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堪比近代史上关税自主权的屈辱丧失
中国人民大学 贾根良
在中国近代史上,在帝国主义的坚船利炮的打击下,丧权辱国的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卖国条约,其中包括中国关税税率由帝国主义列强所决定,这就是我们在上中国近代史时,历史老师告诉我们的中国关税自主权的丧失。剥夺中国的关税自主权是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经济政策在中国采取的极端做法。
现在,这一幕又在今天的中国上演了。在当代世界,由于发达国家把外国直接投资和跨国公司宣传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救星,因此跨国公司就通过全球价值链在发展中国家内部直接控制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例如,早在2006年,在中国28个主要行业中,外国直接投资就已经控制了中国21个产业,在这种情况下,旨在于为发达国家产品打开发展中国家市场并摧垮其工业竞争力所采取的强迫其丧失关税自主权的重要性就大幅度地下降了,代之以起的是确保外国直接投资在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创新、产业价值链等方面的垄断地位。因此,笔者认为,中国自主创新政策自主权的丧失对中华民族所带来的长远恶果绝不亚于近代史上中国关税自主权的丧失。
面对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技术垄断地位,中国政府确立了自主创新的国策,所谓自主创新当然是针对外国直接投资和跨国公司而言的,否则自主将会是何意?但是,外国直接投资和跨国公司认为,“如果中国政府在自己的国土上通过政府采购支持本土企业的技术创新,那么, 我们的技术垄断地位和统治中国经济的地位将如何保持?”因此,在允许发达国家那些加入了WTO政府采购协议的国家运用政府采购支持本国技术创新的情况下,也决不允许中国实施这种政策,决不允许在中国存在对跨国公司统治地位哪怕是一丝一毫的威胁。这就是美国政府和跨国公司不屈不挠地要打掉中国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的原因。中国财政部宣布,自2011年7月1号起停止执行财政部2007年颁布的支持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的三个文件,标志着中国自主创新政策自主权的完全丧失。
有人说,这是中国政府为获取市场经济地位而做出的让步。现在路人皆知,美国通过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待遇的诱饵,在中国已经获取了多少重大的利益!但一直到现在,这种市场经济地位待遇的帽子却迟迟不见踪影!即使中国获得了市场经济地位的称号,给予中国怎样的市场经济地位待遇将仍操纵在美国人手中。即使中国真正获得了市场经济地位的待遇,但这也是一种“进口高端产品并出口低端产品”和“出口实物产品换取美元纸片”的现代殖民地的市场经济地位,中国出口越多越贫困。中国昏庸的政府官员们将来迟早要明白:这种市场经济地位实际上是一种绞刑架上的绞索!
针对中国被迫取消2007年颁布的支持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的三个文件,不仅国内经济学界几乎一致性地保持沉默,而且还有所谓专家说,取消中国支持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并不意味着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就不支持了。我怎么也无法明白,政府还怎样通过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难道在自己的国土上,中国政府将不得不偷偷摸摸地支持自主创新吗?在跨国公司强大技术垄断地位的情况下,还会有几家企业去创新?众所周知,在2008年出台4万亿所谓扩大内需的计划后,不仅政府而且企业在扩大内需中几乎都在争相购买外国产品,国货被冷落在一边,以至于国家发改委在次年5月份不得不发出紧急通知,劝导政府和企业购买国货!如果没有政府采购政策对自主创新的优惠政策和法律规定,中国这种的政府和企业还去购买国货,鬼才相信!何况,中国政府和企业早在跨国公司的监视下,他们怎能允许中国政府和企业购买本国自主创新的产品!
自2006年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中国在2020年建成创新型国家以来,笔者发现,我国政府在技术创新、外资企业等诸多方面制定的政策大都是与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目标背道而驰的,只有自主创新政府采购的三个政策文件符合这一目标,但这个政策现在却完全被废弃了,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即使再过一百年、再过五百年也无法建成创新型国家。我们现在一方面在奢谈什么“创新驱动的经济”,但另一方面制定的政策却与之背道而驰,难道政府只有作秀的本领吗?奇怪的是,在近代史上,中国政府被迫放弃关税自主权是在与帝国主义列强打了几次败仗后,才被迫接受了这种屈辱地位的,而现在,美国政府一施压,中国谈判的官员们就乖乖地投降了,我想,清政府的官员们如果地下有知,肯定瞧不起并嘲笑他们呢!虽然这只是“五十步笑百步”!
