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5年的阿尔巴尼亚高息集资10亿美元事件引发的金融危机,最终导致了阿经济崩溃、社会动荡和政治危机。从1997年初开始,几乎失去一生积蓄的投资者,由最初的示威游行发展到冲击政府机关和执政党办公大楼,抢劫商场,烧毁银行,其间发生多起流血事件。一些城市的示威者还抢夺大量枪支,包围并烧毁了贝里沙总统的官邸,要求政府同意将存款全部归还给投资者。除经济要求外,一些示威者还喊出了"政府下台"的政治口号。
阿尔巴尼亚的这场政治危机,直接源于近几年遍及阿全国的"金字塔式集资计划"。其运行规则是:用后一批投资者存入的资金,支付给前一批投资者作为投资的利润,以此循环往复。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投资公司"必须不断提高利润水平。当参加者人数达到饱和点,不再增加时,整个"计划"就开始崩溃。
这些投资项目承诺给投资者支付的月息高达20%-30%,远远高于同期国家银行的存款利率,这对于平均月薪65美元的阿尔巴尼亚人来说,是极具吸引力的。据西方金融观察家估计,阿全国共有10亿美元资金投入了这些所谓的投资计划,相当于阿尔巴尼亚一年国民生产总值的30%。阿每10户人家就有7户参加了投资计划,许多人还同时参加多个投资计划。一些人甚至把土地和房子卖掉进行投资。这种投资方式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便难以继续扩张,加之筹集到的资金管理不善,不少公司资金开始紧张,一些投资公司老板携款外逃,另有一些投资公司则纷纷宣告倒闭或宣布停止支付投资者的利息和本金血汗钱化为乌有,广大投资者指责政府监控不力,示威游行和暴力活动逐渐升级。示威者们认为,阿国内高息集资活动能够持续5年之久,集资总额达10亿美元之多,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得到应有的赔偿。政府虽承诺赔偿部分损失,但实际上根本没有足够的储备作为赔偿金。
金字塔式集资计划"不仅仅发生在阿尔巴尼亚,德国、罗马尼亚、美国、津巴布韦等国都出现过不同形式的"集资"活动。不同在于,在其他国家里,这种计划不久便告结束,而在阿尔巴尼亚却持续了5年之久。国外的一些评论家认为,这可能是因为这些"投资公司"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因为在1996年5月上届选举期间,一些公司慷慨地赞助了执政的民主党。尽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阿尔巴尼亚的中央银行发出了警告,政府并未采取有效措施,甚至说这样的计划是安全的。阿尔巴尼亚缺乏健全、有效的金融体系也是诱发高息集资产生和蔓延的一个要原因。在阿尔巴尼亚,大量的金融交易在金融系统以外发生,银行在配置国内金融资源上既无能力又无信誉,社会缺乏良好的金融服务,也就为产生极不规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提供了土壤和条件。
纵观"金字塔式集资计划"的发展过程,它的手法并不高明,只是利用了人们想迅速发财的心理,用优惠的条件去诱使众多的投资者上当。问题的关键在于,当这些事件开始发生时,政府有关部门没有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制止,使事态不断发展和恶化。
危素华 来源:《东欧中亚研究》 2001年第4期
【内容提要】 金字塔集资这种针对公众的金融诈骗最早可追溯到18世纪。1996 年到1997年,阿尔巴尼亚因大规模金字塔集资的崩溃而陷入了剧烈的经济与政治动 荡,这是该国金融市场效率低下、非官方信贷市场缺乏监管、法律体系不完善以及政 府与企业利益纠缠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金字塔集资对阿尔巴尼亚经济的实际影 响需要运用多种指标进行综合分析,而金字塔集资的防止、清理以及新的变体是我们 需要关注的问题。
