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人口举家进城真是振兴经济的良策吗?
前几天,笔者发了一篇《说说十三五的“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一再呼吁中国不能搞城镇膨胀化,而应搞农村城镇化,应该回归社会主义,走新型集体农业道路,更指出只要全国农村都走新型集体化道路了,中国的包括产能过剩在内的很多经济问题、社会问题都能迎刃而解,用新型集体化道路激活三农,是中国走出困境、经济快速复苏的金光大道。
今天,看到报道,说中央要促进农村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也看到习总特别指出的“7.5亿城镇常住人口中,包括2.5亿的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外来常住人口,他们在城镇还不能平等享受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带来一些复杂的经济社会问题”,可见,习总对城镇膨胀化的配套民生问题是很担心的。看得出,中央政府执意要把农村人口往城镇里集中的决心有多坚定了,中央硬要这样干,老百姓也只能服从。问题是,究竟为什么要这样干?为了土地财政?为了消化过剩的空房?为了把房地产推向更疯狂?为了把农地腾出来好让私人资本去经营?
可是,人为地强推农民进城,眼前就有习总提到的配套民生问题难以解决,各地政府的地方债都成天文数字了,而且实体企业急剧减少,政府背负重债却税源减少,拿啥来为进城农民解决与老城镇居民同等的民生福利?长远看,还有中国三农向何处去,想好了吗?要是私人资本经营农业,租地经营的负面后果已经摆在那里了,实践证明行不通;资本家买下大片土地来经营,又会产生两个问题:一是地被私人买下了,怎么用地就是他的事,资本以逐利为目的,干啥最赚钱他就会干啥,农地不见得就是产粮的;二是就算都种粮,资本经营必然会追求以最少的投入赚最多的钱,不会顾及品种统筹 、作物质量和地力持续等问题,势必形成周期性农业经济危机,并且不可能做到农产品品种相对有序地满足市场需求;再次,私人资本经营农业,因为以赚钱为唯一目的,不会对短期看不到经济效益的农村文化、艺术、民俗、传统工艺、土特产等产生兴趣,必然促使中国几千年的农业文化变异和乡土文明失传,以农耕文明传国的中华民族,就会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丢失历史了。
另外,大量的农民进城,是宅基地、房屋、包产地置换后进的城,刚进城除了购房,都可能还有笔余钱,这些人进了城,在实体企业已倒闭不少、就业门路减少的情况下,不一定都找得到工作,有的不见得能适应非农工作,势必产生一批无所是事者,这些人只能成天打麻将,一旦钱用完了,又没挣钱门路,政府也没钱给失业居民每月发800美元失业救助金(美国就是每月给失业居民发800美元,能学美国吗?),当一个群体饿极了,会怎样?进城农民多了,加上城镇原居民,都需要就业,而在经济衰退、老发展方式失灵、没有新的增长点、农产品供应因农村空心化而减少的情况下,失业的多了,会出现什么社会问题?这些,中央是否考虑过?
中国要真正繁荣兴旺,要可持续发展,要平衡有序地发展,经济要安全,那么,农业就必须走新型集体化道路,农村的产出才能全面地、最大化地发挥出来,而新型集体农业对就业、消化过剩产能、平衡产业和供需、减少地区差距、全面提振内需、重塑中华文化的作用,是任何私人承包农业和资本家农业都无法比拟的。另外,国企回归国营化,改革经营管理和监度制度,才能撑起中华民族的脊梁;这30多年来邯郸学步地走美国道路,中国吃亏太过巨大了,实在应该退出WTO,不理会TPP,不承认美元,股市不受理美元或取缔股市,多造核武器和航母,随时伺候着失去了智能侵略渠道的美国狗急跳墙,重启军事侵略,那么,中国经济的全面复苏和中国的大国国际地位,只消三五年就能元气大增了。
附文:农民悲歌
2015-11-12 :徐鲜梅
农民生病了;工人抑郁了;富人逃跑了,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农民被利益诱惑下的悲哀,是特色制度的必然产物,亦是时代的悲催和劫难!
