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2015年春节刚过,台湾厂里爆发了筹划多时的罢工,包围厂区不许出货,要求补发加班费、厂方向社保补交退休金、签订关于离职补偿金标准的集体协议。
在持续18小时后,资方认输了。
本辑文章透过罢工工人的口述,纪录了当年合正工人组建工会跟罢工的前因后果,以及当中的辛酸点滴。
从别人的维权故事,打工者不但可以了解不同地方的劳动法规,也能从他们身上学习争取权益的各种方法,抵御老板的剥削行为。
争取办公室、布告栏
工会成立后,我们要求公司承认工会,还要给我们一个办公场所。
台湾法律列明,资方要给工会提供场地、会务假、布告栏,等等。但是公司不提供,法律也不会拿资方怎么样。
这个议题在劳工局开了三次协调会,资方就是不给。资方说:会议室可以借给你,但是不给你专用。
代表资方出面的是副总,他38岁左右,是董事长的儿子。这位副总只愿意给我们一间会议室的墙壁当布告栏。
我们就说:“工会的消息需要发布,你给我一个室内的东西,没有用啊。而且那个会议室,随时有人进去开会,并不是工会的所在地,工会的信息不能放在那里。”
一开始,资方还去找劳工局,问工会的存在是否合法,以及如何打压工会。
就是说,公司直接发文给桃园市劳工局,询问“如何解散”工会。
我知道这个消息,因为公司有高层跟我联络。那个高层是董事会票选出来的协理,负责监督公司。
在合正,他也受董事长领导,但是董事长不能开除他,开除要经过董事会同意。
这位高层看不惯老板的所作所为:卖土地,间接裁员,等等,所以跟我保持联系,透露一些信息。
听到老板在发文咨询如何解散工会之后,我就找产总,汇报目前的状况。
产总帮我跟桃园市劳工局长建立联系,见面以后,我们就跟他谈资方打压工会的事,特别是公司发文询问如何解散工会的事。
劳工局的科长当场表态:他收到过那份文件,内容是询问如何解散工会,等等。局长听了,就当场指示科长说:不可以打压工会。
“接管”福利委员会
工会成立后,我就跟公司说:“从今以后,劳资协商也好,其它有关劳工的议题也好,工会统统要参与。福委会的事,工会也要参与。”
台湾有法律规定,雇用职工50人以上的企业,要设置职工福利委员会,用来提供员工的婚丧喜庆、尾牙、三节礼品、过年礼金等福利。
福委会的收入来源,第一个是员工每月扣会费,大概要100多块(约二十多人民币);再一个是公司营业额的千分之五,提拨到里面。
依照法律,福委会的运行不需要资方参与,员工每年改选一次福委会。
但是在合正,一直以来它就被资方掌控,印章和账簿全是公司财务在管。
过去福委会每次开会,都有行政经理在场,好像他是“被任命”的总干事,基层作业员通过的决议,还要他同意才行。
我当时发现,公司的福委会有一百万元(约二十多万人民币)被资方划走、挪用掉了。
福委会的主委是生产线的一个组长,也是工会会员,所以他把有关的银行账目给我看了。
我一看就发现,怎么有一百多万不见了?我就去询问资方。
资方的意思是“暂借”,说因为资金周转有困难,要“暂时”挪用福委会的钱。
我跟他们讲:你暂借可以,但是要告知福委会,你无权直接经由财务就把员工的钱弄走了。
关于福委会这块,工会成立之后,就发文给公司:你们把印章交出来,由我们劳方主导。
最后印章归还给了福委会,簿子就是还由财务来管。
我当时的提议是:任何人要动里面的钱,包括发员工福利品等等,应该是劳资双方各拿一个文件,你拿簿子我拿印章,把钱领出来,不能单方面把钱取走。
公司的福利委员会里面有两三百万元,资方已经把很多钱转走了,福委会的钱,每年都会拿去银行定期存储,有利息嘛。
但是其中有些存款被资方解约,员工也不知道。因为当初福委会的簿子跟银行资料,全部在资方手里,他私下跟银行解约,员工统统不知道。
举报加班费违法
把福委会抢回来了,我们就接着举报公司的加班费违法。
工会发文给劳工局,劳工局就进行劳动检查,开劳资协调会,最后罚了公司两万元台币。
依照法律,发现公司有这类违法,可以罚款两万到三十万元,一般是先罚两万块。
这一类老板违法的事,靠政府机关解决没用。我也曾发文给台北的劳动检查处,检举合正公司不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它的“天车”操作员没有证照,它的锅炉、推高机操作员,按规定需要证照才能上岗,但是都没有。
据我所知,遇到这类举报,有关部门最后都会罚公司,只是罚多罚少的问题。
按照台湾《劳动基准法》的规定,劳工局发现资方违法,并无义务强制它改正,只要罚款就可以交差。
这造成工人不敢检举资方,因为资方顶多被罚,比如加班费问题就是如此。
工人举报过后,还要跟资方协商要回这笔钱。
工人举报自然是匿名的,但跟资方要加班费的时候,他就知道你是谁了,那么要回加班费以后,还有没有工作?
