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理论(或文明)系统是不能随意结合的,那样的“非法婚配”会产生思想怪胎——中西医结合的历史就是一个惨痛的教训。
早在北洋政府时期,就出了著名的“教育系统漏列中医案”。1912年,以中西医“致难兼采”为由,北洋政府在新颁布的学制及各类学校条例中,把中医药排斥在医学教育系统之外,只提倡医学专门学校,即西医。1913年,当时的教育总长汪大燮(xiè)公开表示:“余决意今后废去中医,不用中药。”
然后是1929年,国民政府召开的第一届中央卫生委员会议上通过了余云岫(xiù)等提出的“废止旧医以扫除医药卫生之障碍案”。将中医称为“杀人祸首”的余云岫提出“废止中医案”的四点理由是:(1)中医理论皆属荒唐怪诞;(2)中医脉法出于纬候之学,自欺欺人;(3)中医无能预防疫疬;(4)中医病原学说阻遏科学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2年,卫生部曾发文规定:凡是中医大夫不准进入医院,这种做法遭到了毛泽东的反对,他还因此撤了一位卫生部副部长的职。毛泽东指出中国医药学是个伟大的宝库,要西医学习中医。
这就有了后来的中西医结合,不过这种结合却因为西学势力强大,现实中导致“以西化中”的恶果。
西医的一些标准,如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还有GLP(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CP(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是西医标准,对中医来说有时毫无意义。比如,按西医标准,中药“清艾条”包装盒上必须标上三年有效期;问题是在中医针灸中,清艾条历来是越陈越好。原国家药监局助理巡视员骆诗文指出:“我们现在把美国FDA(食品药品管理局)的管理方法当作圣经,在中国推行,按照西药的标准和管理模式研究和管理中药,是不符合中药发展要求的。”
中西医结合的严重后果是多方面的,除了在国际药材市场上遭受巨大损失外,还有今天中医本身已经陷入绝境,有人公开主张废除中医。
笔者对中医的认识是深刻的。十几年前,将我们7个子女养大成人,操劳了一生的父亲得了肝炎,当时以为是感冒,也就没太在意,后来父亲病情急剧恶化,去医院诊治时已经无力上楼。医院说治好病要花几万块钱,当时我的姐姐说她知道河北滦县一位农民有祖传的秘方,我们应先去那儿看看,因为在那儿治疗要便宜得多。
当大家准备出院时,医院几乎所有的医生都认为这是迷信,好心劝我们不要去。最后我们去了,我发现这位农民不懂医学,他也承认自己只会治肝炎一种病,方子是他的岳父传给他的。“医生”给开了一大堆草药(大约花了两百元),当我们按照那位农民的方法给父亲用药后,奇迹出现了,虚弱得不能走路的父亲竟很快痊愈了,几十年来,一直很健康。为了使家人都放心,后来我们又去那家医院给父亲检查身体,化验结果出来时,包括医生在内的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父亲的肝功能已经恢复正常!直到今天,还有许多人向笔者打听滦县那位“医生”的电话、地址。据我所知,他们的肝炎都通过服用中药治好了,这些人中有大学生,也有企业老总……
中医的系统思维方式,黑箱研究方法(通过观测外部输入黑箱的信息和黑箱输出的信息的变化关系,来探索黑箱的内部构造和机理的科学方法),以及数千年临床经验的积累,使之成为中华原文明的“活化石”,有其先进性一面,比如在治疗非典和艾滋病这样的疾病中。2003年初非典期间,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共收治非典患者45例,无一例死亡,医护人员也无一人受到感染。患者平均退热时间只有3天,平均住院天数9天,另外,这些病人治愈后都没有出现西医治疗常见的股骨头坏死后遗症。关于近年来中医治疗艾滋病的情况,我们从科技部的一份报告中能读到下面的文字:“从我们实地调研的情况来看,接受中医药治疗的患者普遍得到有效救治,反映良好。一些患者很快恢复正常生活状态,甚至开始从事繁重的田间劳动。大部分接受调查的患者,已很难从外表看出任何患病症状”。(选自科技部《关于河南省利用中医药治疗艾滋病情况的调研报告》)
真正的科学精神是“可参验”。既然中医曾经为中华民族(将来也会为全世界)的福祉做出了如此伟大的贡献,有无数可参验的实例,为什么得不到世界普遍的承认呢?这显然是今天西化的思维定势和用西方标准进行“中西医结合”造成的。
(节选自翟玉忠《道法中国:二十一世纪中华文明的复兴》,该书由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出版。)
(简介:翟玉忠,北京大学中国与世界研究中心研究员,中信改革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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