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据多家外媒集中报道,《光明日报》评论员和评论部副主任,著名媒体人董郁玉因涉嫌犯有间谍罪被捕,并在上个月被起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厉惩罚。
据媒体披露 2022年2月21日,董郁玉在北京一家酒店与一名日本“外交官”聚餐时被我国国家安全机关拘捕。那位从事与身份不相符活动的日本“外交官”也被我方抓获。
董郁玉,男,198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硕士。曾任哈佛大学尼曼研究员,庆应大学访问学者,北海道大学公共政策大学院(研究生院)教授。
董郁玉与海外情报组织联系密切,多次从“学术奖学金”名义,从境外获取报酬。他说,要送儿子美国读大学,也真的送了。董郁玉的文章,很多人都熟悉,最著名的观点是美国的对手永远不可能赢得未来,自然,按照董的观点,中国是不可以做美国的“对手”的,对美国的一切指示,都要言听计从、积极主动。
那么,可以肯定,董郁玉的文章,是日本美国等出资方所满意的文章,他应该收到日本人美国人的钱,故此投桃报李。按照我们中国人的正常理解,这是被敌对势力收买,是背叛祖国,十恶不赦,罪不容诛的。
美国方面有一个尼曼新闻基金会,其中一项任务是专门资助中国的知识分子,让他们写出“令出资方满意的文章”,在中国传播。受此基金会资助的中国媒体人名单如下:
董郁玉位列第一,显得格外突出。董已经被俘获,那么其他人等,至少也应该接受调查,或者主动写一个说明。此事,自然有人办理,姑不提。
我突然想起了著名媒体人老胡。
因为这类涉及中美中日关系的话题,特别是当美国日本方面遇到尴尬时,老胡基本上是不会袖手旁观的。比如,2020年著名的方方日记,是应海外出版机构的约稿而写的,内中多有片面、歪曲甚至是错误之词,受到中国网民一致声讨。老胡却说法,方方日记,是“复杂中国不可或缺的一种颜色”,那中国网民自然是小题大作了,自然是不应该“辱骂”方主席,相反方主席丰富了“复杂中国”的颜色,自然是有功德的,应该受到赞扬。2020年7月,中美贸易战、外交战,美国关闭我驻休斯顿领事馆,我方对等关闭美驻我成都领事馆。成都的老百姓鸣炮奏乐,“今天是个好日子”,以示庆贺。胡锡进却说,外交的事,交给专业外交人员处置,吃瓜群众只管吃瓜,别给国家添麻烦。美国著名电动车特斯拉屡屡出现质量问题,车主投诉维权,特斯拉方却说,“我们不会屈服”。车主只好到上海特斯拉的车展上维权,结果却被现场保安揪着腿脚,扔到场外,立即被当地公安拘留。央视、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实在看不下云,替车主说了几句公道话。胡锡进又出现了,他说,国家标志很明显的媒体,不宜扛舆论大旗;维权的事,交给消费者,可以锻炼消费者的维权能力,云云。
以上简单举几个例子,只是为了说明老胡的风格。以上例子,都是关于中美关系的。
老胡评述上一次中日之间的话题,给我印象深刻的应该是日本外务省资助中国学者、记者、作家,让其写出让日本这个出资方满意文章的项目,被资助的学者有贺法学之花、马立诚、何兵、马国川等,最著名的人物是青年美女作家、清华大学毕业的蒋方舟,蒋方舟写出的让日本出资方满意的文章中,有许多“少儿不宜”的内容。此消息一传出,这等人立即招到全国人民的痛骂。
胡锡进拍马赶到救驾。胡锡进说,接受出资方的邀请,写出“让出资方满意的文章”,这是“国际交流的通行规则”,你们中国网民对这种“国际规则”根本不了解,所以,对这事件的评价和对相关人员的指责,完全说明你们愚昧,是你们大惊小怪,是你们违背了国际交流的通行规则。老胡是充分了解和遵守这些“国际交流的通行规则”的,所以,老胡对这种事,觉得合情合理合法,似乎还应推动这种国际交流事业的大发展。
不难看出,在老胡眼里,“国际交流的通行规则”在中国属于最高“上位法”,其权威性,远远高于中国的宪法、法律、规章、制度,远高于中国的传统、习俗、道德,远高于中国人民的利益,远高于中国的一切新的旧的社会行为规范。中国人们首先应该遵守的是“国际交流的通行规则”,而不是中国宪法、法律、规章、制度,以及中国的传统、风俗、习惯、道德。中国的这些新的旧的行为规则,一旦有和这些“国际交流通行的行为规则”相抵触者,要改正,要无效化。
也不难看出,所谓“国际交流的能行规则”,在老胡那里,既是一个护身符,正着用,可以保护蒋作家等接受外国资助并写出让出资方满意文章的人,反着用,还可以当作鞭子,抽打那些试图批判这些人的人,抽打他们不懂国际交流的规则。正着用反着用,老胡运用自如,进退有据。
那么,好了,这次董郁玉因间谍罪被国家政权抓捕了,起诉了,看来,是证据确凿,无法抵赖了。
董郁玉,顶多也就是拿了日本人、美国人的钱,写出让出资方满意的文章而已,完全符合老胡嘴巴里的“国际交流的通行规则”,公安局为什么要抓他、法院为什么要审判他?是不是搞错了?是我安全、司法机关搞错了,还是胡锡进搞错了?
我观察,胡锡进搞错的可能,应该大一些。
看来,中国公安、安全、司法机关,并没有拿“国际交流的通行规则”当回事,它们首先依据的是中国宪法、中国法律,维护的是中国利益。看来,中国的宪法、法律、规章、制度等,其权威还是大于“国际交流的通行规则”的。任何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工作生活的任何国籍的外国人,都必须遵守中国宪法、法律、规章、制度、传统、习俗、道德等规范,而不是什么“国际交流的通行规则”,不能打着遵守“国际交流的通行规则”的旗号,违反中国宪法、法律、规章、制度、传统、习俗、道德等社会规范,不能危害中国人民的利益。
是这样吧?
既然老胡错了,那么,受美国尼曼新闻基金会资助、受日本外务省资助的、受美国的什么民主基金会、麦克阿瑟基金会、花里胡哨基金会资助并写出“让出资方满意文章”的那些学者、专家、教授、记者、作家、媒体人之类,有没有可能和董郁玉一样,也是间谍、也有间谍罪呢?至少我是怀疑的。
这事,该如何解释?老胡,又该你出场了。
我非常希望你拿出你的“国际交流的通知规则”,救救董先生吧,不能眼睁睁看着他身陷囹圄。只有你才能救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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