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大地起风雷,便有精生白骨堆。僧是愚氓犹可训,妖为鬼蜮必成灾。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今日呼唤孙大圣,只缘妖雾又重来。”
对于山东郯城欺下犯上的作乱分子,王、郝之流,不顾人民的民意,将毛主席塑像夜盗偷走已有两个多月,至今毛主席塑像没有得到合理安置,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内心充满愤怒,更使社会各界义愤填膺地在持续声讨、揭露tan城反毛反共分子的罪恶,持续地在向中央高层及山东省委写信,提出人民的诉求,表达人民的心声,希望得到解决,希望毛主席回到人民之中!
敬爱的毛主席属于世界亿万人民的领袖,广大人民群众决不容任何反毛分子玷污他、侵犯他,谁反对毛主席就是人民的敌人,中国人民就与其斗争到底,更何况郯城一小撮国民党还乡团的贼寇,既是王、郝之流身上长着三头六背,中国人民也将学孙大圣那样将tan城反毛贼打下地狱,绝不让一群祸国殃民的汉奸走狗在祸害国家、祸害百姓,绝不放过郯城一股洋奴倭寇,直到把它们全部消灭掉。
现将广大网友之前写给中纪委的一封公开信发表如下,供广大热爱毛主席的同志们、朋友们参考。
人民群众致中纪委
检举郯城县委、县政府反毛反共反人民的公开信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此检举:王x军,男,汉族,1975年5月生,中共党员,中共山东省临沂市tan城县委shu记。
一、检举事项:
组织盗窃、毁损毛主席雕像的反毛反共反人民共和国罪行。
二、事实经过:
毛主席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人民解放军的创始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也是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民族英雄。没有毛主席就没有中国共产党的今天,就没有人民解放军的今天,就没有人民共和国的今天。人民领袖爱人民,中国人民怀念毛主席及革命先烈,天经地义。
2023年春,山东郯城县皇庭社区大黄楼村人民群众杨进财、夏政平、闻章辉等200多名群众,自愿集资近二十万元,在河北曲阳定制了一尊高4.3米的汉白玉毛主席雕像,在村民杨进财献自家果园,树毛主席雕像,建《红色沂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毛主席纪念园》,以示热爱并瞻仰。新中国“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在什么地方立他们的雕像,是人民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剥夺《宪法》第2条赋予人民的权利。2023年7月13日,在村民杨进财家的果园建好基础,8月5日全体村民迎接并树立毛主席雕像,定于8月26号揭幕,是热爱共产党爱国群众的正义之举。
不料毛主席雕像于2023年8月25日零晨1点被盗。据查,是tan城县委王xx直接领导,由宣传部长郝xx及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霍xx,携郯城镇街道办党委书记徐xx,住建局局长陈x,公安部门协同,由大黄楼村书记杜建裕带路,动用铲车挖掘机等大型机械,将毛主席塑像盗走,纪念园遭到破坏。王xx一伙盗窃毛主席雕像时,将毛主席雕像损坏,手臂折断,为销毁证据,把毛主席雕像运到山东莒南县石雕厂,按汉白玉材料价格卖掉,被莒南县石雕厂拒绝!至今拒绝检讨认罪!
只有反共反人民的反动派,才如此痛恨人民领袖毛主席。“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这些盗窃损毁毛主席雕像的王xx等反动派,欺师灭祖连畜生都不如!
三、依据《宪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中国是人民主权制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中国人民有权力在共和国的土地上,追究王xx等畜生不如的反共反人民的反动分子的政治法律责任!强烈要求中纪委:
1、查处王xx指使盗窃损毁毛主席雕像的反毛反共反人民的犯罪事实经过,立即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给全中国人民一个交代。
2、责成tan城县委、县政府立即复原大黄楼村人民群众建立的《红色沂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毛主席纪念园》及毛主席雕像,保证不再发生类似反毛反共反人民的事件。
3、tan城县宣传部长郝xx称是按“绝密文件”拆除毛主席雕像的,请王xx、郝xx向人民出示“绝密文件”,若拿不出“绝密文件”,在追究其反毛反共反人民的责任,同时追究撒谎造谣惑众的责任。
4、王、郝触犯《刑法》第264条,追究其盗窃公私财物罪,持权盗窃,加重处罚。
此致
敬致!
全国热爱毛主席、热爱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热爱新中国的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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