【关键词】 阿尔巴尼亚 金字塔集资 货币供应量
【简介】 危素华,武汉大学商学院经济系99级研究生。(武汉 430072)
一 金字塔集资概述
所谓金字塔集资,是一种银行体系外的集资 行为,其本质特征就是以诱人的超高收益率来吸 引投资者的存款,对前期投资者进行本息偿付的 资金来源于后期投资者的存款,如此往复,形成一 个金字塔。集资公司筹集的前期资金并不用于实 际的生产投资,而往往被用于金融投机或挥霍,因 此处于塔尖的集资操纵者则从规模层层扩大的集 资中大量获利。
金字塔集资最早可追溯到18世纪,发生在 1720年的南海公司集资案(theSouthSeaBubble) 已具有金字塔集资的某些基本特征。当时,作为享 受英政府给予的贸易特权的条件,南海公司承诺 用该公司股票为英政府偿还到期公债,即允许债 券的持有人用政府债券换取该公司股票。南海公 司为了得到贸易特权必须促使债券持有人进行债 券换股票,而债券持有人是否愿意这样做又主要 依赖于公司自身的赢利状况及股价。但实际上南 海公司除了一些并不成功的奴隶贸易外,并没有 其他的实业。所以为了吸引债券持有者,南海公司 从银行秘密借入大量短期资金对本公司的股票大 肆炒作,造成股价一路攀升,同时却对公众宣称建 立在贸易特权上的“良好的赢利潜力”是公司股价 上涨的主要原因。南海公司这种虚假的繁荣不仅 吸引了大量债券持有人,而且使股票市场投机盛 行,越来越多的人被卷了进来,包括大量英国贵族 甚至英王。在这种炒作热潮中,南海公司的原始股 东将股票纷纷出手,获得暴利。但好景不长,很快 就有人开始抛售股票,股价迅速跌落,南海公司无 法支付借款本息和股利,最终破产。虽然南海公司 集资案还算不上现代意义上的金字塔集资,但已 经具备了金字塔集资的主要特征:例如投资者的 高额收益来自后期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股价上涨 在很大程度上是操纵者的欺诈行为制造的虚假繁 荣;融资所获得的资金并不用于实物投资。
1920年的庞兹案(thePonziScheme)是另一 个著名的金字塔集资实例,其主角美国人查尔斯· 庞兹(CharlesPonzi)几乎成为金字塔集资的代名 词。
庞兹1920年宣称他发现了一个通过投资于国 际邮联发行的“国际回邮券(internationalreply coupons)”而发财的绝妙点子。他的理由是:由于 受一战的影响,这种可用来支付跨国信件邮资的 回邮券在各国价格不一致,存在着很大的套利空 间。庞兹最初在波士顿向公众发行了首批共800美 元的无担保票据,用于“在回邮券价格低估国进行 购买”,随后庞兹的票据越发越多。他将后期的票 据发行收入偿还前期高利息票据,却宣称这是国 际回邮券套利的收入,从而在公众中建立起了相 当的信用。一时间从伦敦到纽约投资者都在大量 购进庞兹的“国际回邮券投资票据”,高峰时每天 的票据发行额大约为20万美元,票据的投资收益 率达到月利息17%。实际上,庞兹从未买过国际回 邮券,而投资国际回邮券的利润也根本无法支付 高达100%以上的利息。自然,随着公众信心的动 摇和后续投资者数目的减少,庞兹的票据发行越 来越难,最终因无法偿付宣布破产,投资者手中的 票据成了废纸。不论是南海公司案,还是庞兹案, 投资者都坚信他们的超高收益来自某种特权,要 么是政府授予的贸易特权(如南海公司案),要么 是政府证券的价值低估提供的投资机会(如庞兹 案)。这种用官方的信用增加自身信用的做法对现 代的金字塔集资尤其重要,如在1994年发生在俄 罗斯的MMM集资案中,操纵者宣称将资金投资 于私有化债券上可获得暴利,因而吸引了500万俄 罗斯人。1997年发生在罗马尼亚的金字塔集资性 质的Caritas公司集资案,也是因为得到了当地市 长的支持,以3个月800%的收益率吸引了大约 20%的罗马尼亚人。