【梅子按】徐鲜梅说到了点子上。这是篇相当自信的学者文章,读来眼睛一亮。这篇文章篇幅不长,采描摹笔法,舍弃琐碎论证,理论性极强,我都不敢加按语了。在此,就引用马克思《1844年哲学经济学手稿》里一段话推介一下。这段话是:劳动为富人生产了奇迹般的东西,但是为工人生产赤贫。劳动创造了宫殿,但是给工人创造了贫民窟。劳动创造了美,但是使工人变成畸形。劳动用机器代替了手工劳动,但是使一部分工人回到野蛮劳动,并使另一部分工人变成机器。劳动生产了智慧,但是给工人生产了愚钝和痴呆。 .
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谁也搞不清楚到哪里为止算是诚实,又从哪里起就算是欺诈。不过,政权是站在欺骗者一方,还是站在被欺骗者一方,始终是有巨大差别以及结果迥异的(《马克思恩格斯文集》,2009)。显然,在先富带后富制度安排以及涓流发财梦的诱惑下,中国农民谱写了一段特殊且魂飞魄散的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的当代发展史。他们,从土地主人沦落为雇佣农民;他们,从光荣阶级变化成可悲人群;他们,从朴实群体蜕变成势利小人;他们,从热情好客的民众被改造成唯利是图的工具;他们,赚卖大白菜钱,却将顶卖白粉罪。
“农民是工人阶级最主要的同盟军,是(中国)革命的中坚力量。”伴随着特色社会改革以及财富私有化制度建设进程,工人阶级最主要的同盟军——中国农民,与其同盟者——中国工人一道沦落为资本所有者财富积累的雇佣劳动者。农民阶层,工人阶级同盟军被现代农业资本所有者规模化流转土地,而丧失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收益管理权——留下身体躯壳而被盗走身体的主宰权,致使其失去农业劳动的支配权以及农村失去流转土地法定意义上的所有权;农民,被特色制度圈地运动以及恶意诱惑而出卖了自雇创业的基础和保障,从而“心甘情愿”沦落成在自己的土地上劳作而为市场化农业资本所有者服务的特色无产者——丧失土地以及亲情失落的城市民工;工人阶级,农民同盟者被制度化买断工龄而丧失劳动权,被推向与学历者和青年人自谋出路及残酷就业竞争的行列,从而“自觉自愿”割让就业机会成为特色失业群——下岗无力再就业的下岗工人。
道理浅显,农村土地名副其实的法定集体所有,以及农民具有农村土地实质性承包经营权、管理权及支配权,正是农民农村产业化创业发展、农户财富增长和农业资本积累的必要基础和充分条件。新中国建设时期的农村土地集体经营与大中国时代的农村土地集中经营,同属于“非分散化的个体(小农)经营”,抛开技术性差别,二者本质差异即在于农民从土地经营权和管理权所有者变成单纯提供劳动力价值的劳动者,农民彻底丧失了农村土地的生产经营效益的支配权及话语权,达到了特色制度改革以及农村土地资源重组和土地经营利益归属改变的目的。同理,世上最大的苦并非撑船打铁卖豆腐,而是无所事事以及不做事的苦(新东方集团董事长俞敏洪)。毋庸置疑,劳动是财富之母,劳动权乃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丧失劳动及劳动对象(工作岗位),而随之丧失的不仅是创造财富的基础和条件,还有丧失了人之所以为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劳动权以及彰显天赋能力的机会。鉴此,不可否认,买断工龄,其实质即是剥夺工人的劳动权利以及规避就业发展罪责的表现。换言之,制度性牺牲工人阶级利益加速特色资本所有者资本财富积累的经济发展模式势必遭致质疑和系统失信。
事实表明,农民,祸不单行,在特色制度建设及财富积累政策的召唤及诱惑下,他们纷纷离开农业,背井离乡涌向城市。他们,建盖不属于自己的房子,生产无权拥有的产品,增添无力占有的社会财富;他们,生活在最差的环境,干着最累的活计;他们,失去了田园生活,失去亲人的温暖,失去对子女的教育,丧失侍奉见孝父母的机会,丢失孩子健康成长的希望,甚至陷入绝望的人生境地。
毋庸置疑,农民,在特色资本制度的改造下,他们蜕变了,从朴实善良的民众变成唯利是图的小人;从热情好客的人民变成胆大包天的刁民。农民生病了;工人抑郁了;富人逃跑了。农民被利益诱惑下的悲哀,是特色制度的必然产物,亦是时代的悲催和劫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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