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人》 社论:该征房产税了
该征房产税了
稳定中国狂放不羁的房地产市场以及中国软弱的地方财政的途径。
推荐《世界金融五百年》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1年版
《经济学人》 社论
2012年2月4日
财政税收入
(2009年房产税占地方税收的比重)
中国经济规模巨大,对世界经济意义重大,这让人很容易忘记中国房地产市场依然处于不成熟时期的事实。20年前,绝大多数城市居民住在由国营雇主分配残旧不堪的宿舍。从那时起,房屋建筑得到蓬勃发展,拥有房子所有权这种教义占据了中国的心理。然而,房地产市场出现了剧烈的动荡,在许多大城市里,现在房价出现下降。
这种现象对中国的地方政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地方政府占中国公共支出的80%以上,但征收的税收仅占50%(参看文章)。为了弥补差额部分,地方政府依靠从农民手中征收土地,然后兜售给雄心勃勃的房地产开发商。然而,由于开发商处于挣扎之中,土地销售开始逐渐下降。结果,地方政府的收入越来越少。与此同时,民众的怨恨却与日俱增。在南方的广东省乌坎,去年12月份,愤愤不平的村民站了起来,抗议掠夺土地的官员,赶走了当地党的头头。
在世界其它地方,地方政府根据房子市场价格征收房产税。在中国,征收房产税是一个敏感的问题。政府尝试过按房地产的销售、大小以及历史成本征收各种费用,但没有一项是根据房子的市场价值征收的。一年前出现了变化,上海与重庆这两座巨型城市对高端房子试行征收房产税。这种税在很大程度只是象征性的,每个城市只对数千个房子征收很低的税收。不过,这种做法创了先例。现在,中国应该在全国所有城市里将这种税推广到尽可能多的房地产上。
对地方政府来说,成熟的房地产税将提供了一种稳定的税源。与工人或商人不同,房子属于不动产,是移不走的。房地产税是每年征收的,不像土地出让那样只能销售一次。此外,这种税收还可以让地方当局得到一些自己创造的价值:他们投资于当地的便利设施,房地产价值升高,于是可征收的税收也得到增加。
房子的道理
房地产税还可以平抑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剧烈动荡。定期征收房地产税会提高因投机性押注房地产价格升高而购买并保有第二或第三套房子的成本,迫使一些闲置房子所有人销售空房或以市场价格租赁给市民。一些经济学家认为,上世纪80年代日本对土地征收的税收过小,助长了破坏性的资产价格泡沫的形成。
在中国实施房地产税绝非易事,要求对所有房子实施登记,理清所有权,并对其价值进行可信的估评。然而,在其它发展中国家,已经克服了同样的障碍,其中包括印度的许多城市。
在毛主席领导下,私有财产税与私有财产本身一起化为乌有。今天,“财产即偷窃”的老牌社会主义说教已经没有市场,然而许多中国城市居民现在认为税收即偷窃。他们觉得自己为国家付出的太多,而政府回报的太少,在一定程度上这种看法时有道理的。
对中国地方政府来说,这种憎恶并没有消失。地方政府担心激怒人拥有房子的城市中产阶级,担心激怒常常拥有多处房子的城市精英(包括党的官员及其家庭)。因此,他们会继续把农村人从他们的土地上赶出,激起愤怒。中国现在必须采取大胆的行动,改革其财产税征收。不然,中国将不得不面对持续软弱的地方财政甚至更多社会动荡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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