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人名皆为化名
一沃尔玛副总辱骂维权女工是沃尔玛养了四年的“白眼狼”,现在我们看看这为被沃尔玛辱骂为“白眼狼”的沃尔玛女工,到底是经历了何种遭遇?……
初来沃尔玛新店开业
早在10年前我在央视新闻中就看到沃尔玛的成就,很是敬佩沃尔玛的创始人,期盼何时自己也能成为沃尔玛的一员学习它的企业文化。
之后,一场突如其来的婚变,让我有了这个机遇,最终我幸运的被沃尔玛烟台某店录用。
当招聘人员面试我的时候,我说:是的,我喜欢这个行业,离婚前我是自己是开蛋糕店的小老板,我曾经去上海浦东国际培训中心自费学习西点制作技能和这方面的管理经验,现已掌握西点所有的实际操作技能和管理经验。
于是,2010年10月18日我正式成为沃尔玛大家庭的一员,此后我每天起的都很早,要倒两班车到另外一家店里去培训学习,虽然很辛苦,但是很开心。
培训十天后,我们第一批录取了人员都开始到自己的店里去报道上班了,此时还没有正式开业,我们也主要是打扫卫生、按陈列图整理各自区域。
当时我和其他同事一起跟着自己的领导张、杨爱国忙活着,新店卫生不好搞,地面很多污垢,要用壁纸刀和小铁铲一点一点的刮,再用清洗球刷干净,那时我就是自己去买这些东西来收拾卫生,杨爱国从没说过这些可以费用报销,部门同事都说我傻,巴结领导。
嘴长在她们身上,我坦坦荡荡,身正不怕影子斜,随她们说吧!
辛勤劳动受工伤没有休息一天班
我每天早起晚归,考勤表上可以体现出我上班打卡时间。
我下班是打完下班卡再回去白干2至3个小时的黑班,我真是把沃尔玛当成自家开的店来认真对待,很认真很认真的工作每一天。
我的主管杨爱国(现在职)给我安排的工作是最多的,因为副总张富告诉我,要我扶持杨爱国的工作,我和杨爱国一个唱红脸一个唱黑脸,从而让杨爱国的工作顺顺利利。
杨爱国曾经在沃尔玛供应商家做过,是张富请杨爱国来福山新店做面包房主管,属于外聘人员。
张富就是在没有经过我同意的状况下,给予我一个“领班”的空头衔,所谓的领班,跟“指导”岗位一样,收入跟普通员工一样,不过是糊弄着你多干活罢了,就这样,我担负起又累又多的工作。
不管什么,杨爱国都是要我先做,杨爱国让我把货架整理出来,按公司货品摆放整理,一件原料货品按生产日期从左往右从前往后摆放整齐,他自己却做甩手大掌柜的在一边观看。
2010年11月24日15:35分我在整理加工间货架时,西边的一个大的货架的第三层的一个货箱,掉下来重重的砸到我的左手中指同时,又被距离很近的包柱子的不锈钢角铁割伤,我急忙快速跑去收货部找急救箱。
当时是收货部同事李某给我包扎的,把她吓坏了,说:“老任啊,你快找你家主管杨爱国去医院吧!”。
我捂着手指,找到正在按陈列图整理货架的主管杨爱国,当时莫大姐(现面包房技工)也在,杨爱国见我跑过来,问我怎么了,我告诉他说:‘刚才整货时,货物砸到手,正好被旁边包柱子的不锈钢给割伤了”,听到这个,杨爱国就让旁边的莫大姐陪我去附近医院包扎一下。
在店门口打的出租车,我们去了最近的医院,医生说清理伤口要缝针,莫大姐去办的手续,我不敢看,莫大姐说:‘割的太深,看到骨头了缝了六七针’。
回来路上,大姐还对我说:“老任,伤的不轻啊!”。
回到公司,还不到下班的时间,我看到杨爱国、张富、老侯在干我没干完的工作。我是第一次打工(之前我从没上过班,都是自己开店做生意),把店里的生意当成自己的生意,真的很用心的在做。
新店要开业很多工作还没到位,我又是领班,不能没有责任感,对待工作一定要认真负责!于是我用另一只手帮忙干我能干的,我按时上下班,没有休息一天班。
为了零事故率,沃尔玛拒绝给我报工伤
我找过主管杨爱国,对他说:“我的手是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的伤,公司应该给我报工伤吧?”
