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对两个重要概念的内涵及其时代意义进行分析比较,一是风靡一时的“媒介帝国主义”概念,另一是随网络传播的发展而日显突出的“数字鸿沟”。分析比较的重点是三个方面:(1)关于“媒介帝国主义”概念“淡化”的历史阐述;(2)网络传播再次引发思考与讨论;(3)网络时代所造就的新特征。
[关键词]“媒介帝国主义”;“数字鸿沟”;社会历史背景
Abstract: the thesis compared the connotation and its era significance of two important concept. One is popular media imperialism, the other is digital gap appeared more and more obviously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communication. The point of comparing is three aspects: firstly, history expatiation on the weakening of media imperialism concept; secondly, internet communication has produced discuss and thinking; thirdly, the new feature created in the internet era.
Key Words: Media Imperialism, Digital Gap, Social History Background
“媒介帝国主义”是一个60年代开始出现、到90年代又被重新间接地提起的概念。它的产生与媒介联合体凭借庞大的规模和雄厚的资源,向全球进行渗透并施加影响有关,也与一个盛行激进主义的年代有关。围绕着这个概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传播学界、政治学界以及相关的文化领域都曾开展过尖锐的大讨论、大辩论,方法上涉及意识形态、制度学、解释学、符号学和话语分析等方面。
90年代,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崛起和发展,信息宗主国、信息殖民主义、制信息权、尤其是“数字鸿沟”等新概念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它们比较集中地体现了网络化社会中的技术可能性的不平等、文化交流的不平等和信息传播的不平等,因此使得与“媒介帝国主义”概念相伴随的问题又有了新的时代特征,也特别紧迫地提出了考察这一概念从60年代到网络社会崛起过程中的演变、波动和文化意义的研究课题。
一、媒介帝国主义概念“淡化”的历史阐述
一般来说,“媒介帝国主义”这一概念是从60年代末开始流行起来的,美国学者赫伯特•席勒在其产生和发展过程发挥了比较大的作用。这位加利福尼亚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的教授,在传播学史中,被称为美国最激进的批判学派的代表人,“是媒介帝国主义论题方面最为多产而广为人知的研究者之一,多年以来,他在这些方面的立场都能保持一致。”[1] 他正是通过《大众传播和美国帝国》这一著作,明确提出了“媒介帝国主义”的问题,并作为重要的先驱者之一,探讨了美国的政治、军事集团与通讯、电视工业两方面力量的结合趋势,以及向外扩张、输出所谓“自由企业”的目的。
无论怎样,80年代中、后期以后,“媒介帝国主义”理论逐渐淡化,或“锋芒日见鲁钝”。 [2]按照当代批判学派代表人阿特休尔的说法:“很大程度上,着重传播媒介帝国主义问题的讨论占据了70年代的讲坛,到了80年代似乎开始消散。”[3] 其中原因,除了在方法论上相继受到经验主义、文本分析和观众研究的批评和修正以外,还与社会历史方面的其他因素密切相关,大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一思考。
第一、冷战背景的复杂性
在整体上,与“媒介帝国主义”这个词有着与短暂的历史时期相对应的特殊意义,而这一切都是发生在冷战的背景之下的。作为一种国际体系,冷战拥有自己的权力结构,也就是美国和前苏联及其同盟之间的均势力敌;冷战也拥有独特的运行规则——两个超级大国固守一方,各自维护着自己的核心影响领域;冷战中的政治意识形态斗争既促进了核武器的实质性进展,也唤醒了人类对于核威慑力量的认识和责任。
同时,在经济领域,欠发达国家开始关注国内工业的更新,希望利用通信卫星等先进的媒体技术,实现跨越式的发展,并因此将“信息非殖民化”的主张纳入到自己的政治要求之中。总之,冷战的主导观念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冲突,其间又伴随着缓和,伴随着不结盟国家争取自身发展权、要求改善信息资源和传播途径的不平等状况的斗争。
另一方面,作为冷战的特色技术,与核武器密切相关的计算机和微型技术的迅猛发展,标志着信息工业的诞生,并产生了令人未曾预料的后果。它们最终与其他因素汇合在一起,从根本上改变了一系列问题的前提条件。这一革命的力量是如此之大,以致于它不仅刺激落后国家模仿先进国家,进口技术、方法和新组织的实践活动,而且孕育着冲破“冷战思维”——亦即“媒介帝国主义”产生的主要意识形态背景——的动能。
在此意义上,“媒介帝国主义”的时间性和有效性越来越受到限制,以至于人们常常顺延过去的“经济帝国主义”、“政治帝国主义”等语词的意义,将其适用范围特别锁定在“由第二次世界大战创造的真空的瞬间反应和对共产主义的恐惧”[4] 的那个短暂时期。
第二、组织机构的变化
相当时期内,“媒介帝国主义”的讨论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论坛,在它的名下,传媒产业、传播学界和相应的政府机构都卷入到所谓“信息传播新秩序”、“单通道”或“双通道”、以及“全球传播污染的主要来源”的争论之中,并在争论的过程中使之富有了更多的政治色彩,乃至成为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同的媒介制度斗争的焦点所在。
推动这次辩论的力量来自不结盟国家,它以“信息和传播的世界新秩序”为旗帜,从不同层面对当时的传播秩序提出批评,包括南北间通讯设施的不平等和与之相对应的新闻资源的不平等。
虽然不结盟组织对“媒介帝国主义”现象的控诉、声讨态度基本一致,但是这个组织构成复杂,其中既有民主社会主义国家,有腐败的集权政府,也有大力拥护资本主义的国家,而其运动态势又是逐渐地从尖锐的批判转向侧重于改革的建议,也就是说,返回到经验主义的基本立场。“这场运动的许多做法只是‘乞讨’,要求西方媒体缩减赢利性经营(同时得不到任何回报),要求西方政府只本着博爱精神为第三世界通讯事业的投资捐赠资金。确切而言,不结盟运动从一开始便注定要失败。”[5] 或者可以说,当时发展中国家围绕“媒介帝国主义”的讨论以非常激进的批判态度开始,但作为国际论坛辩论的主题之一,后来在行为上则逐渐趋于缓和与妥协。
