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的宇宙观,不论在中国,在欧洲,在古代就产生了。但是古代的辩证法带着自发的朴素的性质,根据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还不可能有完备的理论,因而不能完全解释宇宙,后来就被形而上学所代替。
——毛主席《矛盾论》
寒牛出栏解读:
诚如毛主席所言,在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中,有大量关于辩证法思想的记载。
《周易》的基本元素和核心思想就是阴阳。
庄子明确指出“《易》以道阴阳”,即《易》表达了阴阳的变化。
《易传》率先提出“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哲学观点,这是中国哲学史上对立统一法则最早的表述。
在中国古先贤看来,“道”是万物的根源,一切运动、发展、变化都源自于阴阳的对立与统一。
中国古代的阴阳之道,源自人们对大自然长期探索,在社会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规律,并以此为思想基点、框架,形成一套认识世界的哲学。
简单地来讲,阴阳之道即辩证法哲学,辩证法哲学即阴阳之道。
这篇文章, 我们来讲中国道家学派中的辩证法思想。
《周易》既是道家典籍,也是儒家典籍,就从它开始聊吧。
《周易·乾》:“上九:亢龙有悔。《象》曰: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
《象传》说:龙飞到了极限的地方,会有灾祸之因,因为物极必反,居高盈满是不可能长久保持的。
这里的“龙”是抽象的,比喻中正守道的君子。
用《矛盾论》的观点来解释,就是矛盾着的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会向其相反的方面转化。
也就是说,事物到了它的临界点,会向相反的方向发展。
《周易·坤》:“《文言》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文言传》说:长期做好事的家庭,福报肯定会庇佑子孙;长期不做好事的家庭,祸害一定会连累后代。
这句话,在中国民间很有市场,知名度比较高,大部分人都相信这个朴素的道理。
从哲学上来解释,这句话蕴藏着辩证法的质量互变规律。
事物不显眼的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会引发事物根本性的质变。
前面文章我们讲过,质量互变规律的本质仍是对立统一,即阴阳。
《周易·泰》:“无平不陂,无往不复。”
意思说,世上的事物未有平坦而无坡的情况,也没有往而不复还的情况。
“平”与“陂”,“往”与“复”,是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关系。
用《矛盾论》的理论来讲,就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即矛盾具有普遍性。
没有什么事物不包含矛盾,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
《周易·丰》:“日中则昃,月盈则食”
太阳升到正午时刻就会逐渐西斜,月亮满盈时就会亏损。
这是运动与变化的观点,这是物极必反的辩证思维。
用《矛盾论》的原理来解释就是,“一切矛盾都依一定条件向它们的反面转化着。”
接下来讲《道德经》的辩证法思想。
《道德经·第2章》:“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有和无在相互对立中形成,难和易在相互对应中产生;
长和短在相互比较中显现,高和下在相互依赖中存在;
音与声在相互应和中区分,前和后在相互对比中出现。
这句话知名度太高了,揭示了事物相互对立、相互依存的客观规律。
有无、难易、长短、高下、音声、前后,这几对东西都是相互矛盾的事物,各自存在的前提,都是以对方存在为基础的。
事物对立着的各方面,不是孤立存在的,是同时存在的,是个统一体。
毛主席认为,事物矛盾的同一性,存在两种不同的情形:
“第一,事物发展的过程中的每一种矛盾的两个方面,各以和它对立着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第二,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着其相反的方面转化。”
上述那段话,蕴藏了矛盾同一性。
但是《道德经》讲述其原理时过于笼统,现在人的思维难于理解,而《矛盾论》解释了这个原理。
《道德经·第11章》:“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三十根辐条集中在一个车毂上,正是因为有了车厢中的空间,才有了车子的作用;
