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17日宣布对中国光伏电池及组件的反倾销税初裁结果,对我国光伏企业征收最高达249.96%的反倾销税,这是我国光伏企业迄今为止被征收惩罚性关税最高的一次。对此,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表示,此次公布的初裁结果极为严苛,我们应当积极应诉,尽一切努力使美方撤销这一不正当裁决,避免中美两国爆发光伏领域的贸易战。
贸易制裁排挤我国企业
中国是美国的第一大光伏组件进口国,也同样是第一大的多晶硅出口国,美国此次不公正的裁决将对我国光伏企业造成巨大影响。对此,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院长霍建国表示,光伏产业在国内发展难度较大,属于出口依赖型产业,而中美光伏产品的成本差异不到30%,如果增加30%的税额,会导致美国市场暂时很难再进入,进而对向美国出口光伏产品的企业造成严重影响。
“别说是100%的惩罚性关税,只要超过20%,这些企业几乎是无利可图的。”李俊峰表示,一旦实施反补贴或反倾销的惩罚性关税的话,实际上将造成美国市场对中国企业关上了大门。
分析人士指出,美国此次裁决最大不合理之处在于,选取一个几乎不具备光伏生产能力的国家作为替代国,以其生产能力为基准裁定中国企业的所谓倾销行为。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对本报记者表示,美国此次裁决实际上是用低效率生产者的标准去要求高效生产者向他们看齐,此举不仅仅是想降低中国光伏企业在美国市场的份额,而且是想把中国企业彻底排挤出去,以拯救低效率美国生产者。美国自己不争气,已经不能指望在其他市场与中国企业竞争,只能借助贸易保护主义把中国制造挡在本国市场门外了。
霍建国也认为,美国对中国企业征收高额关税并非从发展国际经济贸易合作的角度出发,而是完全出于政治目的对中国的强项进行打压。
初裁严苛应当积极应诉
“此次公布的初裁结果极为严苛,我们应当积极应诉。”李俊峰强调,我们应尽一切努力使美方撤销这一不正当裁决,如此才能真正避免对我国光伏产业造成影响。
目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和美国商务部(DOC)两部门的调查程序都处于初裁阶段,ITC将于12月5日发布初裁裁决。中国应诉企业代理律师盛德国际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磊介绍:“从历史情况看,ITC在初裁中认定无产业损害并终止调查的情形非常少,不足10%。这意味着,中国应诉企业在准备初裁抗辩的同时,也必须开始为终裁阶段的抗辩做准备。”
“中国有必要考虑正面还击,我们应该积极应诉,争取翻盘。”梅新育表示,美方极力指责中国政府通过廉价土地和电价、优惠贷款价格等形式大量补贴国内光伏企业,致使美国光伏企业处于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之下。但只要对光伏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情况有大致的了解,就不难明白美国企业的这种指责实在矫情,因为所有这些政策性优惠美国也一样不少地都给予了美国国内相关企业了,所谓“不平等竞争”云云,实在是不知从何说起。而且,在次贷危机后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力图实施“再工业化”的背景下,正值大选年,美国行政、立法等部门频频拿中国产业“开刀”,实不足为奇,大选年从来就是贸易保护主义绑架决策者的最佳时机。
霍建国也认为,中国涉及到的几家企业大多在美国上市,市场化程度比较高,成本也比较合理,且其很多配套件都从美国进口,这些都是在抗辩过程中对中国企业有利的条件。而美国除了一些中间环节企业与中国有冲突外,下游企业并无冲突。
未来应积极开拓新市场
事实上,为避免受到美国的反倾销征税,国内光伏企业此前希望通过曲线救国的方式,即选择在马来西亚等其他国家生产组件,再出口到海外,但是美国贸易保护的大棒仍然让我国光伏企业深受其害。面对当前困境,我们应当如何应对呢?
“除了准备应诉外,国内企业同时也要积极开拓新市场。”梅新育表示,特别是目前光伏产品价格大幅度下跌,已经给国内推广创造了有利条件。李俊峰也认为,全球太阳能光伏发展面临转型阶段,对光伏制造商来说是困难时期,但是对于新能源市场来说是关键转型时期,全球新能源市场机遇已经到来。伴随新能源产品价格越来越便宜,光伏装机市场规模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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