杨爱国告诉我,店里因刚开业要争取安全运行零事故,暂且报不了工伤!
我又找鲜食副总张富再落实一下(因为沃尔玛文化讲诚信、尊重个人!再找副总问问这事儿,他们是领导就代表着公司),我问副总张富,张富也说现在2155店因为刚开业必须要追求安全运行无事故标准,所以等以后过了这段时间后店里再给你申报工伤吧!
既然领导都这么说了,先工作吧!
开业期间很忙,我一天也没休息,带一次性手套工作,这期间主管杨爱国从没询问过我的伤势,我每天下班第一时间去医院清理伤口换药,中途感染过,领导批准我回家养伤,要养好伤口再回岗工作。
我在门口诊所打了4天消炎点滴,一直口服消炎药,大夫说不要沾水,问题不大,差不多了,炎症消了,我也没那么娇气,上班去!
回到单位,主管杨爱国让我补假单,于是我就去医院说明了情况补了四天病假单(沃尔玛第一张病假单,考勤记录上能体现这一点)。
然而,我的伤口却一直隐隐约约的痛,同事都告诉我十指连心,过过伏(北方人称三伏天)会好些,就这样我马大哈的干着,一直没把这手指当回事,直到后来我发现问题的严重性,开始了与沃尔玛的维权斗争!
工伤复发,沃尔玛拒不承担责任,自己独自承担病痛折磨
从2013年开始,我手指的伤口处就开始慢慢变形凸起了,并且越来越大似的,不小心碰到了就锥心的痛。
慢慢的,今年负伤的手指上半截一点,我都不敢碰了。工作一天后手指就开始麻木。
我知道,自己的伤情不能再拖延了。
2014年4月中旬初,我去医院检查我的手指。
医院诊断我的左手中指是创伤性神经瘤。医生告诉我,神经瘤长的非常慢,所以我现在才感觉疼,早做手术比晚做效果好。
医生问我怎么受的伤,我如实讲述了,医生说:“你这属于工伤呀。做这个手术的话,对你个人来说医药费会很贵的。你还是回公司问问吧,报了工伤之后这些医疗费用你就不用出了,可以报销。”
回店里后,因为主管杨爱国休年假,我就直接找到鲜食副总张富,告诉他说:
“我的手指当年因工受伤受伤,现在创伤处长了个神经瘤,需要二次手术。当年你们说要给我报工伤,我现在要手术,我要求享有工伤待遇!”
张富找人力资源部经理魏仁义商议后,回复我说:
“你已经过了一年的工伤认定时间了,现在报不了工伤了!”
听到这样的答复,我感觉自己受骗了!
张富当时告诉过我,说要在以后给我报工伤,这么大的事,现在你告诉我没给我报,你说就因为你们的私利,来牺牲我的身体健康,这就是沃尔玛所谓的尊重个人,诚信为本吗?
我找到店长贾道德,向他说明了我的工伤以及需要二次手术的情况。
贾道德的答复是:“公司对这个事没有责任,有责任的是主管杨爱国、副总张富、离职的常务花菊,附有连带责任的是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经理魏仁义,要告就告他们。”
店长说的这个自相矛盾的话不是说的废话吗?他们不就是代表沃尔玛吗?我到底是因为给沃尔玛打工而受伤的、还是因为给他们打工而受伤的?
见到店长如此狡辩抵赖,我立马回答说:
“我是找店长解决问题的,不是来无理取闹的,我任夏凤的手千真万确是工作中受的伤,实属工伤。现如今因为我当初受伤处病变,要二次手术,医药费很贵,我的手指功能还会受损,我有权享有工伤。事情变成现在这样,是我的直系领导面包房主管杨爱国和鲜食副总张富不诚信,致使我现在身心受到这么严重的伤害!总要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吧!”