不仅如此,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代表的国际论坛本身很快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尽管有着种种妥协态度,但是西方媒体不赞成争取“信息和传播的世界新秩序”的运动,并从80年代开始对这场运动及其支持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责难,理由是它干涉了新闻与信息的自由流通。结果,媒体的态度影响了政府的决策,“1985年美国和英国双双退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受到惩罚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新领导迅速地从世界新闻与通讯新秩序的争论和辩论中撤出,把与媒体有关的事仅仅限于建立基础设施和培训记者的范围之内。”[6] 与此同时,一些重大原则问题被置于一边,其中就包括“媒介帝国主义”、“文化侵略”等问题,它们在一个公开的国际论坛上得到讨论、并得到处理通讯传播的全球机构的支持的那样一个时代,也就基本宣告结束。
第三、全球化体系的影响
90年代以来,一个新的国际体系已经明确地取代了冷战格局,这个国际体系就是全球化。在总的方面,全球化不仅仅是一种经济趋势,也不仅仅是一种时尚,直接或间接地,它差不多改变了每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政策和外交关系。
全球化体系有许多特征,其中之一是它的权力机构不似过去那样集中和单一,而是需要多种平衡,需要各方面力量的相互重叠和相互影响。它在本质方面是与冷战体系的支配性特点——分裂——相对立的,是融合和一体化,即便是融合之中的斗争和冲突也不像过去那样,不是从确定的、泾渭分明的阵营中产生出令人担忧的毁灭性威胁。
这样的变化要求改变以民族国家为中心的旧的管理体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几十年间,世界的基本格局由美国和前苏联两家安排协调,双方都各有其一系列的目标,这些目标不同程度地受到两国间敌对关系的影响。因此,“媒介帝国主义”的命题在其最初形态上,往往只是盯住美国的电视出口模式,而没有对已经出现、或将要出现的“非美国的文化帝国主义”给予足够的重视。“比如,英法机构不断向非洲的前殖民地出口文化产品,或者在另一个环境里,墨西哥作为面向其他拉美国家的电视出口商的实力,或者是巴西的地位及其将中篇电视连续剧反销到南欧信奉天主教的国家的状况。任何恰当的媒介帝国主义的命题应该考虑到所有这些因素。” [7]也就是说,“媒介帝国主义”这一产生于特殊时代、具有特定内容的理论,伴随着旧的管理体制的改变,其原有形态显得不那么适应了。
即便是美国作为“媒介帝国主义”的主要针对者,霸权的形式也发生了变化。这一点,连始终坚持“媒介帝国主义”论题的席勒也看得十分清楚,从而不得不将论述对象的外延做了改变,即认为由美国大公司主宰的“媒介帝国主义”让位于一种跨国公司的文化统治,这里的跨国公司是大型的,无国籍的。“今天,美国大众文化出口没有减少。变化在于生产商变成巨型、一体化的文化联合企业……(它们)……给全球市场……提供了整个文化氛围……现在的文化集团不是完全由美国拥有。美国的文化风格和技术……已经……跨越了国界。”[8] 在这种情况下,再说美国媒介帝国主义就不那么恰当了,至多只能说是美国口味很重的、由美国的大集团所控制的跨国公司媒介帝国主义。
第四、学术界“去中心化运动”的消解作用
在基本方面,60年代兴起的“媒介帝国主义”的理论范式是“依赖论”,是殖民理论,或“传播优势论”。就是认为走向民族独立的第三世界国家无法自立自主,必须直接、或间接地受到西方大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剥削,而美国“媒介帝国”则是“军事工业结合”的表征,是文化侵略和文化剥削的具体而又集中的体现。这种观点的论据,“倘若用‘经济依赖论’两相对照,便发现颇为神似。它们总是把国家分成数组权力机构,然后说‘中心’剥削‘边陲’。”[9]
这里包含着两个层次。一是把“媒介帝国主义”看作是政治和经济帝国主义整体的一部分,而诸如电视节目这样的传播产品与一般商品和货物的交易相并列;另一是关于“媒介帝国主义”的争论具有更加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集中体现在争论双方制度上的差异,它也因此渐渐地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文化领域。
无论是“依赖论”,还是“意识形态中心论”后来都经历过被消解的过程,从而促使“媒介帝国主义”所依托的理论范式发生了改变,即“新马克思主义”、“后现代”、“后殖民主义”等思潮的出现和涌动。其中,“后现代主义像幽灵一样时常缠绕着当今的社会科学。在许多方面,几多可信几分荒诞的后现代方法对最近三十多年来的主流社会科学的基本假定及其研究成果提出了诘难。后现代提出的挑战似乎无穷无尽。它摈弃认识论的假定,驳斥方法论的常轨,抵制知识性的断言,模糊一切真理形式,消解任何政策建议。” [10]
针对“媒介帝国主义”的概念,后现代理论提出了一个“反中心主义、反绝对主义的解构主义模型”,这也是一个解构霸权、解构帝国的模型。它要求世界性的媒介文化生态朝着多中心、多层次的方向发展,要求电视的研究从以美国为重心的中心地带转向边缘,转向私营电视、卫星电视及非英语电视的研究。与“媒介帝国主义”概念的基本假设不同,后现代理论认为媒介帝国主义理论预言的全球美国化,实际上并没有成为现实。
那么,如何解释世界各国对于美国电视传播模式——即电视节目的娱乐化和商业化——的依赖和模仿呢?在后现代理论看来,这类影响基本上是停留在浅层,还没有达到文化认同和意识形态的深度。所谓浅层,就是支持表面的、短期的文化,诸如时装、风格和品位等,它们随时间、地点和背景而变化,而且受到接受者自身解读的影响,因此不能轻而易举地进入电视节目输入国的深层领域。特别是第三世界的后现代主义者,这些人“主张回到过去:追寻在他们自己的、现已丧失的古老传统中所有曾被看作有价值的和神圣的东西,放弃殖民势力获得的一切,找回数十年来西方帝国主义所废弃和毁坏的一切。”[11] 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被看作是克服媒介霸权的一种方法,也是对以美国为代表的商业化媒介霸权的一种抵制。
总之,“媒介帝国主义”理论固然风行了一段时期,但是随着世界政治、经济和文化格局的变化,它也不可避免地趋向“淡化”或“鲁钝”。而它之所以始终没有完全消失,还时常活跃于某些领域之中,一方面与新的理论还在发展之中、还不系统和定型的事实有关,另一方面则是它所涉及的内容——如“全球传播秩序”、“文化认同”、“电视影响”、“主流和边缘”等等——已经成为当代无法回避的社会问题,它们伴随着几次大论战而被深深地植入人们的记忆之中,并且随着信息革命的兴起和数字化时代的到来而具有了新的意义。
二、网络传播再次引发思考与讨论
