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水客、走私贩的生态平衡(转帖)
——长春
(一) 海关,一道虚掩的国门
深圳罗湖海关。这是全国客流量最大的一个口岸。据大洋网消息,今年的元旦节期间,日均客流量达到了29.4万人次。其实,口岸的热闹景象并非节日如此,平时也是一样,天天都是一样,人来人往的,熙熙攘攘,热闹非凡。
提起海关,人们大都视之为国门。而且,想象中的国门是一道厚重坚实的任何力量也撞不破的有如铜墙铁壁似的门。当你第一次从这道门通过的时候,面对着那一字排开的窄窄的闸口和威严的清一色制服的海关工作人员,你也一定会感到,这是一道紧锁着的任何力量也撞不破的铜墙铁壁似的门。
然而,当你从这里多通过几次以后,你的这种感觉就会慢慢的淡化,发现这只是一道虚掩的门,有的人甚至会淡化到没有了这道门!他们每天携带着各种各样的水货禁货在这道门中间通行无阻的出出进进一次两次、十次十几次、二十几次、有的甚至多达三十几次,自由自在的很有一种“海阔凭鱼跃天空任鸟飞”的感觉。
如此之多的人过关,对于深港两地特别是对于香港的旅游业,运输业和商业来说,无疑是一份大大的喜报,为它们带来的是无法计数的财富。然而,就在这大喜之中,却隐藏着一般人看不见而一些人视而不见的重大隐忧——无法计数的水客们车推手提肩扛的各色水货禁货夹杂在这滚滚的人潮中源源不断地由香港流进了深圳。有的直接进入了深圳市场,有的则通过深圳中转流向了全国各地。水货中吃的穿的用的玩的样样俱全,甚至还会有毒品在内。
要问水客什么不能带?他们会告诉你“什么都不能带”。他们都知道带水货违法。
要问什么能带?他们会告诉你“什么都能带。飞机大炮都能带。”只要你肯出钱,他们就有胆!
2009年曾查出过香港退休警察携带子弹过关的事件。还有没有未被查出的,这是谁也说不清的事。
水客,这个在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出现的新生事物,由于有关方面的管理松弛,促使其队伍不断扩大,以至发展到了今天的膨胀状况,成了一个令管理部门深感头痛的难以救治的顽症。
出入深港的水客究竟有多少?有说5000来人,有说8000来人。从海关一次三四个小时的突查即查出千余水客的情况来看,估计还不止这样的数量。他们的过关量恐怕占了口岸客流人次的十分之一。
水客的大量存在,不但掠夺了国家的大量税收(据说深圳口岸每年流失的税收即数以百亿计),扰乱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其中的假冒伪劣产品、未获检疫的鲜活食品、毒品对人民的生命安全也构成了极大的危害。如罗湖检验检疫局在去年12月9日短短两个小时内,即查获39批、重逾半吨的活海鲜,并获知有数以十吨计的澳洲龙虾等进口海鲜已由水客带入了内地。
水货,这个顽症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时候了。海关,这道虚掩的国门已经到了必须牢固掌控的时候了。否则,这个难以诊治的顽症有一天必定会转化成不治的癌症!
(二) 香港,一个水货的发源地
提起香港,人们一定会说:那是一个绿色健康的城市,那是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其实并不尽然。这些人只看到了它的鲜亮处而没有看到它的阴暗一面,所以得出了这样一个并不全面的结论。
当你走出上水车站的时候,随意一瞥,另一个与传说中大不相同的香港立刻就会出现在你的眼前:人行道旁的铁栅栏上密密麻麻的锁挂着装运水货的小推车、绵延长达200来米,成了水客们搬运工具的免费寄存处。人行道侧本应成为花圃的一片空地却开辟成了一个公开的合法的走私市场——流入香港的水货集散地。走私贩子将从水货仓库购来的水货一车一车地拖到这里,然后分派给专事搬运的水客。这个人来人往摩肩接踵的市场,到处丢弃着水货拆包后的纸皮、胶片,捆索和人们吃剩的盒饭以及其他食物的包装。要多脏有多脏,要多乱有多乱。俨然就是边远山区的一个无人管理的杂乱不堪的乡村集贸市场!然而,这里也叫做香港!
