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忽悠、欺诈、隐瞒、威胁……各部门轮番上场,剧情堪比无间道!
导读:前两期维权纪实讲的是如何取证,如何通过分析改制材料,发现改制相关文件中的猫腻。通过分析我们发现:1、武昌五金交电公司改制只是部分改制,整体改制未完成。2、王克华瞒报隐匿国企资产、伪造改制批复,采用移花接木的手段骗取国有资产注入。
本期纪实就是围绕“公司改制未完成,要求恢复武昌五金交电职工国企身份,然后依法完成改制”这个话题展开。
本文转自激流网。为方便阅读,微工汇做了一些编辑修改,如想知道详细过程,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前两期链接如下:
看了前两期的维权纪实,读者一定会发现,不管我们是到武昌区信访局,武汉市纪委,还是到武汉市第5巡视组,最后都被转交给武昌科产局具体办理,因为武昌科产局是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
武昌科产局的前身就是武昌区商业委员会,简称区商委,是管理商贸企业的政府机构。改制前,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的财务报表都是交给区商委的财政科,据说当时的财政科长代美华亲自参与了我们公司的改制,公司的资产评估就是由他们指定的大江资产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的。
科产局的章翔科长,2002年之前就是区商委财政科的一名科长,我想,这就是王克华要亲自带领维权代表去找章翔上访的原因吧。
或许,还有级别更高的领导参与了改制,否则王克华哪来的底气在铁的证据面前还要坚持说:你们职工说我犯法了不算数,政府让我怎样就怎样。这意思再明显不过了!
这些都是我的后台,你们随便闹!
这一次,巡视组再次将我们的信访件交给了武昌科产局,并且是包案到陈局长限时结案,这次专案组的结论会不会跟章翔的结论不同?让我们来看看所谓的专案组又是什么货色!
第一回合:要求章翔回避
2017年3月21日,科产局专案组成员陈局长、助理小涂、邱科长等跟维权代表第一次见面。
三人坐下后,陈局长便问:“章翔怎么还没来?”维权代表马上要求章翔回避,因为章翔有牵扯此案,之前有包庇王克华的嫌疑。
邱科长又说,章翔更熟悉我们的情况。
维权代表反问,没有章翔你们就没法工作了?不了解情况,你们可以查档案啊!
陈局长又拿出程序的借口,问我们有没有走程序。
我去,我们都已经举报章翔了,好吗?维权代表坚决不同意章翔的参与,他们也就默许了。
然后,陈局长开始讲专案组的来历,目的,并说这次见面会主要目的是受理告知和明确信访问题的构成。并告诉大家,每次见面会确定5个代表参与发言,之后所有会议大家可以录音录像,也希望大家提供一些线索。
之后,代表讲了大家的诉求后,陈局长又一次强调,需要我们提供线索证据,他们才好展开调查。
维权代表便要求,先公开改制信息,我们再提供后续线索。
陈局长无奈,就说:那好,信息公开后,你们手上还有什么证据线索都可以告诉我们,今后的调查邀请你们全程参与,不让你们参与的调查都是扯淡。
第一回合,我们不过是实现了一个小目标,拒绝了章翔明面上的参与。但私底下他是否参与,我们就不知道了。
第二回合:要求确认公司性质
3月31日,代表到科产局,出示我们在工商局查到的公司营业执照,并要求确认公司的经济性质。
陈局长没有直接回应我们,说高价为我们聘请了一个律师, 4月15日之前可以到位,并说我们的要求需要征求律师的意见。
陈局长又一次提出需要我们提供证据线索,被代表拒绝了,因为他们还没有信息公开。
这一次,我们主动出击,要求确认公司的经济性质,防止他们到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消灭证据。工商局信息显示,本公司依然是全民所有制,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非常重要的证据。
第三回合:律师的恐吓
接科产局通知,4月13日,代表们到了科产局。陈局长不在场,接待的邱科长介绍了彭律师,又问起了线索的情况。律师也要求我们谈谈线索,并声称他出具的律师意见书政府都得采纳。
维权代表要求律师先确认公司的全民所有制性质,律师便说,单独根据营业执照不能证明,还需要看资产情况。
维权代表便问,这个说法到底是哪个法律规定的,还是他个人的判断。彭律师说是根据实际情况判断的。
然后便威胁我们道:你们如果不依法维权,我可以让政府对你们上手段,陈局长也要听我的意见。