进入90年代,以国际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通讯技术出现了爆炸式增长,与此同时出现了全球范围内新的贫富差距,即日益扩大的“数字鸿沟”、“信息宗主国”和“信息殖民国家”,等等。其中,“数字鸿沟”更多地被用来描绘网络社会传播秩序的不平衡现象,大意是指接触新的传播技术方面的不平等(例如能上网的人和不能上网的人之间的鸿沟),也包括新的历史时期在分配、有效使用信息和通讯资源方面,两种或多种人类群体之间实际存在的不对称,这是获得信息内容、享有信息资源、运用信息技术、享用信息便利条件等方面的差异和不平等。
在广义上,“数字鸿沟”不仅再现了曾包涵在“媒介帝国主义”概念之中的全球南北差异,而且使不均等的发展更加突现,是“各处社会里每个有活力的区域和疆域,与其他沦为与系统逻辑全然无关之处的地方两方之间的不均衡。”[12] 它也更加明显地表现出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内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以及不同教育程度阶层和不同收入水平之间的差异。处于“鸿沟”劣势一边的国家、地区和人群在信息和通讯资源方面是贫困的和匮乏的,也是被动的和依赖性的。
关于国家、民族地区内部的“信息资源的不平等”问题,在60、70年代还没有如此突出,“媒介帝国主义”概念也曾因为缺乏这方面的考虑而受过指责。起初,在拉美、亚洲和非洲国家,进口媒介的主要消费者是富有的、生活在城市中的少数人;但后来,诸如收音机、电视机、录像机还是以绝对的数量渗入欠发达国家。
互联网的普及也同样经历了逐渐地走向民众的过程。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状况,以及人口基数和现有条件,突出了网络时代的问题。一方面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数字鸿沟正在扩大,为数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地区和群体正被日益边缘化。 “依据1998至2000年间各种来源的资料,工业化国家拥有全球15%的人口,却占了互联网使用者的88%。互联网的传散也有相当显著的区域差异。全球只有2.4%的人口能够使用互联网,但是芬兰(世纪之交全世界以互联网为导向的最显著的社会)的互联网使用者占其人口总数的28%,美国是26.3%,而美国以外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则是6.9%。” [13]
另一方面是就各个国家内部来说,互联网的使用在社会、种族、性别、年龄和空间等方面的不均等现象日益突出,而且,这种不均等在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尽一致的表现,如从互联网使用者的学历上来看——就全球范围而言,30%的人拥有大学学位,但这个比例在俄罗斯为55%,在墨西哥为67%,而在中国则高达90%。[14]
在宏观层面上,“数字鸿沟”的矛头再次特别指向美国在网络世界中的霸权地位。从美国官方和军方的一个研究项目到全球性的传播媒介,互联网走过了不同寻常的发展道路,其中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相当时期、相当程度的集中化——包括研究机构的集中化,研究资金的集中化,研究力量的集中化,以及研究地域的集中化,等等,它在美国得到独特培育的时间和程度超过了其他的电子媒介,超过了电影、电视和无线电广播,也与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同步相联:在美国,最早的互联网研制者、接受者或用户大多来自大学、或者受政府资助的科研机构,后来被扩充进去的商业公司也主要是由以这个国家为发展基地的多国公司所构成。
美国充分利用了自己的雄厚国力,在网络技术上已经捷足先登;以美国为代表、或基地的跨国公司正在通过对网络技术、生物技术和纳米技术等高科技的控制,试图在以后的竞争中继续立于制高点的位置;无论怎样,发展中国家在信息网络技术和经济上处于不利地位仍然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美国等发达国家则在这种力量不均衡的情况下,运用它们的高科技优势和强大的经济实力,对发展中国家进一步推行网络霸权和信息殖民主义,则并非是人们多余的担忧。
有几个实质性的、相互关联的问题,将网络中的“数字鸿沟”概念与从前的“媒介帝国主义”概念联系起来。
一是关于国家主权问题。
许多国家都有一个担忧,即不平衡的网络技术和网络资源将会减少国家的主权。互联网的形成,是一场由美国人发起并主导游戏规则的革命。美国政府把“网络信息高速公路”视为国家基础结构的新基石,这样一条公路的发展,将对国家的存在方式和运作方式产生重大的影响。国家将不再以单纯的地域范围为限制,而是成为一个有机的综合体,其中既包括区域性、地方性的社会组织,也包括各种超地域性的虚拟社会组织。“美国正是靠这条无形的‘公路’,无声无息地穿越了国界,很快裹起了整个‘地球村’,把自己的‘网络疆域’扩展到许多国家,对别国的‘网络主权’构成了威胁。等到他国醒来时,发现美国人那条‘公路’已经成了美国的新领土。”[15]
这里的“网络主权”牵涉的是凭借信息资源的垄断,达到技术和文化上的“殖民主义”扩张。“网络主权”不是一种孤立的主权,也不是完全呈“虚拟”状态,而是与国家的政治主权、经济主权、文化主权密切相关,后者在未来社会中将越来越依赖于前者,依赖于信息遏制、信息威慑和信息封锁等等方面的力量。
二是所谓的“信息的自由流通”原则的问题。
1999年7月,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计划与政策局发布了工作报告,全面阐述了管制互联网的基本观点和一贯做法。报告认为,互联网在美国之所以能够发展起来、并且有今天的规模,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互联网本身技术上的开放性,另一个是联邦政府通信委员会所一贯坚持的自由的政策。“联邦通信委员会早期所进行的一系列放松管制的政策,为数据通信业务的发展创造了一个宽松的环境。特别是进入80年代后,联邦通信委员会将增值服务(信息服务)商作为电信业务的最终用户看待,不承认普遍服务义务,不交纳接入收费。从政策上支持了互联网的起飞。”[16]
60年代至70年代,围绕“信息的自由流通”问题的最明显的斗争发生在以美国及其主要盟国为一方,而(受到前苏联集团支持的)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为另一方之间。在那个时候,面对“媒介帝国主义”的指责,美国也正是以信息自由流通的观点为主要的辩护理由,来反对发展中国家要求建立新闻与传播新秩序的努力。因为在它看来,强调不平衡的媒介流通将会减少国家主权的观点,势必要求政府和其他国内力量对新闻媒介进行控制,这样,从一个角度看是违背了美国人一贯信奉的信息自由流通和新闻自由的观念,从另一个角度看则是威胁到了美国的商业媒体利益。直至2000年,主张对互联网进行最小限度管理的意见仍然在两个方面占有上风,一是反对政府立法干预,二是反对就网络征税。美国国会决定暂时对互联网延期征税,而著名的宪法第一修正案被用来作为反对网上内容限制的依据。