其实,这里也经常有结队的警察在执行公务巡逻,但他们一般只会驱散在车站门前的派货者。其余地方则好像不在他们的管理职责之内。
相距上水车站约一公里多的彩发街晋科中心六层大楼是一座专门设计的水货仓库。180间大库房全部由水货商们租用着。三架大货梯上上下下的忙个不停,有时还会出现货物“卡壳”的现象。租用这里的水货商有的经营批发,将水货卖给二级水货商,多数人则是直接把水货发给水客带出海关交给其在深圳委托的收货人。所以,出入这里的水客也非常多。有香港记者曾经观察到,两小时即有千人进出这个仓库(由此也可以看出进出港深的水客数量有多大)。
还有的水货商就近在彩发街的行人道上、在通往上水车站的人行道上以及立交桥洞内派货。使得这里通往上水车站的人行道,成了一条实际上的水货通道。
另有一些水货贩子则是从其他地方自行组货租车送到这里卸在人行道上的。
空运来的鲜活龙虾很快就会转运到这里,拆掉冷藏的泡沫箱,经过一番加工,捆扎成细包后,即交付事先约好的一帮有经验的水客装进背包以极快的速度带进了深圳。
这一截人行道上以及车站旁的“市场”偶尔也会出现人空地净的时候,这是派货者探到了有关部门突击检查的预报而暂时停止了营业。他们的消息都十分灵通,很少有他们不知道的风吹草动。检查过后,他们马上就会倾巢而出,片刻功夫,这里又恢复了原貌。这就涉及到有关部门的内部泄密问题,使得每次突查基本上都只是走了一下过场。
香港方面查的不是水客和水货,他们查的是派货的内地人员,这些人涉嫌在港非法务工。虽然有时也会被他们逮住几个,但这只能是死猫遇上了瞎老鼠而已。
对于“水货客‘龙头’聘请违反逗留条例的‘水货黑工’”问题,香港立法会议员黄成智也有过“促请政府正视”的建议,但是,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好像并没有引起政府的正视。
香港方面似乎不太关心通向内地的走私,估计是因为这种走私对香港不会造成税收等方面的经济损失反而繁荣了当地市场增加了经济效益的缘固。
香港还存在着以旧翻新的市场,譬如流进内地的手机,很多就是旧货翻新的。有人专做苹果手机翻新的生意,将旧机以每台一百元劳务费托人在专修店排队送修后,即当作新机转运到内地。有的手机则是将旧机直接托水客带进深圳进修然后流入市场。
(三) 保管费,一笔不大不小的海关灰色收入
罗湖海关查扣的水客携带货物,几乎全部是以退运的方式作出处理的。所谓退运,并不是将货物直接退还水客再送回香港。而是将扣物打包存入货仓储藏一段时间后再由水客本人或委托人领出返回香港(马上又由香港运进了深圳)。存仓的时间最少8天,有的一个月有的两个月。仓储由深圳海关机关服务中心管理,明确为经营性业务。一般食品药品用品均作日用品过磅按每天每公斤1.5元计算收取保管费,电器及其他贵重物品则按件计费,如一包几两重的燕窝每天即收费12元。这样一来,每日进出仓房的水货就给海关带来了一笔不大不小的收入。如一包燕窝存放八天就创收96元,存放一个月就创收384元,存放两个月就创收756元(从当天开始计时至31天满月后的第二天)。一盒奶粉约一公斤,存放8天创收9.6元,存放一个月创收48元。
如果每天查获水客200人,每人带货10公斤,平均存储为十天(这应该是一个最低标准了),一天的仓储收入即有3万元。一个月高达90余万。一年就是1100来万了。在海关工作一切成本由国家财政拨付的前提下,除去应缴的税费,余剩的也有近千万。这么多的钱,海关都用在什么地方了呢?水客们私下议论是发奖金。所以,每次海关开展突击大检查,大家就会开着玩笑说:“他们又没钱发奖金了。”而12月的突击大检查,水客们便戏说:“又要捞钱发年终奖了。”
海关这笔收入的真实用途我们不得而知,不过,作为国家的执法部门,直接对外开展经营性业务,应该是极为不妥的。而且对于海关的管理,客观上也起着很大的副作用。
(四)水客,一群没有任何风险的自由职业者