用水和着黏土制造各种陶器,正是因为有了陶器里的空间,才有了陶器的作用;
开凿门窗建造房屋,正是因为有了房屋中的空虚部分(空间),才有了房屋的作用。
所以说各种器物的物质部分给人带来了利益,而器物里的空间才使这些器物能够发挥自己的作用。
这段话很经典,房子之所以能住人,是因为有门窗墙壁和中间的空虚部分。
没有门窗和墙壁,光有房子的空虚部分,也没法住人。
只有门窗和墙壁(物质),没有中间空虚的部分(空间),同样也无法住人。
表面看是有形的部分给人带来便利,实际上无形的部分也在发挥作用。
事物的“有”和“无”,宇宙的“物质”和“空间”,相互对立、相互依存、相互作用,二者缺一不可。
用《矛盾论》来解释:
“一切事物中包含的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赖和相互斗争,决定一切事物的生命,推动一切事物的发展。”
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
没有有形的墙壁和无形的空间就没有房子,这就是对立统一,这就是事物的矛盾法则。
《道德经·第40章》:“反者,道之动。”
在大道的支配下,万物是在向相反的方向发展。
事物由弱到强,当发展到最强盛的时候,则会由强变弱,这是事物的普遍规律。
用《矛盾论》的话来讲,就是“事物矛盾的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自然和社会的根本法则。”
《道德经·第58章》:“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也。”
灾祸啊,幸福依傍在它的里面;
幸福啊,灾祸藏伏在它的里面。
谁能知道究竟是灾祸呢还是幸福呢?它们并没有确定的标准。
这就是辩证法,祸与福是一个矛盾体,二者相依相生又相互渗透。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遭遇类似的事情,正与邪、善与恶、幸运与倒霉,都处于运动转化的状态。
《矛盾论》吸收和发展了这个观点。
毛主席认为,矛盾着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会向其相反的方向转化,但矛盾转化需要条件。
祸和福是矛盾体,“祸”可以转化为“福”,要建立在条件充分的基础上,条件不足转化不了,祸还是那个祸,锅还是那个锅。
例如:塞翁失马的故事。
老翁儿子骑马,不小心跌断了脚,邻居都认为老翁家沾上祸事。但是老翁不这么看,认为这件“祸事”可能是好事、是“福气”。
国家要打仗,朝廷要征兵,邻居家青壮年都去参军,很多人都战死沙场。而老翁的儿子,因为跌断了脚,不能去参军,结果平安无事。
在“塞翁失马”故事里,老翁儿子“祸”能转化成“福”,是因为他具备了重要条件,即“国家爆发战争,朝廷需要大量征兵”。
这是矛盾转化的重要条件,失去这个条件,矛盾无法转化。
正如《矛盾论》所言:
“原来矛盾着的各方面,不能孤立地存在。假如没有和它作对的矛盾的一方,它自己这一方就失去了存在的条件。”
讲道家思想,讲中国古代辩证法,一定要讲《庄子》。
在先秦诸子中,庄子的文章不仅富含哲理,而且文采瑰丽,是哲理性和文学性结合得几近完美,值得拜读。
《庄子·齐物论》:“方生方死,方死方生。”
一个生命刚刚诞生出来,同时也就是开始走向死亡了;
一个生命刚刚走向死亡,同时也就意味着另一个新生命的开始诞生了。
庄子认为,万事万物正在不断地出生成长,也在不断地死亡消失,处于永恒变化的状态。
黑格尔在《小逻辑》也有类似的表述,“有生者必死,简单的原因即生命本身包含有死亡的种子。”
马克思和恩格斯把这个辩证观点,总结为唯物辩证法的永恒发展,简称为发展观。
庄子和黑格尔,都看到事物存在永恒发展的规律,但是没有解释清楚具体原因是什么。
而《矛盾论》继承了这个观点,还给出了解释和答案。
即“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毛主席认为,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是促使事物不断运动发展的根本原因。包括人的生生死死,天下的分分合合,江湖的打打杀杀。
《庄子·山木》:“合则离,成则毁,廉则挫,尊则议,有为则亏,贤则谋。”
有聚合就有离异,有成功就必有毁坏,品行方正就容易被挫伤,地位尊贵就容易招来非议,有所作为就会蒙受损失,有贤名就会遭受别人的算计。
庄子,看到了事物的对立面。
还认识到事物的矛盾着的各方面,并不是凝固不变的东西,而是运动着的东西,会向它们的反面转化。
这是典型的唯物辩证法思维。
用《矛盾论》的原理来解释就是:
“客观事物中矛盾着的诸方面的统一或同一性,本来不是死的、凝固的,而是生动的、有条件的、可变动的、暂时的、相对的东西,一切矛盾都依一定条件向它们的反面转化着。”
此外,庄子还看到矛盾的特殊性问题。
