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来,联想集团一直被视为中国高科技民族产业的一面旗帜。在其存在的不到20年时间里,联想集团从一个只有20万元资金的小公司成长为市值数百亿的大型高科技企业,确实创造了一个经济上的奇迹。这样一个企业的成长道路,应当至少有相当的可取之处。所以,本文的标题“‘联想的路’走错了”似乎是没有道理的。
正因为如此,我们必须在一开头就强调,本文标题“‘联想的路’走错了”当中所说的那条“联想的路”,是围绕着柳传志的神话中所描述的那条“联想之路”。
20世纪90年代下半期,随着联想集团在整个经济中的地位日益突出,联想集团当时的领军人物柳传志的名声也逐渐攀升。围绕着柳传志个人的一系列神话随之逐渐散布开来,这些神话在把柳传志描绘成有非凡经营才能的传奇式人物的同时,也按照柳传志定下的口径而描述了一条神话中的“联想的路”。
而联想集团实际上所走的道路,与柳传志神话中的“联想之路”并不相同,它初期是正确的,后来走上了错误的邪路。联想集团之所以走上了错误的邪路,就是因为它离开了正确的方向,踏上了柳传志神话中的那条“联想之路”。联想走上错误道路的标志,就是通过损害国有资产的方式来实行权贵私有化,而其进一步发展,则与打击倪光南院士有关。
柳传志神话中的“联想之路”,错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它对联想实际走过的发展道路作了错误的描述,歪曲了联想集团发展中的许多基本事实;另一方面,它主张的是一条错误的高科技企业发展道路,按照这样的道路发展只能将我国的高科技产业导向歧途。
柳传志神话中的“联想之路”在这两个方面的错误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有关高科技企业发展的错误主张正是以对联想集团实际发展道路的错误描述来论证的。这互相结合的两方面错误集中在3个要点上:第一,把联想集团的成长归功于以商业销售为基础的“贸工技发展路线”,主张走“贸工技”的路子来发展联想集团这样的高科技企业;第二,宣传变为私人大股东持股的“民营化”促进了联想集团的快速发展,主张强行对高科技的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国退民进”的“民营化”;第三,宣扬联想的成长离不了香港商人的销售和筹资,主张靠境外商人的销售和筹资渠道来发展高科技企业。
这些都是错误的指导思想,也歪曲了联想集团实际的发展道路。
“贸工技”发展路线的谬误
首先看“贸工技”的发展路线。
所谓“贸工技”的发展路线,就是以经营商业的转手买卖为基础,以销售别的企业的产品来带动本企业产品的生产和技术开发。“贸工技”的发展路线是与“技工贸”的发展路线根本对立的。“技工贸”的发展路线是以本企业的自主技术开发来带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联想集团这样的高科技企业当然应当走“技工贸”的发展路线。但是在1998年以后,柳传志却公开鼓吹联想要走“贸工技”的发展路线,而围绕着柳传志的神话更把联想集团的成长说成是走“贸工技”发展路线的成功范例,媒体上炒作说联想靠20万元资金卖旱冰鞋、卖彩电起家。
这首先是对联想集团实际成长过程的歪曲。联想集团是1989年由中科院计算所公司改名而来,中科院计算所公司成立于1984年11月。熟知20世纪80年代下半期中国经济情况的人都知道,那时转手买卖商品虽然还有赢利空间,但是靠倒卖旱冰鞋已经不可能发大财。说联想在那样的环境下靠20万元资金卖旱冰鞋、卖彩电急剧发展壮大,是为了把柳传志描绘成一个有着超常经营才能的传奇式人物。
其实联想集团的成长是“技工贸”发展路线成功的典型。计算所公司最初的总经理是王树和,公司刚成立时确实有人想卖旱冰鞋,还在门市部挂了一双作招徕,而王树和立即开会批评,旱冰鞋只挂了一天就取下来了。