往来于深港两地带水货的水客,有的是香港人有的是深圳人有的是内地其他地方人。港人每日的通行次数不受限制,只要你有时间有精力跑,跑它个一百次也行。一般跑两三次是常事,跑十几次二十几次三十几次的也不少。网上曝出有人曾创过一日五十次的最高记录。而内地的人过去则最多每日两次,跑第三次,盖章验证时就不会允许通过了。今日元月2日香港海关开通深圳旅客刷证过关的e道,受惠最大的就是有深圳户籍的水客,有人当天就往返通行了四次。并发觉第四次过关时机器会发出提示音同时卡道,但是并不妨事的,自有待在一旁的海关工作人员帮助开门。这就是说深圳水客如今也享受香港水客的待遇,往返香港每天不能超过两次的规矩已经开禁了。这种待遇对于他们是一个天大的喜讯,意味着他们的收入将要成倍成倍的增加。
当水客首先面对的是货源。人缘关系好的水客与众多水货商混熟了,他就有了挑选水货的资本,只带体积小便于伪装携带而代工费贵的水货。这类水客被查出的几率非常小,而他们携带的往往又都是价值贵重的偷税额最大的水货。有的人在掌握了货源优势后,便会组织起一帮人,垄断某些货主的体积小代工费贵的贵重水货。
没有货源优势的水客就别无选择了,只能携带那些大而重的代工费低的不值钱的水货。因为他们携带的水货都是显山露水的,所以,相对而言,被查的几率较大。
由于海关查处水货实行的是上面提到的退货制。这种制度实际是用保管费代罚款。水货“交易”中有一个不成文的“行规”,只要不违反派货者事先交待的事项,被查处后的保管费无论多少都由货主自己承担。所以,水客们不用承担被查处的任何经济责任。仅仅损失了一次代工费而已。可能是海关实行人性化查处的缘固,有时还会留下少部份水货让水客带走,使他们多多少少还可以有一点赚头。有的身上携带手机等小件的,由于海关一般不搜身,所以大都能平安带出,这样一来,损失的代工费就更少了。
事实上,除了新入门的水客外,一般老水客被查的几率非常小。有的两三个月才被查一次,有的半年还查不到一次。他们自有规避检查的方法。譬如选择客流高峰时蒙混过关、选择海关交接班和工作人员吃饭查处相对松弛时过关,以减少被查的几率。拆包卸零伪装是常用的逃避检查的方法。绝大多数的水货都是卸包化整为零装袋伪装带出的。许多禁带的电器也不例外。譬如游戏机是属于禁带物品,包装的体积也比较大。水客将它的外壳拆下折叠装进提袋,将机身装进背包,大大方方的从工作人员的眼前走过,两台机子就这样顺利出关了。
虽然偷逃税款还有追究刑责的风险,但是,一般水客是绝对用不着担心的。那些推着满满一车的大都是粗货贱货,整车的水货也不过值几千元钱。有的肩背手提的虽然是手机燕窝之类的细货贵货,总共的价值也不会超过三四万块钱,离刑事处罚的标准也差得远。
这就是水客队伍为什么会与日俱增的奥秘。也是水客们敢于天天穿梭于海关跑水货的奥秘所在。
(五)检查,一道莫名其妙的流于形式的程序
所有出关的旅客都要经过罗湖海关检查行李的这一道关口。这里前后安放着两台X光机。有时开一台有时开两台。尽管X光机能将旅客携带的各种物品图象显示在屏幕上,但是,由于水客携带的水货杂乱且过机时间很短,看机的真要将过机的每件物品分别出来,客观上也非常困难。所以即使过了机,也还会有大量的违禁物品逃避了处罚。
事实上,由于客流量大,旅客携带的行李多,水客携带的更多,所以很多时候也无法做到让每件行李都过机检查。一些背包提袋的只好放任他们离去,这当中就有很多是携带着燕窝酒类等细小贵重物品以及小型电器和其他违禁物品的水客。有时候,为了不造成卡道,工作人员还不得不进行“交通疏导”,连声地喊着“小件行李不用过机”,催促那些背包提袋的赶紧离去。被催着离去的自然也少不了携带精细贵重物品和违禁物品的水客。
这种现象非常的滑稽。偷税数额大的和违禁物品被海关赶出关了,而留下偷税数额很少的和没有携带违禁物品的在一板正经的过机检查!实际上这些车装的粗货贱货过机后也基本都放行了。
检查究竟要查什么呢?令人有点莫名其妙。是查违禁品吗?可是,违禁品大都避开机检溜过去了。是检查水货吗?可是,百分之九十的水货老远老远地就可以一眼看出来,直接扣下就行了。根本用不着过机检查!
