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读到了《我看南街村的发展,集体的力量体现在哪里?》(园丁爱历史原创,2023-6-19)一文。
文章中谈到:
“大集体供给制这种方式,往好处说那是非常的高大上,但如果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供给制是管理村民的非常有效的手段。
因为供给制高福利、低工资,其实就是名正言顺把村民应该得到的工资报酬的绝大部分变成了集体财产,所谓免费的住房其实也是使村民属于自己的私宅,如果村民表现不好,或者是‘不听招呼’,那么按照南街村的‘十星级文明户’的评比规定,农民一旦脱离村集体,将会变得一无所有,不离开南街村就要‘听话’,如果‘调皮捣蛋’,不尊重领导,随便按照规定找出几条,马上就会使你失去生活来源,只能老老实实‘尊纪守规’。”
对此,我想说的是,南街村的优势首先在于它是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即消费价值的生产方式。它是以满足农村劳动者消费需要为目标的生产方式。这才是本质的东西。与一般的工商企业相比,南街村的企业所得到的净收益,要么是满足村民的公共需要,要么是满足个人的消费需要。一句话,它都是满足劳动者消费需要,而且是满足全体村民的需要。这才是问题的重点。
就其生产方式的性质,是属于消费价值的生产,是以满足全体村民的消费需要为经营目的这一点上,周庄人民公社、华西村等单位的性质都是一样的。
一般的工商企业是什么生产方式呢?是剩余价值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的特点就是绝大多数的劳动者的收入,即工资及人工费用都作为成本形式出现的,而老板或股东的利益却是作为企业的生产成果一一盈利出现的。因此,采用剩余价值的生产方式的企业,企业发展得越好(盈利水平越高),老板、股东的收益也就越高,而广大的职工收入也就越少。这是因为越是盈利高的企业成本就越低,成本最小化是企业经营的基本目标。因此,剩余价值生产方式只是一种两极分化的生产方式,而类似南街、周庄等农村集体的公有制经济实体却是一种共同富裕的生产方式。
在建立了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条件下,生产者的身份是劳动所有者,而不是资产所有者。劳动所有者的基本特点是什么?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早已经为我们说明:一方面是他具有自己的劳动,另一方面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其它可以成为个人 的私有财产。因此,在公有制企业,建立了按劳分配的基本制度,建立了以满足劳动者消费需要的生产方式,也就从根本上体现劳动者的利益要求。
也就是说,面对一种新的生产方式一一消费价值生产方式,我们不能用旧的观念一一剩余价值生产观念、产权观念去观察和思考问题。
至于讲到的集体力量体现在哪里?
这是一个常识性的问题。因为集体生产是建立在分工与协作基础之上的,客观上提高了劳动生产力。对于这点,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时已经做过了分析,其表现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集体生产形成了员工的劳动专业化,使合适的人做合适的工作,效率自然会提高;二是集体生产的员工劳动的专业化同时还会引起生产工具的专业化,同样会提高劳动生产率;第三是有组织的生产系统比个体生产方式会减少形成产品的必要劳动时间。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能够战胜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其根源就在于集体的组织生产方式比个体生产更能提高劳动生产力,从而促进生产力更好、更快地发展。譬如工场手工业比个体手工业,情况就是如此。
整个资本主义发展历史,就是一个从个体走向联合、从小范畴的联合到更大范围的合作制度的发展过程。从业主制到股份制,这是资产所有者从个体发展到合作的集体经营的过程,而资本的不断集中,垄断方式由国家形式的垄断资本主义到国际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这是资产合作方式的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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