计算所公司是由计算所11名科技人员组成的,成立后一个月,王树和等请倪光南担任总工程师。公司成立初期依托计算所,转化该所的科技成果。1985年上半年计算所公司销售产品目录中第一项就是LX-PC联想式汉卡,其它28项也都是计算所成果。当时,这个联想式汉卡使微机拥有强大的汉字处理功能,满足了市场的迫切需求。1988年底联想式汉字系统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计算所公司成立后的头3年产值以年平均500%的速度递增,1987年就产值近亿元,进入中关村大公司的行列。而在计算所公司成立后的这头3年(1985-1987)中,光联想汉卡本身就占了公司总产值和利税的38.1%和45.6%。柳传志自己在1988年3月说,计算所公司以“联想式汉卡作为拳头产品,作为龙头,带动起整个经销”。计算所公司1988年开始代理销售AST微型计算机,但是这个商业“贸易”是靠附加的联想汉卡带动的。
1989年11月14日计算所公司改名为联想集团,总裁柳传志在成立大会上说:“联想集团以开发成功联想汉字系统起家并由此而得名”,集团的前身“已经形成了技工贸立体结构”;计算所公司“在北京新技术开发实验区700多家高技术企业内,……成为拳头产品最多,也是唯一获得国家科技进步最高奖的公司”。柳传志当年的这些话本身就说明,联想集团是靠“技工贸”而非“贸工技”起家的。1992年中科院发文重奖联想集团及其总工程师,也肯定了联想集团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发展“成为一个技工贸一体化的外向型产业集团”的道路。
就在改名为联想集团前后,联想的总工程师倪光南主持研制了联想微机。这个研制从1988年开始,1989年3月推出联想Q286微机(主板),1990年在国内推出联想系列微机,都在市场上获得成功。自主开发微机成功,造就了联想今日成就的根基。没有“技工贸”的发展路线,就不会有今日的联想。
我们可以仅仅从联想集团销售业绩的角度来说明技术进步对联想发展的决定意义。联想集团的销售额,1985年为3百万元人民币,1988年为1亿9千万元,1989年为4亿元,1990年为4亿9千万元,1991年为7亿5千万元,1992年17亿67百万元,1993年30亿15百万元,1994年47亿6千万元,1995年67亿元,1996年77亿4千万元,1997年125亿元,1998年176亿元,1999年203亿元,2000年284亿元。2000年联想集团拆分为“联想”和“神州数码”两个在香港股票上市的公司,统一由“联想控股有限公司”控股。这个联想控股集团的销售额,2003年大约为380亿元人民币。
结合联想集团的技术发展考察它销售额的增长路径,我们可以看到,每当联想集团在技术成长上出现重大突破,它就会进入销售额增长的一个高峰;每一个技术成长上的重大突破都可以使集团销售额出现5年左右的高成长。
前边已经指出,联想创业之后不久就引入了联想汉卡并以它带动AST微机销售,这使1986年和1987年联想的销售额每年增长4倍;但是以后增长速度就开始衰减:1988年和1989年销售额分别只增长1倍左右,1990年销售额的增长更是只有不到25%。
在这个时候,联想集团于1989年开始自主生产、销售和出口微机板卡,1990年推出了联想系列微机。这两个重大的技术突破,特别是联想系列微机的推出,重新大幅度提高了联想集团销售额的增长率:联想集团销售额的增长率1991年回升到50%以上,1992年更达到一倍多,1993年和1994年也都在50%以上,只有到1995年才降低到40%多。