陈局长明显是在回避,派出个律师,以法律的名义来威吓代表。代表要求,今后陈局长不到位,不要通知我们参加。
第四回合:查到公司房产
4月14日,代表直接找到陈局长,要求对公司的经济性质做出书面回复。
陈局长来不及回避,只好让他的助理小涂上工商局网站查,最后,陈局长出具了书面证明。
当天中午,接到助理小涂的电话,要求代表下午去武昌区房地局,跟律师一起查询公司的房产情况。
在律师出示科产局长的介绍信和律师证的情况下,区房地局拒绝出具书面证明,只同意电脑查询,让我们看结果自己抄录。查询显示,民主路147号在公司名下。
这已经完全符合彭律师的标准了,代表立马要求律师出具律师意见书。彭律师又一次推脱了:不能就一个问题出一份律师意见书,等调查完了再一起出具。
这一回合总算小有收获,证明了公司是全民所有制,还查到了公司名下还有一处商用房产。
第五回合:案子交到区纪委
4月26日,科产局通知我们去拿信息公开资料,我们提出的12项信息公开申请,只公开了8项,其他的以莫须有的借口拒绝公开。
科产局公开的98号批复有两份,其中一份号称是原件,我们没看到,不过,这已经是发现的98号批复中的第三个版本了,我们怀疑这根本就是后期制作的。
一部分信息公开后,科产局再次要求我们提供新的线索。
维权代表要求他们查清楚98号批复文件,又提供了一个新线索:公司有大量的自建房,这些房产都没有进行资产评估。
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科产局只是一再要求我们提供新线索,这个专案组到底能不能如期结案,怎么结案,我们深表怀疑。
当天下午,代表去了巡视组,反映科产局专案组慢作为的工作作风,质疑98号批复的真实性,陈局长和彭律师的言行不一等。
巡视组翻看了我们的部分材料后,让我们到检察院举报。于是,我们向武昌区检察院和武汉市检查院递交了实名举报材料。
5月25日,代表接检察院电话,通知我们5月27号去检察院拿受理回执。
5月26日,武昌区纪委打来电话,说科产局已经把调查的情况交给了区纪委,案子交由区纪委处理。
这也太巧合了吧,去年给市纪委的举报信就转交给了区纪委,也没见他们有什么动静啊,我们不明白这些部门的办案流程,倒是感觉到了他们真的是“无缝对接配合默契”。
信息公开,避重就轻;每次见面,要求线索;调查也是雷声大,雨点小。目的显而易见,不是深入调查案件,而是在试探举报人掌握了哪些证据,以便后期补漏洞。
第六回合:律师现形
大家担心彭律师要开溜,再次要求他出具律师意见书。6月7日,代表和彭律师第三次见面了。这一次,代表们尝试到了,彭律师的忽悠能力绝对不是吹的。
彭律师首先让大家不要担心,说政府对本案很重视,然后表明律师团队的立场:律师做了很多事情,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但是我们维权方式不对,不能堵门等,这是违法的。王克华的问题,区纪委会做出决定。
代表不想牵扯太多,只是要求出具律师建议书。彭律师却说,意见书会出,但是不是对我们,而是对委托人科产局。
接下来,争论进一步激化,律师变脸了,他不支持我们的任何一个诉求:
就算王克华违法犯罪,企业资产也不可能由原职工分摊;
签订欺诈合同,只能通过司法途径撤销;
公司改制不合法,涉嫌造假,证据不足,需要工人提供当时的原件,而且改制就算有问题,也不能推翻,只能整改,不能恢复原职工身份;
罢免王克华,谁来牵头公司,首先得成为公司员工,但大家签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各种违法侵权,需要官方部门核实认定,比如税务、房管等,不能由工人说了算,而且,王克华是党员,需要纪委来处理。
难怪这么多人想入党!违法之事只要纪委处理,这简直……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证明了王克华涉嫌侵占国有资产的事实成立,《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有欺诈嫌疑,公司清产核资有漏项。但最后,律师仍不出具意见书,说武昌区纪委没有最后定性。
第七回合:笔录
6月14日,接科产局通知去做笔录,关于2001年企业改制的相关情况,每个人的问题基本相同。
是否在改制前组织学习改制文件精神?是否知晓改制方案?是否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是否领取安置金?了解职代会情况吗?是否填写职工意向调查表?是否听闻王克华等人在改制中存在隐匿侵吞公司资产等行为?
