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
尊敬的中纪委、信访总局等国家相关领导:
我叫郭强,系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郭家村村民。今天,我以实名举报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郭家村村支部书记兼村长的郭建山。
郭建山,男,现年46岁,现任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人大代表和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郭家村村支部书记兼村长。提起郭建山,在当地恐有人知道,也可能有人不知道。但提起郭建山的外号——六痞子,在高陵镇乃至整个牟平区,恐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知名度之高,是郭建山一手操控着一股黑社会实力,横行乡里、为非作歹、我行我素、专横跋扈所扬名的。郭建山现是天龙房产、地兴矿业、天龙理石材厂、东华石子厂、以及高陵镇范围内的整个矿产沙场的资产拥有者,至于拥有的资产究竟合不合法,无人知晓。现将具体举报内容罗列如下:
一、霸占村部分集体土地和资产为己有
从90年代初开始,郭建山和其哥哥郭建利(外号五痞子,2000年年底因作恶多端,被社会上的混混杀死),利用郭家村(当时叫大队) 的名义在村集体土地上建选厂(污染特别严重的金矿筛选和加工),建有50吨、100吨、150吨的选厂各一个,占有村集体土地几百亩。合同约定,第一年上交村里7万元,以后每年递增1万元。但中途其变转一切阴谋单方废了合同,所占的几百亩土地归己所有。山上的几百亩山地也通过他们的亲信(实际就是狗腿子)转包又变成了己有。大约在2006年,郭建山又将村东面沙河和河边的上百亩耕地全部划归己有,卖沙和淘金价值几千万的资源收入全部纳入私囊,村里一分钱的进账收入都没有。即便是这样,郭建山在2014年村委换届选举村民大会上竟说村委还欠他郭建山个人108万元。同时,把村里学校的仓库也通过一定的手段占为己有,变成了自己的房产;就连村里的几棵楸树也被其搬回家装修房子。可怜村里老百姓看在眼里,明白在心里,但敢怒而不敢言哪。
疑问:村里好几百亩土地以及学校的仓库,村里没见到一分钱,怎么就变成了郭建山个人的资产了呢?
二、套取和骗取国家补助款和资助款为己有
近年来,国家对农村的扶助政策也被郭建山盯在眼里。2012年,由于其选矿,含有剧毒氰化钠将部分土地污染,本需几万元就能复垦的土地,其借助于国家对复垦土地的政策和资金扶助,硬是套取国家复垦款100万元,本该应由村委所得,但也被他占为己有,并且扬言,这是他个人的收入,跟村里一毛钱的关系也没有(附录音为证)。每年上报的上万元小麦补助款也被其私吞。
2013年,郭建山又以村委的名义骗取威海交通委资助该村款项120万元占位己有。
疑问1:国家拨付的复垦款属于专项资金,既是专项资金,国家相关部门不应该跟踪资金的使用情况吗?怎么就变成了他个人的收入了呢?
疑问2:国家相关部门的资助款是资助村集体建设某一项目的,相关部门也应该跟踪资金的使用情况吧,怎么也成了他个人的收入了呢?
三、村里享受低保户待遇他说算,真正困难户却没享受低保
郭建山借着区人大代表的身份,和他的亲侄子郭道民轮流当着村官却不给百姓办实事。上级给的低保户待遇,他不给生活真正困难群众,却给了他的亲信曲延川。曲延川有一男二女,儿子二十几岁去世,两个女儿都是招的上门女婿,一家竟分为三个户头享受低保待遇,而他们家的存款却不是本村一般百姓所能及的。而村里真正的困难户却被晾到一边,群众怎么能没有意见呢?只是敢怒而不敢言罢了。
疑问:上级政府对低保户的问题不作调查、不作了解吗?为什么郭建山实际上挺富有的亲信曲延川居然能一家三个户头享受低保待遇,而村里真正的困难户却享受不了低保待遇呢?