在联想集团成长的历史上,能与这些技术突破相比的对销售额增长率的重大刺激只有一次,那就是杨元庆主持联想微机销售所带动的整个集团销售额的增长。杨元庆1994年主持联想微机销售之后,1995年到1999年联想电脑销售的台数每年都增长1倍左右。电脑销售量的高增长,很快使电脑销售收益成为联想集团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还一度使1996年下滑到不断20%的销售额增长率提高到1997年的60%以上。也许正是由于杨元庆主持联想微机销售的成功冲昏了柳传志的头脑,也许是由于柳传志要神化他自己、抹煞中科院计算所和倪光南等科技人员的贡献,才使他于1998年提出了“贸工技”的企业发展路线。
但是,联想集团成长的全部历史还是说明,高科技企业的创业和发展,必须走“技工贸”的道路。中关村成功壮大的高科技企业,靠的都是自己特殊的技术,走的都是“技工贸”的路线。如四通的崛起靠中文打字机,方正的成长靠中文排版系统,巨人的经营靠汉卡系统,金山和用友的成长靠中文应用软件。
对于高科技的小型企业来说,没有科技成果支持,想单纯地以“贸工技”的途径把企业作大是不可能的。上世纪80年代中期信通公司比联想集团大,但是它缺乏科技成果支持,企图仅仅用销售微机的利润来开发“小巨型机”,不久出现问题退出了市场。四通公司迷恋于“多角化经营”,不肯下力气进一步开发自己特有的新技术产品,结果沦为中关村的3流公司。
柳传志的“贸工技”路线也同样害了联想。本来倪光南已经在1992年开始组织研制程控交换机,1994年联想程控交换机已取得入网证,该部发展成为仅次于微机部的联想第二大部。倪光南也早已组织设计芯片,在联想的汉卡、微机和激光打印机等产品中大量应用。但是,1995年柳传志撤销了倪光南的联想总工程师职位,同时就在联想集团中撤销了总工程师的职务岗位。此后他就不断刁难联想内部的程控交换机和芯片研制,使这些研制项目无法正常进行,结果迫使研制这些项目的技术骨干不得不离开联想,从此联想集团的技术发展放慢。1999年柳传志竟把他的作法进一步上升到路线高度,说设总工程师是苏联计划经济体制的流毒。联想局限于十几年前就开始的微机生产和销售,竞争惨烈,失去了发展的后劲,现在已落到靠政府采购支撑业绩的地步。
2002年杨元庆任联想集团CEO之后,想重新回到“技工贸”的发展路线上来,提出要作“国际的联想、服务的联想、技术的联想”,再把技术的研发搞上去,并把联想的技术研发投入增加到每年十亿元以上。但是由于7年的延误,科技骨干的流失,本企业技术积累不够,最近又只好把发展的重点放到生产和销售联想微机上。联想微机的生产也不再象十几年前那样靠自己独特的设计,而是把生产外包给台湾的厂家,再贴上联想的牌子销售。而消费者则对联想微机和手机的性能甚至质量都评价很低(,有人甚至把联想最新开发的两款微机称为“农民微机”或“乡镇微机”)。
联想集团的经营业绩,只能证明“贸工技”发展路线的不成功。
联想集团走向“贸工技”的路线,有两个标志性的事件:一个是1995年撤销了倪光南的联想总工程师职位,另一个是1998年柳传志公开提出“贸工技”是联想应当走的发展道路。但是以这两个时间作基点来检验联想集团的销售增长,我们只能得出不利于“贸工技”发展路线的判断。
柳传志1998年正式提出“贸工技”发展路线之后,联想集团在从1998年到2003年的5年中年销售额只增加了1倍多一点,而在这之前从1993年到1998年的5年间,联想集团的年销售额却增加了将近5倍。这两个5年联想集团的年销售额增加的数值相差不大,但是1998-2003年那5年的基数值却几乎是1993-1998年那5年的基数值的6倍。
1995年倪光南被撤销联想的总工程师职位标志着联想开始抛弃“技工贸”的发展路线。在这之后到2003年的8年间,联想集团的年销售额增加了不到5倍,而在这之前的8年里,1987年到1995年联想集团的年销售额却增加了至少60倍!在1995年之前的十年间,联想集团年销售额的增长率只有在1990年和1995年两年低于50%,而在1995年之后的8年里,却只有在1997年那一年中超过50%。而且这一切还都是在杨元庆接管了联想微机销售、大大改进了联想微机销售管理的背景下发生的!