大家回答的几乎都一致,对当时的情况根本不清楚。
代表还邀请到了公司的老会计股长,就公司自有产权的房产的情况做了笔录,证实公司出资改扩建的房产都是在1986年左右完成的。
6月22日,科产局再次通知所谓的“职代会成员”做笔录,而“职代会成员”也对当时的情况不清楚。
这两次的笔录跟改制程序有关,直接关系到改制程序是否合法,可以作为职代会是否有效的证据。
面对专业律师的问话,我们都要异常小心,反复斟酌,担心用词不准确,不但于己不利,反而被对方利用,成为反证。
7月7日,终于等到科产局出结论的日子了,尽管从5月延期到了7月,我们还是满怀希望的去了,因为我们是有理有据的。
然而,彭律师宣读的结论竟然是:
不支持恢复职工国企身份,罢免王克华没有法律依据,王克华涉嫌侵占国有资产由区纪委定性,章翔没有问题,王克华出租商铺的行为是民事纠纷,我们提出的所有诉求一概不支持。
全体参会代表立即炸开了锅:你们搞了几个月就搞出了这样一个东西?
彭律师却握紧拳头,怒目圆睁,威胁道:我们走程序,你们哪个再指指点点?
代表们愤怒了:我们连话都不能说吗?你以什么身份主持会议宣读文件?你到底是打手还是律师?陈局长,这到底是科产局的事还是他的事?你管不管?
现场空气都要爆炸了,双方对峙了十多分钟…….
代表质疑彭律师是不是拿了好处,因为他说的话前后完全相反。彭律师恼羞成怒,举手要打人,被他的助理拦住了。
代表说:“你不但超范围管事,还要斗狠打人,第一次见面你就威胁我们要让政府对我们上手段,我们都有录像在的。政府都要听你指挥?你不是在依法办事,跟章翔的做派差不多。当初你承认了我们公司的改制未完成,到时候给我们出律师意见书,现在科产局的回复为什么说改制基本完成?”
律师便说这不是他个人的决定,是集体的决定。还说他是科产局委托的,我只对科产局负责。
还解释说,对王克华的调查,他们没有强制手段,一些文件(98号批复)弄不清楚,王克华不提供原件他们也没办法。
而对王克华转移侵吞国有资产,他们便支吾,说不确定当时是非法行为,还是不当得利,他们无法给明确的说法,虽然发现了十处隐瞒资产的证据,但他们只能交给纪委处理。
还假惺惺的说,你们要是有不满意的地方可以提出来。
“对于不满意的地方,我们不再深入探讨,因为我们已经给出了这么一个结论性的东西,再深入讨论没有太大意义。我们把你们的意见记录下来一并向上反映,作为我们最后一个结论,要向上级部门最后有个交代……你们说出来,我们做好记录。”
对于改制程序不合法的问题,他们各种打太极,一会儿说我们没有当年的签字原件证明,找不到当年职代会的成员名单,一会儿说不合法也没那么重要,重要的是结果:改制完成了。
陈局长说:我们现在的依据是整个改制的实际实施,我现在要研判的是你的改制是否基本完成,我刚刚说了资产和安置,至于你改制过程中的程序是否合法这些东西,并不影响对企业双改的完成。
我们不是无理取闹,也不会以弱势群体自居。
我们这些职工现在还能活着坐在这里说话,已经是非常幸运的了。还有一些职工改制后因为贫病交加死亡的就有20多人,跳桥的孙建文都登过报纸的,王元斌是跳楼死去的,这些是有据可查的。
这些都是因为王克华违法违规搞假改制,侵占了职工的利益所造成的。
当年,老百姓是非常相信政府的,并不认为那是王克华的个人行为,如果不是利用政府信用做背书,谁会相信他个人呢。如果不是科产局给空子他钻,王克华不可能一个人办成这些事,你们能否认这个事实吗?
我们不接受,拒绝签字。
8月2日,代表第6次来到巡视组,反映武昌区科产局在我们提供了大量有法律效力证据的情况下,单方采信犯罪嫌疑人的证言证词,他们自己也承认问题还没有调查清楚,却提前做出了所谓的结论,且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有包庇犯罪嫌疑人之嫌。
据说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的信访案件是陈一新书记的包案,我们希望巡视组把我们的证据材料转交给陈书记。
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维权仍在继续。
武昌五金交电公司职工
2017年8月7日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