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环卫工的成功补缴经历
2009年的一篇关于“任何外来务工均享有缴纳公积金权利”的报道触发了越秀区环卫工对自己权利的重视。2009年1月19日广州市越秀区约500名环卫工人发起罢工,提出主要诉求包括:提高工资,补缴未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当时的广州市政府却回应住房公积金仅是城镇职工的福利,而针对农村外来务工的环卫工,企业是不需要强制购买住房公积金的。
这次罢工并没有得到政府对于公积金的积极回应。2013年春天,包括越秀在内的广州多个区环卫工再次发起罢工,指出拉长费、加班费、住房公积金等多项资方存在的违法行为。这一波的罢工直接触发了2013年4月广州市政府出台了《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条例,其中强调,各环卫单位必须从1月份开始全面为环卫工人缴纳住房公积金,比例为7%。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第38条也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那么问题来了,环卫工在2013年1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要求企业补缴?
果然,2015年5月,受到番禺区一些工厂工人成功补缴公积金的启发,越秀区有环卫工开始主动去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并要求企业补缴过去所有工龄的公积金。广州市公积金处受理了环卫工的投诉,在一个月内环卫工友们互相通知,有上千人提交了自己的投诉信。
期间越秀区环卫工于武仓去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投诉进展,他是最早一批去投诉的。
在历经一年的核查计算后,2016年5月27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陆续向2013年之前的各越秀环卫单位发出《核查通知书》,向企业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和应补缴的数额。然而历经一个多月,企业没有重视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告,管理中心再次于6月9日发出《责令限期办理决定书》,责令环卫公司10个工作日内立即为环卫工补缴公积金。环卫企业拒绝,安永信公司反而在2016年12月15日起诉了公积金管理中心,想撇除法律责任。然而在历经了一审失败之后,最后2017年6月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发出了终审决定,确认之前的环卫公司违法,公司败诉。也就说:2013年之前的所有未缴纳的公积金,企业都必须补缴,没有任何借口!
最终环卫公司败诉,必须为工人补缴公积金!
在安永信败诉之后,其他各家环卫公司开始根据《责令限期办理决定》下陆续配合对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环卫工人的公积金进行补偿。终于在历经了三年的等待之后,今年5月份,已经有超过十分之一的工友开始陆续收到补缴通知,意味着企业已经打钱到工人的公积金账户上了。
今年五月底陆续几百个环卫工收到了补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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