确实,1995年之后联想的企业规模比过去大得多、成长的基数高得多,这使联想集团销售额的继续高速增长变得困难。但是以此来解释联想集团销售额增长率的急剧放慢理由并不充分。同为中国人经营的台湾鸿海公司20世纪80年代切入计算机用线缆装配领域,1992年投资广东精密组件厂,1999年才迈入整机生产领域,而它2003年的营业收入突破120亿美元。如果联想集团2003年能达到鸿海公司近千亿元人民币的营业收入,联想集团1998年之后5年的年销售额增长率不会显著低于那之前5年年销售额的增长率。
而从赢利变动的个案看,“贸工技”发展路线更是给联想集团带来了明显的伤害。
1996年和1997年联想集团控股的香港上市公司香港联想连续亏损近2.5亿港元,其原因在于主持香港联想经营的吕谭平购入并积存了过多的集成电路存储器,而这两年半导体原器件价格又暴跌(这次暴跌是亚洲金融危机的先兆之一)。吕谭平这样作,是因为当时香港联想从事计算机板卡的出口业务,他想在销售板卡的同时搭卖从别的企业采购来的存储器以增加赢利。这是典型的想靠转手买卖赚钱却赔了大钱的例子。
近年联想控股下属的神州数码又出现上亿元的巨额亏损。信息产业界的业内人士都认为,神州数码没有自己拿得出的核心技术,只是为其它大企业作分销代理业务,到目前为止分销代理业务仍占其总收入的80%以上,是个典型的作转手买卖的“大”公司。这样的高科技贸易公司又追求高成长,出现巨额亏损并不奇怪。
恰恰是联想集团自己的实践经验证明,“贸工技”路线是使高科技企业衰落之路。
私人大股东的持股是搞坏联想之路
北京联想集团本来是隶属于中国科学院的国有公司。但是,1988年4月,它与国有的贸促会下属中国技术转让公司(技转公司)和香港导远公司成立了这3家公司合资的公司——“香港联想”公司,其中3家公司各出资30万港币,各持有香港联想三分之一的股权。这里的香港导远公司是由吕谭平等4位港商合股成立的私营公司。香港联想公司名义上是AST微机的中国总代理,但是它依靠的是北京联想在内地大量销售AST微机以保障其销售业绩。
1992年香港联想公司进行了增资扩股,股本金增至1亿港元,1994年其股票在香港上市。在香港联想1992年的增资扩股中,中国技术转让公司拒绝增资,结果增资后的香港联想股权结构变为北京联想占股份的53.3%,香港导远占43.3%,技转公司只占3.3%。而在1994年香港联想在香港上市之后,香港联想总共发行了6.75亿股,其中北京联想持有2.618亿股,占38.785%,吕谭平等4位港商持有2.08亿股,占30.819%。
显然,吕谭平等4位港商之所以能在上市后的香港联想占有足以与最大股东北京联想集团相抗衡的股份,是因为他们在1992年香港联想的增资扩股中已经得到了与北京联想集团相差无几的股权。但是在这次增资扩股中,北京联想集团投入了9,890万港元,而吕谭平等4位港商却仅仅投入了象征性的10万港元。如果只按实际出资的比例,增资扩股后北京联想集团本应占香港联想股权的93%,吕谭平等4人则只能和技转公司一样占3.3%的股权。而吕谭平等4人之所以取得了与北京联想集团相近的股权,只是因为北京联想通过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南明公司)于1992年10月15日借给了这4位港商4,310万多港元(552万美元),其中吕谭平一人即借得1,680万港元,这4位港商就是利用北京联想集团借给他们的钱向香港联想增资扩股,一转眼而成了上市公司香港联想的大股东、亿万富翁!