不让公司少付退休金
下一步,工会就去查公司怎么处理退休金的。台湾的退休有两种,可以叫做“新资”、“旧资”。
因为2005年,台湾改了薪制,当时把工人的退休金做了一个区隔。
新制跟旧制的差异,就是现在每个月都会把退休金汇到你账户上存起来。
旧制的规定是,一个人要在同一家公司服务二十年,才领得到退休金。
可是有多少家公司能让你做二十年?而且很多公司是在一个人做了十七八年的时候,想尽办法把他赶走、裁掉。
所以政府改为现行的薪制。
在2005年的时候,有的公司把之前的工龄全部结清,不管你做几年,反正拿一笔钱,就是买断工龄嘛,从2005年工龄归零,重新按照新制算退休金了。
在台湾,买断工龄是按员工最近六个月工资的平均水平计算,两个月的平均工资能买断一年的工龄。
上面说的那种公司,爽快结清了改制前的工龄,算是好公司。
比较差的公司,他不跟你结清,一直等你退休。如果你中间离职了,前面的工龄,公司就不用买断给你了。
合正科技就是这种公司,他辩解说:我是不给买断,但是我把以前的工龄照算给你。
工龄不够二十年离职的工人,他们只能收到2005年后的退休金,可是2005年前的,公司不用给一毛钱。那样员工就亏了。
我们工会找劳工局长的一个目的,就是针对旧制工龄的退休金账户问题。
台湾法律规定,公司应该依照员工的旧制年资,按比例把他们的退休金存在公司账户里。
我们去查这个退休金账户,发现里面不到100万元(约二十多万人民币),如果公司倒掉,员工根本拿不到多少退休金。
所以我们要把旧制的退休金账户补齐。
此外,我一直都知道资方是按照底薪缴费的,但是过去根本不敢讲。而公司里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这事。
那次劳工局协调会,主要就是讲退休金账户问题。还有就是关于公司卖地皮,也请劳工局去了解。
我们开那次协调会的目的,就是回击资方的打压,用劳工局的手回击公司。
可恶的老板,竟然企图瓦解工会!
工会成立不到一个礼拜,工会的所有理事、监事,都被资方一个个约谈。
工会的理事、监事一共有七个,六个理事一个监事。包括三个操作工,我是课长,其他是组长和领班。
我是第一个被约谈的。
董事长跟我谈的时候,没有用恐吓的语言,他就说:“你开个价,把工会解散掉。”
我回答说:“我不要你的钱。我要保障所有员工。如果我肯拿,我会给这些劳工骂到臭头。”董事长听了,就不说话了。
后来公司又约谈了几个工会干部,我才觉得情况不妙。
因为公司对他们使用言语恐吓:“为什么要加入工会,你这样子对抗公司你会没工作,知道吗?”
同时也会诱惑干部,用金钱啦,升官啦,等等很多方式。我在工会问题上没经验,所以一直跟产总沟通。
我把约谈的情况汇报给产总,产总就跟我讲:“不能一直被他约谈,这样子下去的话,每个理事都会被瓦解。你跟所有的会员、干部讲,一律不要跟资方私下谈”。
我回来就宣布:“所有的谈话窗口,由我这边处理。所有人,包括以前被资方找过的,以后统统不去,跟公司讲:有事找工会理事长”。
资方找工会开劳资会议,一开始是避开我,直接找我的副理事长,认为他比较好说话。
发现这个情况后,我就跟副理事长说:你不要去参加会议,要参加可以,请公司提前约人。
之前公司是想找工会开会,就临时找三四个工会理事去见面。
我不同意这样开会,我告诉公司:你至少要发个文给工会。同时我告诉其他的理事监事,我没进会场的话,你们全都不要进去。
工会的副理事长是仓库管理员,他的个性比较直比较冲。
我在夜班,就希望找一个上白班有担当,不怕资方打压的人,当副理事长。
他也确实不怕资方打压,但是跟公司开会的话,不管闹到什么程度,他还是比较尊重资方。
一个行动,如果有人带头,他可以当前锋。但是要在会议上坐下来谈,他是会武不会文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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