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沃尔玛工友提供了一份关于沃尔玛解聘员工流程的列表,这份列表让人非常惊讶——显示出沃尔玛解聘员工有一套非常精细而缜密的流程方案。
沃尔玛不仅在人资、GM(店总)、常务、副总、AP(资产保护部)、工会等各部门把工作做到位,而且对外——对劳动局、地方工会、派出所都有提前沟通。
甚至对员工可能联系媒体、可能进入工作区域拉条幅抗议的情况也制定了预案!
团伙作案式解聘流程,资本家的本性尽显
沃尔玛解聘员工竟是“团伙作案”?而且最让人惊奇的是,工会都有份!让我们来看看这份文件吧。
解聘前后相关工作跟进(以长安区为例)
HRM(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1、长安劳动局拜访,提前告知此事:提醒店工会与上级工会沟通;避免解聘后员工去投诉,门店提供资料。
2、做好GM、常务、副总、HRM面谈前沟通准备:做好分工,告工会通知信、解聘信、工作交接催办信打印、若员工拒绝,当日邮寄;
3、解聘面谈完注销员工考勤及JOBCODE权限;当天根据离职结算;
4、证据收集:4/8、4/17、4/20、5/2、5/11面谈监控视频(APM)、4/17、5/2、5/11录音(常务)
GM/常务(店总/常务)
1、组织GM、常务、副总、店工会主席、APM5/12上午10:00正式面谈,确保员工上班;
2、解聘后员工有可能向媒体反映,需要与CA5/8完成沟通;
3、员工解聘当天及事后出现过激行为,需要报警处理,联系APM取得派出所的协助5/9前完成;
4、准备录音笔及面谈录音。
副总
1、5/12做好员工排班
2、面谈最终警告
3、解聘面谈完当日,让UPC注销员工SMART权限;以及RP删除排班;
APM(资产保护部经理)
1、参与解聘见证(看是否愿意)
2、面谈监控保存
3、解聘后员工可能进入工作区域闹事,拉条幅甚至(危及)人身安全,协助报警,提前跟派出所打招呼。
店工会主席
1、解聘前与上级工会沟通解聘事宜
2、参与解聘见证
这份看上去精心策划的大规模的“团伙作案式解聘流程”,让人瞠目结舌,把员工当成了敌人,简直让人觉得恐怖,令人发指!
这完全是一副禁绝劳动者申辩权利的架势,多处明显涉嫌违反劳动法和劳动者的人权:“避免解聘后员工去投诉,门店提供资料”;
对于解聘信和工会告知信,“若员工拒绝,当日邮寄”;
“解聘后员工有可能向媒体反映,需要与CA5/8完成沟通”;以及事先就定好让店工会主席参与解聘见证,保证解聘行为的合法性。
如此无能的工会,还能借它维权吗?
这份解聘流程里,最引人注目的是工会的角色——包括沃尔玛的工会和上级的地方工会组织。
它们和劳动部门一道,早在沃尔玛决定解聘的时候就得到了信息,恐怕早已达成了默契。而被解聘的员工还不知内情,还傻傻的向地方工会组织、劳动部门寻求支持。
最近就有深圳沃尔玛员工被解聘后找到当地街道办工会,引起广泛关注。然而得到的回应怎样呢?
“南山区招商街道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的一名律师接到求助后,只是帮维权员工拨通了给沃尔玛门店HR的电话,让员工自己和店HR协商。可是,当面“21次约谈”都完败了,再来一通电话协商还有用吗?
那位所谓的街道办工会的律师的说法,果然与各地其它工会组织一样苍白无力:“我已经帮你打电话了,你觉得我们还能怎么帮助你呢?街道办只有调解的能力,希望双方自愿合法地调解,但沃尔玛不愿意过来,没有协商的基础了。”
所谓的街道办工会的另一名工作人员,也像办例行公事一样说道:他会联系蛇口沃尔玛工会,但只能表达一下这不合理,最多能帮员工谴责一下沃尔玛,因为沃尔玛不愿意过来协商,工会也没办法。
如果说是不懂得沃尔玛精心策划的解聘流程早已“搞定”了工会,那么我们多少还可能觉得上面这个街道办工会似乎还“有点诚意”。然而现在我们不难看出这些挂着工会头衔的办事人员的敷衍。
尤其是“最多能帮员工谴责一下沃尔玛”,不禁让人“呵呵”——这才是近年来工会改革之下的地方工会的常态吧?
其实,与往年又有什么不同呢?
何止街道工会,就是市总工会和省总工会,在沃尔玛工人抵制综合工时制以来不都只是在报纸上谴责一下沃尔玛吗?它们又采取过什么帮助工人的实际措施吗?如果不是最近才刚刚开始维权,沃尔玛工人想必应该是很清楚了。
最近有维权人士倡导工友“积极响应和推动工会改革”,鼓励大家“借工会维权”。
但是只有从工会的内部改变工会——用工人的行动从下到上重新改造工会,向工会注入工人的力量,才能够真正发挥集体力量、迫使资方协商让步。
可如果只是简单的求助现有的工会,那是没用的。因为现有的工会,正如上面的沃尔玛解聘流程所显示的那样,无论公司的工会还是地方工会,都已经被沃尔玛预先“做好工作”了。
对策?重整工会或谨慎说话准备法律维权
其实,沃尔玛工人早就有过在工作岗位上反对黄色工会、重整工会的集体斗争,例如早在2015年游天玉为代表的深圳1059店改选工会的活动。
这种斗争需要在职工人平时特别注意好好团结工友,捕捉、汇集大家关心的诉求问题,通过宣传教育,利用恰好的时机改组工会。
例如在工会换届、或资方侵害大家利益引起很大不满工会又不作为时。有时还要考虑结合大家关切的诉求。如果到了自己被解聘的时候,才想到工会,这时已经没有办法重整工会,而现有的工会又不可能真正帮到工人。
那么,工友应该怎么对付这样的“团伙作案式解聘流程”呢?
面对这样精密监控、记录、注重法律防备的解聘流程,作为个人的劳动者显然应当谨慎说话并同样注意符合法律,为随后在法庭上的斗争做准备,笔者觉得沃尔玛中国员工联谊会早在近一年前的提醒很有益处,摘抄下来给大家参考:
“很多时候我们劳动者不懂法,沃尔玛就是抓住这个弱点,随便找个理由、找个茬去说某员工存在违纪问题。而员工可能不能理直气壮的去否认这个事情,甚至自己会找机会进行辩解,可能你越辩解越不清楚,让人感觉可能是你真的做了这个事情。
“所以这个事情沃尔玛原本就没有什么证据,你什么就不用说,因为根本没有这回事。一定要记住不要去随便说话、辩解、签字,该做什么事情和说什么话,后面员工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去完成。”
“对于这些指导,我们员工在仲裁庭或法庭上应当说的要专业一些,比如说:在程序上没有送达、没有签字,你也不清楚;在实体上,相关内容没有事实依据,也没有公司规章制度作为依据,所以在实体上也是不合法的。”
当然,如果将来工人的力量足够强大起来,也可以调动集体的力量,比如利用重整后的工会,或者直接在集体维权行动中,推翻这些严重侵犯工人利益的企业内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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