从以上的回顾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典型的 金字塔集资通常会经过以下四个阶段: 1.金字塔集资公司通过广告宣传短期能获得 高额收益,使一部分公众注入资金成为初期投资 者。通常金字塔集资的操纵者会宣称将用吸收的 资金进行获利潜力巨大的投资(通过利用某种市 场缺陷或有利可图的法律漏洞),以确保投资者的 高额收益; 2.高收益的消息越传越广,又一部分公众加 入进来,使得初期投资者的利息以及本金支付得 以实现,但通常初期投资者会抱着继续赢利的念 头把本金利息进行再投资。当然,更多的人还是持 怀疑和观望态度; 3.金字塔集资公司良好的支付纪录消除了公 众的疑虑心理,更多的人加入进来。虽然相当一部 分人开始担心金字塔集资无法长期运转,但认为 能在问题出现前及时获利退出的侥幸心理使金字 塔集资无需面对求偿压力,金字塔集资继续运转; 4.当金字塔集资不能吸引足够的新投资以偿 付原有投资者的本金和利息时,投资者便丧失信 心要求提款,而由于所剩资金无法满足投资者要 求,整个金字塔集资体系崩溃。支付前期投资者利 息后所剩的资金要么被金字塔集资操纵者侵吞, 要么因进行投机失误而亏损。
二 阿尔巴尼亚金字塔 集资活动的产生
1991年,阿尔巴尼亚进入由计划经济向市场 经济的转轨期。长期以来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造 成了阿尔巴尼亚与外界经济的完全隔绝,封闭的 经济环境导致公众对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和运行 特征知之甚少,为金字塔集资这种“天上掉馅饼” 的金融诈骗提供了土壤。在经济转轨初期,阿尔巴 尼亚的经济状况得到明显改善;1993~1995年 GDP年平均增长率接近10%,1995年通货膨胀率 降至6%;而同期国际收支赤字也大大削减。但到 1996年年初,宏观经济环境仍然存在着很多制度 性问题尚未解决,结构改革停滞不前,尤其是在银 行业等国民经济的关键性部门。随着1996年5月议 会选举的临近,政府为稳定局面、笼络人心又在选 举前增加产业部门工人和政府雇员的工资,并推 迟增值税方案的实施,这导致了财政赤字激增,通 货膨胀率再次回升。议会选举的结果是执政的民 主党获胜,但国际社会和阿国内普遍认为该党在 选举中存在舞弊行为。宏观经济局势的恶化以及 选举丑闻使政府威信与支持率大大降低,这成为 阿政府对金字塔集资监控和查处不力的一个重要 因素。
关于地下经济的理论一般认为,金字塔集资 的原始动因是对官方经济缺陷的补偿。而阿尔巴 尼亚金字塔集资狂潮的主要经济原因正是金融市 场的缺陷(Lippert,1997)。这表现在: 银行业改革进程缓慢,国有银行效率低下。
虽然阿政府从1992年就放宽了银行业的执照审 批,但由于国有银行能从政府得到大量的优惠及 融资项目,私有银行的发展仍十分缓慢,只在阿南 部的一些城市比较成功。根据IMF的数据(IMF, 1998),阿尔巴尼亚的三大国有银行1995年拥有 90%的企业及公众存款,并几乎完全垄断了国内 的票据清算、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绝对优势地位 使国有银行缺少内部改革和提高效率的积极性, 整个营运水平较1989年以前并无明显改善。1996 年9月阿尔巴尼亚国有银行异地分支行间10万列 克的划拨需要的时间为5~6天,若在不同国有银 行的分支行间划拨,整个过程将需15天。诸如此类 的问题使阿尔巴尼亚的第一大国有银行被《欧洲 货币》杂志评为1995年中南欧地区最差的银行。在 这种情况下,公众和中小企业更愿意持有现金 (1995年12月底私人现金/存款持有比为64%),以 便于结算并等待其他投资机会(BankofAlbania, 2001)。
