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大约总要和权力如磁铁一样吸附在一起,如果分开了就总感觉不均衡,总要最后重新吸附在一起才均衡。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若资本是个人所有的,那么权力(起码从根源上说)也将从属于他,此时资本和权力二者的结合是均衡的、巩固的、有抗干扰性的。类似于马克思说的,企业主在其企业中类似于君主国王,也类似于司马迁在《货殖列传》中说有资本从而也有对应的权力的富商相当于是“素封”,即是政治素人但如同有封地的诸侯贵族一般,由于资本和权力明确归于同一个人(或同一资产阶级团体),他(或他们)便没有“无端”失去资本或权力的可能。
社会主义社会中,公有制企业的资本属于众人,相应的权力就应该属于众人,但由于管理的要求,权力会由一部分人代理【类似于牧师(minister)代宗教理论中世界的所有者上帝对信教者进行教导、英国大臣(minister)代统治阶级宣称的国家所有者国王进行国家管理,古代天子宣称代天对天下进行管理{所以他若徇私不公就是不合其“法”的,因为这样便不像在当时人们看来不偏覆的天(大宋声称自己与士大夫共天下,那么之后老百姓看到他皇帝老儿坐轿子从街上过去了,就该做什么做什么,有的坐在饭馆二楼边喝酒边看着他的轿子笑而已,并不怎么尊重他——因为他的偏载偏覆使他并不像他所宣称为之代理的东西。宋代连一般朝代在口头上的政治正确都做不到,怪不得不得人心、百姓萎靡,而可耻的历史也多)}】。如果公有制企业中实行“一长制”而且长期不改换公有资本所对应的权力的代理人,权力逐渐固化在他手里,权力的代理者便逐渐变成权力的“常代理者”,进一步可能变成“专代理者”。权力代理越专有和固有化于一部分人身上,由于权力和资本难以分割的吸附性,他们因为未得到相应的资本而产生的亏空感、饥饿感就越强,他们进行资本“私有化”的动力就越强,直到他们后面真的做了。这就是苏联史。
所以在公有制经济的微观组织中建立民有、民主、民享的机制是关键,如借用像民主选举、不得连任超过两届等规则,使得权力不被其代理人固有化,从而避免公有或集体所有的资本被私有化。而WG中一部分人看到公有资本有被私有化的危险,却认为这是因为人的思想意识水平不够,或者认为是之前旧社会里代表旧势力的人的思想未彻底改造所致,这大概是没有看到经济基础处的根本问题,没有在理论层面搞清问题,从而在实践上便也做不好,因为即使是一个“全新的”、没有任何历史问题的人,等他长期处于权力代理位置从而固化权力后,大约在概率上有“修正”的必然性。
微观组织的“民主保民有”机制和宏观组织的相应机制是一样重要的,甚至后者如果不与前者相称的话,结果也只能是后者朝前者对应的宏观机制演化。比如美国在宏观的国家制度层面是标榜民主的,但组成其社会的主要微观组织即企业中是资本优先而非民主的,于是其宏观的国家政治也渐渐只剩民主的形式,而实际上是资本优先、寡头权衡的了。就像晶体的微观晶胞和结晶外形是高度相关的,微观组织形式决定了宏观组织形式。假如在未来里可以出现的话,那时候的公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大概需要更加民主才能长保民有吧,必须着重保证微观组织中的民主和公有。
另外也可能有一种情况,企业的资本是较大范围的人民公有的,而因为代理管理者和企业内员工的固定化,之后“莫明其妙”地变成这些人集体所有的了。这虽然仍然是一种公有的性质,但公有的范围在实际上进行了“缩圈”和“收敛”,大概也不对。或许一开始就不应该把“公有”说得太理想高尚、范围广大从而边界不明,其为一国、一地还是一村一社公有,是企业所在人员公有还是企业外人员也有所有权,是要明确的,应该精确到个人(也许公有制需要参考股份制的理念?),比如如果全地区公有的变成企业人员公有就有问题。
以上是我的一些思考,结论是要保证公有制企业不被私有化,企业的权力代理者要定期改选并受民主监督,以防权力被专有化进而引起公有资产私有化。另外公有资本的产权要明确范围、精确到人,而非公有范围泛泛而言、界限不明,这样可以更好地避免公有资产被更小范围的人群不事声明地、潜移默化地专有。思考得不很深入,希望大家不吝赐教。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