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以1763年英国与法国和西班牙签订《巴黎条约》为标志,英国取代西班牙成为了世界头号殖民强国。历史上英国殖民地遍布世界各地,大英帝国曾被吉尼斯世界纪录认定为历史上面积最大的殖民帝国,领土面积一度达3400万平方公里。20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全球民族主义运动的兴起与国力的日渐衰落,大英帝国逐渐瓦解。民族国家纷纷独立后,英国和一部分前殖民地国家组成英联邦。与大英帝国时期不同,英国对英联邦的其他成员在政治、经济及外交等各方面影响越来越小。
大英帝国的日渐式微是殖民地独立运动的大背景,各民族自身的历史文化是其民族运动发展的根基,而现实的政治、经济等利益是引导民族运动发展的导火索,独立则是最终反殖民统治的高潮。历史上英国殖民地种类繁多,管理手段和政策也纷繁复杂,这些为殖民地后来的独立埋下了种种冲突问题的“地雷”。
攫取海上霸权搜刮贸易利益
分而治之是英国殖民政策的基本战略,用分别治理和各种手段使国家、民族或宗教等产生分裂,然后对其进行控制和统治。亚洲和非洲殖民地往往只是工业所需原材料的供应者,为了确保其统治的稳定,同时因为各殖民地民族内部的复杂性,英国曾用“分而治之”、“精英制度”、“以夷制夷”等政策统治,甚至直接放弃对当地民族问题的解决而离开,使得很多殖民地在独立后面临着不同程度的民族冲突。
在印度和非洲,英国保留了一些原有的土邦国、部落、乡村等行政机构,并任用当地人为次级地方官员,当地部分语言和文化得以保留。1600年英国商人建立了英国东印度公司,随后开始了在印度的扩张。1947年“印巴分治”,英国把统一的南亚次大陆分为印度和巴基斯坦两个自治领地,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不断,遗留了不少问题,产生了深远影响。另外,相比其他国家,英国是掠夺非洲的最大受益者,1885年至1914年之间英国将大约30%的非洲人口置于其统治之下。
自治领是大英帝国殖民地制度下一个特殊的国家体制,是殖民地迈向独立的最后阶段。它们是由殖民地或自治殖民地进化而来的。
1686年,英国国王詹姆斯二世为了加大英国在北美洲的影响力,把新英格兰同盟变成了新英格兰自治领。1776年,美国独立战争期间通过了《独立宣言》,之后新英格兰各殖民地陆续加入联盟。英国从北美殖民地独立这一事件中学到的经验是,即使是在不拥有殖民统治权的情况下进行的贸易依然能够带来经济繁荣。所以19世纪中叶英国授予诸如英属加拿大和英属澳大利亚等白人殖民地自治领地位,因为这些国家的白人被视为是居住在殖民地的“本国”人民。只要海外市场政局稳定,即使没有实施正式的殖民统治,作为“世界工厂”的英国依然能够从自由贸易中获益。
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初,随着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纽芬兰相继取得了自治领地位,大英帝国已经开始了从帝国到英联邦的转变。各自治领在外交政策上享有很大的自由度,前提是其政策不明显违反英国利益。爱尔兰自由邦在一场反抗英国统治的血腥战争后于1921年取得了自治领地位;1937年爱尔兰与英国断绝了正式的宪法关系,并在1949年正式成为完全独立于英联邦之外的爱尔兰共和国,但是留下一个长期流血冲突的北爱尔兰问题,迄今难以圆满解决。
租借地是指根据条约一国将部分领土出租或抵押给另一国。租借只在约定的期限内有效,在租借期内租方取得对领土的使用权。出租国保留对租借地的主权,租借期满后予以收回。历史上帝国主义国家在亚洲和拉丁美洲各国的租借地,都是强迫这些国家订立不平等条约取得的,是列强对弱小国家领土主权的非法限制,违反现代国际法原则,因此遗留了不少难题。
披上国际法外衣签订不平等条约
委任统治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帝国主义战胜国所建立的通过国际联盟对战败国的殖民地进行再分割和统治的一种制度。在形式上受委任国与委任统治地是一种“保护”关系,受委任国对国际联盟负责。尽管“委任”的源头可追溯到1814年至1815年召开的维也纳会议,但委任统治作为现代国际政治上的一种新制度,应该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算起。委任统治是帝国主义殖民统治总政策的一种新动向,即国际化地解决殖民地统治问题,但这种在国际联盟监督下、按国际法貌似公正地解决列强纠纷以避免更大国际冲突的形式只不过是换汤不换药的强盗行为,后患严重。
一个突出案例是一战后,巴勒斯坦沦为英国的“委任统治地”。此后,世界各地移居巴勒斯坦地区的犹太人与当地的巴勒斯坦阿拉伯人发生多次流血冲突。1948年英国结束了在巴勒斯坦地区的委任统治,此后的几十年间这里的犹太人与阿拉伯人的武装冲突却一直持续不断。
保护国又称保护领,是受宗主国支配和保护的国家或地区,是殖民统治的一种特殊形式。帝国主义国家为了掠夺原材料产地和国际市场,用强力手段迫使弱小和落后国家签订不平等条约,以“保护”为名,控制和吞并弱小国家,也在保护结束后留下众多难题。宗主国与保护国之间的不平等关系导致后者不能自理内政、外交事务,甚至丧失主权。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联合国的成立以及民族独立运动的发展,曾经数量众多的英国保护国逐渐走上独立道路。
本土独立问题是英国的另一种隐患
苏格兰独立问题也是英国给自己留下的一个“地雷”。历史上落后的苏格兰在社会、经济和文化方面深受英格兰影响,在政治上也一直处于附属地位。2012年的《爱丁堡协议》正式将英国议会决定政体发展的最高权力暂时让渡给苏格兰议会,为苏格兰独立公投的举行奠定了法律基础。有学者认为,从国家层面看,英国的两党政治很难形成一贯的民族政策,而且短期的选举利益也成为两大政党向民族势力妥协的诱因;英国宪法中缺少禁止民族独立的明文规定及修改宪法的便利性特征是造成英国民族问题的症结所在。苏格拉与英格兰数百年的争斗和拉扯在2014年秋达到了又一高峰。2014年9月18日苏格兰独立公投结果以反对独立获胜,但英国为此付出了诸多代价,这一事件确已严重影响了英国内部的政治格局,从而也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世界上第一个工业化国家在国家高度现代化时期反而被分裂问题困扰,民族问题必将继续成为未来英国不可小觑的难题之一。
20世纪初,去殖民化的民族主义情绪高涨,挑战殖民宗主国的统治地位。同时,宗主国越来越关心本土和周边国家的事务,特别是在二战以后这种趋势更加明显。英国最终接受这一新形势,将旧日的大英帝国转变为今日的英联邦。
英国殖民历史远比上述冰山一角的论及要复杂得多,以上这些殖民形式在某些地区和国家并不是单一存在的,英国根据自己的利益,以及被殖民地区和国家的实际情况不时进行着调整。这些殖民政策或多或少地为殖民地的独立埋下了“地雷”和伏笔,并对殖民地独立后的发展也产生一些深远的影响。正如马克思提出的英国在印度统治的双重使命——破坏性使命和建设性使命使“印度人失掉了他们的旧世界而没有获得一个新世界”。而在全球化的今天,仍有很多西方学者认为英国殖民对殖民地地区的发展起到了良性作用,而规避了英国对这些地区的统治和掠夺所造成的经济低迷、民族分裂等各方面的灾害和苦难,这种避重就轻的认识显然是片面的。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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