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14年12月3日,美国纽约民众示威抗议陪审团决定不起诉扼死黑人小贩埃里克·加纳的警察丹尼尔·潘塔莱奥。这起发生于7月17日的暴力事件是近期美国警察过度使用暴力事件的一个缩影。最严重的一起民众抗议事件是,在此一周前美国密苏里州大陪审团做出裁决不起诉枪杀黑人青年布朗的白人警察威尔逊。这引发弗格森镇爆发持续骚乱,而抗议活动随之蔓延。但美国政府在面对这些暴力事件时均表态尊重司法,对警察的行为表示遗憾,并不愿意动用行政权来改变现状。
这一系列警察过度使用暴力事件的深层原因是什么,又是什么导致了美国政府目前的困境?在7月17日的事件中,有非裔小贩加纳、白人警察潘塔莱奥、大陪审团成员和抗议的民众。其中谁应该为这次反种族歧视示威负责?当然,潘塔莱奥作为肇事者应该为他的行为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但也仅限于简单的刑事和民事责任。而使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上升为社会问题,其责任很大一部分在于大陪审团成员,或者说是体现美式民主的陪审制度。陪审制度使陪审员获得了审判权威,几乎可以在不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决定人的生死。陪审员在尊重司法独立和司法权力的外衣下过度滥用民主的权力。可以说,他们是在以民主之名行使少数人的“暴政”。
从陪审制度产生伊始,对于其评价就仁者见仁。陪审制度一方面是西方民主政治在司法制度上的代表,另一方面也是维护主流群体既得利益的工具,体现出主流意识形态对于弱势群体和新兴事物的压迫,甚至是摧残。最著名的案件就是雅典陪审法庭判决苏格拉底死刑。作为西方一再标榜的民主制度的核心制度之一,陪审制度从古希腊时期就存在这种明显的缺陷,但经过几千年来的发展却较少改进,反而是陪审员假借民主之手行使少数人特权,进而阻碍社会发展、破坏社会稳定的弊端被长期延续下来。这主要是由于陪审制度能够为既得利益者维护其自身利益披上“合法”的外衣。以加纳之死而论,陪审团决定不予起诉白人警察。从表面上看来陪审团是民主意志的代表,是合法的裁决。但是,纽约大规模的抗议民众也代表了民主意志的诉求。那么在座的十几位陪审团成员与庞大的抗议民众哪一方更能够代表真正的民意呢?答案不言自明。但问题在于这些抗议者为何不是陪审团的成员,不能够主导陪审团的决定?关键点就是法院选择的陪审团成员是否代表了广泛的民意。
在当前多元化的社会里,利益和价值取向的多元化,也要求民主代表来源的多元化。陪审制度是美国民主制度的代表,既反映了其优点,也反映了其固有的缺陷。美国民主制度有多种缺陷,其根源是内在的种族优越论的思想意识。美利坚民族从其形成伊始就具有内在的种族优越论。随着二战以后美国国际地位的提高,这种优越感在其处理内外事务中越发凸显。但要改变本文谈论的审判制度的缺陷,制度改良只是治标之术,而改变美国国内主流意识形态中的种族歧视观念才是美式民主制度发展的治本之策。这也是我们审视近期美国警察过度使用暴力事件所得出的应明之义。
(单位:西北大学历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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