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关于朝鲜核问题的历次决议
(望长城内外整理汇编)
2006年7月15日至2017年9月11日,联合国安理会就朝鲜核问题共通过了10个决议,现根据联合国官网公布的决议原文整理汇编如下,供网友们参阅。
一、1695(2006)号决议
2006年7月5日朝鲜发射多枚弹道导弹,7月15日联合国安理会第5490次会议通过第1695(2006)号决议,主要内容是:对朝鲜发射多枚弹道导弹进行谴责,要求朝鲜暂停所有与弹道导弹计划有关的活动,并提请所有会员国,警惕并防止向朝鲜转让和从朝鲜采购导弹和导弹相关物项、材料、货物和技术,以及向朝鲜转移与朝鲜导弹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计划有关的任何金融资源。
二、第1718(2006)号决议
2006年10月9日朝鲜进行首次核武器试验,10月14日联合国安理会第5551次会议通过第1718(2006)号决议,主要内容是:对朝鲜进行核试验进行谴责,要求朝鲜不再进行任何核试验或发射弹道导弹,以完全、可核查和不可逆的方式放弃所有核武器和现有核计划以及其他所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弹道导弹计划;要求所有会员国防止直接或间接向朝鲜提供、销售、转让和从朝鲜进口任何作战坦克、装甲战斗车、大口径火炮系统、作战飞机、攻击直升机、军舰、导弹或导弹系统以及包括零部件在内的相关材料,可能有助于朝鲜的核武器、弹道导弹和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计划相关的物项、材料、设备、货物和技术,以及提供制造、维修或使用的与上述物项相关的技术培训、咨询、服务或援助;要求所有会员国立即冻结参与或支持朝鲜核武器、弹道导弹和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计划相关的人或实体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的资金、其他金融资产和经济资源,并确保本国国民或本国领土内的任何人或实体不向此类人员或实体提供或为其利益提供任何资金、金融资产或经济资源;要求所有会员国防止朝鲜负责核武器、弹道导弹和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计划的相关负责人及其家属入境或过境,但不强迫一国拒绝本国国民入境;呼吁所有会员国防止非法贩运核、生物或化学武器及其运载工具和相关材料,包括需要时对进出朝鲜的货物进行检查,等等。
三、第1874(2009)号决议
2009年5月25日朝鲜进行第二次核试验,6月12日联合国安理会第6141次会议通过第1874(2009)号决议,主要内容是:对朝鲜再次进行核试验进行最严厉谴责,要求朝鲜不再进行任何核试验或使用弹道导弹技术进行发射,应以完全、可核查和不可逆的方式放弃所有核武器和现有核计划并立即停止所有相关活动;对禁止向朝鲜提供、销售、转让和从朝鲜进口常规武器的措施扩大到所有常规武器及相关材料,以及与提供、制造、维护或使用相关武器或材料有关的金融交易、技术培训、咨询、服务或协助;呼吁所有国家对本国进出朝鲜的可能有禁运物项的所有货物进行检查,并在征得船旗国同意的情况下,在公海检查所涉船只,当发现有核生化武器及相关材料时,应扣押和处置;要求会员国不得向可能有禁运物项的朝鲜船只提供加油服务,不得提供可能有助于朝鲜的核、弹道导弹或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相关计划或活动的金融服务,不向有助于朝鲜核、弹道导弹或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相关计划或活动的对朝贸易提供公共金融支持;所有会员国和国际金融和信贷机构除出于人道主义的必需之外,不再承诺向朝鲜提供新赠款、金融援助或优惠贷款,等等。
四、第2087(2013)号决议
2013 年1 月22 日联合国安理会第6904 次会议通过第2087(2013)号决议,对朝鲜2012 年12 月12 日使用弹道导弹技术进行发射进行谴责,决议要求朝鲜不再使用弹道导弹技术进行进一步发射,停止其弹道导弹计划的所有相关活动,不进行核试验,立即停止所有相关活动,以完全、可核查和不可逆的方式放弃所有核武器和现有核计划;重申第1718(2006)和第1874(2009)号决议中的现有制裁措施,要求会员国强化对与朝鲜有关的金融监管,并明确旅行禁令、资产冻结适用朝鲜的4名个人和4个单位,等等。
五、第2094(2013)号决议
