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奥巴马总统两天前表示,“叙利亚问题之政治解决还有一线希望,条件是叙利亚当局必须交出所有化学武器”(大意),俄罗斯一方便顺势提出建议,叙利亚的化学武器应当交给中立的国际机构,并由该机构进行销毁。叙利亚政府为排除战争危机,也迅即同意俄罗斯所提出的方案。
不料,数小时前法国与德国外长又先后表态。法国表示,已向安理会提出决议案,规定叙利亚必须接受国际检查小组的检查,如果违抗或隐藏化学武器,安理会将对其进行军事制裁;德国则提出,叙利亚必须立即加入国际禁止化学武器条约。
目前摆在叙利亚面前的不外是拒绝或同意两个选择。笔者试从巴尔干与伊拉克事件所构成的“先例”的介绍,对叙利亚的前景做一推断。
首先,1999年2月6日为解决科索沃内战问题,北约组织通过高压,与南斯拉夫当局进行了所谓的“朗布耶谈判”(RambouilletNegotiation)。
“谈判草案”由美国一方提出,事前南斯拉夫一方不曾有机会过目和考虑;“谈判”过程中也不得作任何更改。其内容除规定北约组织所组成的维和部队有权在科索沃采取一切军事行动,和南斯拉夫一方必须积极配合(如提供基地)之外,最让南斯拉夫无法接受的是所谓《附件B》中所规定的条件。以下,仅仅列举若干大端:北约维和部队可在南国境内任何地区活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扎营、演习、屯兵和使用任何视为有需要的地区与设施;可随意改动南国境内任何基本设施,南国不得索取费用;南国必须在要求下,免费提供任何北约组织认为有所需要的电讯设施(如电视台)、机场、码头、车站等等,并积极优先配合;北约维和部队在南国境内不受任何司法管辖,工作人员的任何行为均享有豁免权;确保科索沃实施市场经济和全面服从国际货币基金与世界银行;南政府必须配合国际债权人的要求提供资财,并完成其所安排的整顿项目;南国必须提供一切必要实施保障新闻自由…
明显不过,如此“谈判”实为要求南斯拉夫无条件投降。南政府拒绝签字后,3月24日北约便在没有安理会授权的情况下,进行了长达79天的狂轰滥炸。这是一个主权国家不愿接受屈辱条件所得到的“人道主义”对待。
第二个例子,发生在2003年3月20日北约组织侵略伊拉克的半年前。本来,2002年10月1日伊拉克已同意联合国安理会提出的“派遣监核会”的建议。伊拉克不但接受了所有的核查条款,同意核查人员可以立即和不受限制地进入伊拉克的“所有场所”进行核查。不料,美国又突然提出一个更加强硬的“新提案”,以图给伊拉克制造难题。该“新提案”内容为:要求伊拉克政府在新决议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部公开其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发展计划,否则自动启动安理会军事制裁授权。除此,还要求伊拉克向核查人员开放包括总统府、国防部及共和国卫队基地在内的一切可疑地点;赋予核查人员一些新的特权,其中包括,核查人员可随时在其工作地点设置禁区,禁止飞机飞行和车辆通行;核查小组有权移除或销毁武器系统及其附属设备、档案记录及武器制造材料;核查人员享有不受限制的通讯自由,包括使用加密通讯;核查人员可与伊武器专家及政府官员私下接触,并可为他们及其家人安排出境。
当然,由于美国一方根本无法展示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任何证据,同时该提议又等同于安理会的“军事制裁授权”,自然无法获得俄罗斯、中国与法国(当时还是希拉克主政)的支持。尽管如此,美国还是在没有安理会授权的情况下,对伊拉克发动了侵略战争。
其实,联合国核监会的半年工作进行地相当彻底。以至于美国攻占伊拉克之后的一年当中,的确找不到任何“大武器”的影子。除此之外,核监会一路检查的过程中,不断由夹杂在检查队伍中的美国特工人员,对所有看不顺眼的目标进行爆破,由是替半年后的侵略活动完成了部分先期工作。
如今,北约组织故技重施,试图在进行军事打击之前削弱叙利亚的实力或让其屈膝。其实,数月前政府军已基本控制了乱局,而其主要原因是反叛军多为境外招募的恐怖分子。这批人互不隶属,无法协作,甚至拿起北约组织直接、间接提供的武器,互相火拼。北约组织之迟迟不敢亲自动手,当然是考虑到俄罗斯的反应或反弹。迄今,俄罗斯仍有数万人员滞留叙利亚。俄罗斯“撤侨”与否,决定了叙利亚的命运。至于叙利亚究竟有没有化学武器,最的施放毒气的事件到底为何方所为?根本就与北约组织掌控“大中东”的战略计划毫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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