譬如那些装得满满一车的纸尿片,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一辆接着一辆浩浩荡荡的像是向海关示威似的。因为海关一般都不过问这种不值钱的东西。但是,也有偶然的时候,大概是激怒了海关吧,它不扣别的专扣纸尿片!水客们则会在私下里说,今日海关发疯了,专查纸尿片。
这种莫名其妙的流于形式的检查,致使过关水货的查处率十分低下。能查到的恐怕不会超过百分之一。
海关查处水货还有一种重内地水客轻香港水客的倾向,这种倾向使得港人具有一种当水客的特殊优势。在水货派发的“交易市场”中,常常会听到派货者在回答内地水客的询问:“二楼不派。二楼不派……”。这就是只派一楼的意思了。所谓“一楼”“二楼”。指的就是香港水客和内地水客。因为香港人都是经一楼出罗湖关。而内地人则都是经二楼出罗湖关。香港水客有了这种货源的优势,这也是他们一天能够往返数十次的原因。把水货带出关交给候在外面以三轮车为工具的接驳者,扭头就返回香港开始新的一次往返。
(六)“大扫荡”,一种无济于事的突击检查
在平时的正常检查之外,海关有时会抽调力量组织突击性的检查。水客们称这种检查为“大扫荡”。这种大扫荡形式的突查,对于水客和水货商具有一定的威慑力。因为它突破了平时检查的固有模式,虽然X光机还在照常运转,但真正起作用的是工作人员的眼晴,车运的,大包的,稍有怀疑的,一律请进“水塘”再说(水塘即检查室,被查称进水了)。即水客们所说的“见一个杀一个”。这种“杀”法,不但速度快,而且基本上是十拿九个准。较之机检威慑力大多了。
去年12月15日,罗湖海关在一楼采取的一次严厉扫荡行动,就扣押了逾千香港“水客”的货物及回乡证,随后又在二楼开展了一次大突查,估计也扣押了上千内地水客的水货。
然而,这种查处也受到了客观条件的制约。虽然配备了足够的人力,查获一千两千甚至三千四千水客送来的战利品是轻而易举的事,但是后续的“退运”处理就成了大问题。过磅、打包、开单、签字、退证、水货进库,这一套流水作业的速度就远远的慢于查获的速度了。这样,就造成了大量的被查水客等候退证的局面。12月5日的一楼关口,香港水客几乎“塞死”了罗湖口岸,至放学时候,北上深圳的跨境学童和旅客,被挤得无路可走。二楼的突查虽没有造成这种“塞关”局面,但处理完“退货”已是凌晨一两点了。由于处理的速度跟不上,这就迫使“查货”的不得不在晚上九点多钟后就收手(下午开始的突查)。一些有经验的水客便选择了这个时间过关,此时的突查人员,已经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其实,还有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仓储的能力。海关的仓库容量毕竟有限得很,它没有能力把每天过关的水货全部收集储藏起来。所以,检查人员不得不根据它的能力,适可而止,该缩手时就缩手。
由于这两个原因,这就注定了突查不可能是全天候的,也只能是短时间的。
这样的突查对于打击走私水货所起的作用是十分微小。最切实际的效果,是为海关机关服务中心增加了一大笔收入而已。
(七)贩卖水货,一种没有风险的行业
由于与海关直接打交道的都是水客,水货商们一般都是处于幕后者。所以,虽然他们每天都在做着违法的事,甚至早已经构成了犯罪却不用担心有一天会追究刑责。至于经济方面的损失,他们也会想尽办法压得最小最小。
他们在派货的时候,往往会显得小心翼翼。派手机的,价值高的手机每人只派一只两只。派奶粉的,每人最多只派六盒(这是海关允许携带的限额)。难过关的物品只派香港水客不派内地水客。
他们的情报工作也做得相当到位。譬如几点到几点是哪个科值班,这是他们必须摸准的信息,因为根报他们摸索到的经验,相对而言,有的科查得比较松,有的科查得比较严,有的科偏重于查这种货,有的科偏重于查那种货。