2013 年2 月12 日朝鲜进行了第三次核试验, 3 月7 日联合国安理会第6932 次会议通过了第2094(2013)号决议,主要内容是:最严厉的谴责朝鲜再次进行核试验和正在进行的所有核活动,要求朝鲜不再使用弹道导弹技术进行进一步发射,不再进行核试验,以完全、可核查和不可逆的方式放弃所有核武器和现有核计划并立即停止所有相关活动,放弃其他所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弹道导弹计划;重申并进一步强化第1718(2006)号决议和第1874(2009)号决议中的各项制裁措施,并将旅行禁令、资产冻结的适用对象增加了朝鲜的3名个人和2个单位,等等。
六、第2270(2016)号决议
朝鲜于2016年1月6日进行了第四次核试验,2月7日使用弹道导弹技术进行发射,3月2日联合国安理会第7638次会议通过第2270(2016)号决议,主要内容是:最严厉的谴责朝鲜再次进行核试验并谴责朝鲜使用弹道导弹技术发射,要求朝鲜不再使用弹道导弹技术进行发射,不再进行核试验或其他任何挑衅,暂停所有与其弹道导弹计划有关的活动,以完全、可核查和不可逆的方式放弃所有核武器和现有核计划并立即停止所有相关活动,放弃现有的其他所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弹道导弹计划;重申并进一步强化第1718(2006)号决议和第1874(2009)号决议中的各项制裁措施;如果会员国认定朝鲜的外交官、政府代表或其他朝鲜国民被指认协助规避联合国各项制裁措施,应依照适用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将其驱逐出境,并关闭被指认实体的代表处,禁止这些实体及其代表参加合资企业或任何其他商业安排;要求所有会员国应防止在本国境内或由本国国民对朝鲜国民进行有助于朝鲜的扩散敏感核活动或核武器运载系统发展的学科的专门教学或培训,所有国家应检查本国境内或通过本国过境的自朝鲜发运或运往朝鲜的货物,会员国应禁止本国国民和本国境内的人将悬挂其国旗的船只或飞机租赁或包租给朝鲜或向朝鲜提供机组人员或船员服务;所有国家都不得允许载有联合国安理会决议禁止供应、销售、转让或出口的物品的飞机在其境内起飞、降落或飞越,不得允许载有这些物品的船只进入其港口;要求除了完全是为了民生目的之外的,朝鲜不得出口、所有国家也不得进口朝鲜的煤、铁、铁矿石;朝鲜不得出口、所有国家也不得进口朝鲜的黄金、钛矿石、钒矿石、稀土矿产;除满足基本人道主义需求和向朝鲜境外的民用客机供应仅供往返朝鲜使用的航空燃油外,所有国家不得向朝鲜出售或供应航空燃料;决定冻结与朝鲜核计划、弹道导弹计划及联合国禁止的其他活动有关的个人或实体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的朝鲜境外的所有资金、其他金融资产和经济资源,所有国家均不得向这些个人或实体提供任何资金、金融资产或经济资源,各国应禁止在本国领土内设立和运营朝鲜各银行的新分支机构、附属机构或代表处,禁止本国的金融机构与朝鲜各银行建立新的关系,并关闭现有的这些分支机构、附属机构或代表处,与朝鲜各银行终止此类合营关系、股权、代理行关系;决定各国应禁止本国的金融机构在朝鲜开设新的代表处、附属机构、分支机构或银行账户,并关闭可能有助于朝鲜的核计划、弹道导弹计划或联合国禁止的其他活动的现设在朝鲜的代表处、附属机构或银行账户;对于有助于朝鲜核计划、弹道导弹计划或联合国禁止的其他活动的对朝贸易,所有国家都应禁止提供公共和私人金融支持;将旅行禁令、资产冻结的适用对象增加了朝鲜的16名个人和12个单位,等等。
七、第2321(2016)号决议
2016年9月9日朝鲜进行了第五次核试验,11月30日联合国安理会第7821次会议通过第2321(2016)号决议,主要内容是:最强烈地谴责朝鲜进行核试验,要求朝鲜不再进行使用弹道导弹技术的发射,不再进行核试验或其他任何挑衅,停止所有与弹道导弹计划有关的活动,以完全、可核查和不可逆转的方式放弃所有核武器和现有核计划、弹道导弹计划和其他所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计划;重申并进一步强化第1718(2006)号决议、第1874(2009)号决议和第2270(2016)号决议中的各项制裁措施;要求除医学交流和联合国批准的活动外,所有会员国均应停止与朝鲜的科学和技术合作;促请所有会员国减少朝鲜外交使团和领事馆的工作人员人数;要求所有会员国均应限制与朝鲜的核计划、弹道导弹计划或联合国禁止的其他活动有关的朝鲜政府成员、朝鲜政府官员和朝鲜武装部队成员入境或经其领土过境,限定每个朝鲜外交使团和领事馆在其境内银行里只能有1个账户,朝鲜派驻的每个外交官和领事官只能有1个账户;要求所有会员国均应禁止朝鲜外交代表在接受国从事专业或商业活动,