我以一个专业经济学家的名义,以一名经济思想史家和经济政策史家的身份,更以一个中国人的身份,谴责财政部和相关政策决策者:作为一个已经载入历史的重大事件,财政部和相关政策决策者已经被钉在了民族罪人的耻辱柱上。我也以一个专业经济学家的名义谴责中国经济学界:中国经济学界已经丧失了职业道德,他们正在支持或纵容中国某些昏庸的政府官员将中国一步步地引入到了殖民地经济的深渊中!
附记:这是一个迟到的评论。虽然我早就获悉了本文主题的信息,但我当时决定不再写评论了,因为我每写一篇这样的评论,在两三天都气愤难平,对身体损害很大,因此,我放弃了对第三次中美经济和战略对话的评论(可参看马耀邦先生的评论)。虽然我知道,写这些评论起不到什么作用,但因为在和一位经济学教授的电话中我答应了要对此事进行反击,因此才写了这个短文。
附录1:
中国财政部6月28号宣布,自2011年7月1号起停止执行财政部2007年颁布的“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这三份文件。
“(这)是里程碑式的”,拿到第三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的成果单后,美国《华盛顿邮报》5月11日激动的宣称。
这个发生在太平洋彼岸的兴奋,名至实归。对话成果一栏中,中方承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中的第九条规定。即取消“通过优先或强制采购等措施支持自主创新产品”的规定。这也不是中国第一次签订这样丧权的协定了,早在1992年10月,为了讨好美国,中国与美国就达成了《关于市场准入的谅解备忘录》。正式放弃进口替代(自主创新),实行“以市场换技术”的战略,把工业化的希望寄托于外资对华技术转让上。作为交换,中国政府开始解除对外资进入的限制,解散大量的研究发展机构,研究人员下放车间,从事维修工作。结果大量的知识分子丧失了从事科技工作的权利,之后,中国开始了无技术的工业化历程。如今,中国占据在全球产业价值链的末端,而我们的邻居韩日则是电子、家电、汽车等现代产业稳坐世界前端。
美中两国6月28号还在北京举行了美中商贸联委会(JCCT)的年中审议会议(Mid-Year Feview)。美国贸易官员要求中国对美国产品和服务业开放更多的市场。有媒体因此认为,中国在同一天宣布终止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规定,可能是出于美方的压力。
附录2 为自主创新政策送葬
——致把“外资企业都视同于中国企业”的某君
贾根良写于2010年6月14日
错误的经济思想使人看不清自己的利益归属。因此,与利益相比,更危险的其实是思想。
——凯恩斯
某君:
当2010年5月23-24日召开的“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落下帷幕的时候,我正忙于教学、学生答辩和校订书稿等诸多事务。抱歉,拖到今天才有点时间给您写这封信。写这封信的目的就是希望您能够了解、调查和严惩在“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被美国人所欺骗的我国政府中的那些笨蛋,正是他们使我国在殖民地经济的道路上又迈进了一大步。
在这个会议召开之前的5月21日,我和左大培、张仁德和杨虎涛等经济学教授在网上发了一个帖子:《坚决支持政府在“美中战略与经济对话”中击退外国对我国自主创新政策的粗暴干涉》,目的是希望参加会谈的官员们不要上美国人的当。因为像笔者这样的愚钝之人即使是信息不灵,但也在会议召开之前就已看出,美国经济战略家的阴谋已经得到了充分的暴露:美国发动贸易保护战和汇率战的真实意图是声东击西、暗渡陈仓,真正的目标就是要让中国放弃自主创新政策和诱使中国在金融自由化的泥潭中越陷越深;而当这一步不可逆转之后,在未来的某个时候,美国将再实行强迫人民币升值和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最终达到摧毁并控制我国经济的目的。
在2010年5月23-24日召开的“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结束后,我悲哀地看到,美帝国主义战略家的这种“阴谋”最终还是得逞了,我国的自主创新政策实际上已经被跨国公司所埋葬。因为据新华网北京5月24日电,“中国科技部副部长曹健林24日表示,中国有关部门将于近期启动2010年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工作,欢迎所有中国企业包括在华外资企业积极申请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他表示,从征求意见情况来看,2010年的认定通知基本解决了各方关注的问题,体现了非歧视、市场导向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从中方召开的20多次座谈会看,(外国在华)商会和外资企业的主要关注点已转为具体申报程序的技术细节问题,对中方的原则没有什么意见。”
好一个“(外国在华)商会和外资企业……对中方的原则没有什么意见”!中国经济政策的制定必须要外国企业和政府的批准吗?毫无疑问,让美国政府担忧的“自主创新”政策完全是中国的内政问题。2009年11月,中国科技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09年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供货商在被列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之前必须获得产品认定,所有申报的产品都要拥有中国的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且申报人的知识产权必须完全独立于海外机构或个人。中国政府的这种政策完全是正当的,没有违背任何国际规定和惯例;中国政府也没有加入世贸组织的《政府采购协定》,没有义务和责任让在华的外资企业参与中国的自主创新活动,发达国家的政府、跨国公司和媒体凭什么对中国横加指责,无理取闹?难道中国人都像他们所认为的都是傻子吗?对于他们这种把中国当作殖民地对待的行径,中国人民决不答应!
