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政治”之火是如何燃起的?
——一些国家民主恶性竞争的畸变异化
从突尼斯到埃及,从土耳其到乌克兰,从泰国到菲律宾,“街头政治”之火四处点燃,此起彼伏,引发一波又一波政局动荡、社会混乱,甚至民族冲突、国家分裂,其发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根源何在?
“街头政治”大多发生在“民主欠发达国家”,经济社会现代化迟滞是其社会总根源,民主制度未巩固成熟是其制度性特征,社会分化和选民分裂是其民众基础,国际势力的推波助澜甚或恶意促成其外部动因。
长期积累的社会矛盾的偶然引发,是“街头政治”之火的“起燃点”
后发现代化国家往往在急剧现代化中实现快速转型,利益格局调整所引发的问题和摩擦,需要制度改革和利益协调机制的及时同化和消解。然而,“民主欠发达国家”往往处于现代化发展的低级阶段,经济增长缓慢,社会分化明显,族群和宗教势力强大,选民敌意对立严重。同时,各种家族政治势力或部族政治势力根深蒂固,僵化滞后的制度体制与纷乱变革的社会进程不相适应,导致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不能及时有效化解。而长期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叠加积累,使整个社会犹如“一间不断被扔进干柴和破烂的庞大杂货屋”,“星星之火”即可点燃整个炽热的“杂货屋社会”。
水土不服的西方民主体制,为“街头政治”之火提供了“过火道”
“街头政治”作为民主法治国家民众政治诉求的集体表达方式,是社会运动的政治化抗争形式,如果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合法、理性、和平的组织和行使,本应是一种正常的合法政治行动过程。
但在后发的“民主欠发达国家”,急切而匆忙地全盘引进西方的竞争性民主体制,是在迟滞的现代化社会根基之上“嫁接”的“舶来品”,由此引发了一系列“制度性不适应”:恶性竞争的政治乱局无法提供现代化发展亟须的稳定和秩序,“为反对而反对的政党政治”无法提供化解贫富分化和阶级对立的协调机制,家族政治、族群政治和“恩庇政治”的盛行无法培育出良性的公民文化,民主法治文化的滞后无法培养政治家和民众的“规则认同”,等等。
法治不成熟的竞争性民主体系却提供了各个党派组织和鼓动“街头政治”的制度性通道和“路径”。一旦有偶然性的“点火”事件爆发,各个党派便使出浑身解数“借火助燃”,极力引导“着火”过程朝有利于自己党派的方向“燃烧”,恶意竞争民主便自然成了“火借风势”的“过火通道”,从议会内到议会外,从首都到各大城市,从城市到乡村,各路民众被广泛动员和组织起来涌向街头,“街头政治”之火愈演愈烈,于是,“街头抗争”走向“街头暴力”。这在泰国和乌克兰的“街头政治”演进过程中得到活生生的演练和展示。
反对派的组织化动员和操弄,是“街头政治”之火的“助燃剂”
民主政治的法治化运行,需要社会大众对民主规则的衷心认同和支持,更需要政治家和党派领袖对民主规则的衷心坚守和践行,而这需要长期的民主本土化过程,需要民主的落地生根,需要“遵守民主规则”成为习惯和惯例。
而“民主欠发达国家”在“一夜之间”全盘接受开放竞争的西方民主体系,但政治活动参与者的“头脑”和行为习惯还停留在传统和过去之中,从而为根本没有认同民主规则的政治党派提供了操弄民意的制度通道。在“街头政治”之火燃起之时,反对派往往看到的是如何借此“大火”烧垮执政党的“政权大厦”,为夺权而反对的“趁火夺权”成为最高宗旨,罔顾国家利益和民族大义。
在泰国“黄衫军”和“红衫军”街头抗争的拉锯对抗的背后,人们看到的只是泰国民主党和为泰党为了夺权执政的“你死我活”。无论哪一方上台执政,都可以看到反对党绝不放过任何一次“点火助燃”机会,“小题大做”加上“恶意损伤”,“煽风点火”——“火上浇油”——“趁火夺权”成为了泰国“街头政治”之火的国内三部曲。成熟民主运作所必需的理性、包容、妥协、协商被“街头之火”焚烧殆尽,直逼得民主政治走向制度化解决的“死胡同”,方才靠“军人政变”来强行“灭火”,此中反对派“火上浇油”的“助燃剂”功效难辞其咎。
国外势力的渗透和干预,成为“街头政治”之火的“鼓风机”
在全球化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的当今世界,全球化政治也借各国国门开放之机日益关联。“自由民主”似乎成为各国政治合法性的唯一正当理由。美欧发达国家“输出民主”始终不遗余力,并常常与经济援助捆绑挂钩,成为这些国家“街头政治”之火的“鼓风机”。
一旦哪个国家“点火起事”,国际势力绝不放过任何一个“输出民主”的绝佳机会。政要出访、情报支持、经济援助、培训骨干、军事渗透等等,各色手段全部上阵,借风助燃。“煽风点火”——“火上浇油”——“趁火变天”成为了国际势力进行“颜色革命”的“国际三部曲”。乌克兰因为总统亚努科维奇拒绝与欧盟的联系协议而引燃的“星星之火”,不但受到国内反对派的“煽风点火”,更是被国际势力视为“煽风点火”的绝佳时机。身处美欧与俄罗斯东西“夹缝”之中的乌克兰,不但被“街头政治”之火“燃烧撕裂”,更被推入国家分裂和国内混战的“烈火之中”。人们透过不断蔓延的“漫天火势”,依稀可以看到国际强权“趁火打劫” 的“鬼魅魔影”。
“街头政治”之火,最终只能被军事性暴力强制性“灭火”
“街头政治”如果作为合法、和平的集体性政治抗争,是民众政治诉求和政治意见的表达方式,能起到一个“下情上达”的政治输入作用。但“欠发达民众国家”的“街头政治”,往往是长期累积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总爆发,瞬间喷发的大规模民众参与“大爆炸”,加上恶性竞争民主的“放大提升”作用,再加上国内反对派的“煽风点火”和国际势力的“推波助澜”,“星星之火”就可能成就“燎原之势”。
一个小小的“偶发事件”,在成熟民主国家完全可以通过法治化的制度机制加以解决,但在“低民主国家”却成为了“你死我活”的“抗争拉锯”。竞争性政治变成了敌对性政治,街头抗争变成了街头暴力,压力机制变成了暴力机制。在泰国和乌克兰的“街头政治”演变中,一场又一场的“街头政治”导致政局动荡、社会混乱和暴力蜂起。既然体制内的法治化制度机制无法解决,那就只能靠非法治、更非民主的军事力量强行“灭火终止”。种下的是“民主的龙种”,收获却是“专制的跳蚤”,历史吊诡地又回到“原点”,一切又得“从头再来”。有些低质民主国家甚至陷入“民主——混乱——政变”的怪圈而难以自拔,民主发展迟迟无法进入良性轨道。
后发民主国家如何走出“街头政治”畸变异化的“怪圈”?靠的只能是各国人民自主选择政治发展道路,自主构建国家制度和民主体系。维护稳定有序的社会发展环境,大力推进现代化变革和创新,奠定民主法治的雄厚经济社会基础,培育理性包容的公民政治文化,坚守民主法治的制度规范,这是一条曲折漫长的前行之路,但也许是不得不走的前行之路。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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