他们还会派人在关口观察,及时与观察人员保持联系,发现查得紧时,则通知水客暂时不要过关,发现查得松时,则要求水客赶紧过关。
当然,不管他们的工作做得怎样到位,总还是会有水客被查获的时候。水客一次被查后的仓储费虽然会给他们带来几十几百上千元的经济损失,但是这种损失与其所赚利润相比只是九牛之一毛而已,所以他们都能够淡然面对,一点小小的损失,很快就可以补回来。
(八)买关,一句流行在水客中的传言
“今日好过,有老板买关了。”水客中有时会冒出这样的传言。有位女士曾经用大衣箱带水货衣服,据说老板已经买关了。但她过关时却被查住,后来一位像是负责人的出来让她重新过一下机,就放行了。
到底有没有买关这种情况,我们无法落实。但“偷货”的现象却是千真万确的事。一天下午,有位做奶粉生意的老板发出了一大批奶粉。其他老板一般最多只给每人发六盒,可他无所顾忌,给每人发了十二盒。结果被罗湖海关请进了十来个。老板得知了这个消息,很快就派人进来了。来人让每个水客将九盒奶粉用袋装好交给他。他拿着奶粉从间墙上扔出去,送到了外面接应的人手里。这里的间墙就和一些单位办公室的间格一样,只不过稍微高一些,约比常人高一点点。水客们所剩的三盒奶粉,由于没有超过海关的六盒限额,也基本上都带出来了。这样一来,老板不但搬出了所有的货,而且还赖掉了水客的代工费。
这种行为,水客们称之为偷货。而偷货的行为却发生在海关工作人员的眼皮底下,大家好像都没看见似的,是真没看见还是假装没看见,自然就不用说的了。可以说,没有一定的关系作桥梁,他们绝对不会“看不见”!由此联想到水客传言的买关,也有可能是真的。
可能是海关领导也觉察到这种“偷货”的现象,现在,这种间墙已经加高封到了顶。有本事偷货的也就无能为力了。
(九)生态平衡,一句半开玩笑的“仿真话”
本文的标题叫《海关、水客、走私贩的生态平衡》,此话,当不了真,所以,我在这里作个补充说明,只能算是一句半开玩笑的“仿真话”。它不是真话又有点像真话。它是玩笑话又不像是玩笑话。
水客中还有人传出海关规定了每班最少要完成查处三十个水客任务的流言。分析起来此语很可能是真的。因为海关机关服务中心明确了仓储是经营性服务。既是一种经营,毫无疑问,就必定会有经营的目标和计划。当然,具体是三十个还是四十个那就不一定了。
这种计划的落实就全倚赖在水客身上了。如果水客绝迹,整个的计划就得落空了。水客的生存又全倚赖在走私贩的身上,没有走私贩,便没有水客。所以,只要有海关的经营性仓储存在,水客和走私贩就必须养下来。我们将这三者串连在一起,就构成了一条“生态炼”:
海关仓储——水客——走私贩
三者互相依存,维护着大家的共同命运——存在。
有了这条“生态炼”,我们可以想见,水货,能有消失的时候吗?
如果不是这么一回事,那就很令人费解,海关为什么要搞仓储业务?经营性!是不是不搞经营性仓储业务,就不能开展正常检查业务了?!
如果不是这么回事,我们还有疑问,本可即时处理让人即时带走的东西,为何要让它存仓8天1个月甚至两个月呢!
这种不可思义的作为,会是查处水货的有效办法吗?制定出这种查出制度的,有过查绝水货的打算吗?单是前面提到的晋科中心180个库房每天发出的水货,如果都查获都存上8天,你就得兴建8个晋科中心才能接纳下它!否则,凭着你的现行制度,有什么能力对付它!
(十)征税,一种查处水货的最好办法
海关总署缉私局副局长朱峰在接受《经济半小时》栏目采访时说:
“(对于被查的水货)按照现在的海关规定,是征税或者退运,但是是征税还是退运由旅客来选择,大多数水客被查到以后仅仅是做退运处理。”
这就是说,处理水货,除了退运,还有一个办法——征税。征税与收取仓储费的根本不同就在于,保管费归自己,税收归国家。收保管费不合理,征税合法。
至于由旅客来选取择之说,就是不负责任的话。依法对过境物资征税,这是海关的责之所在,主动权掌握在海关手里,凭什么听由旅客选择!
