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0日上午10时许(星期日),陕西蓝田县众多教师,自发聚集在西安市政府前,集体拉横幅讨绩效工资二万四,横幅标语是:同工同酬同待遇,同市同享两万四。
蓝田县教师在西安市政府前拉横幅
5月20日,正好是周末,广大教师有空闲。周日,西安市政府没有人上班,拉横幅讨薪的教师人群,秩序井然,语言文明理性,没有扰乱政府正常办公,也没有扰乱任何社会秩序。
蓝田县教师,得知西咸新区每位教师年人均2.4万元绩效工资,已经造册发放到位;还得知,西安其他多个区县的教师,也领到了2.4万元绩效奖。
但至今,蓝田县教师没有2.4万元绩效工资造册发放的消息,引发广大教师强烈不满,故趁周末休息空闲,学农民工,自发聚集在西安市政府门前,拉横幅讨薪。
教育部陈宝生部长说:确保中小学教师的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
陈部长还说:提高教师待遇、提高教师地位、荣誉感,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确保政策真正落实,落实到教师的心里面去,让他们脸上充满笑容。
现就教师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走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途径的法律政策依据摘录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第三十九条: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4、国务院对《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批复国函(1989)65号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5、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家教育委员会1995年10月6日印发)
七、关于教师的待遇
(一)《教师法》第二十五条所称“平均工资水平”是指: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构成的口径统计的平均工资额。
各地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当地教师平均工资水平高于当地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幅度及保障措施,并予以落实。
……
八、关于教师申诉
(一)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提出的申诉,由其所在区域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受理。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应当确定相应的职能机构或者专门人员,依法办理教师申诉案件。
行政机关对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申诉案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办理,同时告知申诉人。因申诉管辖发生争议的,由涉及管辖的行政机关协商确定,也可由它们所属的同一级人民政府或者共同的上一级主管机关指定。
(二)行政机关对属于其管辖的教师申诉案件,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应予受理;对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应以书面形式决定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诉人。
行政机关对受理的申诉案件,应当进行全面调查核实,根据不同情况,依法作出维持或者变更原处理决定、撤销原处理决定或者责令被申诉人重新做出处理决定。
(三)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提出的申诉,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诉书的次日起三十天内进行处理。
对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的申诉,受理申诉的行政机关也应当及时作出处理,不得拖延推诿。
逾期未作处理的,或者久拖不决,其申诉内容涉及人身权、财产权以及其他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申诉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四)行政机关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后,应当将申诉处理决定书发送给申诉当事人。申诉处理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效力。
申诉当事人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处理机关隶属的人民政府申请复核。其申诉内容直接涉及其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他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事项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 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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