《庄子·秋水》:“骐骥骅骝一日而驰千里,扑鼠不如狸狌,言殊技也;鸱鸺[ chī xiū ]夜撮 [cuō]蚤,察毫末,昼出瞋目而不见山,言殊性也。”
骐骥骅骝一天能跑一千里路,但是捉老鼠不如野猫和黄鼠狼,这是说技能的不同;
猫头鹰在夜间能捉跳蚤,看得清毫毛般的小东西,但是白天睁大眼睛看不到山丘,这是说物性的不同。
庄子看到自然界的差异性。
这种差异性表现在各类动物的形状、技能、物性的不同。
这些能明显区别一事物与其他事物的特殊本质,就是事物最为本质的东西,就是事物内部的根据,即矛盾的特殊性。
用《矛盾论》原理来解释就是:
“每一物质的运动形式所具有的特殊的本质,为它自己的特殊的矛盾所规定。这种情形,不但在自然界中存在着,在社会现象和思想现象中也是同样地存在着。”
我们再来看看《管子》的辩证法思想。
《管子》是一部伟大的经济著作,也是一部经典的哲学著作,涉及政治、军事、法治、经济等思想,有接近一半的篇幅在谈经济问题。
书中有很多唯物主义思想,处处闪烁着唯物辩证法之光芒,值得我们认真研读之。
《管子·牧民》:“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
这句话,知名度很高。
粮仓充实了,生活富裕了,老百姓自然就知道要奉礼守节和遵纪守法;
衣食无忧了,日用丰足了,老百姓自然就会重视荣誉和避免耻辱。
“仓廪”和“衣食”,讲的是经济层面的事情,讲的是经济基础,即物质。
“礼节”和“荣辱”,讲的是礼节层面的事情,讲的是上层建筑,即精神。
很显然,管子看到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即物质决定精神。
这是唯物主义的观点,充满辩证思维。
《管子·牧民》:“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
政令所以能够推行,在于顺应民心;
政令所以废弛,在于违背民意。
“兴”与“废”,“顺”与“逆”,它们之间存在相互对立、相互转化的关系。
由此可见,管子看到治理层面的矛盾对立面,还看到矛盾的对立面会相互转化。
这是典型的唯物辩证法思维,符合矛盾法则的原理。
用《矛盾论》的原理来解释:
就是“一切矛盾都依一定条件向它们的反面转化着。”
《管子·七法》:“刚柔也、轻重也、大小也、实虚也、远近也、多少也,谓之计数。”
辩证运用刚与柔、轻与重、大与小、实与虚、远与近、多与少等计策,叫作筹划。
“刚与柔、轻与重、大与小、实与虚、远与近、多与少”,均是相互对立、相互依赖、相互转化的关系,这是对立统一的观点。
管子告诉我们,要运用辩证思维分析,要学会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待事物。
《管子·枢言》:“先王不约束,不接结纽。约束则解,结纽则绝。故亲不在约束、结纽。”
先王处理国家关系时,既不像打捆那样与他国结盟,也不像系死扣子那样与他国交好。
约结成束的盟友,必然有解体分散的一天;结成绳扣的邦友,必然有折断绝交的时候。
所以说,真正的亲近不是因为捆绑,也不是在于系死扣。
这段话,管子在谈大国的外交关系,充满“形式与内容”的辩证思维。
在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时,约束、结盟、死扣,这些都是外交的形式,亲近、和睦、互惠互利才是外交的内容。
管子认为,国家在发展对外关系时,不要太在乎结盟等形式,而是要注重外交的内容。
而适合时机、符合正道、统合利益,才能获得人心,才是国与国之间保持长久关系的关键。
用《矛盾论》的原理来解释:
就是“事物的性质,主要地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
即在处理外交关系时,要重视关键因素,把握住最本质的内容,而不是把重点放在外交形式上。
再来看管子的经济辩证法思维。
《管子·揆度》:“民重则君轻,民轻则君重,此乃财余以满不足之数也。”
商人抬高物价君主就降低物价,商人降低物价君主就抬高物价,这是削减多余的部分以补充不足的方法。
“君与民”、“重与轻”,是相互对立的关系,管子看到经济矛盾的对立面。
这种矛盾着的双方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主张创造条件来转化矛盾着的方面。
即通过调控物价的高低(经济内部的矛盾性)来推动经济发展。
用《矛盾论》来解释就是:
“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管子的轻重之术,就是主张国家要搞宏观调控,可以用行政手段来干预经济。
并认为掌握商品物价调控权,善于根据市场波动来调节物价,不仅可以提高国家的财政收益,还有助于实现政治稳定、天下大治。
几千年前,就有这种思想,的确牛逼!
后面,还有更牛掰的观点。
《管子·轻重甲》:“桓公曰:轻重有数乎?管子对曰:轻重无数。”
齐桓公问:物价调控的轻重之术有固定的方法吗?