2.官方信贷市场供给不足,非官方信贷市场 发达。官方信贷市场供给不足的原因并不是贷款 利率水平过低(从1993年中期起银行存贷款利率 都高于同期的通货膨胀率,存贷利差在1.5%左 右),而是国有银行的放贷受到政府限制。由于中 央银行的审查监管制度不成熟以及银行内控机制 的缺陷,更重要的是因为传统上产权关系的模糊, 1990年以来国有银行对矿产、纺织等传统部门的 国有大企业的贷款呆坏账严重,1994年年底,三大 国有银行中前两家的呆坏账占到总贷款的50%以 上。为了防止银行资产状况的进一步恶化,1994年 底阿中央银行决定采用银行贷款配额制,国有银 行只能对合格贷款申请的45%发放贷款。这种硬 性的贷款配额和严格的审批限制了中小企业从国 有银行获取贷款,它们只得转向非官方信贷市场 筹集资金,以进行生产或购买正转为私有化的国 有企业。1996年一项对200家阿尔巴尼亚企业的调 查表明,36%的企业正在非官方信贷市场融资 (Nuti,1996)。非官方信贷市场在阿尔巴尼亚经济 进入转轨期后不久就出现了,参与者主要是一些 打着贸易公司旗号的从事外汇交易和存贷款业务 的私人公司,而这些公司的存贷款业务通常都未 向监管部门注册。这些公司的存贷款利率一般高 于国有银行,通过媒体广告招揽储户,成为公众存 款向私营工商企业流动的重要渠道。虽然这些存 贷款公司的业务属于违规,但鉴于它们在一定程 度上弥补了国有银行的缺陷,满足了中小企业的 贷款需求,阿尔巴尼亚政府和IMF都认为它对经 济增长做出了贡献,因此对它的态度比较宽容。从 1992年开始,一部分存款公司以高利率吸收的存 款渐渐不用于向工商企业放贷,这些公司实际上 已转变成了金字塔集资公司,资金大量用于外汇 投机、房地产炒作、倒卖紧缺物资,有的金字塔集 资公司甚至将吸收的资金用于非法走私、移民、贩 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对非官方信贷市场上的存贷 款公司与金字塔集资,阿尔巴尼亚国内监管当局 一直都没有明确地进行区分,IMF、世界银行也未 能对二者有个准确的界定,因为它们都从事未经 注册的金融活动且不受任何监管。所以IMF、世 界银行最初只是把这种吸收存款用于自身投资活 动的公司作为非官方信贷市场的一部分而未加特 别关注,1995年年底针对阿尔巴尼亚金融市场缺 陷提出的建议也仅限于在吸收非官方信贷市场积 极因素的基础上尽可能改善官方金融体系。直到 1996年年中IMF才开始关注金字塔集资公司的 规模及活动。
到1993年年底,更多的存贷款公司私下停止 向工商企业贷款,将资金用于房地产和外汇投机, 金字塔集资公司的数目和规模大幅增长。同时许 多新公司也纷纷组建起来,专门从事金字塔集资。
1995年2月,阿尔巴尼亚通过的一项新法律规定 “除银行外的任何企业及个人均无权接收家庭户 的活期存款以及1年期以下的定期存款”。据此,阿 中央银行认为市场上的许多集资公司显然违背了 新法,要求进行查处。但阿首席检察官则认为新法 并不适用于这些“帮助特定项目进行融资”的公 司,而司法部又拒绝对存贷款公司合法与非法的 资金用途做出明确的解释。同时,很多的政府官员 自己也通过购买集资公司的原始股而从金字塔集 资中大量获利,并与金字塔集资公司来往密切。因 此,1997年以前没有一个政府部门对金字塔集资 进行过有效的监察与处理。1996年选举期间,一些 金字塔集资公司还大力支持执政的民主党,为民 主党候选人的宣传活动支付广告费用,作为回报, 某些资深政府官员经常出席金字塔集资公司举办 的大型宣传聚会。1996年11月,当金字塔集资已开 始出现崩溃迹象时,阿议长等高官还参加了VE- FA这家最大的金字塔集资公司的5周年庆典。
三 金字塔集资活动的高潮、 崩溃及清理
阿尔巴尔亚的金字塔集资活动在1996年达到 高峰有两个触发因素:其一,1995年12月联合国暂 停对南联盟制裁,这使阿国内在南联盟被制裁期 间靠走私石油等商品起家的贸易公司的巨额收入 源被切断。这些贸易公司的营运资金大多是靠高 息揽储所得,所以失去走私收入后不得不亲自或 委托金字塔集资公司抬高利率吸引新储户以偿还 到期存款。其二,在1996年5月举行的议会选举期 间,由于执政的民主党连任前景的不确定性和公 众对经济前景的忧虑,一些金字塔集资公司将月 利率提高到8%水平以留住储户,引起了各个金字 塔集资公司间的利率大战,金字塔集资的参与人 数和集资总额都快速增加。此外,执政的民主党在 取得连任后,被指控在选举中存在舞弊行为,因而 谨小慎微,对规模不断扩大的金字塔集资采取了 极其保守的姑息纵容的态度,这也是金字塔集资 在1996年下半年达到疯狂程度的原因之一。
