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小姑娘”、“她一个女生”、“和人家一个女孩子较真有意思吗”,这类的说法,在网络上经常可见,有些人很善于使用,并沾沾自喜,因为说了这些话之后,自己的责任往往就会减轻,原本该处理的也就不处理了,从重处理的要变得从轻。这在基层实践中是一个常见现象。
但这是“暗暗标记了价格”的,我们为什么说“不要和三岁孩子计较”,因为三岁孩子是没有民事责任能力的,一个大人和三岁孩子计较,赢了你也不光彩啊,还显得自己无能。所以“三岁孩子”可以被免除很多责任和义务(还会获得一些个人特权),但与此同时,他也不会被赋予超过“三岁孩子”的期望,他的社会权利也是被限制在“三岁孩子”这个程度上的。
如果这种事多了,一遍又一遍地冲击社会心理,那社会就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年轻女性是“限制行为能力”的,所以犯错可以轻轻放下。犯了错之后“人家女孩子都哭了”是会得到同情的,犯了错之后“人家小伙子都哭了”则是会得到嘲笑和蔑视的。
一旦形成这种刻板印象,那么就会得到一个结论:女性不能被赋予重要工作。因为她们搞坏了是有理由的,我还没办法。不光男性领导和老板会这样想,女性领导和老板也会这样想。毕竟人家女老板开公司不是为了搞姐妹联欢的,人家是为了挣钱的。你都是“限制行为能力”了,我怎么敢把重要工作、重要岗位交给你呢?不重要的岗位也不行啊。
那么这个过程中,谁得到收益了呢?只有最开始那些打拳的,她们依仗现有的社会契约和共识,抢先把这块“共有就是谁抢到算谁的”无主土地据为己有,获得了“豁免”甚至额外的利益,然后把被糟蹋过的残缺社会共识丢给剩余的全体女性,让群体为自己买单。
有的人脑子不灵活,觉得“激进派”打拳,我们女性都跟着也沾光啊!刚开始的时候确实有这种可能,因为那时候社会共识还比较厚,先打拳的,先出拳的,都会收割到额外的收益。但这并不是在做大蛋糕,甚至都不仅仅是在男性手里抢蛋糕,更是在女性群体里抢蛋糕,先抢到的,举着一大块蛋糕:“姐妹们你们看,打拳真的有用!”,然后就可以在众星捧月中成为女权KOL,享受教众们的供奉了。或者是一锤子买卖,收割完成之后走人。
底下一群韭菜激动万分:我觉醒啦!姐姐好飒!
归根到底,当下社会的性别现状是由生产力水平和生产关系所决定的(上层建筑因素可以影响其上下波动),因此女拳的所谓口号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但又要向信徒们展示“神迹”,让自己上位为众多教主之一,就必须要不断操纵舆论和情绪,抓住一切性别有关的敏感点去搞撕裂,做出“我打拳,你们受益”的寅吃卯粮行为。
这也是为什么过去七十年是中国女性权利提升最快的时期,但女拳对阿共则普遍带有敌意的原因。阿共做的一直是“釜底抽薪”的工作,通过提升生产力水平(也会小步跟着调整上层建筑去适应)去改善全体公民的生活——女性作为一部分也自然受益,并在这个过程中也获得了社会性别结构上的优化红利。但这些女拳做不到,也不可能去做,因为这些人本质上就是极端利己主义者,而女权口号实际上是宏大叙事,要靠个体牺牲去推动的。这是极端利己主义者本身就反对的事情,所以永远也只是用来招揽教众的口号而已。
所以,最现实的,还是在“女权”旗号下瓜分过去七十年里阿共留下的丰厚“公有资源”,谁先抢到是谁的,我先打拳我能豁免能拿到利益,后来的倒霉蛋那就没办法了,你们去分剩下的那点越来越少的蛋糕吧。
川大的硕士张同学“哭了一下午”,换来了地铁大叔及家属的心软:“她是大学生,我们是农民工,她的文化水平比我们高,犯了错我们应该给她一次机会。她(考上大学)不容易,希望学校不要开除她。”
如果是个小伙子,他哭一下午,能获得相同的待遇吗?恐怕不能。
而这种差异,正是过去七十年里积累下的社会共识——在现有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性别现状前提下,通过上层建筑层面的“社会文化”人为给女性一定的宽容优待,但如果少数人发现了这块“无主之地”的奥秘,决心要搞“私有化变现”去过度利用的话,那么共识早晚有一天是会被消耗殆尽的。届时男性当然也会吃亏,提升个人成本,但毕竟男性原本就强势一些,如果共识耗尽大家回归丛林,更大的吃亏是剩余的女性。
这在某种程度上,恰是真正的“雌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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