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康敏的努力获得成功
晨明
古有花木兰代父从军,这件事发生在河南;今有康敏代父申冤,这件事也发生在河南。木兰从军,为国杀敌,可歌可泣;康敏代父申冤,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检验法律究竟为谁服务,在党中央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也具有不可忽略的现实的典型的意义,也令人肃然起敬。法律的公平正义,在今天存在两极分化、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的社会实践中,实现起来很难。不依靠人民,没有人民的团结斗争,都只是一句空话。
我们希望康敏的努力获得成功,因为康敏的父亲康振家是一个13岁参加革命的老党员、老干部,经历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曾经荣立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1951年被评为“一等人民功臣”,人民功臣蒙冤不白,令人民心中义愤难平;因为中央督导组今年四月来到河南立即交办了康振家案,要求河南政法系统认真处理,鹤璧市法院至今拖延推诿不办,令人不解;因为康振家案属于一看判决书就明白的冤假错案(这是康振家服刑期间监狱管教干部的话),习近平同志“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要求在河南、在一个老革命身上落实,不应该这样难!
看判决书就能明白的冤案
康敏的父亲康振家是在1979年河南违法突击判刑时,被鹤壁市山城区法院以“陈家斌伤害致人重伤死亡一案”的同案犯入罪,判刑八年(鹤璧市山城区人民法院79刑判字第41号判决书)。奇怪的是,就在这份判决书上,白纸黑字写明,王义八月三十一日被打致重伤死亡九天前,即八月二十二日康振家已经“因公外出”离开了鹤壁,并且在出差前还交待对王义“不要再斗”,“不要再打”。那么,康振家在王义被打重伤致死一案中有什么罪责?凭什么要承担罪责?
1980年康振家被送到新乡陶瓷厂卫生队服刑。管教干部刘医生看了判决书后感慨地说,“我干管教工作20多年,从判决书上就能看出是错案的还是头一回”。
此案是违法重复判案
王义被打伤害致死案,1967年已由相关部门调查清楚与康振家无关,真正凶手陈家斌业经当时军管会判刑八年作过处理。1974年4月23日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又给康振家下达过平反决定书。1979年鹤壁市山城区法院又再次判决属重复判案,是藐视法律尊严的错误行为。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79第41号判决书判词第一条说,“撤销本院1974年4月23日的平反决定书”。1974年4月23日平反决定书,是鹤璧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不是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判决书说撤销本院1974年4月23日的平反决定书,本身就不符合事实。
山城区人民法院是下级法院,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上级法院,一个下级法院无端撤销上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有什么法律依据?是不是违法?
山城区人民法院79第41号判决书最后,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的名字都空着,没有署名。因为没有开庭,也不允许辩护,所以谁办的这个案,人们也无从知道。这样的判决书奇葩不奇葩?奇葩!但这就是发生在河南的历史事实!一位老革命,就是因为这样一纸奇葩的判决书,被冤狱八年,而且至今沉冤未雪!
老革命至死没有看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由于康振家案是明显的冤假错案,所以在服刑期间,康振家的申诉得到监狱管教干部的同情和支持,1980年9月6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给康振家的回信中说:“来信收到,已于80 年9月6日转省法院处理”。省法院却没有做出任何处理.
2001年8月14日康振家女儿康敏上访到最高法。最高法致信介绍康敏到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让鹤壁市中法“认真接谈,依法处理”。
2002年9月18日,河南省高法下达裁定书,“经审查,康振家的申诉理由符合刑诉法第204条规定的再审条件”,并指令鹤壁市中院立案再审。
2003年4月16日,鹤壁市中院在没有走任何法律程序、也没有询问当事人的情况下,就作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定,并且把原判“陈家斌、康振家伤害致人重伤死亡一案”,改成“以重伤罪判处康振家有期徒刑八年一案”。但却没有康振家打人至重伤的任何证据。康振家拿着裁定书找到再审审判长王冬鹤,询问再审的应有法律程序是什么?王说:“开庭”。康问,“你开庭了吗?”王说:“没法开庭。因为你这个案没有原告。”康说,“请问既没有原告,也没有公诉人,法院凭什么判我的刑?”王答,“你可以继续向省高法申诉”。这是2003年发生的事,这个法官就是这样办案的。康振家这个老革命在敌人面前浑身是胆,但面对司法不公,却没有任何办法。
于是康振家又到省高法,二庭庭长秦德平说,“对鹤璧市中院的再审结果我们也不满意”。不满意怎么解决?秦庭长也没有给老人指出能够解决的道路。康振家身体状况越来越差,不幸去世。这位可敬的革命老人数十年竟然没有等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中央督导组到来之后
2021年4月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九督导组进驻河南,康振家的女儿康敏将康振家生前的申诉材料寄给了第九督导组在鹤壁的信箱。第九督导组看后很快将此案转交原判法院——山城区人民法院,责成其负责核查解决。但山城区人民法院借口上级有文件——“两案人员”不予立案复查,拒绝对康振家的案子立案复查。康敏要求山城区法院出示所谓的“上级文件”,山城区人民法院先是说无文件只是口头传达的,后顾及督导组回访压力,又改口答应康敏,八月中旬可以为其提供上级文件。然而,直到九月中旬,山城区人民法院也没有向康敏提供所谓的'“上级文件”。再打电话询问,山城区人民法院又改口说上级不让,所以无法提供。
众所周知,“两案”是指林彪等两个反革命集团案,康振家一没有反革命罪行,二和林彪等搭不上关系,而且判决书并未列出反革命罪行,怎么是“两案人员”?山城区人民法院的上级不让出示所谓“上级文件”,肯定是心里有鬼!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审判案件。没有规定人民法院依所谓“上级文件”审判案件。而且,2002年河南省高法已经认定康振家案符合再审条件,2003年鹤壁市中法已经对此案立案再审做过裁定,怎么又说“上级文件”不让立案复查呢?这个“上级”是哪个级别的上级?这个“文件”是什么时间发出的?山城区人民法院确实难以回答。
中央第九督导组交办的案件,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竟然顶住不办。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哪里?难道非要习近平同志亲自干预才能沉冤得雪吗?中央政法委的领导,最高人民法院领导,这些部门的领导们能不能到基层调查调查,亲自动手解决一两个积案?!能不能依法对康振家案说句公道的话?
现在,第九督导组再次来到河南,康敏也将自己父亲冤案的材料寄上。结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我们愿康敏的努力获得成功!我们愿迟到的公平正义近期跟随第九督导组来到河南,能让康敏尽快能用喜悦的滂沱泪水告慰父亲的英灵!
希望!希望!希望!希望不要再让人失望!
附录
这是康振家照片和功臣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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