网络世界传播秩序的不平衡表现在网络用户的比例上,表现在网络内容的绝对数量上,表现在计算机的普及率以及信息基础设施的发展水平上,表现在网络的通用语言上,也表现在电子报刊的发行量和不同传播媒介的融合度等方面。当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呼吁、并采取措施以求改变这种不平衡的状况时,美国政府还是打出了它所一贯强调的“信息的自由流通的原则”的旗号,主张“各国政府应拆除全球互联网扩展的人为障碍”,在政策上则支持信息尽可能最广泛地穿越国界的自由流通,包括万维网页面、新闻和其他信息服务,诸如网上购物、广播和影视娱乐节目、艺术欣赏等都可以被普遍接触、并通过互联网得到交换,所有商业企业、学校、图书馆、政府和其他非赢利机构发布的信息也适合于这样的规则。就此而言,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信息自由流通原则被延伸到了数字时代。
三是“文化侵略”的问题。
这里的文化侵略仍是所谓强势文化的侵略问题。如何界定“强势文化”?如何会将强势文化与美国的大众传播媒介联系在一起的?60、70年代的一个普遍的做法是从数量上予以论证,论证的主题是战后美国成为世界上传媒最为发达的国家,美国媒体覆盖全球。网络传播兴起之前,人们谈论媒介帝国主义的论题时,有一句比较流行的话:“世界上大约10%的人拥有世界上大约90%的媒介”。其具体表述是,据20世纪80年代末的统计,“美国控制了全球75%的电视节目的生产与制作,许多第三世界国家的电视节目有60%-80%的栏目内容来自美国,几乎成了美国电视节目的中转站,而在美国自己的电视中,外国节目的占有率只有1.2%。美国影片产量只占全球影片产量的6.7%,但其放映时间却占全球影片总放映时间的50%以上。” [17]
更带政治意识形态色彩的推论由此产生,即从上述数量统计出发,揭示美国政府的强烈的文化侵略的主观意图和政治策略,而手段为是鲜明的政治宣传和政府干预。基本思想是:这样一个想称霸世界的国家,必定是将文化扩张作为其军事、政治、经济上的对应物、补充物、促进物和交融物。而凭借覆盖全球的综合信息传播体系竭力推行文化扩张与渗透,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再进一步的做法是从数量比较过渡到对于无形渗透问题的揭示。即:借助于向别国输出的形形色色的文化产品,美国媒介有意无意地表现它们关于地位、价值观念、个人品行、性角色、年轻人和种族的独特论题,所以令人担心的不仅仅是每千人中电视机的拥有量、媒介内容的比率、输出与输入差异等方面的数量测度,还在于其背后的潜移默化的思想控制和某种强求统一的精神压力。
网络传播的大扩散再次使强势文化的问题突出起来。讨论的方法和角度与上面几个方面有类似之处,甚至与当年“媒介帝国主义”问题的发展脉络相似,网络时代的讨论也是先经历普遍的主权担忧,制度批判,关于网络传播内容的文本分析和输入国家的特殊研究则滞后一步。并非所有比较早的研究都会同时反映数量比较、文化探讨和政治策略等方面的内容,而是各有所侧重,相对来说,过去几年多为数量比较,文化研究的分析还限于较小范围。
尽管网络传播兴起的时代与60、70年代“媒介帝国主义”讨论的背景大相径庭,尤其是政治意识形态的色彩不像那样浓烈,但意识形态形式本身的变化,网络传播独特的研制与扩散过程,加上以往思维方式的惯性作用,使得总结和探究网络传播直接的、明显的政治意图仍然是一个研究方向;而且相对来说,发展中国家、原属于东方阵营的国家更加警惕这方面的威胁。
三、网络时代所造就的新特征
在某种程度上,以网络社会为标志的新经济的崛起重新引起人们对“媒介帝国主义”问题的思考和关注。这一次的争论往往以 “数字鸿沟”、“信息殖民主义”等概念为论述中心。它们相对于以往的“媒介帝国主义”的提法,有了字面上的差异,有了思维方式的改变,也体现着以计算机和通信领域为代表的信息革命所带来的冲击和动荡。
从70年代开始,与信息的内涵、分类、构成和在国民生产中的地位等方面的逐步变化有关,国家、民族的文化依赖和文化渗透问题变得更加错综复杂。在文化信息(电影、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之外,又分出金融、保险、财会类信息和知识类信息。仅就知识信息而言,就包括专门技能和展示技巧、组织经验、科技信息和管理信息。1973年,美国这一类信息的“出口所占的份额差不多是电影和电视节目的十倍”,[18] 其中每一个技术生产系统都附带着更加持久的文化意义。
在全球媒体的竞争中,美国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特殊。无论跨国媒体公司怎样强调其世界性,它们都无法忽略美国在当代全球媒体新秩序中的特殊地位,都想方设法与之建立紧密的联系。采取的途径或是将公司的大本营设在美国,或是在经营模式上自觉不自觉地以美国的做法为“摹本”,或是以各种方式介入美国的媒体产业,或是直接将美国受众作为最主要的争夺对象;等等。
进而言之,美国媒体在全球中的地位已不纯然以产品的输出数量和大量的微观事实为依据,而越来越表现为对其他国家发展模式的影响。“美国向全球展示的商业媒体模式已成为其它国家正在和持续发展的方向。……实际上,所有国家都在向美国模式迈进,这是可以察觉到的。” [19]这种模式固然与出口电影、杂志、图书和音乐等传媒产品有关,也在相当程度上体现在诸如投资和融资,建立销售分公司、子公司和地区代理网,利用先进的媒体从事教育等等方面。正是鉴于这些变化,有人提出,应以“新帝国主义”取代“粗野的殖民方式”。[20]
语言形式,网络的通道和使用人口是“数字鸿沟”的显见因素,是得到关注较多的因素,人们在重新讨论新的“媒介帝国主义”现象时经常以之为根据。此外,“数字鸿沟”中潜藏着更深层次的问题,值得从文化角度做出探讨,并成为进一步理解网络时代的信息传播不平衡、信息殖民主义现象的基础。
首先,与率先使用权相伴随的内容领先。
美国是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源地和最先进的国家,也是网络传播的率先使用者。从时间上看,率先使用的优势90年代中期以后趋于淡化,也就是不那么绝对了,甚至出现了有的国家的使用人口超过、或接近美国的现象,像北欧的冰岛、瑞典与芬兰,亚洲的新加坡等等。但是,自发展的源头开始,互联网之不同于电视等其他电子媒介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生产者和使用者的相对同一,以及网络技术研制过程和网络内容提供过程的相对一致。世界各国抵达互联网太空星际的时间有差距,跃上一个平台以后,有了相对平等的起点,网络技术的独特性又使得人们容易对这样的平等持有乐观的态度。问题在于:处于平台上的人们面对的是已经准备好了的网络内容,其范围涵盖了人类沟通的整个领域,从政治、学术、宗教到日常生活,形式上则借助数字传播的优势将声音、图画、文本、视频等等统统囊括其中,从而在扩大传播信息种类的同时,也提高了传播的速度和传播内容的质量——清晰度、无噪音等。在这个意义上,与率先使用权相伴随的内容领先并非无足轻重,它构成了网络社会的“刻板成见”,必将深刻地影响未来世界的沟通方式和文化内涵。