然而,在这次“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我国政府中的那些笨蛋又上当受骗了。因为在“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召开之前,由于欧元危机和我国近年来的通货膨胀(还有房地产泡沫),人民币汇率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被升值了,如果考虑到未来的通货膨胀预期,这更是如此。因此,即使按照美国人的看法,人民币汇率实际上已经没有升值的必要了。就是这样一个已经没有升值必要的人民币汇率问题却被美国人拿来和中国的经济主权进行交换。在“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召开之前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社会上就流传着这样一种推测:4月13号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文件)就是美国财长盖特纳利用人民币汇率升值进行恫吓的结果(我曾对这个9号文件专门给您写信,表示强烈的反对)。对于社会上的这种推测,由于不了解情况,笔者不能贸然肯定。
但是,比美国要求中国无条件对外资开放投资机会的这种进攻更为毒辣的是,美国政府利用“已经没有升值必要的人民币汇率问题”压迫中国政府放弃自主创新政策和进一步实行金融自由化,这个“已经没有升值必要的人民币汇率问题”被美国人拿来作为“一石三鸟”的武器,您说可笑不可笑?但我想您肯定是笑不出来的,因为哭还来不及呢。我国政府中的那些笨蛋就是这样被一个明眼人就能看得出来的一个算不上阴谋的“阴谋”所欺骗,在我国自主创新政策问题上乖乖地对美国和跨国公司束手就范了。
有人可能会辩解说,“不妥协不行啊,因为商务部此前在广东和浙江所做的压力测试表明:假如人民币升值3%,就会有大量企业倒闭。”这种辩解是站不住脚的。由于欧元危机、我国近年来的通货膨胀和房地产泡沫,人民币汇率已经大幅度地被升值了,这种理由就足可以回击美国要求人民币汇率升值问题。据说,赫德森在4月份曾经给您写过一封信,清楚地分析了人民币汇率升值一点也解决不了美国对华贸易逆差问题(目前,赫德森的这封信改写成了学术论文,将发表于《广东商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由于鼓励自主创新的政策涉及中华民族长远的根本利益,因此,我们在《坚决支持政府在“美中战略与经济对话”中击退外国对我国自主创新政策的粗暴干涉》中退一步指出,“人民币汇率升值问题可以让步,但是鼓励自主创新的政策绝不容有少许的退让!而对于人民币汇率升值问题,我国政府也必须坚持‘如果你们非得迫使人民币升值,但中国必须使用外汇储备买回美国在华企业’的原则寸步不让”。使用外汇储备回购美国在华企业,这是回击美国要求人民币汇率升值问题的又一杀手锏,我们可以料想,美国绝不会因为鸡肋似的“人民币汇率”问题,损失其跨国公司在华的殖民主义经济利益。至于中国的自主创新政策可以义正词严地指出,这是中国的内政,绝不容许讨论!
