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工会法都规定工人有组建工会的权利,这也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意,可是现实中怎么当工人行使自己权力的时候就违法了呢?
近日,我所在的区,政府劳动部门召开会议,要求企业尽快组建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禁让我疑问连连,企业自己推动的工会怎么可能靠谱呢?为什么不是让工人尽快组建工会呢?原来这里面有猫腻。
以我所在的富士康为例:早在2010年的一份调查报告中,就列出了富士康工会存在的一些问题:工会法普及率低、工会覆盖率低、工会选举工人无从知晓、求助关爱热线被打击报复、工会在重要问题上不作为、工资普遍偏低工会在“加薪”问题上不作为等。然而几年过去了问题有改变么?
前几个月龙华富士康刚进行了工会换届选举,但整个选举过程却流于形式。主管召集一些员工手拿白纸,摆拍之后视为已经进行了选举流程,也有一些会发放投票纸,但要求必须选部门领导、直接画勾即可,甚至在选举时候拿着白纸在那边读,简直就是走一个过场。
2017年部门有次普调工资,某工友因为年龄较大,部门主管早有辞退之意,借故不予涨薪,工友去集团工会反映情况,却招来几名工作人员怒斥,“员工有问题,先要反思自己的问题,从自身找毛病”工友受了一肚子气,本来希望找到工会可以倾诉不公正的待遇、解决问题,反而招到了呵斥。
在富士康的工友普遍都知道工会是摆设,遇到问题反映了也没用,甚至还会被打击报复,大家戏称工会是个“雷”,如果你实在不想干了,收集了足够证据,就可以找工会,他会很快的让你离职,当然你的主管可能也会不好受,因为毕竟对他也会有些不利。
按规定公司每年都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在2017年的普调工资期间(已经连续三年工资没有上涨)很多工友发现工资涨幅不一,而且管理要求每个人都不要透露自己的工资,但在很多工友交流中发现工资普调并未按照之前富士康承诺的不低于3%的标准,很多人只象征性的调整了十几元。
有一些工友去集体工会反映情况,要求公开工资集体协商情况,工人有知情权,但工会人员装糊涂说,没听说过有集体协商,最后工友去市总反映情况,要求市总监督富士康公开信息,最后才不得不给工友看了内容。在如此关乎到工人的利益的事情上,富士康工会不作为。
都说工会是工人的娘家人,但我们感觉,企业建立起来的冒牌工会就是“狼”家人,不但不帮助工人,还与资方狼狈为奸,坑害工人,这就是为什么在工人争取组建工会后,资本家急于推进工会建设了,因为他们害怕真的工人组建工会,他们用这种“狼”家人,来推行工会的“法治”,来百般压榨工人,面对这样的“狼”家人,恐怕再也蒙骗不了工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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