其次,网络创业的模式。
70年代,围绕信息技术而组织起来的互联网范式主要是在美国建立起来的,而且逐渐地转向以著名的创新温床——加州的硅谷——为基地。“居于主导地位的互联网设备公司(例如思科系统[Cisco Systems])、电脑网络公司(例如太阳微系统[Sun Microsysterms])、软件公司(例如甲骨文公司[Oracle],以及互联网的入门网站(例如雅虎[Yahoo!],都是在硅谷创立的。此外,大部分引进电子商务的新设互联网公司,以及革命性企业(例如电子海湾拍卖网[Ebay]),也都集中在硅谷。”[21] 互联网作为美国社会的一个特殊产品,与全球经济与世界地缘政治发生互动,最终沉积为一种生产、传播、管理与生活的新方式。
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政府和军事机构在40-60年代扮演了早期电子工业的主角,但是,60年代由校园文化发展出来的自由选择、个人创新,以及企业精神,则与70年代早期研发的技术成果汇合在一起。互联网与相关的电脑中介的连接和扩散过程,在20世纪最后20、30年间,永久性地塑造了这一新媒介的模式,包括网络的内部机制、使用者文化以及人—机互动的基本形态。
这样的模式对世界各国互联网的建立、对于与之联系在一起的生活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其程度可从中国的网站、尤其是中国的门户网站的构成略见一斑。海外留学背景,风险投资支持,潇洒且“酷”的作风,等等,大致是中国网络创业者的形象;而如何从公益性网络向商业性网络过渡,如何将充满激情的行为和社会的其他原则相融合,如何使媒体广告平台、商城、短信、企业互联网等真正成为网络赢利的模式等,一直都是网络界人士思考和争论的问题。
再次,关于互联网的诠释风格。
关于互联网的诠释涉及以下诸多方面:互联网的发展,作用,技术力量,内在机制,以及诸多文化层面上的问题。卡斯特在讨论对信息社会的理解时,提出“美国式的诠释”概念。认为与过去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是,许多探究信息化社会的诞生及转化的努力,都主要是在美国、或者西欧经验的启发指导下做出的。即便是日本,对于信息社会及其意义的研究,也经常只是重复美国的诠释。“而中国人许多关于新信息社会的观点,大都取自美国的意识形态专家——未来学家。这些人是商业作家,他们的观点多半是没有学术研究根据的臆想,以一种新版的文化殖民主义,将美国所发生的经验推延至世界各地。”[22] 这一观点在相当程度上适合于有关互联网的诠释。
80年代初,托夫勒、奈斯比特等未来学家通过特定的诠释风格,使计算机信息革命首次对公众意识产生了巨大冲击,他们的身份除了洛克菲勒基金会、国际商用机器公司的顾问(也即“商业作家”)以外,还是美国众院议长、美国陆军部队指挥机构的重要咨询者。
90年代中期以后,伴随着互联网走向商业和民众运动的蓬勃展开,美国政府的官员和官方文件、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学者,来自麻省理工、斯坦福和伯克利的一批计算机和通信产业方面的专家等等,实际上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主导着全世界对于网络的认识系统与评价系统。
最后,通道与内容的结合意味着新的传媒帝国的形成。
网络传播在世界范围内的快速发展,不仅使能够接触网络的人群日益增加了,而且提出了网络通道与网络内容相结合的紧迫要求。90年代末期,世界电信公司巨头争先组建全球联盟,包括英国电信公司、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美国斯普林特通讯公司,德意志电信公司和法兰西电信公司,等等。就传统媒体与通讯业的融合来说,先后有美国西屋电气公司与哥仑比亚广播公司的合并(1995);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对于第二大有线电视公司TCI的兼合并(1998)——这次兼并虽然最终未果,但预示着即将到来的前景;世界上最大的互联网服务供应商美国在线和著名的时代-华纳媒体公司的并购(2000),等等。其中,美国在线和时代-华纳的并购被称为“世纪并购”、“世纪联姻”,其意义不仅在于其巨大无比的规模,更在于使新兴的国际互联网与传统的有形媒体首度结合在一起。
合并后的美国在线与时代-华纳本身一路坎坷,引起世人贬褒不一,并再次走向分离。但事件本身作为一个象征,一个起点,其深刻文化内涵已经超过了并购本身的成败与否。这个拥有多种媒体的巨型公司,不仅能够提供传统的有线电视节目,而且还有各种电信服务和在线服务。它代表的是通道与内容的结合,标志着新的网络传媒帝国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用户提供各类内容丰富的资讯,从而形成难以逾越的“数字鸿沟”。它不管成功与否,都已经说明了一个事实,或者把一个趋势向世人昭示出来:全球媒体巨头有可能与领先的国际互联网联手打造一个新天地,以超级通道和超级内容的结合,以购并市值几千多亿美元的规模,将影响力波及到全球经济甚至政治地缘。这种类型的超大媒体的诞生,使有线电视、传统印刷、影视、音乐和国际互联网浑然成为一体,也极有可能将由数字技术带来的公平性降到最低的程度。
总而言之,对于媒介在文化冲突中的作用之问题的关注,长期以来是通过“媒介帝国主义”概念的讨论得到实现的。以往的媒介研究传统受到了置疑,这个事实并不意味着要取消问题本身,而是在改变语词表述的强硬度和直接性的同时,进一步强调对于社会、文化、不同背景下的受众来说,媒介的影响方式是复杂的和多变的,传播秩序的平衡与平等问题始终存在。当前,全球媒体秩序发生了大重组和大动荡,媒介业内部一体化是一个趋势,另一个更加根本的变革是娱乐信息业与电信业的结合。它们将促使人们对“媒介帝国主义”和“数字鸿沟”的比较之类的问题继续进行思考。
[1] (英)汤林森著:《文化帝国主义》,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73页。
[2] 陆杨等著:《大众文化与传媒》,上海三联出版社,2001年,第87页。
[3] (美)赫伯特•阿特休尔著:《权力的媒介》,华夏出版社,1989年,第254页。
[4] (法)A•马拉特著:《世界传播与文化霸权》,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第142页。
[5] (美)爱德华•赫尔曼等著:《全球媒体:全球媒体的新传教士》,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8-19页。
[6] (美)爱德华•赫尔曼等著:《全球媒体:全球媒体的新传教士》,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8-19页。