北京联想集团是国有公司,它借钱给4位港商购买香港联想股权,等于将国有资金借给私人购买国有控股公司的上市原始股(每股成本只有上市发行价1.33元的1/6)。这种行为稀释了香港联想的股权,一方面使香港联想中的国有股减少了将近一半,另一方面也使国有财产每年可以从香港联想得到的股息减少了将近一半。这是地地道道的国有财产流失,而且是白送国有财产。而从这种白送中获利的只是4个港商,特别是吕谭平,他们由这种借钱买股中一下子变成了亿万富翁,靠牺牲国有财产而致富!
柳传志(甚至中国科学院官方)为借钱给港商买股作辩护,说这样可以实现“北京联想与港方优势互补,密切合作”,可以“借助港方熟悉国际市场和有国际市场营销经验的优势,把自行研制开发的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实现以国际化带动产业化的发展战略”。时任北京联想集团董事长的曾茂朝在1999年甚至说,北京联想与吕谭平等港商是“瞎子背瘸子”的互补关系。这就是歪曲事实、伪造历史之处。其实借钱给港商买股份不只是损害了国家财产,而且对联想集团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妨害了联想以后的发展。
伤害之一,是联想集团的主要支柱之一、总工程师倪光南不同意柳传志的上述作法,并按组织程序逐级上告,使倪光南与柳传志的关系由此破裂。柳传志虽然(在上级的支持下)压倒了倪光南,于1995年免去了倪光南的总工程师和董事职务,并于1999年将倪光南由联想解聘,但是却由此对联想的技术研发造成了巨大的损害。特别是倪光南去职之后,柳传志为抹煞倪光南而采取了一系列打击与倪光南有关系的项目和人的行动,这在客观上变成了消灭联想的技术研发力量的行动,其最终后果是扼杀了联想的技术升级,降低了联想发展的后劲。
更重要的是,港商吕谭平在靠柳传志借钱扩股之后,成了以个人名义在香港联想持股的最大私人股东,又是董事会成员、年薪最高的经理,并且是与柳传志平起平坐的大股东。他得志后看不起北京联想集团派来的管理人员,为所欲为。除了记得借钱给他持股的柳总之外,根本不把国有资产股东委派的代表放在眼里。1995年倪光南下台之后,香港联想基本上由吕谭平一个人说了算。
但是吕谭平这样的港商只是熟悉香港的投资环境和市场规则,在管理和营销方面有些经验而已。他对于香港联想的主要业务——微机板卡业务并不熟悉。有人评论说,如果请个台湾作主板公司的经理来管理,肯定会比吕谭平干得好。吕谭平主宰香港联想业务的结果,就是香港联想在1996和1997连续两个年度出现巨额亏损,亏损额达2.45亿港元,使香港联想由历年累计赢利变为历年累计亏损5千万港元。香港联想的股价一度跌到0.29港元一股。只是后来柳传志将北京联想集团的优质资产和无形资产都注入了香港联想,才挽救了香港联想的颓势。这就是培植私人大股东的最主要害处:使不懂业务的私人大股东控制了公司经营,结果是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害。
以后北京联想集团还进行过另一次产权界定,并由此产生了另一批私人大股东。这次是将北京联想集团的一部分股份的认股权分给集团的元老和骨干,实际兑现认股权的买股票价格为每股0.25元。最初中国科学院和计算所曾与联想集团约定,北京联想集团的35%认股权归联想员工。1999年柳传志将倪光南解聘后,就在联想集团内部将这部分股份的认股权分股到人,共有一百多人分到了认股权。柳传志、马雪征都因为这次分配认股权而成了亿万富翁、富婆。但是,同为联想集团创业元老的原联想总工程师倪光南却连一点认股权都没有分得,而倪光南对联想创业的贡献仅次于柳传志。