到1996年6月,阿尔巴尼亚的金字塔集资愈演 愈烈,共有金字塔集资公司近100家,全国一半的 人口被吸引进来。在各大金字塔集资公司中,有些 有实业背景,如Gjallical、Kamberi和VEFA。VE- FA是最大也是最重要的一家(以总负债额计), 1992年以贸易公司的名义注册,其后一直声称从 进出口贸易中获利丰厚;Gjallical成立于1991年, 拥有一家外汇交易所。更多的金字塔集资公司完 全无实业背景,如以“福利基金”名义注册的 Populli、Xhafferi以及Sude。
1996年7月,Kamberi在利率大战中将月利率 升至10%,9月,Populli的月利率上调为30%,10 月,Xhafferi提出3个月翻3番(月利率将近44%), Sude紧跟着许诺两个月翻两番(41%的月利率)。
截止11月,八大集资公司的总负债额已达12亿美 元,相当于阿尔巴尼亚1996年GDP的一半以上。
一时间,人们纷纷排队等待存款,有的甚至卖掉房 子和土地加入集资大潮。
虽然从1996年年初,阿央行每月都向政府提 供有关金字塔集资公司的利率水平和参加人数的 情况,但由于阿政府一直认为有实业背景的公司 与“纯粹金字塔集资公司”是有区别的,因而阿总 统贝里夏(Berisha)等政府高官还在为这些公司的 合法性进行辩护。
从1996年年初开始,IMF、世界银行就十分关 注阿尔巴尔亚的金字塔集资情况。6月份以前, IMF根据俄罗斯MMM公司集资案的经验,提醒 阿政府关注金字塔集资参与洗钱等非法活动对经 济的影响。到1996年年中,IMF和世界银行都意 识到了局势的严重性,认为已达到威胁阿宏观经 济的程度。8月份,一个世界银行代表团抵阿与阿 央行共同研究了阿6、7月份的货币供应量数据,一 周后致信总统阐明了金字塔集资的危害性并敦促 其立即采取清理措施。但阿政府直到10月份央行 发现VEFA的负债额相当于1995年GDP的5% 时,才成立了一个议会特别委员会负责调查金字 塔集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试图对其财务状况进行 披露,但整个调查的重点却还是所谓的“纯粹金字 塔集资公司”。而此时Sude公司的资金状况已非 常紧张,整个金字塔集资体系即将崩溃。
1997年1月,Sude和Gjallical宣布破产,大型 集资公司的接连倒闭动摇了人们的信心,引发了 提取本息的风潮。尚未倒闭的公司资金状况也极 其艰难,寻找各种理由推迟支付,不久绝大部分公 司即停止任何支付,许多集资公司头目开始外逃。
这一切给阿尔巴尼亚公众带来巨大的震动与损 失,受骗的储户纷纷举行游行示威,最终引起蔓延 全国的暴乱。为了稳定局面,阿政府采取了紧急措 施,冻结Xhafferi、Populli的银行账户约2.5亿美 元,防止资金非法流向国外;同时央行还限制企业 从银行的日提款量上限为3000万列克(30万美 元),以防止其他金字塔集资公司的资金流失。
1997年2月,议会紧急通过一项禁止金字塔集资活 动的法律,但未能给出“金字塔集资”明确的定义; 政府也继续坚持认为有实业背景的从事金字塔集 资活动的公司不同于纯粹的金字塔集资公司,对 VEFA等大公司采取了姑息纵容的态度,以致在 暴乱最严重的时候,VEFA仍在电视上大打广告。
阿政府的紧急措施无疑力度太小。到1997年3 月政府已失去了对阿南部地区的控制,南方暴乱 势力在夺取武器后与忠于总统的军队形成对峙, 政治局势进一步动荡,为逃避战乱大量阿尔巴尼 亚人偷渡到意大利。同时,列克对美元汇率下跌近 40%,通货膨胀率达28%,工业生产与对外贸易趋 于停滞。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大金字塔集资公 司还声称自己有偿债能力,拒绝被司法部查封,受 民主党控制的议会对金字塔集资的清理也大加 阻挠。
1997年3月,在国际社会的支持下,由全体政 党参加的阿尔巴尼亚临时联合政府成立,首先恢 复了首都及北部地区秩序,随后在IMF、世界银 行和欧盟的帮助下开始恢复税收,并实行严格的 金融管制。临时政府还将增值税率由12.5%提高 到20%,开始实质性的经济结构改革。为了避免重 新引起社会动荡,在IMF的建议下,临时政府决 定暂缓金字塔集资的清理工作,冻结所有现存的 金字塔集资公司资产,停止任何支付活动,主要人 员不得离境。到1997年下半年,阿政治与经济重建 初见成效,工业产出和贸易额开始回升,列克汇率 上涨20%,通货膨胀率降到11%,财政赤字自1995 年以来第一次得到控制。