四、全控辛安河流经高陵镇范围内的河沙资源
十多年来,高陵镇范围的矿产资源和沙资源几乎都被郭建山全程控制。流经高陵镇范围数十公里的辛安河的沙资源全部归他郭建山一个人控制。他存的沙光用篷布盖就花了一百多万元,上面一有风吹草动他就先办法和对策对付。
疑问:矿产和沙资源不是都属国家所有吗?任何人开采不是都必须有合法的审批手续吗?假如郭建山有正当的审批手续,而高陵镇有那么多的矿产和沙资源的开采者,为什么单单就他自己能办出来呢?难道这不令人费解吗?!
五、大闹村委选举,镇政府偏袒,百姓寒心
2014年村委换届选举,第一次选举委员时,有的村民站出来竞争,且百姓对其也挺拥护的。投票时,票数多过了他郭建山。郭建山和他的亲侄子郭道民(上届村委会主任),竟气的当着全村百姓说:退出选举,将永远不参加选举,同时也领教了郭家村村民的水平。说完把老班子的人员全部带走,把政府人员晾在一边。很长时间,又打电话告诉现场的镇政府的官员他们老班子集体辞职。该电话为免提,在场的百姓和政府官员都听的很清楚。镇政府的官员当场认可了,就继续按照选举程序继续进行,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选举,根据票数的多少,五位委员产生了。但在五位委员产生后,当时在现场主持选举的镇政府官员初绪山接了个电话后,让选举停止,并说下午再说。中午,镇政府官员们在郭建山选厂一起与郭建山吃了中午饭。饭后,又让郭建山他们老班子继续干。对此,我们去找片长周永贵,答复是:调查后给我们书面答复。但直到选举完后也没给我们任何答复。而郭建山他们的老班子进了选举委员会,在委托办完之后,偷偷加上了他们的亲信在读书的子女假票,被发现后,镇政府主持选举的官员也没处理相关人员(区换届办有我们的举报材料),就这样不了了之。
疑问1:既然郭建山带领老班子中途提出集体辞职并离开了选举现场后,选举继续按程序进行,并选出五位委员,为什么中午政府官员和郭建山一顿饭,上午选举产生的五位委员的结果就不算数了呢?并且让他们老班子继续干,这符合选举法吗?
疑问2:郭家山他们在选举时弄虚作假却被发现,镇政府官员为什么一直不给答复,至今不了了之了呢?为什么郭建山连政府官员都能控制呢,这里面究竟存在着怎样的交易呢?
六、横行乡里,为非作歹,百姓敢怒不敢言
事实1:由于郭建山的三个选厂的长期污染,村里水资源都不能饮用,百姓只能到很远的南山上的一处水眼里拉水吃。为水污染的问题,曾有村民现场拍照发出帖子,有记者来访,但不知是什么原因一直没能公开报道此事。政府拨款给村里安自来水,但停水的时间比供水的时间还要长,况且整个村子都被污染了,那还能找到达标的水源呢?由于污染,村里百姓怪病连发,癌症、偏瘫等恶性病频发不断。对此,2014年6月份,我们举报给上级环保部门,好不容易盼星星盼月亮似的盼来了市环保局的通知——11月3日电话通知我们,让我们11月4日在村头接应他们来取水样。11月4日我们在村头等候,但没想到的是,区环保部门的人员把市环保部门的人员领到了郭建山选厂的路上,并且路上一直有车跟踪拦截我们。我们被市环保宋科长叫到选厂,告诉我们郭建山一伙十几个人堵截采样人员,不让进村取水样,这时,我们三人的举报人的身份全部泄露。既然如此,我们三个人也豁出去了,冒着生命危险,要求市环保部门的人员进村取水样,却被郭建山的一伙打手一顿暴打,把我们三人全部按到在地,拳打脚踢,同时威胁市环保部门马上撤离。看当场的情形,市环保部门的人员便仓皇撤离,置我们三人的生死于不顾(有录音为证)。我们无奈拨打了110报警,当地派出所民警赶到,要我们去医院治疗。这时郭建山大摇大摆来到现场说:打坏了吗,去医院,钱有的是。本案件直到现在也没个任何说法。公安部门以事实不清为由拖延至今,市环保开始说一定给作证,可公安说连环保都不作证了,没有办法(有录音为证)。
疑问:郭建山的黑社会势力是多么的强大,连公安都能控制,真是可悲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市环保局人员为什么就不敢堂堂正正地作证呢,难道背后又有什么交易吗,真是值得追究!