(这样的制造私人大股东对联想集团的发展有什么好处?至少是至今为止没有看到什么好的迹象。联想的扩张并不比过去快,而且还享受了许多政府采购之类的政策性好处。最致命的是,联想集团的发展不再有厚实的技术根基。)那么,柳传志搞的“国退民进”究竟是推动了联想的发展还是损害了联想的发展?倪光南院士在2004年9月17日给我的信中说:“联想作出的重大创新大多是在企业100%国有时取得的,而变成‘民营’后反倒缺乏重大的创新。我在联想任职的前10年(1984-1995),企业100%国有时,我们自主开发了联想式汉卡、联想系列微机等拳头产品,得了两个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但‘国退民进’后,联想的重大创新反而很少了,后10年只得过一个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实践表明,柳传志搞的‘国退民进’除了造就了吕谭平等几个数十亿元等级的超级富翁之外,并没有帮助联想高技术的发展”。由于新的利润增长点找不到,联想只好在10多年前就开辟了的微机战线上与其他企业拼成本,竞争形势越来越险恶。
还有许多高科技公司也陷入了类似的困境。例如四通公司本来是靠中文打字机这种当时的新技术产品发展起来的,但是后来在技术开发上也陷入停滞。而主持设计中文打字机的王辑志本应算作四通的创业功臣,却被排挤出四通,在四通的产权改革中没有得到任何股权。有学者称,经过了所谓的“经营者持大股”的改制,四通公司已经从中关村的一流公司变为三流公司。一位参与过联想集团和其它中关村高科技企业“改制”政策制订的北京市干部曾经亲口对我说,中关村的那些公司是越改制就变得越小。
实际上,仔细审视中关村的任何一个著名高科技公司都可以发现,它们的成长都是依靠了国家的巨大帮助。这些公司最初创业时所凭借的特有技术,几乎都是原来在国有的研究所和大学(特别是中科院、清华和北大)已经开发出来了的,甚至是已经完成了开发工作的。即如联想最初凭借的联想汉卡,就是由中国科学院计算所的研究成果转化而来。该所六室输入组从1974年起就在717机汉字显示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汉字信息处理研究,他们开发的111汉字信息处理实验系统解决了汉字输入、输出、显示等技术难题,该系统后来就转化为“联想汉字图形微型机LX-80”,并进一步发展为联想汉卡。而在民营化之后,这些技术的继承者公司倒似乎都陷入了后续技术开发乏力的困境。
回顾这段历史,证明了一条原理:对我们这样的国家来说,国有经济和其它国有资源是高技术创新的最大支撑。
依靠港商的错误思维
柳传志神话中的“联想之路”宣扬联想的成长离不了香港商人的销售和筹资,主张靠境外商人的销售和筹资渠道来发展高科技企业,这也是极其荒谬的。它又是对联想实际成长历史的歪曲。
在联想创业的初期,1988年在香港成立的合资企业——香港联想,确实对联想当时的发展起了不小的作用。但是对联想起了这些积极作用的,不是正常的香港商人,而是一个中资国有公司——中国技术转让公司。该公司当时的董事长柳谷书先生正是柳传志的父亲。该公司不仅给了香港联想巨额贷款,还为柳传志、倪光南往返香港提供了十多个极为难得的多次往返签证。但是香港对联想的这些“积极作用”,与其说是香港商人的作用,还不如说是国有企业和个人关系的作用。
而与联想在业务上打交道的另一批香港人——导远公司的吕谭平等4位港商,则与其说他们帮助了联想发展,还不如说他们是联想的累赘。前边已经说过,吕谭平等港商确实熟悉香港的投资环境和市场规则,在管理和营销方面有些经验,但是他们对于香港联想的主要业务——微机板卡业务毫无经验。说“如果请个台湾作主板公司的经理来管理,肯定会比吕谭平干得好”是很有道理的。在合资初期,香港联想就是靠北京联想集团赐予它的AST微机总代理地位,通过北京联想在内地的巨量销售来赢利。北京联想一推出自主品牌的微机,它的代理业务就完蛋了。而在香港联想上市之后,吕谭平尽管靠北京联想借款买股而成为大股东,仍然把香港联想搞成了巨额亏损,最后只好离开了联想的经营岗位。这样的香港商人,其实是只能占国有资产的便宜而不能为任何大企业创造财富。连柳传志也公开批评说,吕谭平没有管理大公司的能力。