1997年7月,新一届议会选举产生的5党联合 新政府开始着手清理金字塔集资,但政府内的多 党派格局使得对遗留的金字塔集资公司的清理相 当困难。为了实行公正透明的清理,在世界银行和 IMF的建议下,新政府决定聘请一批外国专家协 助审计与清算。但由于部分新当选议员过去也与 金字塔集资公司有牵连,致使一项旨在任命外国 金融专家负责清理的法案直到9月份才被通过。该 法案规定:所有金字塔集资公司一概由议会选派 的托管专员(大多为聘请的外国专家)接管;托管 专员有权独立处理任何事务,包括决定公司是否 继续运营、债务的赔偿、资产的变卖、员工的处理 以及任何与金字塔集资有关的负责人的财产的处 理;专员有权宣布任何法人对任何集资活动的担 保无效。可是,由于受大金字塔集资公司在议会关 系人物的阻挠,直到1998年3月托管专员才完全接 管了所有的金字塔集资公司,开始了金字塔集资 公司资产追回、变卖、存款凭证认证、存款返还比 例确定等一系列工作。为防止金字塔集资活动的 再次发生,1998年6月,议会通过了在IMF帮助下 起草的明确规定非金融机构不得吸收存款的《银 行系统法》,最大的几家储蓄银行也在外国专家监 管下重新开始规范化运作,修改后的《公司法》及 其他一些商业法规也将存款公司视作非法。但是, 由于各项有关清理新法令的通过与执行迟缓, 1997~1998年集资公司头目还是通过种种渠道转 移了一部分资金,另外,集资公司账目及各种凭证 缺损严重,再加上低迷的经济环境使变卖资产尤 其困难,所以到2000年年底金字塔集资公司遗留 资产的清理工作仍未完全结束。
四 金字塔集资对阿尔巴尼亚 经济的影响
阿尔巴尼亚金字塔集资公司在顶峰时总债务 达20亿美元,占1996年阿GDP的60%以上。一般 认为,规模如此巨大的集资浪潮,会对一国经济造 成不小的影响,比如金字塔集资活动产生的财富 效应,会使公众认为自己拥有的财富大于实际值, 因而对商品和货币的需求增加,引起产出增加、通 货膨胀率上升和(或)经常项目逆差;金字塔集资 崩溃后,公众的账面财富急剧减少,对货币和商品 的需求会相应减少,产出和通货膨胀率下降,经常 项目状况得到改善。通过下面的分析可以看到,阿 尔巴尼亚金字塔集资对经济的实际影响比较复 杂,难以做出一般性的结论。
就通货膨胀率而言,从1996年年初到年末,阿 通货膨胀率由6%上升到17%,但由于议会选举前 民主党政府实行扩张性财政政策,大幅增加工资、 降低税收,推动了通货膨胀率的上升,所以要明确 1996年金字塔集资风潮本身对通货膨胀率的直接 影响比较困难(IMF,1998)。就产出而言,阿金字 塔集资造成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大量工人 依靠金字塔集资的利息生活,工厂出勤率降低 40%,对工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另一方面,阿南 部农民为投资金字塔集资,大量宰杀牲畜换取现 金,农业产出大幅增加;此外,1996年阿高档消费 品企业则在消费热潮的刺激下满负荷开工,产出 上升20%以上。所以,金字塔集资对不同部门的产 出的影响是有差别的,我们并不能以1996年阿 GDP上升9%为依据对金字塔集资与产出的关系 做出普遍性的结论。
