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捍东落马,他是2023年落马的第17虎。前16位是: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雪峰,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泽华,山东省青岛市政协主席汲斌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副司令员焦小平,湖南省政协党组成员、原副主席易鹏飞,辽宁省大连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郝宏军,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李东,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原副书记郑洪,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银川市委原书记姜志刚,中央统战部原副部长、国家宗教事务局原局长崔茂虎,贵州省政协党组成员、原副主席李再勇,山东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孙述涛,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殷美根,中国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国家体育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兆才,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
细看名单,发现17名落马官员中,人大、政协领导居然有9位,占比53%。众所周知,在地方党、政、人大、政协、纪检等领导班子成员中,人大、政协官员数量不多,权力也不大,然而,落马官员占比却突破50%,既说明退居二线不意味着安全着陆,又说明纪委在打虎、拍蝇时也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对位高权重、大权在握的官员暂时按兵不动,这样既有利于减轻办案的压力阻力,又有利于维护官场稳定,等问题官员退居二线或退休后再行查处。可见,“先易后难”可能是各级纪委办案的普遍做法。
其次是“抓小放大”。如县区级纪委,理论上既可以查处乡科级干部,又可以查处正股及以下干部,由于纪委每年都有查案的任务指标,所以,他们为完成任务又少得罪人,一般喜欢“抓小放大”,即抓“小事小干部”,放“大事大干部”。如县区级纪委,每年处理乡科干部寥寥无几,多是正股及以下干部,而且即便乡科级干部案发,一旦纪委出于各种原因不愿处理,便选择向下移交,将烫手山芋交给下任。实际上,县区级纪委处理乡科级干部多属事出有因,如官场权斗、被大领导点名、被媒体曝光、被实名举报等。还有抓“小事”方面,如“干部公务接待,饮用百元白酒被处分”案,估计当地纪委闻讯后非常高兴,因为处理此等小事,搞个处分或诫勉谈话,既能完成任务,又能不得罪人,皆大欢喜,何乐而不为呢?省、市纪委大概也是如此。
再次是“减轻罪责”。在许多被新闻曝光的案件中,很多权倾一方、为官多年的官员在被查处后,贪腐金额却少得惊人,如贵州省毕节市司法局原局长张玉梅的涉案金额仅140多万元,原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分局局长储志林仅有955万元等。当然,不是说所有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涉案金额都有问题,也不是说这俩人有更大的问题,但很多人为官十多、二十多年,在当前风气下,仅有那么一点贪腐金额确实令人生疑。坊间倒有很多传言,如某县财政局长刚落马时,据传仅上海就有2套别墅,纪委在别墅中搜到现金2000多万,还养有小三,但最后查证的涉案金额不到800万元;某地级市卫生局长,据传纵横“黑白两道”,做副镇长时就遭举报,后任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镇党委书记、某县级市副市长、常务副市长、某地级市卫生局长、卫生局党委书记等职,退休7年后于2021年12月落马,前后长达20多年,但贪腐金额居然不足800万元。当然,坊间传言多是某些人怀着猎奇心理肆意杜撰的,并不可信,我们还是以官方通报为主。
总之,纪委干部多是普通人,他们也要考虑自己的荣辱升迁、家庭安全,甚至有人为生计烦恼。某地级市纪委书记,据传因查处官员太多、得罪人太多,被非法跟踪、窃听、录像,有人将其违纪违法材料寄到省纪委,最后在省纪委干预下才灰头土脸调离该市,并到边缘部门任闲职,仕途就此结束。有时候,“猫怕老鼠”“老鼠欺猫”是个很扎心的现实,理解该案就能理解纪委查案的许多做法。(202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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