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记者8日从北京市公安局得到证实,因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高瑜近日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8月,某境外网站全文刊发了一份中央机密文件,随后多家网站进行转载,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北京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调查工作。经大量调查,专案组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高瑜(女,70岁,北京市朝阳区人)。专案组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于2014年4月24日将其抓获,并在其居住地起获了重要证据。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高瑜交代了将一份非法获取的中央机密文件提供给某境外网站的犯罪事实。2013年6月,高瑜通过他人获得了该机密文件的复印件后,将内容逐字录入成电子版保存,随后将该电子版通过互联网提供给某境外网站负责人。该网站将文件进行了全文刊登,引发多家网站转载。
据英媒报道,高瑜现在担任德国之声《北京观察》栏目特约、自由亚洲电台粤语部特约评论员,以及香港明镜系刊物特约撰稿人。
有微博网友表示,高瑜落网与2013年8月份《明镜周刊》独家发布的中央机密文件有关。
归案后,犯罪嫌疑人高瑜表达了深刻忏悔。她说,自己的泄密行为危害了国家利益、触犯了国家法律,对此深表忏悔,诚心诚意地认识自己的错误和罪行,甘愿接受法律惩处。
高瑜,生于中国重庆,女记者,原在中新社工作,1989年担任经济学周报副总编,不久该报被停刊。1994年11月9日,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将其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没收其800元“赃款”。1999年2月15日,以保外就医的名义获释。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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