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人写前朝历史,总免不了有些主观,例如周人就把纣王骂得一蹋胡涂,但在汉代就有人指出:“纣之恶未若是之甚也。”在唐人的笔下,隋炀帝莫名其妙地偷了他老爸的妃子。清人修的明史,明朝皇帝更是没一个好的。到了我们这个盛世,其实也不会例外。例如读了“国学大师”季老和杨绛女士对“牛棚”的控诉,我还以为“牛棚”真的是牛住的地方,甚至还会像渣滓洞那样坐老虎凳,灌辣椒水什么的。后来才知道原来不过参加一段时间农业劳动,体验一下生活。如果这叫做苦,农民天天都在田里劳动,岂非是无间地狱?而且,几百元的工资照拿,比起被买断工龄的千万工人们,又能苦到哪里去?或许他们历来认为自己是上等人,是“劳心者”。孟子不是说了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让我们做体力劳动?没天理啊!惨无人道啊!
我不否认那是一段悲惨的历史,但是,如果回忆中只有黯淡的底色,未免也太过浪费自己的生命了。我们可以乐观一点,其实单纯从养生角度看,劳心者做一下体力劳动的确不是坏事。住过牛棚的老九们后来还活得长命一些,季老九十而终,杨夫人也还健在。反而是在新时代,把知识分子当宝一样供起来后,他们的寿命比十年前低了二十岁(《新京报》报道)。这也太奇怪了,我捉摸着,是不是少数人因为多食少劳撑死了,大部分则穷死了--例如我那个写了《托洛斯基评传》的李老师。但是,“我们是上等人--怎么能够和贱民阶层在一起过活呢?”在他们看来这条理由就够了。所以他们会把整洁的干校住房称之为牛棚。
五七干校源于一九六六年五月七日,毛给林彪的信:
“军队应该是一个大学校,除打仗以外,还可做各种工作。同样,工人也是这样,以工为主,也要兼学军事、政治、文化。也要搞四清,也要参加批判资产阶级。在有条件的地方,也要从事农副业生产,例如大庆油田那样。农民以农为主(包括林、牧、副、渔),也要兼学军事、政治、文化,在有条件时候也要由集体办些小工厂,也要批判资产阶级。学生、商业、服务行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凡有条件的,也要这样做。”
五七指示是一个全新的政治思路,即通过消除社会分工来解决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谁战胜谁的问题。
列宁参加共产主义义务劳动时,有些工人对他说:“您有更重要的工作做。”列宁说:“现在这就是最重要的工作。”列宁并不是装装样子,而是认识到,如果脱离体力劳动,就一定会脱离群众,成为新贵,新的剥削者。
解放后,人们常说:“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不同。”说这话的人是出于好心,却与事实相背。按照马克思主义,分工就是阶级,阶级划分是以分工为基础的。如果从所有制看来,则国家主席与掏粪工人之间,经理与苦力之间,好像没有甚么差别。可是前者住在皇宫中,在乡间还享有避暑的别墅,后者则挤住在泥砖房里,过着半饥饿的生活。这种差别,在苦力看来,是非常重要的,而这也不是没有理由的。
马克思说:“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正是社会分工的差异,形成社会阶层的分别,形成资源占有的差异,经济收益的差异,形成贫富的差别。这最终也就是社会中的阶级关系。
毛认为,彻底消灭分工是不可能的。他在1959年读苏联经济学教科书时评论:说“自由地选择职业”,我不太懂,搞纺织的又去学开飞机,挖煤的又去学纺织,十八般武艺,学十多样,我赞成。学几百样,怕不容易,会搞得没有饭吃。在毛看来,共产主义消灭分工,是指消灭社会分工,即“法权”:“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认为,生产关系包括所有制、劳动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分配形式三个方面。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解决了所有制问题以后,人们在劳动生产中的平等关系,是不会自然出现的。资产阶级法权的存在,一定要从各方面妨碍这种平等关系的形成和发展。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中存在着的资产阶级法权,必须破除。例如,等级森严,居高临下,脱离群众,不以平等待人,不是靠工作能力吃饭而是靠资格、靠权力,干群之间、上下级之间的猫鼠关系和父子关系,这些东西都必须破除,彻底破除。破了又会生,生了又要破。”
