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2015年春节刚过,台湾厂里爆发了筹划多时的罢工,包围厂区不许出货,要求补发加班费、厂方向社保补交退休金、签订关于离职补偿金标准的集体协议。
在持续18小时后,资方认输了。
本辑文章透过罢工工人的口述,纪录了当年合正工人组建工会跟罢工的前因后果,以及当中的辛酸点滴。
从别人的维权故事,打工者不但可以了解不同地方的劳动法规,也能从他们身上学习争取权益的各种方法,抵御老板的剥削行为。
合正罢工工人搭棚休息(来源:焦点事件)
老板阵脚大乱
罢工开始不久,副总出面,请工会代表进会议室谈判。我就请产总派来的顾问一起去。
第一次谈判开始后,副总还在质疑工会的合法性。我说:“闹到这个场面,你还在质疑工会是吗?”
他就讲公司没钱,又拿出会计师的财务报表给我们看,说我们这样闹,公司也没钱给我们。
我说:“对我来说财务报表都是假的,你们能做什么手脚,我很清楚。”
这次会议不到十分钟,副总一直在那里纠缠不休。我小声咨询身边的产总林顾问怎么办,他说不要再谈了。
我就表态:“如果你继续纠缠工会合法性的问题,那就不要再谈了。”
上午十一点,行政人员下来传话,说董事长找我们。我们上去,在会议室看到了董事长和财务部经理。
第二次谈判开始后,董事长说,我们的第一条罢工要求,对资方是一大笔钱。他愿意多给一个月,因为公司没钱。
第二次谈判,有半个小时,一直听董事长在那里诉苦,他的策略是哀兵政策,装可怜。
这时财务经理突然说:“你们闹到这样,银行团的代表也来了,公司要怎么收拾残局?”
我顶他:“今天这个局面是你们造成的,不是我们!你说多给一个月离职补偿,我们要五个月,这个差距是一个天一个地,我们没办法接受啦。”
然后,我准备起身的时候,董事长立刻答应多给五个月的离职补偿。
董事长同意工会的第一点要求后,我说:“目前是罢工时期,我要把谈判的进展报告会员,等会员同意,然后讨论下一项。”这第二次谈判就结束了。
资方妥协,罢工胜利!
第二次谈判结束了快一小时,资方又请我们上去谈。
这次谈判,财务经理不见了,来了一个律师。他不是公司的法律顾问,我以前没见过这个律师。
这个律师进来以后,先骂:“产总顾问为什么坐在这里?”,又讲一大堆法律。
我说:“你这么强硬,又要请产总顾问离开,我们就不谈了,看谁能耗得住。”
针对五个月额外全薪补偿的要求,董事长改口说:“我不能给所有罢工者五个月的额外补偿。工龄五年以上的,给五个月没问题,上班不到半年的,我干嘛要给五个月?”
我就坚持说:“工会的立场,是我们要争取的福利,必须全面执行,不可能被你分化。”
这第三次谈判,谈了半小时,不欢而散。然后公司的法律顾问私下来找我,说他来参与谈判,大家不要搞得那么僵。
第四次谈判开始后,因为资方不掌握会员名册,我们也一直没给名册,所以公司的法律顾问要求我们提供会员的工龄比例,五年以上工龄的有多少个,告诉他。
我们给了他统计名单,他们出去讨论方案。我们就又到楼下等。
第四场谈判结束,劳工局派了三个人来了解情况。
他们先找在场的产总领导人了解情况,然后找我和产总的谈判顾问小林商量。
董事长问这几个劳工局的代表为什么他不能依法赔偿,劳工局的一个科长当场说:“今天这个场面已经这样了,你还在讲合法、非法吗?你应该是配合、答应他们的诉求为主,不要各说各话没完没了。”
第五次谈判开始,公司律师就说OK了,愿意给五个月,也不分工龄。至于后面的几项要求,就好谈了。
加班费问题,资方说愿意依法补发。这个加班费的计算问题,是《劳动基准法》的漏洞,被台湾老板普遍利用了。
针对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我们辩论不休,董事长冒了一句:全部以1.5倍计算。这种算法对员工有好处,我们就同意了。
至于退休金账户6%的公司拨款补足问题,本来就该依法照办,资方也同意了。
最后的两次会议,是针对合约内容,对公司律师写的文件内容进行调整。到半夜三点,一切都结束了。
罢工一直持续到晚上(来源:焦点事件)
那五个月的额外赔偿,很多会员一直觉得不可能拿到那么多。到了半夜三点,宣布结果,大家都很兴奋。
罢工过后,公司补了加班费。会员里做十几年的老员工,补发加班费超过四十万台币(约十万人民币)的,有五六个。
这是因为操作工加班多,我是科长,不用上满12小时,上完8小时就可以下班了。但是我好歹也补了十几万元。
那五个月的额外离职补偿,要等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再发到手里。
至于非会员的员工,厂里给他们补了退休金账户,加班费也补了一点。有一个做了十几年的,才补了三万多块加班费。
罢工前,产总要求我们有坚持一周以上的心理准备。但以我对公司的了解,我判断三天内它会投降。
因为罢工一周以上的话,货总是出不去,拖它两三天,台湾客户就可能不见了;公司有银行贷款,闹大了,银行也会怕。
结果呢,资方18个小时就妥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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