
党员干部要常常反思自己,“多照镜子”时时省,以身作则。要求群众去做的,自己应当首先做到;要求老百姓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坚决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和人格力量为群众作出榜样。
党员干部必须要对法律心存敬畏之心,法律的设计要编织的更加周密,牢牢地制约“一把手”的权力,避免权力过分集中;加大对管人、管事、管权等制度设计,加强领导干部离任问责制,真正做到对人民群众负责。只有树立法律的无上权威,只有敬畏人民、敬畏法律,真正做到令行禁止,才能从根本上铲除腐败。让权力运行纳入法治轨道,立法、司法、守法都在制度的框架下有序运行,这样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郭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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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