相反地,金字塔集资活动对货币供应量的影 响则是明确的。从1996年6月开始,存款的急剧增 加导致了广义货币的增加,这主要是由私营企业 存款的增加引起的,7个月的时间里总共增加了 373亿列克,增长了50%,而这些新增加的存款又 几乎全来自金字塔集资公司。1996年9月底。VE- FA的存款额达150亿列克,虽然到年底它的存款 有所下降,但Xhafferi和Populli同期又吸收了 270亿列克的新存款,使现金/存款比由1996年6月 的68%降至11月的43%。同时,从1996年9月到12 月,阿家庭户的外币定期存款减少了将近40亿列 克,大部分投进了金字塔集资,但这仅占私营企业 存款同期增加额的10%左右。上述数据表明金字 塔集资吸收的绝大部分存款来自国外的阿尔巴尼 亚移民或工人汇回国内的外币现金。但是,金字塔 集资通过货币供应量的变化对经济的实际影响效 果相对而言比较温和:尽管1996年存款总额波动 剧烈,1996年整个银行系统和生产投资并未受到 很大冲击。这是因为国有银行的贷款数量仍然受 到严格限制,存款额的增加并没有通过货币乘数 的作用引起货币供应量的成倍扩张和市场利率的 大幅上升。相反,由于银行储备充足,新增存款主 要投资于国债,政府反而通过金字塔集资公司的 存款弥补了自己的赤字。在1996年私营企业存款 推动广义货币上升后,1997年私营企业的存款有 大幅下降,这一方面是因为Xhafferi和Populli的 银行账户被冻结后存款被逐步分还给原储户,另 一方面是其他金字塔集资在被接管前夕将存款逐 步转移,其中一部分被用来还本付息,另一部分被 操纵者个人侵吞。当部分存款得到返还后,公众手 中持有现金,现金和存款比有较大提高,但随着阿 央行进一步买进国债,实际利率水平升高,公众又 将现金存回银行,现金和存款比重又下降。
至于1997年金字塔集资的崩溃对阿尔巴尼亚 经济的影响也是难以做出简单的结论的。虽然 1997年阿GDP下降了7%,但由于1997年发生了 严重暴乱,所以大部分学者对金字塔集资崩溃对 经济造成的直接影响及机制尚未达成共识,Jarvis (2000)等学者认为有必要把国内局势对供给造成 的影响和金字塔集资崩溃后存款无法取出对需求 造成的影响区别开来。阿央行(BankofAlbania, 2001)也认为1997年通货膨胀率达到40%以上,主 要是由国内恶劣局势导致列克贬值和财政体制崩 溃引起赤字急剧上升造成的,而且进口下降25% 一定程度上是受危机中走私活动猖獗的影响,金 字塔集资并不对此负主要责任。但IMF(1998)则 坚持认为,金字塔集资崩溃导致的国内支付体系 瘫痪、投资萎缩以及社会财富的恶性再分配是阿 经济动荡不止的主要原因之一。笔者认为,金字塔 集资及其崩溃没有对阿经济现状造成显著的负面 影响:1998年阿GDP因农业丰收而增加8%左右, 通货膨胀率及财政赤字均有大幅下降,国有银行 的改革也顺利进行,新的《阿尔巴尼亚中央银行法 (BankofAldaniaLaw)》和《银行法(Banking Law)》的通过杜绝了金字塔集资的再度发生;而 1996~1997年金字塔集资最明显的影响就是使公 众的账面财富发生变化,而这些变化对宏观经济 的影响不太明显,只是导致了社会总财产新的分 配,对整个经济而言,实际总财富并没有太大损 失。但是,金字塔集资风波对国内及海外投资者信 心的影响所造成的潜在损失无疑是巨大的;危机 前,虽然阿尔巴尼业经济落后、政治经济领域存在 诸多问题,但大众仍为所取得的每一点儿进步而 自豪,意大利、英国、法国等发达国家的投资者也 将阿视为南欧的一匹黑马,外资源源流入。然而在 危机结束3年后,阿尔巴尼亚仍然弥漫一种对前途 无法预料的惶恐气氛,国内外投资者对危机中政 府的腐败与无能记忆犹新。总的来说,1996~1997 年金字塔集资事件,给整个国民心态和政治制度 留下了难以治愈的创伤,对整个国家而言是一种 历史的倒退。此外,危机期间产生的大量非法团伙 和流失的武器,也是科索沃战争和巴尔干动荡的 原因之一。
五 关于如何防止与处理 金字塔集资的思考
由于阿尔巴尼亚1990年以前是欧洲最不发达 的国家,长期以来经济封闭,公众对市场经济的现 象与规律知之甚少,因而有的学者认为金字塔集 资狂潮是阿尔巴尼亚特定经济环境的产物,在当 代其他国家不会发生。其实,金字塔集资不仅在经 济处于过渡期的国家发生过(俄罗斯的MMM公 司案,罗马尼亚的Caritas公司案),在发达国家也 存在着,之所以未能引起广泛的注意,是因为大多 数人对合理的收益率有足够的辨别能力以及现有 的法律能在金字塔集资的初期就进行干预。由于 引发阿尔巴尼亚金字塔集资的主要因素如低效的 金融体系、缺乏针对性的立法、无力的政府监管在 很多国家都存在,因而对金字塔集资的防止、处理 应成为各国金融监管机构及IMF、世界银行等国 际组织所关注的问题。
