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国家人社部、广东省人民政府、湛江市人民政府:
湛府(1999)5号文第五条(一)规定:“到私营企业工作的国家机关……人员,关系脱离原单位……保留国有干部身份”。而湛江市人社在办理我执行该文后的退休时,对抗5号文以上规定,以“双标”先后裁定:“陈土生同志调往企业工作……关系脱离原单位,属企业干部。”更甚的是,强权给我办理了职工身份退休(见以上文件复印件)。
我原来是湛江市政法委办公室主任职务。积极参加了机构改革机关人员分流,我执行了市政府5号文件后,在办理退休时,湛江市人社的主事人,对我同一事实和理由一案,历经十年信访过程,他们都是形式主义,有选择性地执法,先后十多次作出6种不同性质、相互矛盾的处理。把响应政府号召的我,等同被判刑劳改的干部一样处置。用同额款买15年工龄领养老金。既混淆社会矛盾,又欺压了群众,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声誉。
在漫长受冤痛苦的期间,我依法通过各种渠道(除开未有向法院提请诉讼外)不断向市、省、国家三级四套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信访、纪委、监察、政法等部门挂号邮寄书面报告,以及在人民日报《我向两会捎句话》《领导留言板》小程序反映了诉求,甚至进入了《行政复议》程序,最后都没得到解决问题,信访过程出现如下四种状态:
一、多数挂号邮件均被有关部门截胡,按内部规定分流处理,无法送达主要领导,以至领导不知不罪。
二、很多挂号邮件,收文单位称不属他们的业务范围,故不予受理。
三、更多的挂号邮件,收文单位已签收,但无声无息无下文,报告材料到此一遊走过场!
四、有的挂号邮件被收文单位按流水作业程序,退件给市人社应对,最终依旧不变!
怪不得市人社主事人理直气壮对我说:“你告到哪里都没用,最后还是由我们处理”。至今,机关呈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哲保身,但求无过的形态,没有任何一个部门接信后进入认真调查实情而解决问题;更没有任何一个人敢当面过问此事的真相,只是委婉告知我:“你想办法找上级领导批了纸条,我们就敢办理!”我的情况正如原市府领导的所言:五分钟可以审批,继续兑现已被执行的5号文规定的政策办理好的事情,却被人社主事人搞得乱七八糟!
我是一个有党性的共产党员,我们以前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可牺牲自己的一切!我不是无理取闹,我的诉求是有市政府的文件为依据,合法合情合理,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奇葩的是,现今社会各部门接到诉求后,没有一个党员干部敢正面主持公道,维护政府制定文件的政策,他们见到我就象遇到新冠疫情!我执行了政府文件反被冷落和打压,我心里在流血!我的血可写自传!我想发问:
一、我执行5号文时,原市政府财政局按规定已向我发给2年一次性工资25816.86元作生活补助。现今,市人社主事人办理我的退休,就以“双标政策”,自始至终不面对历史现实,不落实5号文规定:“其档案工资升两级……保留国有干部身份”的政策,大石压死蟹打压群众!人社主事人回避、篡改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做法是否应有个合理的解释,免至造成社会矛盾!
二、我响应市政府号召参加机关人员分流,有5号文规定的“升两级工资和保留国有干部身份”的奖励政策。市人社主事人“政治独立”不执行该文奖励反而对我惩罚!把我等同劳改的干部一样惩处的行为!应否出具法律依据,负起法律责任!
三、以前,我们执行公务时,是以政府的文件为依据,有理有章。市人社主事人以自己的话语权和观点有选择性执法,对我作出6种不同性质的书面裁定,是否要对我作出6种的实质性处理或是随便说说而过?如此任意对我作多次多种处理,甩锅、推责群众,我有感被戏弄!不知社会有何反映?!
四、在我们社会主义法制的国家,我不知道可到哪部门讲事实、摆道理、持正义,维护合法身份和权益:我真盼望能遇到普京式领导的关注!
解铃还需系铃人。我走投无路,总结我诉求的方法,现只好行政对口找人社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部门,进行业务对接申请督办,要求昭雪平反了!盼望得到首长的关注和重视!恳请首长参照湛组通(2002)62号文精神,以及办理离岗退养、停薪留职等机关分流人员退休的做法,批准按湛政(2014)43号《关于给予陈土生同志落实政策办理退休的请示》办理我执行湛府(1999)5号文后,历史遗漏的退休问题。
我是有共产党信仰的干部,我在有命之年,一定坚持党的理念!如跳水女王全红婵所言:有梦想就去追!为实现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而奋斗终生!
报告人:陈土生 敬上
电话:13729107099
2024年9月3日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