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晚,重庆市突然宣布:“经过重庆市联合调查组调查,确认重庆燃气集团等燃气企业存在部分市民反映的多计多收燃气费等问题”。经查明存在“错抄和违规估抄”、“燃气计费周期混乱”、“价格政策执行不到位”、“换表工作组织无序”、“工作力量严重不足”(抄表员数量不足)、“燃气企业内部监督管理不到位”等六大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对已经调查确认多收取的燃气费,联合调查组将责成燃气企业进行全额退款。随后,重庆燃气集团官网发文,免去车德臣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职务。
这个事件的处理看似告一段落了,但群众真正关心的问题恐怕还是没能得到解答,那就是:为何燃气用户普遍反映,在换新燃气表之后,在没有额外增加用量的情况下,自家的气费上涨了?
在换表后的2023第四季度,重庆燃气利润同比暴增824%
联合调查组调查出来的六个问题,后三个都是只跟燃气企业内部相关的管理问题,都是主观因素,并不直接造成气费上涨的问题;而前三个问题也并不能解释群众普遍关心的“换表之后气费上涨”的问题。
根据相关调查通报的表述,“燃气计费周期混乱”、“价格政策执行不到位”都属于特殊个例,例如前者用的是“渝北区龙山街道某用户”这样的表述、后者用的是“沙坪坝某公租房租赁户”这样的表述。
只有第一个问题“错抄和违规估抄”数量更多,但也只是“沙坪坝分公司2024年1-4月”“手动录入错误产生用气量增高的1085笔”、“未入住估抄错误产生用气量增高的106笔”、“长期未成功入户抄表造成累计抄表数按更高阶梯价格收费234笔”,加起来还不到1500笔,这跟沙坪坝区56万户的总家庭户数比起来,同样是不足0.3%的小概率事件。
重庆居民“换表之后气费上涨”的感觉或者遭遇并非个例,全国多地的居民都曾反映过这个问题,很多地方的群众都在地方的领导留言板或者问政平台上反映过类似问题。
然而,现在的舆论趋势令笔者很不舒服,比起媒体报道的那些因为特殊原因导致燃气费暴涨了几倍的极端个例,群众反映的“换表之后燃气费上涨”的普遍问题反而被掩盖了,那些自媒体也往往津津乐道于更抓眼球的极端个例。
“换表之后燃气费上涨”究竟是群众普遍的错觉还是普遍遭遇的事实,这跟恐怕才是真正该被调查和给群众交代的问题。
笔者只能从“身边统计学”出发,提供一点线索。
笔者在成都,小区的燃气表是2021年11月燃气公司统一置换的,换表之后半年多时间里,陆续有细心的邻居出来吐槽气费“上涨”了:
笔者当时在网络上检索了一下,发现很多地方的网友都在吐槽类似的问题,只是这个问题都没有到今天“重庆燃气”的这个热度,这些上涨的燃气费也并非居民“不可承受”,最终“吐槽”也就不了了之。
重庆燃气的事上了热搜之后,才又有邻居出来“报数”吐槽:
4月20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市民反映燃气相关问题调查核实情况的通报,称“尚未发现燃气表计量和质量、燃气质量、通过远程操控改变燃气表计量等问题”。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在回避“换表之后气费上涨”的问题,例如:
南京市燃气供应企业之一的南京中燃3月21日在其公众号发表“用户反映气费增多?解答来了”的文章,称“冬季用气量增多、人工抄表误差以及旧表零部件老化等原因,都有可能让用户感觉新表走得快”。
2022年2月,上海奉贤区很多居民反映换表之后气费上涨的问题,上海海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经理回应称:“现在用的都是物联网表,计量方面更加精准,老表我们原来是用的IC卡屏幕表,它计量方面相对来说不够精准”。
这些回应最终都指向一个结论,那就是旧燃气表“部件老化”或者“精度不高”,而新表“更加精准”,所以给燃气用户的感觉“气费上涨”了。
这样的解释,反正很难说服笔者。
新燃气表甭管精度是不是更高了,给很多群众造成的一个印象就是“气费上涨了”;而事实上,气价也的确在上调,例如成都燃气上月就宣布:“自2024年3月22日起成都市六城区内执行居民气价的用户气价统一上调0.16元/立方米”。
回顾重庆燃气登上热搜事件,最开始的原因是重庆燃气自报家门,在三月初发布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竟然把业绩暴涨当作喜讯来发布。
尽管此举是为了提振相关的能源股股票价格,但你一个服务基础民生、本该“为人民服务”的国有企业,却津津乐道于去年利润增加了多少,这跟那些私营医院庆祝“手术室里全是钱”有什么区别呢?
其实,我们不妨对比一下,毛主席那一辈革命家是怎么做的呢?
