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国将有150万名领导干部填写一份内容一样的报告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这份由12张A4纸构成的报告表,涵盖了一名干部及其家属财产、婚姻、房产、投资等多方面“家底”。(4月7日《新京报》)
我们看到,部分地区将干部申报家底的工作,已从中央规定的副处级以上干部,悄然“扩面”,拓展至科级干部,并在原先科级干部报告制度基础上,新增添了配偶、子女相关信息,同副处级干部报告制度“接轨”。
近年来出现的“小官巨腐”的现象值得引起警惕,因为事实上很多重点单位、重要岗位的科级干部实际上手握“实权”,也易滋生腐败。将申报主体延伸到这些科级干部身上,对奠定反腐基础大有意义。
笔者认为,要消除这些不腐败现象,关键在于制度,必须要用好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制度措施出台后,只有认真落实才能彰显其效果,要建立预防腐败的惩防体系,将制度的篱笆扎得更紧,从官员家底申报入手,加强制度监管,从而将权力晒在阳光下,置于群众的监督下。
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只有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履行好,才能将反腐的关口前移,把住“进口”关,再者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多管齐下抓好干部教育,才能构筑起一道坚实的反腐防线。(郭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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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