事实2:早在九十年代初,郭建山和其哥哥郭建利(号称五痞子),为霸占磨山村的金矿,制造了磨山惨案事件。事件发生后,一直没有说法。2011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也确实是看不过眼了的侯家庄村村民王兴光出手相助,结果被公安打成了黑社会,访一访牟平的百姓,哪个不说王兴光冤枉呢!但毕竟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时隔11年的2011年郭建山才给磨山村百姓一点经济补偿,并威胁磨山村民不许再追究此事。
疑问:对此事件社会反响很大,人们异口同声要求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但公安回应,当事人不追究,我们也无能为力。难道有钱就能把法律摆平吗?
事实3:2008年,高陵镇唐家夼村王洪柱老人因事长期上访,不知是什么人让郭建山摆平。郭建山让他的手下曲朝阳去办此事。曲朝阳找了几个社会的混混去把王洪柱老人的腿打断,老人从此再未敢上访,此案也一直成了悬案。
疑问:难道伤人不该追究法律责任吗?
事实4:2010年3月9日上午9点钟左右,我与一些工人在村清淤平塘场地时,不知何故被郭建山拉帮结伙的烟台张明、孙祝安指使的一辆面包车上下来的7个蒙面人(当时的司机我认识),携带着管制刀具,把我和郭维典以及一个做饭的女工,不问青红皂白,一顿毒打,造成了我小腿骨折、郭维典胳膊骨折、女工多处软组织挫伤。经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技术科法医鉴定为两个轻伤。案发后,郭建山贿赂公安局牟平分局局长王国政(已被调查入刑)以及高陵镇派出所所长高嵩、副所长林海涛,所以公安部门对此事一直不作为,导致了一个证据很充分的简单伤害案件搁置很长时间。后经我们多次进省上京上访,公安部门迫于上级压力才告知案件侦破,并告诉郭建山要花钱消灾。我们在郭建山和社会势力和他们的恐吓恫吓面前,我们只能本着先保命的原则,暂时不再追究此事。但至于公安部门对此涉黑案件的怎样判决结果却是一无所知。尽管我们不再追究此事,也以为这样就相安无事了,但没想到他们的圈套一步步逼近。对于我们承包的土地,他们早已垂涎三尺,强买不成,就不断偷挖我们地里的沙卖,我们为此阻止他们不成,他们还故意制造事端发生了双方争执。他们又勾结牟平公安分局局长王国政把我们本是受害者却以寻衅滋事罪劳教一年,真正的黑社会却相安无事。我们进了劳教所,他们便肆无忌惮地毁掉我们的土地,家属欲哭无泪,多次举报,公安和土管部门从不给处理结果。本村村民罗福喜早年开采了一处矿源,郭建山硬要人家不给,郭建山便用炸药炸了该处矿源,此案也不了了之。
疑问:公安如此不作为,究竟是黑社会的保护伞呢还是人民的公安?
事实5:为霸占高陵镇的矿产和沙资源,郭建山能够控制高陵镇多半村子的换届选举,只要那个村里有资源,他都想办法出钱又出黑社会势力,扶助和他关系好的人竞争,选上后,再把这个村里的资源划归自己所有。
疑问:这样出钱拉票的选举符合中国的选举法吗,难道这不是变相给黑社会一个趁机捞稻草的机会吗?
我们作为举报人,自从环保事件泄露后,他们扬言要弄死我们,现在我们连出门都担心,每天恐慌度日如年。对此,我们恳求和期盼领导责成有关部门对郭建山立案调查,严办他们,并取消郭建山区人大代表的资格,再不要让他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了。
以上举报,请领导调查取证,以维护法律的尊严,还一方安宁。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郭家村村民 郭强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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