为了挽救香港联想的颓势,柳传志在1997年将北京联想集团“整合”进了香港联想,向香港联想注入了北京联想的优良资产和无形资产,而没有改变香港联想的股权结构。此后香港联想的股票价格在2000年曾达到每股70港元,吕谭平等人以借入的4千万港元买入的2亿股可以赚到多少,一望可知。
其实国有的北京联想集团本可以在香港联想股价只有0.3港元时买入其全部股权或收回早已到期的给吕谭平等人的552万美元的贷款,从而将香港联想整合进北京联想。但那样就会使两个联想都重归完全国有。北京联想集团也可以争取在1997年内地股票市场上市,那时中国股市正处于一个大牛市,北京联想可以借内地上市筹得更多资金,股民们也可以获得长远来说有更好回报的优良资产。但是这样明明双赢的道路柳传志也拒绝走,而是坚持让香港联想来整合北京的联想集团。这只能解释为要救香港联想的股票价值,在联想集团中维持私人大股东的决定性股权。至少可以说,这是为了救香港商人而牺牲内地人民的利益。也就是说,不是内地企业要靠港商救活,而是港商要靠内地国有企业牺牲国有财产救活!
北京的联想集团为什么在1997年能有那么优良的资产?首先是有倪光南时代留下的自主开发的系列微机,更重要的是有1994年临危受命的杨元庆领导着北京联想集团微机部,改善了联想微机的销售和生产经营管理。杨元庆用“完全由代理销售”的新策略取代了柳传志“行业直销和代理分销相结合”的老策略,大刀阔斧地实行了销售、管理等方面的创新,推行信息化管理,实行ISO9000认证,强调服务,强调新机型的开发和软件开发,将销售、开发、生产、服务等环节紧密结合。在杨元庆的卓越领导下,短短几年,联想微机就登上了亚太第一的宝座。联想微机成长的事实说明,就是在联想这样大企业的管理和销售上,也是内地的高科技人才胜过香港的商人,不是内地企业要靠港商救活,而是港商要靠内地企业的管理人才救活!
综上所述,在前边所说的这最主要的3点上,柳传志神话中所说的“联想之路”都既对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极为有害,又歪曲了联想集团实际上所走过的道路。我们当然有理由质疑,柳传志神话中所说的那条“联想之路”是如何编造出来的,是谁、又出于什么目的编造了柳传志神话中所说的那条“联想之路”?
本文的全部论述表明,我们并没有完全否定联想集团实际上所走过的道路,而是还联想集团发展道路以本来面目。本文否定的是柳传志神话中的那条“联想之路”。而我们应当走的高科技产业发展道路,应当是正好与柳传志神话中的“联想之路”相反的道路:
——必须发展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和销售一体化的公司化经营,重视推销和营销,但是这些都必须以高水平的技术开发为中心、为基础,必须坚持“技工贸”的高科技产业发展路线;
——国家必须大力扶持高技术产业,以足够的资金和组织力量来培植高科技的技术力量,开发先进技术,并且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特别是防止和严惩任何形式的侵吞国有财产行为。在对国有的高科技企业实行私人持股的股份化改造时,必须注重按技术贡献持股,让科技人员按贡献公平持股以激励技术进步,严禁任何形式的“经营者持大股”;
——必须禁止以任何形式向外资白送股权,防止外资对中国的高技术企业控股,只允许外资和外资企业对中国的高技术企业投资入股、投入技术折价入股,注重以足够薪资从外国和外资企业聘用高技术人才。
正是为了贯彻这样一条发展高科技企业的正确路线,我们才必须批判柳传志神话中的“联想之路”。我们批判柳传志神话中的“联想之路”,是为了肃清这条道路的流毒,走上自主创新的高科技企业发展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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