在对金字塔集资的处理上,阿尔巴尼亚有成 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坚持不用财政收入赔 偿储户,避免长期对经济复苏造成负担;迅速冻结 金字塔集资公司的银行账户,防止资金外逃,尽量 稳定局面。但阿政府在危机处理中概念模糊,法律 措施不到位,对有“实业背景”的金字塔集资姑息 纵容,未能及时禁止一切金字塔集资活动从而导 致部分资产流失;任命托管专员的法律未能及时 通过,对遗留金字塔集资公司资产的清算返还步 骤太慢。由此可见:一旦金字塔集资现象出现并有 扩大之势,应该做到:(1)立即启动法律程序或制 定法令,迅速冻结金字塔集资资产;(2)对所有金 字塔集资行为一律禁止,不论其有无实业背景,是 否从事投资活动,以防止金字塔集资改头换面; (3)由于金字塔集资波及地域广,应迅速由中央政 府和央行组织清理工作,避免多头调查;(4)在处 理金字塔集资过程中,尤其是那些政局相对复杂 的国家,可以接受必要的国际援助,在IMF、世界 银行的帮助下,由一些资深会计专家协助对金字 塔集资公司资产进行清算。
然而要从根本上防止金字塔集资的发生,还 是应该从金字塔集资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入手,采 取措施从本质上杜绝发生的可能性。阿尔巴尔亚 的金字塔集资现象从1991年就已开始,之所以能 够蔓延并达到如此大的规模,其原因首先在于金 融市场自身的缺陷和银行体系的低效,政府缺乏 必要警惕性及经验;而立法的欠缺、无明确的监管 机构又使对金字塔集资公司的接管和清算一拖再 拖;政府各部门相互扯皮及金字塔集资公司得到 的政治庇护更助长了金字塔集资的气焰。所以处 于经济转型期的国家,要从根本上杜绝金字塔集 资,就有必要进行彻底的金融体制的改革,大力整 顿国内金融市场和银行体系,理顺借贷秩序,改变 有借无还的局面,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融资支 持;同时发展证券、基金、债券、房地产等多种投资 渠道,防止个人储蓄流向非法信贷市场。此外,政 府应同时加强对地下经济与非官方金融市场的监 管,一旦发现问题,应有明确权力机构进行有效 干预。
顺便值得一提的是,1999年以来,在美国等发 达国家,金字塔集资又借助互联网以新的伪装诱 人上当,主要有以下3种形式:(1)集资网站通过E -mail鼓动网民将小笔资金用信用卡汇到一个网 址或电子货币户头,以进行“抽奖”等活动;(2)集 资网站在网上建立所谓“在线储蓄账户”,许诺网 民只需每月存入5或10美元,即可在年末得到3倍 以上的报酬;(3)集资网站组织网民向其网友推销 商品,实为一种非法传销。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在 1999年年底已提醒人们警惕传统的金字塔集资借 助互联网卷土重来,并在2000年年底将纽约的“五 星汽车俱乐部公司(FiveStarAutoClubInc.)”告 上法庭。该公司2000年向网上消费者许诺,只要他 们每月交100美元,一年末再交1000美元,就可以 免费租用它们的汽车,并在第一年后每6个月挣到 一笔8万美元左右的“投资收益”,当然条件是必须 每年鼓动50个或更多的人参加进来。联邦贸易委 员会不仅要求该公司停止非法活动并赔偿消费 者,还建议由司法部牵头对所有涉及“资金库 (cashpool)”的网站进行清理,以期及时禁止网上 任何可能的金字塔集资和其他金融诈骗活动。而 美国司法部也开始通过自己的网站警告人们:网 上金字塔集资违反了纽约州等多个州的民法及刑 法,参加者可能因其不良行为而被处以罚款甚至 判刑。看来,各国反对和禁止金字塔集资以及种种 利用人们异想天开心理的金融诈骗活动的斗争, 还将在许多领域继续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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