[7] (英)戴维•莫利著:《认同的空间》,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305-306页。
[8] 参见(英)戴维•莫利著:《认同的空间》,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307页。
[9] 李金铨著:《传播帝国主义》,久大文化股份有限公司,1976年,第34-35页。
[10] (美)波林•罗斯诺著:《后现代主义与社会科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第1页。
[11] (美)波林•罗斯诺著:《后现代主义与社会科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第229页。
[12] (法)曼纽尔•卡斯特著:《网络社会的崛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2页。
[13] (法)曼纽尔•卡斯特著:《网络社会的崛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432页。
[14] 参见(法)曼纽尔•卡斯特著:《网络社会的崛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432页。
[15] 王建华等[编著]:《神秘莫测网络战》,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年,第112页。
[16] 欧阳武著:《美国的电信管制及其发展》,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00年,第354页。
[17] M·Tahranian, Communication and Development, in D·Crowley & D·Mitchell(ed.),Communication Theory Today,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4,p. 279.
[18] (法)A•马拉特著:《世界传播与文化霸权》,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第146页。
[19] (美)爱德华•赫尔曼等著:《全球媒体:全球媒体的新传教士》,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71页。
[20] (美)爱德华•赫尔曼等著:《全球媒体:全球媒体的新传教士》,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91页。
[21] (法)曼纽尔•卡斯特著:《网络社会的崛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78页。
[22] (法)曼纽尔•卡斯特著:《网络社会的崛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中文版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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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鸿沟"又称为信息鸿沟,即"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贫困者之间的鸿沟"。最先由美国国家远程通信和信息管理局(NTIA)于1999年在名为《在网络中落伍:定义数字鸿沟》的报告中提出。随后,数字鸿沟最早正式出现在美国的官方文件里面--1999年7月份美国官方发布的名为《填平数字鸿沟》的报告。2000年7月,世界经济论坛组织(WEF)向8国集团首脑会议提交专题报告《从全球数字鸿沟到全球数字机遇》。当年召开的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上,数字鸿沟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问题。
在英文里面,数字鸿沟大多数时间统称"Digital Divide",也有时候叫做"Digital Gap"或者"Digital Division",本意是数字差距或者数字分裂。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顾问Dannisi指出,数字鸿沟实际上表现为一种创造财富能力的差距。美国"全国城市联盟"的技术计划指导Keith Fulton认为,必须落实培训和教育方面的投资,数字鸿沟并不仅仅指是否拥有计算机。历史上发生过"工业革命",但许多国家在工业革命中各行其道,许多国家落在后面。
美国商务部的“数字鸿沟网”把数字鸿沟概括为:“在所有的国家,总有一些人拥有社会提供的最好的信息技术。他们有最强大的计算机、最好的电话服务、最快的网络服务,也受到了这方面的最好的教育。另外有一部分人,他们出于各种原因不能接入最新的或最好的计算机、最可靠的电话服务或最快最方便的网络服务。这两部分人之间的差别,就是所谓的‘数字鸿沟’。处于这一鸿沟的不幸一边,就意味着他们很少有机遇参与到我们的以信息为基础的新经济当中,也很少有机遇参与到在线的教育、培训、购物、娱乐和交往当中。”这一定义主要从经济、技术角度入手,虽然没有包括文化、民族、性别、代际方面的差异,但是道出了数字鸿沟的主要原因和表现,因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一些学者也认为,所谓的"数字鸿沟"应当被称为"知识鸿沟"或者"教育鸿沟"。在互联网时代,个人计算机的主要用途已经由计算转化为信息搜索、信息交换和信息处理了。所谓"知识鸿沟",就是一方面闲置着大量的劳动力,另一方面,这些劳动力却因为知识储备不足而无法被吸收到最具价值创造潜力的、占国民经济比重高于70%的经济过程中去,从而不得不拥挤在只占国民经济价值总额30%以下的传统农业和工业部门内。
同我国的地形梯级分布相似,我国不同地区使用数字技术的程度也曾梯级分布,只不过方向刚好相反,表现为东部沿海城市数字化程度相对来说比较高,而中西部地区数字化程度较低。无论是实际上网人数,还是上网人数所占人口比例,东部省区都大大超过中西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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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国际信息新秩序
"数字鸿沟"一词是联合国和发达国家首先提出的,发展中国家接受了这一概念,将之作为南北对话的重要议题。但就目前情势看,发达国家在此问题上较为主动。