社会主义将发展到共产主义,还是倒退回资本主义?无产阶级专政是否变色?商品生产和商品制度是理解这一问题的钥匙。而分工又是商品生产和商品制度的源头。毛泽东是有认真地想过这些问题的。他试图在中国土地上首先实现“大同”——共产主义的理想。虽然我们目前无法直接找到毛泽东对他憧憬的“大同”社会蓝图的全景描绘,但是从他上述文论和所倡导的政策中,我们大体可以察出他的如下一些构思:毛泽东所构想的“大同社会”,这是一个具有行政管理中心(例如“革命委员会”)的工农兵联合组织。(也许应该被命名为“公社”?毛泽东欣赏这个名称。所以他在文革初期一度同意使用“北京公社”、“上海人民公社”的称号——显然以其类比于巴黎公社。只是后来由于考虑到国际关系的现实,根据周恩来的要求才取消了这个名称)。在这种联合体中,这个社会的分配方式将由按劳分配逐步过渡到实行直接供给制(各取所需)。在这个理想社会内,不允许管理者作为一个独立分工阶层而固定存在;相反,社会内担任各种不同职务分工的人们应当经常流动和交换职业。若干这种工农联合体组合成一个国家。这种工农兵的联合体,毛泽东认为首先出现在中国农村(大寨式的人民公社),其次是军队组织( 1966年5月7日 批示)和若干大企业(如大庆油田)中。
张春桥持掌市委大权后,把这次夺权自比为巴黎公社、十月革命,把全市的政权机构叫新上海人民公社。后来,他了解到毛将要组建北京人民公社,又把“新上海公社”改为“上海人民公社”。毛经过深思熟虑,把张春桥叫去,问了一系列问题:“如各省市都叫人民公社,那国务院叫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叫什么?是不是也要改成中华人民公社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否叫中华人民公社主任或者叫社长?”还问:“如果叫公社,党怎么办呢?党放在哪里?”这是提问,又是商榷,说明毛当时确实考虑过国家政权和国家名称的创新问题。从他把全国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称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北京人民公社宣言起,他就在考虑新生的政权如何继承巴黎公社的历史经验和永恒的原则。
马克思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时指出,无产阶级绝不能接受资产阶级的现成的国家机器,而必须把它彻底打碎。公社的原则要发扬,公社的名称需思量。毛还是回到现实,寻找新政权的恰当名称。他说:“还是叫革命委员会。”张春桥回到上海,于二月二十四日把“上海人民公社”改为“上海市人民革命委员会”。从此,革命委员会就成为新政权的名称。
由此可以看出,作为临时权力机构的革命委员会,确实是毛继巴黎公社的政权形式、十月革命创建的苏维埃政权形式和我国一九四九年新中国建立的政权形式之后,又一次关于无产阶级新生政权形式的伟大尝试。它和社会主义大民主一样是这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创造。把革命委员会看成是“否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文革'产物”,是没有根据的。既然是临时权力机构,自然就有一个从旧到新的过渡。实际上毛领导完成了这个过渡。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学说的重要发展。
在马克思看来,所谓到了共产主义阶段国家消亡,不是指废除国界,世界一家,而是指国家机关这一套阶级统治的工具消失了。国家机关(就是政府官员、军队、警察、法院、监狱等整套东西)不是人类社会在任何时代都有的,而是社会分裂为阶级之后,为了实行一个阶级对其他阶级的统治才成立的。即使在号称为平等、自由、民主的社会(例如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形式上国家权力来自全体人民授权,一切国家机关最后都要向人民负责,但只要社会还有阶级差别,实际上国家权力也是操持在某一阶级的手上,是压迫(统治)其它阶级的工具。如果阶级差别消失了,国家机关自然也要因为没有需要而消亡了。也只有到了那时,国家才能够消亡。那时候,社会上的物资非常丰裕,可以满足人人的合理需要,而一般人都有很好的教养,不会自私自利或贪得无厌,也不会使用暴力跟别人争斗。即使有极少数的例外情况,也可以靠有关的人或者凑巧在场的普通公民用集体力量来处理,而不需要设置专职人员(官僚军警等)来维持社会秩序。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真能实现吗?可以相信,也可以不信。那是另一个问题,但如果像斯大林那样,一面自称相信马克思的共产主义,一面又说在阶级消失了之后还有必要保存国家,甚至还要加强专政,那就是自打嘴巴。