贾道德说他再联系休假中的人力资源部经理魏仁义,商讨一下,看看有什么可行的办法帮到我。
但他最后还是说,由于我过了工伤认定时间,报不了工伤,让我用职工医疗保险先去住院治疗。
这是个什么事啊!我的手是工作中意外受的伤,我的领导副总张富当时跟我说“等过了开店期间就给我报工伤”。
现如今,我才知道,他们根本没有给我报工伤,让我自己承担这个后果,这也太没天理了吧?!
为了治疗,只能继续工作!这到底是属于谁的身体?
因为我的手指疼,不能上班。
医生还说我这病只能手术治疗,休息是养不好的,所以只有做手术。可我哪来那多医药费呢?
我的主管杨爱国甚至还趁此机会,让我用掉四天带薪年假。无时无刻都在想着怎么扣掉员工的福利,这就是主管杨爱国的为人处事风格!
这哪儿行啊:不上班属旷工,上班这手又不能操作;治病,又没那么多医药费;而且我母亲去年动手术花掉十万,我妹妹去年又结婚,今年母亲医药费每个月三千块左右,我还是离异的,我能去哪儿凑医药费啊!
于是,我只能硬着头皮找店长贾道德协商,问他能否暂时在公司给我安排一个我能做的工作,让我能挣药费去做手术。
店长贾道德告诉我,他可以想其它办法帮助我,问我需要多少费用,报个数字给他。
但我自己也不知道后续需要多少费用啊,就像我不知道伤口还会病变一样。
我只希望享有法定的工伤待遇,店长为什么还要想其它办法来帮助我?
我们谈过N次话,他们就是不愿意为我申报工伤,都说用其他办法帮助我,弄得好像我倒过来欠了他们天大的人情一样!
后来我被安排在店里卖福利彩票的柜台,工作两周,开了一个月的工资,再加上银行卡里的一万四存款,我就有钱要去做手术了。
这是我自己的身体,我要治好我的身体!但在这个过程中,我又时时问自己,我的身体真的是属于我的吗?!
沃尔玛副总骂我是他养了四年的“白眼狼!”
2014年7月6日,我跟店长贾道德、鲜食副总张富、人力资源部主管兼工会主席李珍、面包房主管杨爱国等人,通通打了招呼:我要去做手术,我的手是在工作中受伤的,我有权享受工伤待遇!
2014年7月7日,我终于入院了。7月10日上午10:54进行手术。
从我入院到出院,店里的管理层没有一个人看望过我,我真的对沃尔玛很是寒心!
这就是五百强之首一贯标榜的以诚信为本、尊重个人、员工是最大财富的口号吗?难道你们的财富就是建立在我们这些弱势群体的身体健康之上吗?
现在看来都是些扯淡骗人的口号。管理层男盗女娼,与供应商勾结损害沃尔玛的利益;使用过期原料来加工糕点食品来损害消费者利益……这些东西,在沃尔玛里发生过太多太多了。
出院时,医生告诉我,这个神经瘤是做掉了,神经也给我修复了,但不保证会以后会不会再出现其它症状。
现在只是我的手指不会疼了,但也不保证今后不复发,再复发的话还要做手术。我的手指功能只是恢复着看,肯定不如从前!
甚至以后我的手指麻木感可能会加重,而且神经生长因子肌肉注射还会很疼……
2014年7月20日,同事让我去交假单,我就填了2014年7月14至2014年8月13日的病假单。
但我要求从入院至上班日期间享有工伤待遇。
当我去找主管杨爱国和副总张富签字,说到这个问题时,副总张富恼了,侮辱我的人格,说我是他养了四年的白眼狼!!
就是这个拒绝给我上报工伤的张富害惨了我!要不是他一直没有给我报工伤,我现在还需要一直为手指的治疗而烦恼吗?
这就是代表我们店的鲜食副总张富,给因工负伤二次手术还没康复员的答复!!!寒心啊!这是我任夏凤在沃尔玛第三次受到的人格侮辱!!!是谁给你们的权利可以这样放肆!
现在看看自己来沃尔玛这三年半,是多么不堪回首的三年半!我曾经以在沃尔玛工作为荣,现在看来却是让我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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