主要原因在于:由于信息化发展水平的不同,发达国家对新科技革命及信息化的相关社会影响较为敏感,特别对国内"数字分化"有较强烈的感性认识及危机感。
南北"数字鸿沟"问题及南北差距的继续拉大,使南方国家对北方国家的敌意和反感增加,对全球化的疑虑增多,这不利于西方推进价值观和发展模式,因而引起西方国家的担忧。
发达国家国内传统信息产品市场已经趋于饱和,大批信息技术和产品需要通过大规模扩散实现增值和升级,此时发达国家公司急需打开、创造和培育发展中国家的信息产品市场。正如美国思科公司总裁钱伯斯所说“所有参与因特网革命和消除'数字鸿沟'的公司最终也会享受到消除'数字鸿沟'后带来的市场机遇”,可谓一语中的。
发展中国家如何应对"数字鸿沟"问题缩小南北"数字鸿沟",不是简单的信息化建设问题,必然涉及缩小南北整体经济差距、扶贫、减债、增加官方发展援助等一系里根本性问题。不解决南方国家的贫困化问题,使之拥有进行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教育的基本条件,"数字革命"只能是空谈。"正在挨饿的穷人不可能靠数字蛋糕充饥"。
信息革命及信息化的高速发展所带来"数字鸿沟"等问题是跨国界的,需要世界各国的平等参与、深入研讨、协商处理和共同管理。在信息领域新游戏规则的制订方面,由少数几个信息大国或国家集团说了算的局面是不正常的,不符合国际关系民主化的潮流,也不符合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缩小和消除数字鸿沟 "的努力,是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消除中国数字鸿沟的思考与对策
一、新经济时代严峻的数字鸿沟问题
根据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的文件,“数字鸿沟”(DIGITAL DIVIDE)系指由于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全球发展和应用,造成或拉大的国与国之间以及国家内部群体之间的差距。从世界范围看,就是由于发达国家经济水平及信息化程度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所形成的信息不对称。从发展中国家看,就是由于地区、行业、所有制以及企业规模等差异,存在着的信息不对称。随着新经济时代的来临,数字鸿沟成了世人关注的问题。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竞相发展和提高信息技术水平,大力发展信息产业,以尽快提高国家信息能力,从而提高国家综合国力,以便在21世纪的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中国政府把发展信息产业提升到战略地位加以考虑,提出在“十五”期间将大力发展信息产业,提高信息能力,消除数字鸿沟。
数字鸿沟是我们在致力世界和平与发展、国家经济持续发展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严峻事实。 “因特网的使用能力的差距,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不同国家、人群在数字化经济时代发展的差距,在这方面的差距将导致数字鸿沟”。先看南北差距,发达国家平均每千人拥有300台电脑,而发展中国家仅为16台。而发达国家人口仅占世界总人口的17%,但网络用户却占世界总量的80%。发达国家平均 68人有一人为网络用户,而发展中国家平均440人才有一人上网。在因特网作为全球数字化经济的载体正在全面地对社会经济结构、组织结构、商业模式、管理行为和交易方式、管理体制等诸方面产生着深远的影响的今天,全球90%的电子商务额被发达国家垄断,发展中国家只占10%左右的份额;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与信息产业相关的活动的产值已经超过GDP的50%或接近50%,对GDP的增加值更是远远超过了第一和第二产业。
中国的数字鸿沟问题也十分严峻。从国际范围来看,中国信息化水平很低。中国国家统计局1999年曾对世界28个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信息能力进行测算(见表1)。结果发现中国的信息能力指数与美、日、澳等信息发达国家间存在着巨大差距。中国得分仅为6.17,仅为美国的 8.6%,日本的8.82%。中国信息化水平较低,将影响中国综合国力的提高,并且不利于中国国际竞争力的提高与加强。
二、造成数字鸿沟的原因
在信息化、数字化的新一轮“赛跑”中,南北方国家不是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的,“赛跑”的结果也只能是强者更强、弱者更弱。
国际政治经济的不平等、不平衡是造成南北国家间数字鸿沟的根本原因。国际政治经济的不平等、不平衡秩序在知识经济时代依然没有改变。北方国家在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中,继续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利用对高科技的封锁,使发展中国家很难找到实现“后发优势”的技术平台,生产出高附加值的产品,从而使发展中国家在进行对外贸易时长期处于不公正的、依附的和被剥削的境地。在这种境况下,通过信息技术和知识来创造价值的新经济只能是一种“富国现象”。少数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搭上了信息革命的头班车,在“知识权力”集中过程中,通过技术创新、产业重组和全球垄断获取“先行优势”,已经牢牢占据了信息革命和知识经济的至高点。由于新兴产业和高科技风险投资的高回报率,发达国家过剩资本转向内部投资,刺激了国内金融市场的繁荣。而广大发展中国家尚处于工业化阶段,部分国家尚处于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转型时期,信息革命和知识经济的到来,使发展中国家肩负双重发展重任,由于外汇拮据、知识和人才的匮乏,没有能力推进信息技术的普及工作、提高因特网应用水平以及建立和利用因特网上的电子商务(E-business)和电子社会(E-society)而被边缘化。并且随着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知识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和穷人被隔离在数字鸿沟另一边。所以,不解决南方国家的贫困化问题,使之拥有进行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教育的基本条件,数字革命”只能是空谈,消除数字鸿沟只能是现代神话,因为正在挨饿的穷人是不可能靠数字蛋糕充饥的。
三、中国消除数字鸿沟的若干对策