禁止朝鲜把它在会员国境内拥有或租赁的不动产用于不是外交或领事活动的其他任何用途;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出口到所有会员国的朝鲜原产煤炭总量不得超过1000866公吨或总金额不超过53495894美元,自2017年1月1日起,每年出口到所有会员国的总金额不超过400870018美元或总量不超过7500000公吨,而且这些采购完全是为了保障朝鲜国民的民生,不涉及朝鲜的核计划、弹道导弹计划或联合国禁止的其他活动;朝鲜不得出口、所有国家也不得进口朝鲜的铜、镍、银和锌;所有会员国均不得向朝鲜出口新的直升飞机和船只;将旅行禁令、资产冻结的适用对象增加了朝鲜的11名个人和10个单位,等等。
八、第2356(2017)号决议
2017年6月2日联合国安理会第7958次会议通过第2356(2017)号决议,最强烈地谴责朝鲜自2016年9月9日以来进行的包括一系列弹道导弹发射在内的核武器和弹道导弹研发活动,要求朝鲜必须以完全、可核查和不可逆转的方式放弃所有核武器、现有核计划以及其他任何现有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和弹道导弹计划,立即停止所有相关活动,不得再进行核试验、使用弹道导弹技术的发射和任何其他挑衅;增加了旅行禁令、资产冻结的对象,等等。
九、第2371(2017)号决议
2017年7月3日和7月28日朝鲜发射了弹道导弹,称其为洲际弹道导弹,8月5日联合国安理会第8019次会议通过第2371(2017)号决议,主要内容是:最强烈地谴责朝鲜进行弹道导弹发射,要求朝鲜不再进行使用弹道导弹技术的发射,不再进行核试验或其他任何挑衅,停止所有与弹道导弹计划有关的活动,以完全、可核查和不可逆转的方式放弃所有核武器和现有核计划、弹道导弹计划和其他所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计划;要求所有会员国必须禁止被指认违反联合国制裁措施的船只进入本国港口,禁止拥有、租赁、运营任何悬挂朝鲜国旗的船只;朝鲜不得出口、所有国家不得进口朝鲜的煤、铁和铁矿石、海产食品、铅和铅矿石;所有会员国不得新增加在本国管辖范围内向朝鲜国民发放的工作许可证数,不得与朝鲜实体或个人开设新的合资企业或合作实体,或通过追加投资扩大现有的合资企业;将对朝鲜金融制裁的对象扩大到所有金融机构;增加了旅行禁令、资产冻结的对象,等等。
十、第2375(2017)号决议
2017年9月2日朝鲜进行了第六次核试验, 9月11日联合国安理会第8042次会议通过第2375(2017)号决议,主要内容是:最强烈地谴责朝鲜进行弹道导弹,要求朝鲜不再进行核试验、弹道导弹发射或其他任何挑衅,必须立即停止所有与核计划、弹道导弹计划有关的活动,以完全、可核查和不可逆转的方式放弃所有核武器和现有核计划、弹道导弹计划和其他所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计划;强化了1718(2006) 决议、1874(2009) 决议、2087(2013) 决议、2094(2013) 决议、2270(2016) 决议、2321(2016) 决议和2356(2017) 决议的制裁措施;促请所有会员国在得到情报、有合理理由认为船上货物载有联合国安理会各次决议禁止供应、销售、转让或出口的物项时,征得船旗国同意后在公海检查这些船只,所有国家应配合检查,如果船旗国不同意在公海上接受检查,须指示船只前往适当和方便的港口接受地方当局进行检查,如果船旗国既不同意在公海接受检查,也不指示船只前往适当和方便的港口接受检查,或者船只拒不接受检查,船旗国须立即撤销对该船只的注册;朝鲜不得进口、所有国家不得向朝鲜出口任何冷凝液和液化天然气;所有国家不得向朝鲜出口、并限制朝鲜进口所有的精炼石油产品,从2017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朝鲜至多只能进口50万桶精炼石油产品,从2018年1月1日起朝鲜每年至多进口200万桶精炼石油产品,但会员国须每30天向联合国通报,并且精炼石油产品的供应、销售或转让必须完全为朝鲜国民民生之目的,与朝鲜的核计划、弹道导弹计划或联合国禁止的其他活动无关;所有会员国在本决议通过后任何12个月期间向朝鲜供应、出售或转让的原油量,不得超过本决议通过前12个月内会员国供应、出售或转让的数量;朝鲜不得出口、所有国家不得进口朝鲜的纺织品(包括但不限于布料以及部分或全部完成的服装产品);增加了旅行禁令、资产冻结的对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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