新中国成立初期,上海市的人民政府打了一场惊心动魄的“经济金融阻击战”,大获全胜。
在之后的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新中国把“平衡收支,稳定物价”做为根本的财政经济政策,保持了几十年物价的总体稳定。即便在抗美援朝那样需要大量用钱的特殊时期,毛主席对稳定物价的决心也丝毫没有动摇,他提出的口号是“战争必须胜利,物价不许波动,生产仍须发展。”在贯彻稳定物价这一大政方针过程中,人民政府常常用到的法宝就是“降低物价”。
1952年4月8日,毛主席致信邓拓,建议将《光明日报》登载的《三千多种商品牌价为什么能够降低?》在《人民日报》上转载。这篇文章说:
“最近全国各地国营贸易部门和合作社陆续降低了大批商品零售的牌价。这些商品牌价降低的幅度,由百分之二到百分之四十左右,平均约在百分之八左右。”
1962年8月2日,毛主席阅国务院副总理兼财贸办公室主任李先念报送的关于高价商品情况的简报,简报说:
“从一九六一年起到一九六二年七月底止,国营商业部门在市场上挂牌高价出售的商品共有十种。一九六一年,这十种商品共回笼货币三十八亿元,其中高价利润二十六亿元;今年上半年共回笼货币二十二亿元,其中高价利润十四亿元。目前市场货币流通量减少了,集市贸易价格也有所下降,高价商品价格显得过高。最近我们提出了一个降价方案,从八月五日开始执行。这次调整是否适合情况,还要在实践过程中进行观察,如果发现问题,准备再作调整。”
1965年2月21日,毛主席听取国务院副总理、国家计委副主任薄一波汇报全国工业交通工作会议、全国工业交通政治工作会议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当薄一波汇报到工业支援农业有个问题,工农业产品价差大,农村市场不活跃,农村用不起拖拉机等时,毛主席说:
“马上降低拖拉机的使用费用,每亩降到一元以下,马上降到一元以下。”
1965年7月19日,毛主席在对医疗卫生工作进行的一次谈话中,他对医院赚钱问题说:
“县卫生院认为赚钱的医疗队就好,不赚的,少赚的就不好,这难道是人民的医院?药品、医疗队不能以赚钱不赚钱来看。”
1965年8月2日,毛主席在接见卫生部领导时反复说“药品应当降价”,他还说:
“天津计划生育不要钱。看来国家出了钱,实际是划得来的。国家出点钱保护生产力是合算的。药钱拿不起也可以不拿。”
1965年9月15日,毛主席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根据毛主席的意见确定的会议议程之一是物价政策,指出:
“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要用二百亿元人民币调整物价,主要是降低有关农业的生产资料价格和一部分生活资料价格。”
1965年9月18日至10月12日,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关于财贸工作,会议决定:
“稳定征购,三年一定,藏粮于民的指导方针,并决定在‘三五’期间,拿出二百亿元来调整物价,降低农业生产资料和部分生活资料的价格,使广大城乡人民首先是农民获得好处。”
1971年8月14日,毛主席审阅中共中央关于同意国家计委《关于一九七一年物价调整方案的报告》的批语稿, 报告提出:
“为了巩固工农联盟,考虑财政收支平衡,今年对物价拟基本上不作大的调整,着重提高油料、糖料等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降低化肥、农药等支援农业产品和一些机械产品的出厂价格和销售价格。”
新中国成立后的几十年里,低物价是一个显著的特征,尤其是涉及民生领域的、涉及农业生产资料领域的物品及服务,价格普遍一降再降,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例如对诸如抗生素、解热镇痛药、维生素和地方病用药等关系百姓利益密切的药品都进行了多次大幅降价,降价幅度最高的达95%以上,最少也在50%以上,尤其1969年的降价涉及1200多个品种,占全部经营品种70%以上。
1959年12月,毛主席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谈到社会主义法则问题时,毛主席曾经指出:
“赚钱不能过分,工农业产品的交换不能够完全等价,但要相当地等价。总之,我们是计划第一,价格第二。”
“社会主义经济不是为剥削者谋利润的经济。社会主义经济是为人民服务的经济。”
毛主席的这些关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经济法则的认识,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社会主义的经济本质是发展生产、保障需要和为人民服务,它不是以谋取利润为目的的经济,因此,当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威胁到经济生产、社会保障以及人民的利益的时候,它能够舍弃利润,甚至不惜做巨大的亏本生意,来维护社会主义经济法则的本质要求。
美国著名的历史学家莫里斯·迈斯纳曾评价说:
“在毛泽东时代结束时,在发展中的国家里,中国是唯一一个既无外债又无国内通货膨胀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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