某君,不知道您是否注意到在目前的我国出现了这样一种奇怪的现象:不知是为什么,只要以美国为首的外国势力一对中国施压,我国政府就退让,这哪还有一点骨气?这是我国在这次“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有关中国自主创新政策问题大失败的根本原因。而且,美国总是提出一大堆无理的要求,采取一种“你总要答应一些或做出妥协吧”的战略,这是一种无赖的战略。然而,外因总是通过内因其作用,因此,毫不奇怪的是,在这次“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之前,在我国出现了这样一种奇谈怪论:凡在中国注册的企业都是中国企业。汉奸龙永图又跳出来为美国干涉中国的自主创新政策制造舆论说,“一家外商投资企业经中国政府批准成立以后,它接受中国政府的监管,向中国政府交税,为中国创造就业机会,它就应该是百分之百的中国企业。如果始终将外资在华企业看作是外国企业,中国就不可能建立一种对外开放的良好体制环境。” 像龙永图这样一点不懂政治经济学的汉奸竟然活跃在中国经济论坛的舞台上,这真应了阮籍的那句话“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
某君,像龙永图这样的民族败类已经被钉在了历史耻辱柱上,即使是对中国横加干涉的跨国公司也会对他感到恶心,因为只有铮铮铁骨的人才被对手所尊重。但令我感到悲哀和担心的是,您怎么最近也说出了和汉奸龙永图类似的话?我听别人告诉我,您曾经说过,“凡是在中国合法进行生产、雇用中国员工、进行研发投资和商业运营的外资企业都视同于中国企业”,您真是糊涂啊,这样的话是您随便可以说的吗?按照制度经济学中的产权理论,跨国公司在中国注册的子公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企业的产权无疑是属外国人所有、是外国企业,他们的产权什么时候归你中国政府或公民所有了?你真伟大,一句顺口开河的话就有可能“开创”产权理论的一个新流派!但是,您忘记了中国近代史上外国资本对中国经济的侵略了吗?这些外国资本也曾经“是在中国合法进行生产、雇用中国员工、进行研发投资和商业运营的外资企业”啊!难道您没有注意到跨国公司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支配其经济、干预其政治这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事实吗?如果您没有注意到,发生在您身边的中国自主创新政策被绞杀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某君,我记得就在中央于2006年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自主创新战略的当年,在我仍为中央的英明决策而感到振奋的时候,一位科技政策的研究者忧心忡忡地对我说,“不知你听说过没有:在中国28个主要行业中,外国直接投资占多数资产控制权的已经达到21个,每个已经开放产业的前五名几乎都是由外资所控制,在这种情况下,自主创新怎么搞?难道跨国公司是中国自主创新的主体?!”这样一句话犹如兜头一瓢冷水浇遍我的全身,使我哑口无言。当我查看了一些资料和思考后,我禁不住对自己的无知感到羞愧。事隔四年,正当笔者为我国政府制定的《关于开展2009年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感到些微安慰的时候,怎么也想不到,在外国势力的压力下,我国自主创新的政策却被严重破坏了!在外国直接投资现在几乎全部采取独资的发展趋势下,在我国变本加厉地引进外国直接投资的情况下,在民营企业与外资的竞争中是如此弱小的情况下,究竟谁将是中国自主创新的主体?在这种情况下,跨国公司成为中国自主创新的主体必将无法避免。
某君,我不知道您是否了解自主创新中“自主”的含义?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技术创新是我们的自主创新吗?如果不是,那又为什么让他们掺和进来呢?强大的跨国公司对决弱小的中国民营企业,中国民营企业在技术创新上能成为跨国公司的对手吗?如果了解历史,了解英国和美国是如何从贫弱中走向发达的,我想,任何人都会明白中国民营企业绝不是跨国公司的对手。“跨国公司是中国自主创新的主体”,这种说法恐怕连形式逻辑都不符合,无论多么颠倒黑白和胡搅蛮缠的人都无法否认这一点!
如果没有民族企业的自主创新,我们的子孙后代都会成为富士康“高科技血汗工厂”的现代奴隶。端午节就要到了,这是一个永远值得我们缅怀的日子,“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某君,富士康的十二条生命连一声抱怨都没有就跳楼了,他们从不抗争,默默地走了,多么年轻的生命啊。但我不知道您是否想到过没有:富士康的“十二跳”难道不是对政府引进外资的无声抗议和血泪控诉吗?难道不是对中国模式的莫大讽刺吗?该是拨乱反正的时候了,该是结束自1993年开始的中国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阶段的时候了。
某君,1913年的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曾经指出,“曾有人说拉丁美洲给外国资本以特许权,但从未曾有听人说美国给外国资本以特许权,这是因为我们不给他们这种权利,因为投资于某个国家的资本会占有并且统治该国。”原先我曾觉得威尔逊的这些话有些言重了,但面临今日中国之状况,我不得不承认威尔逊的话是多么富有远见。
某君,我真担心我们这一代人将成为中华民族的历史罪人,我真担心外国在华商会和跨国公司在不久的将来,将套用骆宾王《讨武曌檄》中的一句话豪迈地宣称:试看中华之大地,竟是谁家之天地!哎,想到这里,我不禁悲愤交集。呜呼哀哉!我再也写不下去了。
某君,如果您不拒绝,等我情绪平静几天以后,我再和您谈一下我对富士康“现代集中营”的看法,谈一下为什么您作为“自由贸易的坚定捍卫者”,只不过是正等着西方国家宰杀的迷途的羔羊而已,再谈一下……,我有许多话要和您说,但我担心您不愿再听。
此致
敬礼!
贾根良
2010年6月14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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