管仲回答说:没有固定的套路。
管子的经济思维,充满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观点。
老管认为,经济矛盾始终都存在,贯穿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全国物价波动并不是固定,而是处于运动和变化的状态。
每个阶段的情况并不完全相同,为此物价调控的轻重之术,没有固定的招式和套路,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诚然可见,管子看到“事物运动形式在发展长途中的每一个过程的特殊的矛盾及其本质”。
即看到经济的矛盾运动(物价涨幅)在不同阶段呈现不同的特点。
管子看到经济矛盾中的特殊性问题,懂得矛盾的特殊性。
用《矛盾论》原理来解释,就是“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
《管子·轻重乙》:“桓公曰:天下之朝夕可定乎?管子对曰:终身不定。”
齐桓公问:我想让天下物价的涨落稳定不变能实现吗?
管子回答道:这是不可能的,永远实现不了。
管子的经济思维,充满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观点,认为经济矛盾始终都存在,贯穿于经济活动的全国过程。
用《矛盾论》的原理来解释:
“矛盾是普遍的、绝对的,存在于事物发展的一切过程中,又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
《管子·轻重丁》:“汤之以高下,注之以徐疾,一可以为百。未尝籍求于民,而使用若河海,终则有始。”
用价格高低来调节市场,用政令的轻重缓急加以引导,收益一可以变为百。
不用向百姓征收赋税,国家的物资就像河海一样取之不尽。
“高与下”“徐与疾”“一与百”“终与始”,都是指相互对立的事物。
这句话的重点,在于管子看到矛盾有主次之分。
管子认为,施政要分轻重缓急,并没有平均看待矛盾问题,指出工作要分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有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辩证思维。
用《矛盾论》的原理来解释就是:
“不能把过程中所有的矛盾平均看待,必须把它们区别为主要的和次要的两类,着重于捉住主要的矛盾。”
此外,管子还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管子·轻重丁》:“王霸之不求于人,而求之终始,四时之高下,令之徐疾而已矣。”
王霸之业,不是依靠向人征收物资,而是依靠向物品生产流通过程索取利润;
四时的价格高低,只要用号令掌控轻重缓急就好。
管子认为,开创王霸之业,不能依靠向老百姓征收赋税,而是要利用轻重之术,从经济调控的过程中获得财政收益,奠定王霸事业的经济基础。
这个经济思想的确先进,叹服!
很显然,管子懂得抓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具备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辩证思维。
正如《矛盾论》所言:“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
关于道家的辩证法思想,我们就暂时讲到这里。
小结
道家,在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中,占据最重要的地位。
道家思想的源头,可以追溯到三皇五帝时期,老子是道家学派集大成者,总结了周朝之前道家思想精华,奠定了道家完整系统的理论框架,对道家学派形成最关重要。
尽管如此,老子并非是道家创始人,而是道家学派集大成者,在他之前有辛甲、太公、伊尹、黄帝等人,在他之后还有庄子、管仲、范蠡、黄石公、张良、汉景帝、李世民、李泌等人。
道家思想广博,深邃精深,涉及哲学、政治、军事、文学、法治等领域,对中华文化方方面面都有深刻的影响。
相对而言,《周易》《道德经》《庄子》《管子》比较集中、系统,碍于篇幅原因,只例举了一部分内容,实际上远不止这些。
另外,《六韬》《淮南子》等道家典籍,也有不少关于辩证法的阐述,以自然辩证法、政治辩证法、军事辩证法、经济辩证法等零散的形式出现。
其实,儒家、法家、兵法、纵横家、杂家等先秦典籍的辩证法思想,也是以零散与各体的形式,贯串于各类文章之中,并没有系统化的阐述。
基于这种缘故,我们常把中国古代辩证法,称呼为朴素的辩证法思想。
而历史虚无主义者完全不同,他们认为中国古代没有哲学,只有对道德理论的表述,把“没有完备理论”混淆成“完全没有理论”,借此全盘否定中国传统哲学思想,完全没有尊重历史事实。
我们在认识中国传统辩证法时,同样需要有辩证的视角,既要看到它的理论不完备,也要看到它的思想闪光点。
《矛盾论》表面上看,找不到“阴阳”或“阴阳之道”等字眼,实际的内涵全是在剖析阴阳之道。
在当时特殊的历史环境下,毛主席这种表述算是无声胜有声,要看到伟人对中国传统辩证法思想的传承与发展。
在寒牛出栏看来,毛主席《矛盾论》的伟大贡献,不仅在于解决革命的理论问题,更深远的历史文化意义,在于把“阴阳之道”理论通俗化、具体化、系统化,让普通群众也看得懂,瓦解了文阀和学痞的文化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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