无论是何种形式的议会民主制都是间接民主。公民不能总是由自己行使主权,毛认为:“人民自己必须管理上层建筑,不管理上层建筑是不行的。我们不能够把人民的权利问题,了解为国家只由一部分人管理,人民在这些人的管理下享受劳动、教育、社会保险等等权利。”毛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包括:所有主要官员都由劳动人民选举产生,随时可以由群众撤换,官员的工资跟一般工人相等,立法权与行政权合一,尽量让所有劳动人民都能够监督并有机会直接参与政府的工作,在军队与生产单位和工农群众组织之间建立密切的联系,积极发展民兵制,逐步取代常备军,等等。这种尝试做得还很不够,将来也许会在政治生活中开辟更多直接民主的重要领域,从而大大削减官僚的规模和影响。在大城市的社区、市镇和乡村,公民们自己的组织可以承担许多市政和地区政府的职责以及一些国家行政职能。公民组织可以轮流派人代替专门的工作人员管理当地的企业联合会,但是不领取额外的薪水。我们不能保证这些措施一定合理,但如果不这样尝试,就不能防止官员们变成骑在劳动人民头上的官僚,篡夺劳动人民的权力。当然我们也可以大规模利用公民投票。大规模利用公民投票不一定能正确地作出决策,而且也不一定有效率,但能起到教育作用,有益于促进民主。
1967年夏天,在文革斗争最高潮时,也是军队最起作用时,毛却要搞起“第二武装”,1967年7月18日在武汉召集周恩来和武汉部队负责同志谈话时说:“为什么不把工人学生武装起来,我看你们要把工人、学生武装起来”。毛夸奖造反派“钢工总”修工事很好。为回答林彪提出的抢枪问题,8月4日在给江青的信中毛主要强调二点:一是武装左派;二是群众专政。当然王力是为了迎合邓而批评毛的,那么如此联系起来,王力不是说毛要颠覆这个国家了,那只能是指这个国家机器,实践马克思的观点,用武装的人民代替常备军。(《王力反思录》)既然国家机器存在一天就不会根本改变压迫人民的本质,那么对付它的唯一办法就是群众专政,就是武装人民。对外,它可以代替常备军的一般职能(除战略武器和特殊高技术装备的控制外),什么靠“科技强军”打赢,那是哄小孩的,中国人民克敌制胜的法宝根本靠的是“人民战争”。对内 ,它基本代替原有专政机关的一般功能(可以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组织相补充),人民自己也需要“改造自己从旧社会得来的旧习惯和坏思想”。
与马克思相比,毛更重视贫苦农民作为实现社会主义主要社会政治力量的意义。因为工人阶级当时在中国人数较少,同时毛认为资本主义的保垒可能从其最薄弱的环节被突破(1960年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读书笔记)。毛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城市与农村在组织、经济和社会上的趋同,并且在这一意义上消除城乡差别。毛泽东特别关心缩小三大差别问题,当他读到教科书中关于缩小城乡差别的内容时说:既然要消灭城市和农村的差别,书上说是“本质差别”,为什么又特别声明并不是“降低大城市的作用”?将来的城市可以不要那么大。要把大城市居民分散到农村去,建立许多小城市。在原子战争的条件下,这样也比较有利。——摘自毛泽东1959年12月至1960年2月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
他还进一步地提到:在社会主义工业化过程中,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农业人口会减少。如果让减少下来的农业人口,都拥到城市里来,使城市人口过分膨胀,那就不好。从现在起,我们就要注意这个问题。要防止这一点,就要使农村的生活水平和城市的生活水平大致一样,或者还好一些。有了公社这个问题就可能得到解决。每个公社将来都要有经济中心,要按照统一计划,大办工业,使农民就地成为工人。公社要有高等学校,培养自己所需要的高级知识分子。做到了这一些,农村的人口就不会再向城市盲目流动。他相信这一模式最终将可以应用于世界。
以上所勾勒的草图,我们可以从毛泽东于五十年代后期直到他临终前的著作言论中找到根据。在毛泽东这些讲话中,既有真理的闪光点,如控制城市规模,防止人口膨胀,也有某些空想的成分,但总体上讲,毛泽东的看法是有远见的,是可以给我们一些有益的启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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