在一段较长的时间内,消除南北国家间的数字鸿沟将无法实现,因为新一轮的国际竞争将进一步稳固北方国家经济、技术方面的优势,在整体上扩大与南方国家间的数字鸿沟。但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在缩小数字鸿沟方面并非束手无策,无能为力。信息革命对那些基础较好并针对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采取具体的应对措施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他们完全可以抓住数字机遇,在信息革命中取得较大进步,实现缩小与发达国家间的数字鸿沟的目标。中国政府多年来一直对数字鸿沟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关于“十五”发展规划的建议书开篇就明确指出:“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社会生产力的消除式发展”。中国消除或缩小数字鸿沟的具体对策,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要树立正确的观念,加强落实,理性消除数字鸿沟。
要理性消除数字鸿沟,须要做到以下几点:(1)要加强核心技术的科研和开发。数字鸿沟存在的最根本的原因,往往是由于核心技术的差距形成的,并且由于信息产业具有极其重要的经济、国防、安全战略地位,积极研究核心技术,尤其是计算机、通信和微电子技术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显得尤为迫切。在具体实践中要加大资金、人才投入,提供制度保障和促进,发挥“后发优势”,形成集团整体推进,尽快追赶甚至超越国际领先技术。(2)要加强信息化推进制度建设。我国目前的制度建设与大力发展信息化之间具有相当的差距,只有技术领先,没有制度保障和推进,信息化依然很难推进,特别是在我国这样一个国有企业占据最重要地位的大环境下,政府在推进信息化中的作用相较于国外,具有更加重要的作用。在推进信息化方面,政府需要从宏观上加以引导,综合规划发展布局,保持适度超前的发展战略以及信息化制度的稳定性和统一性。(3)要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可信息化程度。信息化发展是国家的大政方针,是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推进信息化必须站在产业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调整多个产业的关系,全面、整体推进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另外,根据不同的地区的不同状况分地区分阶段逐步实施信息化推进战略,避免盲目跟风,盲目发展。
第二,大力借鉴国际通行的政策,参考他国成功举措,走中国特色的信息化之路。
第三、积极响应和参与国际组织为缩小和消除数字鸿沟方面的工作,并为建立国际信息新秩序而斗争。
媒介帝国主义
媒介帝国主义
一、产生背景:
“媒介帝国主义”理论是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来。这一理论在最近又增添了更复杂的社会背景,即随着信息高速公路、多媒体技术的迅猛发展,全球性信息网络建立起来了。一个崭新意义的世界信息市场正在逐渐成形。因此,在信息传播中,作为载体的大众媒介的影响力越来越突出,以至于成为一个关键性的环节。“媒介帝国主义”理论集中的焦点,也正是大众传播的国际化。更多地看到大众媒介与国家发展问题中的负面效应。这一理论一经提出,就在发展中国家中引起了共鸣,并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引起激烈争论,由此引发信息流通的公正性及社会后果问题。
二、“媒介帝国主义”内涵:
特指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确实在有意无意地控制发展中国家的媒介系统。也就是说,在信息传播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地位是不平等的,由此造成了发展中国家消极、被动的后果。
●基本认知:
1、世界传播模式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与世界力量结构密切相关。而由国力相差悬殊的国家为主体形成的世界力量结构,使在此影响下的世界传播模式也必然呈现某种倾斜态势,也就是发达国家在传播中的主导性与发展中国家的依附性。可以预见这种依附性短期内不会消失。
2、“媒介帝国主义”的主要表现是:发达国家的媒介系统制造和传播了大量的信息,而对发展中国家的信息却较少传播,即使报道也多为负面信息。在信息单向从发达国家流向发展中国家时,发达国家不仅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也输出了西方的价值观念,对发展中国家的传统文化形成了极大的威胁。发达国家还凭借其经济优势,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了发展中国家的媒介系统。
3、虽然世界传播模式存在不均衡状态,但传播的基本前提仍是“自由”,除了少数政府有意识的宣传外,有很多是出于无意识状态,其中最大的驱动力还是经济利益。传播者并非蓄意以本国文化控制别国,只是在输出媒介产品有利可图时,间接地实施了文化侵略,也输出了西方的传播技术、机械和观念。出现这种局面是因为发达国家所具有的竞争优势,发展中国家根本无力与之抗衡。
4、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信息传播的不平等现象严重地阻碍了国家的发展,因此呼吁建立“国际传播和信息新秩序”。这一主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强调发展中国家对自己的信息资源如同其他自然和经济资源一样,拥有绝对的自主权;
②在国际的新闻交流中,对第三世界的新闻应予以“优惠”,在新闻报道中增加有关第三世界的新闻的比例,同时应努力促进第三世界之间的横向的新闻传播;
③西方国家在新闻传播方面应增加对第三世界的捐助;
④西方跨国通讯社在第三世界的活动应受到严格限制,以便保护第三世界国家的主权和利益。
5、发达国家的辩解:国际信息传播中的不均衡状况确实存在,但并不能视为“媒介帝国主义”。在国际信息传播中,“自由”仍是首要原则,在由此展开的竞争中,产生强弱之分是很正常的结果。在市场经济中,“自由”与“平衡”是不可能兼顾的。但过分强调均衡状态,就会破坏市场经济同样也是媒介运作的基本原则,即“自由”,这会极大阻碍整个世界的信息传播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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