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目前密集的工人罢工行为
近几年来,“罢工”这个中国共产党人曾经在旧中国城市工人运动中经常运用的革命方式,却在改革开放三十年后的中国此起彼伏。据不完全统计,仅2010年一年,全国各大城市发生规模以上工人罢工就达100余起,主要遍布东中部大中城市,尤以合资及外资企业为主,本土企业工人罢工主要集中在采矿等劳动强度较大的企业。就引发工作罢工的直接原因而,主要诉求是提高工资待遇和改善工作条件。就其罢工的组织而言,主要是自发式罢工,政治诉求不明显。
新时期工人的这种罢工行为的主要起因,主要是市场化改革使中国的劳动关系正在从“个别调整”阶段向“集体调整”阶段的转变与调整。工人权利保障仍然是劳资关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而随着工人保护意识的提高,他们认识到仅靠个人的力量已无法维护自身的权利。因而劳资冲突形式将主要表现为“集体争议”和工人的“集体行动”。
实际上,自从中国开始了市场化改革,罢工就注定要成为社会发展进程中无法回避的一个重大问题。近年各地罢工事件 “频发”的趋势,说明问题已经日益突出并逐渐激化,进入了“密集爆发”时期。从广州、武汉“本田”汽车企业工人罢工的诱因是工资待遇不公,这也是市场经济下劳资关系中最为核心的问题,涉及劳动者价格、劳动力再生产、劳动者的生存权等问题。工人遭到了不公正待遇,而缺乏正式的组织或机构代表工人通过正规渠道,政府部门在保护工人合法诉求的方式与途径还不十分有效,而资本家漠视工人正常诉求,终使矛盾激化爆发。
如何看待我国目前社会的工人罢工行为,首先要以强化工人主人翁地位为目标,充分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工人罢工运动的正确引导。我国《劳动法》和《工会法》中明确规定工会应“代表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会组织事实上也有着相当强的实力,无论从经济实力、企业内部地位、抑或是政治地位看都有着绝对的优势,完全有能力为工人争取权益。但遗憾的是,现实中许多企业工会都未能有效地代表工人,而是更多地站在企业的角度,考虑企业而非工人的利益。这是因为这些工会并非是按照工会章程由工人自愿组织并由会员选举工会领导,而且在许多企业,雇主对工会的控制力很强,因此很难成为“工人的工会”。更有甚者,有些企业工会完全站在雇主的立场上,而成为“老板工会“。对于佛山本田工人罢工中出现的工会与罢工工人冲突的事件,工人罢工的原因之一即是工会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上的“不作为”。如果罢工后工会反而站在资方立场打压工人,则不仅是一种公开的堕落,是一种对于“工会”称号的亵渎,更是是一种违法行为。
其次要根据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切实调整国内经济政策,积极支持产业工人的罢工诉求。工人和平罢工是一种正常的表达利益诉求的行为。劳资纠纷问题的核心,还是如何调整和完善保障劳资双方权益的法律体系。一方面,应当确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的法律体系的公正公平,并保障它的贯彻实施,确保各种保障渠道的畅通。如果出现问题或纠纷,工会应当代表工人与资方交涉。另一方面,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双方都应避免出现过激行为,特别是作为国家监管部门,要从体现工人主人翁地位的角度出发,将保障工人合法权益放在保障资本利益之上。同时,要高度注意工人罢工运动的政治化趋势。特别是要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国内外政治组织对工人罢工的操纵和利用,切实维护好政治与社会的稳定。
无论工人罢工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如何,但工人阶级在目前中国社会中的弱势地位是显而易见的。任何所谓以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而为资方解脱的说法都是站不住脚的。工人阶级自身不仅要觉悟,社会主义的政府更不能让所谓社会精英所忽悠,要站在历史的高度勇敢地担起肩上的历史责任,避免和谐社会建设成为压制工人罢工的主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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