征税,减少了办理退运的繁琐手续,加快了对查获的水货的处理速度,使处理环节上可以接纳更多的水货,从而可以加大对水货的打击力度。
征税,将征过税的水货即时放行,摆脱了仓储能力不足的束缚,也可以加大对水货的查处力度。
一般的水货不就是偷逃了税款嘛。为什么不依法征税放行?为什么要将它们存在仓库里慢慢的折腾而阻碍对其他水货的查处?
(十一)限行,一个阻止水客泛滥的简便措施
限行:限制一日多次通行,限制水客通行
在正常情况下,无论是游客是过境就读的学生是异地上班的职工,一日允许通行一次就满足正常需要了。因此,对于通行一次以上的加以限制,是合理的。这种限行,在现在的通关设备中,完全可以采取技术措施设卡加以控制。有特殊情况需要一日通行两次或是多次的,可以另外申办通关手续,给以特殊的监管(如专道专查,禁带物品等)。
水客,从事的是违法行当,限制其通行,不但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限制的办法:设一条水客专门通道,采取技术措施将留有案底的水客在其他通道全部卡住,只许通行水客专道。对于水客,海关没有理由要考虑对他们的违法行为提供快捷的服务,而只有责任考虑怎样给以严厉的打击。什么措施打击最有力度就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所以,必须将他们与旅客隔离开,让他们过关时慢慢的过,只有慢慢的过,才能细细的查,出关一个,查处一个,然后再放第二个……
只要把水客和旅客分开了。查处水货就很好办了。
事实上,水客和和旅客也很好区分,那些每天往返一次以上、次次都带有大量物品的必定是水客无疑(其中也有一些是异地上班顺便捎带水货的兼职水客)。真正的外地游客和真正采购自家用品的深圳市民是绝对不会天天进出香港的,更不可能一日多次几十次的进入香港。
明知那些每日出入多次的都是水客,为什么要允许他们自由出入多次甚至是几十次!
目前,沙头角海关就采取了这种限行(七天一次)措施。并对过往人员实行摄象管理。一些跑沙头角的水客便都转入了上水。
摄像保存了水客违法走私的证据,也是打击水货走私的一个有力措施。
(十二)《条例》,一个打击水客走私的有力武器
2006年3月1日 起,全国首个反走私地方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即已正式实施。
《条例》明确了对“水客”背后组织者的查缉规定,对携带走私物品的“水客”本人,如果不够海关处罚标准,将由工商部门进行处罚,没收非法收集的所有物品及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额的1至3倍的高额罚款。
只要稍微加大对水货的检查力度,加大对身上藏带水货的打击力度,而又落实了这一条对处罚措施。用不了几天时间,不说水客绝迹,还有几个会干这行当!即使水客想干,走私贩也不会干了,因为将水货全部没收是一个杀手,只要来几次大扫荡,他们中的很多人就会赔不起了!
遗憾的是,现成的规距,却被执法者弃置不用了。
(十三)最后,一条撤销免税店的建议
在罗湖海关与香港海关衔接的中间地带,双方都开设有免费店。罗湖方面的免税店由深圳免税集团管理。
税收本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收入由国家所有也就是为全体国民所有。而这种免税店的作用,却是将全民所有的这部份国税收入让极少数的一部份人享用了。因此,严格的说来,这也是一种偷税的行为,公开的合理合法的偷!与走私贩偷逃税款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所以,免税店在海关内存在的本身就是对海关对法律的无情戏弄!
免税店同时又是一种垄断经营,破坏了市场经济的规律。它做的是独门生意,没有谁可以与它展开竞争。这种经营不但使自己创造了超常的利润,也为有幸进入其经营内的商品开劈了畅销途径,导至了商品市场竞争的极大不公平。
实际上,免税店也是走私水货的货源基地。为走私贩和火车站周边的一些商家创造了不当利益。
一些从上水来的水客往往会在免税店前加载,走私贩们借用他们的证件购买免税物资如烟酒等再交付他们带出。有的则是自己购买带出后送给火车站周边的商铺。
因此,建议撤消关口内这种不合法经营的免税店,腾出空间扩大海关的通关能力和缉私能力。使我们的海关真正成为一道威严的没有被亵渎的国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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